一、自治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卓有成效(论文文献综述)
苏彬[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文中认为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党在宣传战线上的重要任务之一,党中央历来对此高度重视。无神论宣传教育在近年来取得丰硕成果,但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宣传无神论仍面临缺乏学科支撑、频频遭受污名的境遇。因此,对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历程及经验启示进行梳理和总结,对于推进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学科建设,廓清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成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大量文献研究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的无神论宣传教育可分为五个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清除了“左”的错误,根据毛泽东“研究宗教,批判神学”的批示精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为无神论宣传教育确立了理论前提,构筑了学科基础;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党中央对新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作出总体部署。但在学术界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争论之后,无神论宣传教育逐渐失去学科支撑而走向式微,导致有神论的影响失去了制衡力量而持续扩大;上世纪90年代,针对社会转型和神秘主义影响所带来的伪科学、封建迷信蔓延,一批专家学者联起手来大力宣传无神论,协助中央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使无神论宣传教育在世纪之交站在新的起点之上;新世纪之初,面临“宗教热”的蔓延和境外宗教渗透的加剧,中央有关部门就无神论宣传教育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作出部署,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了无神论的实体研究机构,为无神论宣传教育长远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宗教极端主义的崛起和有关无神论宣传教育的争议,党中央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提出“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等新论断,开辟了无神论宣传教育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全新局面。通过总结这段历程可以发现,无神论宣传教育在不同历史时期总能根据当时的形势,调整工作重心,勇担时代责任,应对风险挑战,在与有神论进行长期思想斗争的过程中表现出此消彼长的发展态势。在新时代进一步推进无神论宣传教育,中央的清醒和重视是基本前提,学者的责任和担当是有力推动,地方和部门的贯彻落实是重要依托,群众的发动和参与是坚实基础。
宋铁勇[2](2020)在《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文中提出“扎赉诺尔”地方之名来源于蒙古语对“达赉湖”(呼伦湖)的称呼,经俄语音译再转译为汉语后,演变为“扎赉诺尔”,地域表达范围也从整个达赉湖地区,定位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历史上,位于多民族交错地带、濒临沙俄(苏联)的扎赉诺尔地区本是蒙古族游牧之地,因《中俄密约》的签订,清廷实质上主动抛弃包括扎赉诺尔煤矿经营权在内的中东铁路及其沿线附属地域、企业的主权与相应利权而被迫卷入“世界体系”。兹后,该地因煤而兴,进而形成文化与政治多元的边陲社会。从1902年扎赉诺尔煤矿开办至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随中长铁路一齐回归祖国这一期间,扎赉诺尔地区经历了“边疆民族游牧地——煤矿——矿区——城镇”四个阶段的发展历程。这一过程中,既可以管窥到殖民者或强权者对中国施行的资源掠夺、资本输出、产品倾销等政策,以及殖民地单一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特征,也能体察到该矿区社会由无到有,由小而大,多元复杂的样态。煤矿与矿区的发展变迁映射出了具有时代特色的国际关系、中外博弈、列强之间相互牵制、我国东北地区部分外来输入型能源工业与重工业特征,以及边疆地区各民族应对不同政权所产生的共处共生机理、不同时期的中国边疆治理范式等问题。同时,为探索地方社区形态变迁、殖民主义或强权主义统治下的矿区经济社会结构的调适、边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以及国际政治影响等问题提供了典型案例。论文分为“序章”“正文”“终章”三大部分。“序章”旨在提出问题、阐明研究意义并通过对先行研究成果的翔实评述,提出本文拟借助的理论范式、研究方法与拟达到的目标。正文分为七章,旨在对“序章”提出的问题予以实证、阐释与研讨。第一章以“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为题,阐述本论文研究主要对象所处的时空背景;第二章以“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为题,细述东清铁路办矿、俄商包办时期,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及其矿区的掠夺;第三章以“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为题,通过对扎赉诺尔煤矿产量的统计,分析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资源的掠夺及相关政策和经营手段;第四章以“统制与统治:伪满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为题,分析日本产业统制政策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施行的阶段性内容与影响。第五章以“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为题,详述边陲经济社会国民经济的恢复与社会秩序的确立过程中,工会制度与“一长制”的作用;第六章以“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进程”为题,论述1952年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扎赉诺尔煤矿运营管理的调适。第七章以“遥远的边陲社会: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为题,分析扎赉诺尔煤矿矿工社区的变迁和边陲社会的发展形态。“终章”重在回答“序章”提出的问题,总结全文并得出结论。本文认为扎赉诺尔的“地方性”显现出了汉族移民文化、俄(苏)日殖民者或强权者文化和本地蒙古族文化之间交汇融合的社会性表征。借助于煤矿的“单位”社会化和“地方社会”的单位化之间不间断的互动与互构,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得以不断发展,最后进化为城镇。俄-苏占领或租借时期,虽然该地主权在国际法上仍属于中国,当地的中国地方政府仍然存在,俄-苏只是该地的租借者,但因当时中国国家力量羸弱,难以伸张应有的权利,故该地显现出了完全从属于俄-苏政府的“地方性”,该煤矿及地方秩序与中国国家秩序之间难以同调,中国人长期处于社会最底层、中国地方政府始终居于被动地位。日伪统治时期,因中国在该地的主权被完全侵夺,中国的国家秩序自然是荡然无存。中国共产党自1945年日本投降后在该矿所做的一系列秘密和公开工作,卓有成效,事实上将“地方”和“单位”的语义逐渐导向了“国家单元”表意上,为地方秩序与国家秩序之间的渐趋一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至1953年苏联将该矿归还中国之际,“国家中心性”对“地方性”的整合过程随即完成。
班佳[3](2020)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安工作研究(1949-1956)》文中研究表明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着严峻的治安形势。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下,全党动员,充分发动人民群众,采取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模式实行了包括镇压反革命、禁毒、禁娼、禁赌、改造罪犯等几项主要警政措施,在短期内取得了镇压反革命、扫清旧社会的污泥浊水、初步成功改造罪犯等辉煌成就;迅速稳定了社会大局,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形成了空前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为新中国各项事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树立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权的威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当时的公安工作奠定了新中国警政体制、机制的基础,对当下的公安工作和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安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根据特定的国情社情,坚持用中国方式稳定社会局势,探索出与外国不同且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新模式。同时,在具体制度运行中体现出强调党的领导、推崇群众路线、立足服务大局的行为特征。公安工作重点实现了从人民民主专政到民主法治的演进,革命、专政、镇压的色彩逐渐淡化,服务、为民、法治的理念日益深化。当时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形成的基本经验一直延续至今,在新时代仍然显示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一直以来,特别是近代以降,警政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安工作虽然在个别方面有些矫枉过正,却奠定了新中国警政体制、机制的基础,在拥有广泛民意基础的前提下取得了辉煌成就,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其创新精神、建警理念、实际效果对当前的公安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有助于更好地推动新时代的公安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发展。
何晓清[4](2020)在《少数民族高级干部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治理的贡献研究 ——以包尔汉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好民族工作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天然纽带和桥梁,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中国共产党在党初建之时就提出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相关纲领性政策,在红军长征时期探索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在抗日战争时期进一步强化,在解放战争时期系统发展,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不断充实和完善。历史事实证明,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工作中发挥了特殊的积极作用,其中,少数民族高级干部还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家治理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对他们的研究是中国特色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尔汉(全名包尔汉·沙希迪)作为新疆维吾尔族人中最早投身于新疆解放事业的少数民族党员之一,作为我党在新疆最早培养和使用的少数民族高级干部之一,参与了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建设性政治实践中最为经典和代表性阶段的民族工作,包括从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到人民解放军进军新疆,到在新疆建党建政、肃特剿匪、开展民主改革,再到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包尔汉作为首任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不仅是上述重大历史事件的参与者,同时也是重要领导者之一。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第一、二、三届会长,包尔汉也为我国的宗教工作,为促进我国与伊斯兰国家的广泛团结和友好交往做出了积极贡献。包尔汉的工作实践,得到了新中国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与肯定,也得到了历届国家领导人和许多国家高级领导干部的高度肯定。研究包尔汉作为少数民族高级干部的实践和贡献,一方面进一步说明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和重要因素,包尔汉也因此成长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杰出代表。另一方面,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下的新疆的社会变革、发展和进步与包尔汉的具体工作实践联系起来研究,进一步证明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成功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本文结合民族学、民族政治学、政治心理学、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客观、系统研究包尔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少数民族高级干部的领导作用,在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和对外友好交往工作中的实践,梳理他如何将自己的人生理想同党的执政理念相结合,同贯彻党的各项政策相结合,同新疆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相结合,并最终为维护新疆的社会稳定与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作出卓越贡献。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不论是政治生活的大风大浪,还是个人遭遇的大起大落,包尔汉始终对党对人民忠贞不渝,表现出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必备的政治品格。2019年10月1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典大会上,伊丽苏娅手捧父亲包尔汉的照片光荣牌与老一辈党和国家、军队领导人亲属代表共同出现在“致敬方阵”礼宾车上,这既是党和人民对老一辈革命家和英雄模范的礼赞,也寄予了党对老一辈革命家和英雄模范后代的期望。包尔汉一生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他把人生追求融入到了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利益中,铸造了宝贵的民族精神,包尔汉留下的精神财富仍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继承和发扬。
董文静[5](2019)在《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组织和制度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它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包含但不等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虽然目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但具体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方面,目前几乎没有专门、系统的研究成果。而党的十八大以来,再三强调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在上述背景下,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问题,对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为此,论文围绕选题综合运用逻辑与历史相结合、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规范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结构功能分析等方法,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有关基本理论、价值功能、历史演进、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构建和完善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积极推进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和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发展,回应和解决目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来实现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稳步、健康、快速发展。具体而言,本文在结构上安排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首先是介绍了选题的依据和研究的意义;然后,在梳理归纳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研究现状,展望研究趋势后,确定研究主题;最后,安排了论文基本结构框架、阐述了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等内容,为论文研究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基础。第二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基本理论。本章根据政治学逻辑,先从论文选题所涵盖的两大理论体系入手,分别对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制度的含义进行界定,然后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实践形式,制度化的含义和形式及其价值,进而深入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涵和层次,为后续章节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全面分析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价值功能。本章首先从哲学的高度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制度化的价值构成,然后主要从目的价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三个方面深入剖析它的价值功能,明确其具有导向性、实践性、渐进性和全局性等价值特点,其主要目的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重要价值。加深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认识,进一步坚定其发展道路。第四章全面考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历史进程。本章主要根据历史发展的逻辑进程,依次对我国长期存在的以政治协商为主、其它协商逐渐发展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奠基、自发起步、自觉快速发展及全面快速发展的状况做一全景式的梳理和探讨,并得出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中,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实践发展四个层面互相依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协商民主制度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息息相关等基本经验。为探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对策找好立足点。第五章透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现状。文中首先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比较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协协商制度化的典型示范、协商民主实践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及良好的国内外环境。接下来分析,由于长期缺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理论的指导,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影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虽然已经历六七十年的风雨历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很显然,发展水平还不高。文中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实践发展四个层面,以中央层面的政协协商和温岭民主恳谈为例,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法,概括与抽象相统一的方法,分析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得出协商民主制度有待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组织亟待构建完善、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亟待加强、协商民主实践发展亟需推进等认识。第六章讨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思路和对策。本章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四个层次依次提出了具体的发展思路与对策:把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奠定制度化的物质基础;建立健全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奠定制度化的组织基础;培育成熟的协商文化,夯实制度化的深厚文化根基,推动形成稳定运行、富有成效的协商实践,实现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这也是本论文最终的研究目的和成果。
孙延青[6](2019)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基层政权作为国家政权的基础,承载着国家管控基层社会、关爱基层民众的重要使命。中国自宋朝开始“王权止于县”,形成了传统“皇权—绅权”二元权力控制型社会。但近代以降,传统社会在内外交困中开始陷入全面危机之中。发端于清末新政以来国家现代化基层政权重构实践从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在“自治化”与“行政化”的路径选择中,在由“无为”转向“有为”的历程中,国民政府力主推行“乡闾保甲”、“新县制”等举措,但不仅未能完全实现国家权力的下延,相反在攫取资源过程中进一步造成农村社会“内卷化”。而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方面将马克思列宁国家政权学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对基层政权建设理论进行摸索。另一方面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基层政权实践探索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建政经验。1949年8月湖南省长沙专区获得了和平解放。在此过程中国家并未“用完成革命的力量来非程序地、权威式”的渗入社会的各个角落,社会情况较为复杂。从1949年到1954年间,中共长沙地委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及湖南省委领导下,历时五年,立足于“行政化”路径下的“党治国家”模式,通过诉诸于“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核心的国家权力下延,对专区基层政权进行建构,实现了近代以来历届政权的未竟之业。在“政党下乡”过程中,通过培养基层干部、健全党委制度等“内部耦合”方式,实现了“政党”这一内生性权威从无到有的建构与渗透。长沙专区高度重视干部选拔、培养和整训工作。一方面通过采取审查甄别、建立学习机制、干部整风举措及开展“三反”等运动,选拔和培养了大批基层干部,提高了干部的素质和思想觉悟,整顿了工作作风,奠定了干部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则通过“审查党员”、“公开建党”、“整党建党”等举措,健全了党委机构,纯洁了党的组织,发展了党员,实现了党组织权威在乡(镇)乃至村级的确立。伴随着基层干部的“党员化”,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有机契合保证了中共的坚强领导。在“政权下乡”过程中,中共长沙地委相继进行了以“接管建政”、“废除保甲”、“土地改革”和“人民普选”为核心的基层建政运动。力图以“外部嵌入”方式实现对专区基层政权组织和外延性权威的破旧立新。这既是持续的建政步骤,也是逐步完善的过程。四个阶段之间相互协同衔接,呈现出明显的步骤性和系统性。具体而言,长沙专区成立后,在“接管建政”历程中,实现了县级、区级政权的接管和建制。在随后以“废除保甲”为核心的建政运动中,主要通过开展“武装剿匪”、“支前筹粮”、“双减退押”运动,破除了地方军事权威及政治权威,延续千年之久的保甲制度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在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运动中,破除了经济权威乃至文化权威。与此同时,通过在运动中启发民众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民众在认识自身力量的基础上,逐步成立了农民协会、青年团、民兵、妇联等群团组织,实现了对民众基础的重塑和改造。最终在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运动中,通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与建立乡人民政府,建构了以贫雇农为核心的地方基层民主政权,确立了以乡(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最终伴随着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发,新中国农村基层政权的结构和职能获得了制度性安排和法理保障。长沙专区完成了以“乡(镇)”为主体的基层政权建设历程,乡村权力结构和乡村社会乃至基层民众也实现了权势转移。在这一系列“短平快”的运动治理方式主导下,长沙专区在破除旧有基层政权和权威的基础上,实现了以“政党下乡”、“政权下乡”为标志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重构,完成了自清末以来国家政权的下延和权威重塑历程。而民众在建政改造的过程中逐步被纳入到“党、政、群、团”等组织中来,专区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但这种基于国家偏好的选择性建构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对乡村简单化和片面化认知,延续千年的传统乡村模式在“布新”和“除旧”中被批判而被“他者化”,对农村传统社会产生巨大的冲击。本文选取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湖南省长沙专区为个案研究,在占有广泛档案和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通过对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历程进行全景式描绘,力图梳理出中共长沙地委对农村基层政权的逐步控制和重塑过程,进而考察分析中共由革命党走向执政党的建政运动模式和内在治理逻辑。不仅有利于拓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视域,进一步增强学界对于农村基层政权重构研究的广延性,同时通过总结建政历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对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实践提供资鉴价值。
王胜坤[7](2019)在《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立法前评估不同于立法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它与立法中评估、立法后评估一样对立法质量的改进发挥着重要的制度价值。学界对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但立法前评估研究却相当薄弱。本研究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为契机,探析党的十八大期间和十八大以前立法前评估制度实践运行概况。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法治建设的重心已由“数量型”立法转变为“质量型”立法,立法质量问题已变为法治建设的核心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尚需完善,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但现实的立法情况则表明:为数众多的法规草案经过表决通过,实施后的效果并不理想,呈现出立法成本较大、实施成本过高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形。而立法评估作为了解法规实施效果、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其制度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最近几年,国内立法后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成熟,产生了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但与相对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相比,立法前评估制度理论研究还相当滞后。因此,立法前评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研究试图从七个方面对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阐述: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价值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一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基础。从立法前评估的概念界定、理论内涵、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探究。第二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核心要素。对立法前评估的主体、对象、内容等进行评析。第三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核心是对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设计。第四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运作程序。具体论述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成要件、价值、启动、运行、回应等问题。第五章对域外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主要是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欧盟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评价,阐述其优点和缺点。第六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贵州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为研究对象,并对立法前评估与基层治理的互动进行分析与探索。本研究落脚点在于尝试构建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的立法前评估制度,弥补立法前评估制度在理论研究领域的不足。在制度价值层面,可为《立法法》第三十九条评估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并为国家层面制定全国性的立法前评估法规体系,以及地方的立法前评估细则的出台提供系统的理论基础。
张金城[8](2019)在《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研究》文中指出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省人大工作中关键的行动者。在省级人大闭会期间,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大部分职责。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党的多次重要会议及报告都将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任务。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断改善,平均年龄逐渐降低,文化程度逐渐提高,女性成员逐渐增加,少数民族、民主党派、无党派成员保持适当规模,并实现了部分委员的专职化,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然而,也要看到,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不合理密切相关。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难以满足民主性、代表性和工作任务要求;年龄结构单一,总体年龄偏大,影响到了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专业背景人才较少,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不够深不够细;专职化比例较低,难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官员比例偏高,难以充分反映各阶层的意见;等等。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进一步推动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本文力图回答这样一些问题:在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为重要任务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过程中,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基本现状是什么?省级人大常委组成人员结构上存在什么问题,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应该如何推动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围绕上述研究问题,本文以描述现状、发现问题、分析成因和提出建议的逻辑框架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从规模、民族、党派、年龄、性别、专兼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地域背景等9个指标描述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现状,归纳出已取得的优化成效。第二部分,归纳和总结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规模、来源、年龄、专业化、专职化等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原因分析。第三部分,针对研究发现的问题,就优化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提出以下建议:坚持省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任职模式;尽可能实现省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专任;推动人大领导岗位从仕途“终点站”变为“中转站”;适量增加委员数量,扩大委员来源渠道;积极吸收年轻委员,形成多元化的年龄结构;努力改善委员知识结构,提高委员履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做好专职委员的履职保障;给委员更多上升空间,打造“人大牌”干部。人大领域的改革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敏感性、复杂性。优化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是一个情况比较复杂、操作比较困难的现实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稳中有进的总基调。在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制、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下,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不断优化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
张金国[9](2018)在《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族工作是民族国家社会结构中国家——民族二元互动关系的载体,体现国家民族问题治理的道路选择、制度设计和国家意识,是国家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在多民族国家制度重建的变动时期,民族工作事关民族社会内部关系的重构、政治秩序的稳定和国家权力的整合。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实践处于转型为基础的国家重建的关键时期,即建国初期与改革开放初期,这两个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任务有所不同,但需要突破的具体困境则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即均需完成政治秩序的重建。习仲勋作为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成员之一,他不仅仅是新中国缔造者之一,更是新中国在民族地区进行社会改造与国家政权建设的执行者、重大政策制定者、重大事件的参与者。他本人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独特观点、理论,他所倡导的民族宗教工作方法,他在民族工作方面的成功实践,尤其是在建国初期的西北民族地区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层层障碍,在国家初创之际积极推进西北民族地区的政权建设与社会改造,理顺了民族与民族、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实现了中国共产党在西北地区的社会治理。可以说,正因为习仲勋开创性的民族工作思想才使得西北区域社会没有成为初生国家的包袱与负担,避免了历史上西北民族宗教问题阻碍国家建设的悲剧重演,其意义不仅仅在建国初期西北民族地区的一隅一地,更给整个国家建设中的民族问题的治理提供了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意义。理论上的任何一种解读、研究乃至重新建构都是由现实的实践所激发的,研究习仲勋建国初期与改革开放初期民族工作的思想,尤其是建国初期民族工作思想,一方面在于追求真实的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治理上走过的艰难历程,另一方面在于通过历史的镜鉴寻求对当下国家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借鉴意义,因为习仲勋所处的时代,其实离我们并不那么遥远,他基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理论、观点、思想,实际上对我们今天极力解决的民族问题,依旧极具针对性、指导性。论文分为七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是按照既定的行文规则概述选题的缘由与选题理论与现实意义,整理和评述既有的文献资料与学术研究成果等。对于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研究,不能单纯地聚焦于他本人在特定时期、特定阶段的特定行为与思想,而必须放眼他的时代与时代所赋予他的时代文化与社会背景,这样才能了解他的思想何以产生、为什么会产生。纵观世界人物思想研究,就个人思想而言,不可能单纯地就理论而理论地认识、了解一个人,必须把个人放在社会与时代的关系之中,为此,论文的第一章主要是结合大的时代与社会背景,对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与思想渊源结合习仲勋的生平,做一个全面的纵向梳理,以期揭示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形成、发展的内在逻辑,深化对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认知。一种思想的萌芽、产生、发展都是一个辩证的社会化过程,如果简单地从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剥离出来,那么离开历史发展过程的理论就是抽象的,就必然是僵死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论文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发展历程即萌芽期、发展期、成熟期的三阶段,展示其民族工作思想是在中国革命这一大的社会场域中不断发展、不断升华的过程。任何一种思想理论的形成都有其理论架构的视角或向度,作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重要内容的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也不例外。习仲勋从社会人到政治人的转变,尤其是早期家庭的熏陶与后期革命实践的深刻影响构成了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基本向度。论文的第三部分对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基本向度进行了剖析,即以民为本的群众观是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根基、实事求是是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基本路径、团结发展是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终极目标,三个基本向度构成了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理论根基、根本底色、价值追求(出发点、实现什么、怎么实现)。恩格斯指出,研究这些思想动机“是能够引导我们去探索那些在整个历史中以及个别时期和个别国家的历史中起支配作用的规律的唯一途径。”(1)可以说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研究的动机正是要体现作为一种理论在国家构建与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论文第四部分围绕习仲勋在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统战、民族社会改造、宗教工作等方面的若干重要观点、思想展开研究,也正是这些理论与观点建构了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体系内容。方法论之所以在一定语境中被上升为“原则”或“根据”,是因为它们能以某种方式规定研究的方向,从而排除显然会使所说明的问题陷入“困境”的方向。基于此,论文第五部分以习仲勋在民族宗教工作方法论上的若干重要提法展开研究。一种理论与思想的强大力量,不在于理论与思想的深邃莫测,而在于它对实践的指导,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虽然具有某种历史性和阶段性特点,但由于他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因为它赖以成长的社会土壤、社会发展阶段、民族发展阶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此它必须面对自己所处的时代,而不是面对自己既有的结论。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同样要指导实践,它要根据新时期民族的新问题,总结新的经验,得出新的结论,因此,文章结语部分主要内容是结合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研究,深刻挖掘其对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启示作用。
罗先锋[10](2018)在《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文中认为就世界许多国家私立高等教育而言,非营利性私立高校是主流,但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从改革开放复兴后至今仍非常弱小,其发展迫切需要关注和研究。本论文以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为研究主题,以美国的非营利性私立院校发展为借鉴,从组织发展的视角出发,以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两个分析维度,将组织发展理论、大学组织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作为理论分析基础,应用历史、个案、比较的研究方法,选取美国不同历史时期以及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相同历史时期的非营利性私立(民办)高校为研究对象,就其外部发展环境、院校发展情况、院校发展成效和问题为研究内容,探究外部环境对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影响和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身对环境变化的回应,基于此归纳发展经验、教训,并提出发展建议和展望。本研究得出如下几点主要结论:(1)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高校发展是指学校组织与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适应协调过程中的发展变化。作为兼具非营利性组织特征和大学组织特征于一体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若想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积极回应外部环境的变化。(2)根据组织发展理论(本尼斯)、大学组织理论和非营利组织理论,组织发展与外部环境密不可分,相互影响。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需要考虑外部环境和组织自身两个维度。其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宏观环境,以及影响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高校发展的几个重要环境力量,即法律环境、政府各级组织、市场以及公立和营利性高校等组织的影响。组织自身主要关注办学理念和目标、内部治理、资源以及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职能的履行。(3)根据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定义界定,论文对我国近代59所非营利性私立大学(国人自办38所,教会大学21所)、当代38所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演变进行了研究:同时选取当代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厦门华厦学院和贵州盛华职业学院作为个案就其发展情况进行具体描述。研究发现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经验主要是民智民力兴办私学的传统传承与创新、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制度环境形成以及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自身形成了私立性、非营利性、独立性和适应性等独特品质;其面临的发展问题主要是社会传统带来的观念障碍长久存在、制度供给不足造成的困境以及组织合法性存疑的困境等。(4)为便于借鉴,论文选取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为研究对象,就其自1636年哈佛大学成立以来近400年的发展变化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研究发现其发展的经验主要是宗教慈善兴学传统的巨大影响、适宜制度环境的形成和美国非营利性私立大学独特品质私立性、非营利性、多样性、精英性和适应性的形成;其发展的历史教训是政府干预下的私立性隐忧、过度市场导向带来的消极影响和营利性对非营利性的侵蚀。(5)研究认为中美两国的非营利性民办(私立)院校,无论是在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文化传统等外部环境方面,还是在使命与价值观、治理结构和组织职能发挥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在面对观念变革乃是改善环境的首要之举和制度完善才是发展保障的背景下,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积极地影响、改变和创造发展环境并直面产权问题。对于组织自身,研究建议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应明确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完善治理结构、增强争取资源的能力以及充分发挥组织职能,以早日破解组织合法性困境。对于当前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身份的确认,研究认为关键在于制度完善及实施、举办者规范、公益产权明确及监督机制实施。(6)基于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在办学实践和社会认知方面的时间差异,本研究把我国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所要经历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从观念建立到制度建立再到社会普遍认可的阶段。目前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处在从观念建立阶段转向制度建立的发展阶段,要想获得普遍的社会认可还需相当长的时期。研究提醒对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问题的认识不能忽视其所处的阶段性特征。(7)研究认为未来我国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改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发展能力也将增强。但需关注“大学公私界限模糊”可能导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公办化”问题。目前尽管弱小的、但独具特殊发展价值和意义的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群体成为一流的民办大学的愿景值得期待。
二、自治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卓有成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自治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卓有成效(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理论基础 |
1.4 核心概念阐释 |
1.4.1 无神论 |
1.4.2 马克思主义无神论 |
1.4.3 无神论宣传教育 |
2 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启 |
2.1 改革开放初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2.1.1 宗教工作的拨乱反正 |
2.1.2 对个人崇拜问题的反思 |
2.2 确立无神论宣传教育的理论前提 |
2.2.1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宗教 |
2.2.2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无神论宣传教育 |
2.2.3 反对封建主义和蒙昧主义 |
2.3 构建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学科基础 |
2.3.1 恢复宗教研究机构 |
2.3.2 启动宗教学学科建设 |
3 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式微 |
3.1 改革开放全面展开时期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3.1.1 在全面改革开放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3.1.2 在清除精神污染中对待宗教问题的“慎重”态度 |
3.1.3 在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中克服“左”的思想 |
3.2 中央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
3.2.1 “中央19号文件”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定位 |
3.2.2 “八二宪法”制定中关于“宣传无神论的自由”的争论 |
3.2.3 1990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对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申 |
3.3 无神论宣传教育在学术研究中的失语 |
3.3.1 关于“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争论 |
3.3.2 中国无神论学会的停摆 |
3.3.3 无神论在“宗教与文化”研究中的缺位 |
4 世纪之交“法轮功”的成势与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起点 |
4.1 世纪之交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4.1.1 中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 |
4.1.2 世界范围内神秘主义的影响 |
4.1.3 美国和苏联对人体特异功能的研究 |
4.2 “无神论无人讲”与“法轮功”的成势 |
4.2.1 “特异功能热”的形成 |
4.2.2 伪科学和伪气功的发展 |
4.2.3 “法轮功”的组织化扩张 |
4.3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起点 |
4.3.1 响应新号召:批判封建迷信和伪科学 |
4.3.2 凝聚新力量:重建中国无神论学会 |
4.3.3 承担新任务:协助中央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 |
4.3.4 营建新阵地:创办《科学与无神论》杂志 |
5 新世纪之初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任务 |
5.1 新世纪之初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5.1.1 “宗教热”从农村向城市蔓延 |
5.1.2 境外宗教渗透的加剧 |
5.2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协同推进 |
5.2.1 中央六部委出台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文件 |
5.2.2 抵御境外宗教渗透与防范校园传教 |
5.2.3 成立无神论研究机构 |
6 十八大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
6.1 十八大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形势 |
6.1.1 宗教极端主义的崛起 |
6.1.2 “党员信教”与“信徒入党”问题的争论 |
6.1.3 无神论宣传教育争议再起 |
6.2 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创新发展 |
6.2.1 “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 |
6.2.2 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 |
6.2.3 拓展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阵地 |
7 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的经验启示 |
7.1 中央的清醒和重视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基本前提 |
7.2 学者的责任和担当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有力推动 |
7.3 地方和部门的贯彻落实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重要依托 |
7.4 群众的发动和参与是做好无神论宣传教育的坚实基础 |
8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章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先行研究述评 |
一、1934 年以前沙俄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查研究 |
二、日本占领及伪满洲国统治时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 |
三、中苏共管时期与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方法 |
一、研究的对象与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近代边疆危机:民族交错地带资源所有权的丧失 |
引言 |
第一节 近代边疆危机态势 |
一、列强对中国边疆大面积领土强占与资源掠夺 |
二、俄国攫取中国东北大片领土及其将东北残存领土“俄罗斯化”企图 |
三、英国强行牛庄开港及其在东北的利益 |
四、日本对东北边疆地区的觊觎与渗透 |
五、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 |
第二节 列强对中国民族交错地带的矿产资源调查 |
一、俄国在中东铁路沿线的资源调查 |
二、日本对中国东北地区资源的调查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被抛弃的边陲矿业:沙俄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掠夺 |
引言 |
第一节 东清铁路计划出笼及沙俄对矿权的掠夺 |
一、东清铁路计划出笼与实施 |
二、沙俄对东清铁路沿线矿权的侵夺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运营 |
一、扎赉诺尔煤矿开设与东清铁路的初期经营 |
二、俄商包办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第三节 中东铁路燃料供应与煤矿的掠夺式开采 |
一、中东铁路的燃料需求 |
二、东清铁路公司与俄商对煤炭资源的掠夺 |
三、煤炭资源开采于呼伦贝尔地方的经济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苏合办:苏联的隐蔽掠夺策略与其工业化模式在中国的早期试验 |
引言 |
第一节 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一、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探查 |
二、中东路事件前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的掠夺 |
三、中东路事件后苏联对扎赉诺尔煤矿的抛弃 |
第二节 中苏合办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一、苏联工矿企业运营经验的引入 |
二、中东路事件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统制与统治:伪满洲国时期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管控 |
引言 |
第一节 日本产业统制政策下的扎赉诺尔煤矿 |
一、日苏交接扎赉诺尔煤矿过程 |
二、满炭系统对扎赉诺尔煤矿的统制 |
三、日本殖民后期统制政策的调整 |
第二节 伪满洲国统治下的煤炭资源掠夺 |
一、日本人对扎赉诺尔煤田的地质勘测 |
二、日本对扎赉诺尔煤炭的掠夺 |
三、日本煤炭资源掠夺对“兴安北省”经济发展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苏共管:工会制度与“一长制”在扎赉诺尔煤矿及矿区的作用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光复与中国共产党对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一、扎赉诺尔光复 |
二、中国共产党对扎赉诺尔煤矿的军事接管 |
三、秘密建党建政背景下的煤矿恢复 |
第二节 煤矿工会在中苏共管期间的作用 |
一、煤矿工会的筹建与基层动员 |
二、苏联一长制与工会在煤矿运营中的协调 |
三、煤矿公开建党与工会面向的转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回归祖国:扎赉诺尔煤矿国有化的进程 |
引言 |
第一节 中苏关于交还中长铁路的谈判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中国共产党与苏联的交涉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苏谈判 |
第二节 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的具体过程 |
二、扎赉诺尔煤矿在回归缓冲期的基本情况 |
第三节 回归祖国初期扎赉诺尔煤矿的调整与发展 |
一、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调整 |
二、扎赉诺尔煤矿回归祖国后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遥远的边陲社会:20世纪上半叶的扎赉诺尔 |
引言 |
第一节 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与矿区的形成 |
一、扎赉诺尔地方早期历史 |
二、扎赉诺尔行政建置变迁 |
三、扎赉诺尔矿区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煤矿招工与扎赉诺尔移民社会的形成根源 |
一、扎赉诺尔煤矿招工与地方人口结构演变 |
二、扎赉诺尔地方经济结构 |
三、扎赉诺尔社会生活 |
第三节 以煤矿为核心的单位体制形成 |
一、煤矿的“单位”化进程 |
二、单位制社区 |
本章小结 |
终章 |
第一节 扎赉诺尔煤矿与扎赉诺尔地方社会发展过程中显现的社会表征 |
第二节 “国家中心性”对于“地方性”的整合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致谢 |
(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安工作研究(1949-195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安工作的缘起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的早期努力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严峻的治安形势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安工作的思想基础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安体制建设 |
第一节 公安机关组织机构的设置 |
第二节 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安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 |
第一节 公安队伍建设 |
第二节 公安法制建设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安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 |
第一节 镇压反革命 |
第二节 清除旧社会遗留的污泥浊水 |
第三节 改造罪犯 |
第五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安工作的历史审视 |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成就及基本经验 |
第二节 公安工作的不足和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出版的论着和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少数民族高级干部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治理的贡献研究 ——以包尔汉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文献资料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创新点和难点 |
四、理论与方法 |
五、本文基本概念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前的新疆历史与社会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的地理与人文概况 |
一、新疆地理及资源概况 |
二、多民族聚居和多宗教并存的新疆 |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新疆社会概况 |
一、民国时期的新疆治理概况 |
二、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蔓延 |
第三节 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新疆的传播 |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在新疆的早期传播 |
二、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的早期活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包尔汉的政治成长历程 |
第一节 包尔汉思想中形成了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
一、包尔汉生平概述 |
二、包尔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形成 |
三、包尔汉成为少数民族高级干部的个人素养 |
第二节 在党的培养下走上主政新疆的重要岗位 |
一、在新疆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高级干部的理论基础和意义 |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给予包尔汉的充分信任和培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包尔汉在新疆的工作实践 |
第一节 包尔汉与新疆和平解放和人民政权在新疆的建立 |
一、包尔汉与新疆和平解放 |
二、新旧政权转换并主政新疆 |
第二节 包尔汉与新疆社会变革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建立 |
一、开辟新疆工作中的社会变革和民主改革 |
二、包尔汉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建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包尔汉在宗教工作和对外友好工作中的实践 |
第一节 贯彻和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
一、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创始人之一 |
二、提倡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 |
第二节 包尔汉在对外友好工作中的实践 |
一、中东地区的破冰之旅 |
二、为我国与伊斯兰国家的友好交往作出贡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包尔汉对党和国家事业的贡献 |
第一节 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 |
一、始终如一坚持党的领导 |
二、对人民解放军的拥戴 |
三、爱国主义家风的传承 |
第二节 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
一、旗帜鲜明的反对分裂主义 |
二、民族教育必须以国家认同和民族团结为基础 |
第三节 坚持唯物史观指导学术研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价及展望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重点与难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相关问题概述 |
2.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和实践形式 |
2.1.1 协商民主的内涵 |
2.1.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 |
2.1.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形式 |
2.2 制度化的内涵和价值 |
2.2.1 制度 |
2.2.2 制度化 |
2.2.3 制度化的价值 |
2.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内涵和发展层次 |
2.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涵 |
2.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发展层次 |
第3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价值 |
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价值体系 |
3.1.1 价值及其分类 |
3.1.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价值体系的构成 |
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目的价值 |
3.2.1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3.2.2 构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 |
3.2.3 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3.2.4 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 |
3.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内在价值 |
3.3.1 导向性价值 |
3.3.2 渐进性价值 |
3.3.3 实践性价值 |
3.3.4 全局性价值 |
3.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外在价值 |
3.4.1 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
3.4.2 有利于保持政治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 |
3.4.3 有助于促进协商文化成长和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
第4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历程 |
4.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奠基 |
4.1.1 协商民主专门组织机构初步建立 |
4.1.2 协商民主制度初步确立 |
4.1.3 协商思想文化孕育 |
4.1.4 协商民主实践健康起步 |
4.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自发起步 |
4.2.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初步确立 |
4.2.2 政协的调整发展 |
4.2.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初步形成 |
4.2.4 社会主义协商实践初步展开 |
4.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局部自觉快速发展 |
4.3.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深入发展 |
4.3.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和完善 |
4.3.3 政协的发展成熟 |
4.3.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
4.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全面快速发展 |
4.4.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制度化理论的确立和发展 |
4.4.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成果显着 |
4.4.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快速有序发展 |
4.5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经验启示 |
4.5.1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4.5.2 协调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四个层面的建设 |
4.5.3 协商民主制度化与社会主义建设息息相关 |
第5章 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现实考量 |
5.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的比较优势 |
5.1.1 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
5.1.2 政协协商制度化的典型示范 |
5.1.3 协商民主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实践 |
5.1.4 良好的国内外环境 |
5.2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存在的问题 |
5.2.1 协商民主制度有待建立健全 |
5.2.2 协商民主组织亟待构建完善 |
5.2.3 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
5.2.4 协商民主实践发展亟需推进 |
5.3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
5.3.1 程序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
5.3.2 政治文化方面的影响 |
5.3.3 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发展水平的影响 |
第6章 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发展对策 |
6.1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要放在突出位置 |
6.1.1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做好协商民主顶层设计 |
6.1.2 加强和完善实体制度建设,确保协商民主制度完善 |
6.1.3 加快程序制度建设,筑牢协商民主制度基础 |
6.2 重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领导组织机构建设 |
6.2.1 加强和改善政协机关建设 |
6.2.2 建立健全基层协商组织机构 |
6.3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 |
6.3.1 创造协商民主思想文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
6.3.2 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6.3.3 着力培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文化 |
6.4 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发展 |
6.4.1 推动协商民主实践发展的总要求 |
6.4.2 健全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 |
6.4.3 重视协商主体队伍建设 |
6.4.4 严控协商过程和协商成果转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0.4 相关概念界定 |
第1章 长沙专区社会历史背景 |
1.1 长沙专区的人文历史和建制沿革 |
1.2 中国历代基层政权的历史变迁 |
1.3 晚清及北洋政府时期“自治化”实践 |
1.4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由“自治化”向“行政化”过渡 |
1.5 “国家政权内卷化” |
第2章 中共基层政权建设的理论来源与实践探索 |
2.1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理论来源 |
2.2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基层建政的实践探索 |
2.3 “行政化”路径下“党治国家”模式的确定 |
第3章 长沙专区的解放与面临的复杂形势 |
3.1 长沙专区的解放 |
3.2 长沙专区各县人民政府的成立 |
3.3 长沙专区新生人民政权面临的复杂形势 |
第4章 长沙专区成立初期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
4.1 中共长沙地委领导机构的组建与南下 |
4.2 中共南下长沙地委与地下党的会师 |
4.3 长沙专区基层干部选拔 |
4.4 基层干部的培训与整风 |
第5章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与党的权威重塑 |
5.1 长沙专区基层党组织现状 |
5.2 审查党员:保持组织纯洁性 |
5.3 公开建党:公开党的组织与发展基层党组织 |
5.4 整党建党:健全党委制度与整风整党 |
第6章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建政 |
6.1 以“城乡兼顾”为工作中心的确定 |
6.2 以“接管运动”为中心的基层政权的初创 |
6.3 区、乡政权的接管和区政府、党委的成立 |
6.4 保甲制度的暂时保留 |
第7章 “剿匪”及“清匪”运动 |
7.1 匪患的形成原因与目标指向 |
7.2 剿匪运动的历程 |
7.3 主力地方化和地方人民武装的建立 |
7.4 全面发动群众,进行清匪斗争 |
7.5 镇压反革命 |
第8章 “支前征粮” |
8.1 征粮运动的必要性 |
8.2 “夏借”工作的开展 |
8.3 “秋征”工作的开展 |
8.4 党政群组织的初建与对民众的初步动员 |
8.5 阶级斗争下的“加征大户”和“查挤黑田” |
8.6 征粮运动与基层政权的建设 |
第9章 “双减反霸” |
9.1 “双减反霸”运动的缘起 |
9.2 “双减反霸”运动历程 |
9.3 双减反霸与党群团组织的初建 |
9.4 保甲制度的废除与乡政权的初建 |
第10章 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群众建政 |
10.1 土改的必要性 |
10.2 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 |
10.3 .土地改革对民众的动员与改造 |
10.4 土地改革与乡村社会改造 |
第11章 以人民普选为中心的民主建政和乡基层政权的确立 |
11.1 乡基层政权的逐步确立 |
11.2 民主建政工作的开展 |
11.3 《宪法》的颁布与乡(镇)基层政权的正式确立 |
第12章 长沙专区基层政权建政特点与历史影响 |
12.1 建政特点 |
12.2 历史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7)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立法前评估制度概述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一般理论 |
一、立法前评估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三、立法前评估的价值 |
四、立法前评估的原则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相关概念辨析 |
一、立法前评估与立法中评估 |
二、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 |
三、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论证 |
四、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听证 |
五、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调研 |
六、立法前评估与执法检查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基础与限度 |
一、立法前评估的科学基础 |
二、立法前评估的理性基础 |
三、立法前评估的哲学基础 |
四、立法前评估的合理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立法前评估的要素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的主体 |
一、立法前评估主体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主体类型 |
三、立法前评估主体的特性 |
四、立法前评估主体的实践 |
五、复合型评估主体的构建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对象 |
一、立法前评估的对象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的一般对象 |
三、立法前评估的特殊对象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内容 |
一、合宪性---法规草案基本遵循 |
二、民主性---法规草案过程评价 |
三、科学性---法规草案技术评价 |
四、操作性---法规草案实施预测 |
第四节 立法前评估的方法 |
一、评估方法的内涵 |
二、评估方法的构成 |
三、评估方法的类型 |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基本标准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的分类 |
三、立法前评估标准的作用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构建 |
一、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法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体系的建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 |
一、立法前评估指标的设立因素 |
二、立法前评估指标的分类 |
三、评估指标的应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立法前评估的程序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价值 |
三、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要件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建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启动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运行 |
三、立法前评估结果的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立法前评估的域外考察 |
第一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概况 |
一、美国立法前评估 |
二、英国立法前评估 |
三、德国立法前评估 |
四、日本立法前评估 |
五、欧盟立法前评估 |
第二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一、评估体系完整 |
二、评估主体权威 |
三、评估依据明确 |
四、评估方法科学 |
五、评估对象精准 |
六、公众参与广泛 |
第三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制度评价 |
一、国外立法前评估的优点 |
二、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缺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 |
第一节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概况 |
一、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发展概况 |
二、我国《监察法》制定中的评估实践 |
三、我国《监察法》修改中的评估反思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贵州实践 |
一、贵州立法前评估的现状分析 |
二、贵州立法前评估的问题成因 |
三、完善贵州立法前评估制度的对策 |
四、贵州立法前评估的制度完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广东模式 |
一、评估立法目的性与合法性 |
二、评估立法适用范围 |
三、评估立法技术 |
四、评估法律责任设定 |
第四节 乡村治理中的立法前评估制度 |
一、评估村规民约的作用与价值 |
二、评估村规民约与基层政权的互动 |
三、村规民约的科学设计---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一 |
四、村规民约的制定原则---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二 |
五、村规民约的瑕疵分析---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三 |
六、村规民约的预期目标---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功效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附件 |
(8)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主题 |
(四)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五) 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描述性分析 |
(一) 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指标划分 |
(二) 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结构现状 |
(三) 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结构现状 |
(四) 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特点 |
二、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存在的问题 |
(一) 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结构现存问题 |
(二) 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结构现存问题 |
三、优化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的对策 |
(一) 优化原则与要求 |
(二) 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结构的优化路径 |
(三) 省级人大常委会委员结构的优化路径 |
四、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研究生期间科研情况及奖励 |
致谢 |
附录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基本信息 |
(9)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渊源和社会历史条件 |
第一节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形成的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与实践 |
第二节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 |
一、西北少了一个工业,多了一个民族问题 |
二、宗教是生活的盐 |
三、中国共产党西北民族工作的实践 |
第二章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萌芽阶段(1922-1936年) |
一、进入立诚中学:初步接触马克思主义 |
二、参加学运,狱中入党:接受马克思主义 |
三、投笔从戎,创建根据地:实践马克思主义 |
第二节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形成阶段(1936-1945年) |
一、学习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
二、实践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 |
第三节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成熟阶段(1945-1952年) |
一、习仲勋民族工作的西北重要实践 |
二、总结了西北民族工作的出发点 |
三、规范西北民族工作的原则、方法 |
四、提出了西北民族工作的干部政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理论内涵 |
第一节 以民为本的群众观: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理论根基 |
一、“人民就是江山” |
二、“江山就是人民”的群众立场 |
三、“群众路线要在群众中实践” |
第二节 实事求是: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基本路径 |
一、“实事求是就是最大的党性” |
二、“真理必须到群众中去找” |
第三节 团结发展: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价值取向 |
一、“民族团结是西北的政治问题” |
二、“民族团结是西北工作的原则” |
三、“谁离开民族团结问题,谁就不是从西北工作出发” |
第四章 习仲勋民族工作上的若干重要提法 |
第一节 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若干重要提法 |
一、提出“民族的民主联合政府”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必要准备阶段 |
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采取“有准备、有步骤”的方针 |
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反对两种“偏向” |
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主要原则、条件、目的 |
第二节 关于民族统战工作的若干重要提法 |
一、“站在民族纠纷之外解决民族纠纷” |
二、“西北的统战工作就是在民族与宗教问题上与敌人竞争” |
三、民族统战要突出党性,“麻烦就是革命工作” |
第三节 关于民族社会改造的若干重要提法 |
一、“西北工作要照顾民族和地区特点” |
二、“群众要土地粮食,我们要农民群众” |
三、民族干部必须是土改的执行主体 |
四、“联合一部分封建反对另一部分封建” |
五、民族地区土改的“八不动”原则 |
六、民族地区土改中的“两个不能变”原则 |
七、“两个不完全”思想,建立最广泛的宗教统一战线 |
第四节 关于宗教工作的若干重要提法 |
一、“克服‘左'的思想防止‘右'的倾向” |
二、“该松绑的松绑,该捆死的捆死” |
三、“宗教工作必须服从于国家政治任务” |
四、“要以理服人,不要以力服人” |
五、“宗教工作三分书本知识,七分实践知识” |
六、“宗教信仰自由,但走不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政治问题” |
七、“群众路线是宗教工作的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习仲勋民族工作方法论上的若干重要提法 |
第一节 慎重论:民族工作不要急 |
一、“慎重论”的提出 |
二、慎重论的理论内涵 |
三、“不怕慢,只要搞对” |
第二节 求同存异论:“大同”“小异”的民族统战方法 |
一、求同存异、和谐共生 |
二、“小异”“大同”就是统一战线 |
三、尊重差异,但不强调差异 |
第三节 规律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须根据民族特点办事 |
一、民族工作需掌握民族特点 |
二、民族工作需尊重民族特点 |
三、依据民族特点做好民族工作 |
第四节 和平论:“民族问题不是武力充足不充足的问题” |
一、和平论的提出 |
二、和平也是斗争的方式 |
三、“和平论”对现实的指导性 |
第五节 “团结论”:团结上层,争取下层 |
一、团结论的提出 |
二、求团结不是“给上层撑了腰” |
三、坚持团结但不强调趋同 |
结语 |
一、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理论内涵、突出贡献 |
二、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的当代价值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辨析 |
第三节 文献综述与评价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第二章 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1636-1818年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二节 1819-1943年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三节 1944年以后美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三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1882-1952年我国非营利性私立高校发展研究 |
第二节 1982-2009年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 |
第三节 2010年以后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 |
第四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二节 厦门华厦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三节 贵州盛华职业学院发展的个案研究 |
第五章 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的理论分析与展望 |
第一节 理论分析 |
第二节 历史与传承 |
第三节 比较与借鉴 |
第四节 思考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完成课题情况 |
四、自治区政协委员学习培训工作卓有成效(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无神论宣传教育历程与经验研究[D]. 苏彬. 北京科技大学, 2021(02)
- [2]被抛弃、被掠夺与回归祖国:民族交错地带边陲矿区兴衰 ——基于扎赉诺尔煤矿的研究(1902-1952)[D]. 宋铁勇. 长春师范大学, 2020(08)
- [3]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公安工作研究(1949-1956)[D]. 班佳. 淮北师范大学, 2020(12)
- [4]少数民族高级干部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治理的贡献研究 ——以包尔汉为例[D]. 何晓清.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5]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研究[D]. 董文静. 吉林大学, 2019(02)
- [6]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省长沙专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949-1954)[D]. 孙延青. 湘潭大学, 2019(12)
- [7]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D]. 王胜坤.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省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研究[D]. 张金城.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习仲勋民族工作思想研究[D]. 张金国. 兰州大学, 2018(03)
- [10]我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研究[D]. 罗先锋. 厦门大学, 2018(02)
标签:扎赉诺尔论文;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论文; 新疆历史论文; 中国宗教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