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西宁市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周星[1](2021)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文中提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的表现之一,对于提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竞争力非常重要,2019年10月24日世界银行发布了《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总体排名升至全球第31位,但纳税指标还未挤进前100位,税务部门如何把握住机构改革、减税降费等契机,积极开拓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新方法、新路径,是亟待思考的问题。文章以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首先从制度、资源、管理三方面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采取的措施进行阐述,为了更加全面、客观的对其税收营商环境现状有清晰的认知,利用调查问卷从纳税成本、满意度、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发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存在纳税时间成本较高、税费负担较重、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而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三点,一是缺少系统的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二是人才资源管理滞后,税收征管一线专业化人才比较匮乏、相关培训效果差、税务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税务信息化建设不足。最后结合上述研究,本文探索出优化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的具体建议措施,包括:建立完善的税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地区税收营商环境现状做出系统化评估,充分应用评估结果;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改变基层税务局陈旧的人事管理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专业化管理;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配套服务,改进传统纳税服务方式,引导纳税人观念转变,整合网络资源,重视纳税人体验感。文章基于调查研究了解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举措、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相关理论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营商环境优化对策,以期能够为我国基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具有现实价值的参考借鉴,促进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为国内其他地区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提供一些参考。
程秀建[2](2019)在《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财产权领域最根本的制度设计,各国都对土地制度作出了基于历史与国情的独特安排。我国独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既牵引着农村,又联结着城市,具有独特的制度品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成与完善,作为稀缺土地资源的宅基地的资产功能日益显现。建构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忽视了其经济属性,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与农民缺乏必要的财产性收入来源的矛盾凸显,严重制约了农村、农民的发展。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通过市场配置宅基地资源已成当下改革的必然进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下,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我国现行法上并无有关宅基地“资格权”的表述,为寻求中央政策文件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丰富内涵在法律上的妥善表达与实现,需要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下,以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文件为目标导向,结合实践反馈的经验,建构“三权分置”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法权结构。本文分为三个模块,七章内容。全文以第四章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解读为联结,围绕坚持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这一主线展开论证。第一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及演化溯源,系统地梳理了70余年来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迁历史。建国初期,在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指导下,新中国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为配合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策,通过农业、农村向工业、城市提供原始积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户籍制度双重管制下的城乡二元治理方式将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之上。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是一个系统的、综合的工程,承载着诸如居住、社会保障、财产、社会控制等复杂的功能。立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之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有强烈的公法色彩,在特定历史背景及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宅基地使用权,拥有不同于传统大陆法系一般用益物权的独特秉性:在宅基地产权制度上,“两权分离”基础上形成“一宅两制”;在宅基地利用制度上,行政配置主导与市场配置辅助的双轨配置;在宅基地分配制度上,居住保障基础上构建了一户一宅、无偿分配、永久使用;在宅基地流转制度上,严格限制流转。正是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生成的复杂历史背景与承载的多重功能,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改革的难度。第二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于计划经济体系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经部分完成其历史使命,并因逐渐固化成型的宅基地利用格局在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的作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得以延续至今。但是,“权能残缺”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已不能因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甚至成为扼制农村振兴、阻碍农业发展、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实践中,宅基地利用效率低下、隐形流转的屡禁不止以及涉宅基地使用权交易的纠纷叠增,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重重困境,表现为既不能适应新型城镇化战略发展要求,又无法达致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目标,且有逐步走向管理失控的风险。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时代的变迁。“后乡土社会”下农村社区封闭性与人口非流转性已打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所依托的“乡土社会”生活图景发生变迁。其二,功能的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此消彼长之间,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负载的居住及保障功能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逐渐减弱。其三,制度的供给。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由于立法价值偏差以及成文法的滞后性,造成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落后。第三章为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市场经济条件下,出于经济效益的要求,当代民法制度催生了对效率的追求。从“所有”到“利用”的物权观念发展,要求实现“物尽其用、物尽其利”。缺乏处分权能的宅基地使用权使得宅基地及农民房屋成为农民手中的“死产”。新型城镇化发展方略下,以乡村为面向的城市化进程需要对既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作出转变,应当更注重农民需要什么,而不是农民可以继续做什么。事实上,作为农民拥有的重要财产性权利,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助于农民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实质增加。因此,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对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缓解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以及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地捆绑”的松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发了制度功能的转变,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具备了实践可能性。虽然在理论上对于放活流转仍村争议,但多数学者已经提出,不宜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身份限制与宅基地使用权本身的物权属性予以混淆。严格限制农户处分宅基地的做法无异于是将所有的农民都视为“禁治产人”,与现代法律的“理性人”假设不相符。自2005年起,国家在天津等地先后开展了两轮的宅基地流转试点。通过对两轮改革试点的经验总结,得出如下结论:1.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应坚持以公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探索共享富民为价值导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法治创新为主线。2.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个前置性问题分别是宅基地应如何估值、改革应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以及如何理顺城乡关系。3.实施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三条不可突破的底线是坚持集体所有制不可变革、确保耕地红线不可突破以及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第四章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改革起于农村,源自实践。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变革遵循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惯常模式,即:自实践中自发探索到试点实践和政策先行,待成熟后以法律形式确认固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因实践需要而生成,从多年中央政策中关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连贯表达可见,其实质是农地“三权分置”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域的延伸与扩展。经由语义逻辑对“分置”与“分离”的辨析,“分置”概念更符合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法律表达。通过对政策文本中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深刻意蕴的解读,可以发现“三权分置”改革的内在逻辑:落实集体所权为起点,保障农户的资格权是关键,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是落脚点及核心。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强化与落实集体所有权,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实现三方主体共享宅基地权利以及围绕宅基地建构权利,完善民法典权利体系等方面均具有重大意义。第五章为“三权分置”之下的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沿波溯源,我国集体所有权制度源于农村土地合作化运动。经过国家政治动员而迅速开展的农村土地合作化实践构建了独具中国特色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其建构之初主要作为一项社会变革工具而运行,并未明确区分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权,直至物权法才第一次明确以“集体所有权”的表述方式将其与国家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相并列。通过对既有理念的检讨,集体所有权在性质上符合“新型总有说”理论,属于特殊的共同共有。通过对集体所有权在宪法与民法两个维度的考察,民法上的所权制度设计应在尊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进行,不应将公有制简单视为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而试图照搬西方的物权制度建构我国的农村土地法权体系。实践中,由于主体界定不明、权能残缺以及实现机制阙失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弱化和虚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彰显了宅基地使用权“自物权化”的同时,极有可能因忽视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时代功能,而对集体所有权产生新的冲击。因而,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注意在以下三个层面展开:其一,明确集体所有权主体的二元性并将授予其特殊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其二,厘清集体所有权的特殊运行机制,完善其实现机制;其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实现管理权能的回归。第六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制因应。通过对实践及理论上关于宅基地资格权内涵及法律属性的梳理,指出成员权与用益物权两个视角下资格权可能的制度安排与妥适性,证成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为集体成员权。宅基地资格权的概念与表述仅在中央政策文件中以通俗用语载明,并无实体法上的意义。立法上仍坚守集体成员权的制度建构,而非创设新的宅基地资格权。物权法上的规范表达从“农民集体”到“本集体成员集体”的转变,意味着对农民集体成员权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事权利的确认。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为集体土地利用困境提供制度依据,集体成员权是连接集体成员与成员集体的纽带。完善的集体成员权制度有利于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与集体成员权益的保护,并能为成员集体内部秩序生发提供制度支撑。由于集体成员权与成员息息相关,具有明显的人法属性,已然溢出了传统民事权利的范围。因此,应将其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纳入到民法典分则物权编之中。第七章为“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分置的使用权是“三权分置”政策的落脚点,应当在现行法体系内作出妥适的规制。通过对“三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实践样态分析,循着宅基地“资格权”属于成员权的权利内容的论证逻辑,分置后的使用权在性质上属于去除身份性的纯粹用益物权,从而在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领域形成“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资格权)+宅基地使用权(分置后)”的权利结构。回归到政策本意对“三权分置”作进一步的检讨,“三权分置”后三权在法实现过程中实际表现为“四权”,分由三类权利主体享有,即“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其他社会主体)”。“三权分置”为宅基地使用权上市流转奠定了基础,但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全无风险。不容忽视的是,资本的嗜血性与农民对抗资本侵蚀能力的弱质性。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宅基地作为农民生产、生存保障的必要性依然存在且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中央政策文件亦不无警醒的提出放活应予“适度”,即以不损害集体所有权的实现为前提,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关键,严格落实一个“不得”和“两个严格”。否则,放活使用权将会遭遇集体所有权有被虚置、农民有居无处所以及使用权自身运行等诸多风险。财产只有进入市场才能实现,就农村发展而言,因其资源禀赋不同,并非均质化的世界,在放活土地使用权方面应作出区分,对不同的农村实际设定不同的管理目标。从宅基地分散、零碎的固有属性来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应扩展其经营性功能,以期实现宅基地的分散经营与规模利用又结合。农民房屋作为农民享有所有的权的重要财产,实现其财产性收益的核心是放活转让与抵押,变资产为资本。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直触农村土地制度核心。这是兴村振兴发展战略下国家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以及农民增收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因此,如何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完整的映射到法律规范之中,将其转化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以及这一法律制度的建构会对其他相关农地法律制度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均应给予密切的关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应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之上进行,以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三农”问题为依归,而非照搬西方物权理论追求理论上的纯粹与卓越。基于我国特有的产权制度,在历史的视野下寻求资格权及使用权在现有法律体系框架内的妥适表达,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能否落到实处的法制要求和条件。通过集体成员权制度建构完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够达成剥离宅基地使用权负载的身份属性与社会保障功能、实现了宅基地使用权完全用益物权化的使命。
史筱茜[3](2018)在《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绩效提升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开行承担着在政府主导的投资体制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资金支持的角色,它在提供集中、大额、长期资金的同时,通过建立制度、培育市场,最终构造社会资本市场的有效机制,为突破制约经济发展的各类“瓶颈”提供资助。利率市场化后,经济金融领域出现的新变化,使整个银行业经营发展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在各期限贷款利率均下调25个百分点的同时,放开了存款的上限,存款利率可自主定价,这一举措无疑降低了社会的融资成本,但对各大金融机构来说,存款与贷款之间利差不断收窄,影响盈利能力的同时,在项目开发、风险防控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压力。国开行青海分行作为省级开发性金融机构同样面临着如此困境,需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发展形势、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大力提升经营绩效,寻求维护客我关系、防范风险及利益最大化的平衡点,实现自身、客户与经济共同发展的目标。本文首先系统梳理开发性金融、国开行及经营绩效的相关理论基础,从当前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对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产生的双面影响出发。随后,本文通过外部环境、行业环境及内部环境对国开行青海分行发展现状和所处环境进行了研究分析。在全面了解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现状后,创建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成长性和市场占有能力指标五个维度出发,分析国开行青海分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详细阐述解决该类问题的动因。文章最后回顾国开行青海分行所处的环境分析,并且针对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中分析结果,提出营销方式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等一系列策略提升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绩效。本文意在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和对比,提升国开行青海分行盈利能力、流动性能力、运营水平和后续发展能力等经营绩效水平。在方法的选择上,主要采取了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评价矩阵分析和文献查询法,从内外部环境和行业环境分析三个方面进行系统的剖析。此外,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方面,所有数据均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该类问题提出了相关策略,同时可对同类银行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中国人民银行民和县支行课题组,边晏龙[4](2018)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分析》文中认为本文在总结概括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研究对象,对青海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状、融资需求、融资困难的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对策和建议,进而突破制约瓶颈,实现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跨越式的发展。
胡华杰[5](2018)在《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功效研究 ——对城市经营理论与实践的反思》文中研究说明世界城市发展史表明,城市是现代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和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城市的发展是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前进的主要动力”。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城市发展从薄弱的基础开始,有计划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1978年,随着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结束了“文革”以来城市建设的倒退和停滞局面,进入了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改革开放新阶段。显然,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本质上是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也就是市场体制对计划体制不断渗透和替代的过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也给我国的城市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与此同时,随着对外开放步伐的深度广度逐渐加大,不仅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体系的融合正在加速进行,而且城市也逐渐成为区域和国际竞争力较量的舞台。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的发展不仅要处理好城市内部自身各要素禀赋的协调开发,而且更需要站在区域乃至全球竞争的角度,系统地审视城市内外的各种因素,从而更好地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赢得城市发展的先机。按照历史的脉络审视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线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重大问题。自从1988年实务界提出城市经营理念并揭开城市经营的实践以来,历经近20个年头,以政府为主导的城市经营成为推动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但与此同时,因强政府带来的资源浪费、土地财政、市场机制扭曲等负面问题日益暴露,成为理论界诟病的主要内容。也正是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城市经营实质是计划经济思维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延续,是不符合中国经济转型的要求。在这样背景下,2006年以来,学术界以大量密集的研究抨击城市经营,抨击政府主导的城市经济发展思路。继之而来的是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关注,认为城市政府的本质就是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好发展环境的优化,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主要内容。经过几年的理论反思和实践沉淀,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科学调控作用的论断。笔者认为,这一论断并不是自由市场经济的胜利,相反应该理解为政府与市场的双重主导思想。事实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非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至少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践中已经证明市场与政府应该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一方面,政府对市场的模拟是按照市场规律来操作的,而不是违背市场规律进行的,另一方面,市场也不可能不受政府的顶层设计而无序发挥作用的。在此背景下,研究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功效,就不是仅仅就政府谈政府,实质是立足市场规律看政府的作用,也即是在不违背市场功效的前提下,如何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如何更有利于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在本论文中,笔者以为,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功效应当被视为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层级代理显着的大国经济体系中,国家治理最终要依靠城市载体来实现,而城市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挥程度,以及对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促进水平,直接决定了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进程,也关系到国家竞争力和经济安全。由此来看,本项研究具有较为强烈的现实性和战略感。在篇章结构中,论文重点聚焦政府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这一命题,以政府功效作为研究的立足点,在这里,功效一词特指作用和效果。也即是说,在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的作用到底如何?存在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以及如何解决功效不强的问题。通过理论建模,详尽地阐释了地方政府在层级代理中的困境,揭示了制约城市政府功效的根源。进而,通过对288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测段与排名,运用计量统计模型验证了政府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发现在地区经济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政府功效是不同的,特别是欠发达城市的政府功效作用更为显着。为了进一步解释城市政府功效的因子变量,笔者对河南省18个地市进行了数据采集和问卷调查,通过面板数据模型及分类验证方法,详尽地剖析了政府间代理关系、地方政府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冲动、政府工作满意度、政府工作能力、地区的市场化水平对城市经济发展质与量的作用。研究结果发现,在城市经济发展总量方面,政府的功效是值得肯定的,但与市场化的作用存在相互替代关系;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质的方面,政府功效在被政府特别划定的区域内显着且与市场化相互补充,而在非政府划定区域内则不显着,市场化理论占据主导地位。在此实证判断基础上,笔者结合实地调研的结论,提出有为经营的理念。这这种观念即是对前期政府主导的政府经营的发展和提升,也内含了对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内容。因此,有为经营是有为政府的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关键手段,也隐含地指出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的思路不能完全照抄照搬西方成熟市场经济的发展思路,即完全排斥政府的功效。也正是因此,本文提出有为经营的逻辑起点是政府功效,而央地关系及其考核机制则是影响城市政府功效的关键因素。说到底,有为经营是提高政府功效的最主要的手段,实施有为经营要全面把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可以肯定的说,本论文的探索是初步的,许多观点也是不成熟的,还有待实践的验证。但笔者认为,立足中国国情,遵照中国实践,直面中国问题,就需要对中国样本进行全面剖析,从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经营到政府与市场双主导的有为经营,是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手段。基于此,本论文的探索尽管是不足的,但提出的问题却不容回避。当然,鉴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有限,在此恳请专家老师给予批评指正!
李丽[6](2017)在《基于核心竞争力的青海藏药企业品牌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藏药产业具有广泛分布、种类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优势和自然禀赋。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青海藏药产业在国家和青海省各级政府的重点支持下,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在发展中仍然存在市场竞争力较弱,品牌建设滞后等问题。基于此,本文认为实施品牌战略是青海藏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从理论视角提出本文研究重点。品牌已成为影响和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和外在表现。其次,从藏药产业发展现状入手,提出实施品牌战略的必要性。从藏药产品、现代医疗消费支出、专利时效性以及藏文化等产业特殊性,分析产业竞争力不高的限制因素,提出实施品牌战略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必要途径。第三,通过消费者和企业实地调研,了解青海藏药企业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用发放问卷的形式,从消费者角度明确品牌的重要地位,及发现青海藏药认知度低的问题;通过实地调研13家藏药企业,发现藏药企业品牌建设存在中的不足。第四,分析青海藏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品牌战略的实施必须以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为前提,进一步分析核心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结合核心竞争力的四个特征及品牌视角选取指标,并借助BP神经网络进行模拟测算。最后,根据模型分析的结果,确定青海藏药企业品牌战略,提出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对策建议。青海藏药企业品牌总体战略是增长型战略,以质量战略作为品牌战略的基础,选择青海藏药生产企业自我品牌的品牌化决策,提出通过专利产品打造“现代精品藏药”的品牌定位,实施单一品牌化的品牌延伸策略,全方位的品牌保护策略。
吴碧波[7](2016)在《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正处工业化、城镇加快期,国情决定部分农民必然就地城镇化,而实际情况决定了一些具体的就地城镇化模式,就地城镇化不同模式的选择是丰富新型城镇化内涵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响应国家党委政府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统筹号召的需要,研究意义重大。迄今为止,对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还缺少清晰的理论分析,缺少模式选择的理论或范式总结,虽然学界试图对就地城镇化做出划分,但大城市论、中等城市论和小城市论只不过是从规模上做出的分类,农业推动、工业推动和服务业推动等也是从产业视角做出的分类,等等对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的特殊性明显不足。“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研究”包括两重含义,第一是研究中国就地城镇化战略,第二是探索就地城镇化的模式选择。第一重含义,以往的研究涉及比较多,鉴于大批量农民工城市的无法融入,本论文认为中国国情决定部分农民必然就地城镇化。而对于第二重含义,以往的研究并不多,本人认为实际情况决定了一些具体的就地城镇化模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应采取多种的、有差别的城镇化模式。但究竟应该怎样评价当前就地城镇化的各种模式?这正是本论文所要探讨的。农村就地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剖析模式选择的独特性,更加尊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有效促进了政府、企业、民众等的良性互动,以实现农村发展和城镇化的公平正义。通过理论论证、实际考察、案列分析、经验借鉴等,本论文得出如下几点基本结论:中国正处工业化、城镇加快期,国情决定部分农民必然就地城镇化;中国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了一些具体的就地城镇化模式;不同模式有不同的特点、不同成本和适应性,必须科学合理选择;就地城镇化必然面临诸多问题,遵循规律应因地制宜、逐步推进;政府政策是城镇化重要内生变量,但必须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当地非农化或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就地城镇化的支撑。
李在志[8](2014)在《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由于农村金融市场利润微薄,加之保险制度缺失,风险无法转移,使得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而追逐高额利润、规避风险是金融资本的本性。因此,大量的金融资本对农村金融市场“望而却步”,导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尤其是在广大中、西部地区,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给农村经济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我国对原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例如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限制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等。但是,随着邮政储蓄银行逐渐变成农村资金的“吸虹器”,使得对原有金融机构进行改革难以满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存量改革难以突破农村金融供给困境的情况下,增量改革成为了解决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在此背景下,银监会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鼓励民间资本以及外资参与设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陆续建立并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其中,村镇银行在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发展速度最快。为了更好的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繁荣,银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放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一方面通过放宽设立条件促进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另一方面,基于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安全、稳定以及村镇银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考量,对村镇银行的设立设置了一系列准入条件,例如对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的资格限制、对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要求等。这些准入条件在保证村镇银行安全运营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村镇银行的发展,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弊端。通过对村镇银行设立、发展现状的考察,发现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分散在包括《暂行规定》在内的几个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立法层次较低,使得在村镇银行设立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提高准入门槛的情况;其次,《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投资主体投资比例进行了严格限制,使得主发起行一家独大,影响了村镇银行自身的独立性;再次,《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注册资本的要求过低,很多村镇银行自身实力不足,导致吸存能力不足,甚至影响到村镇银行业务的开展;最后,我国村镇银行业务准入完全照搬一般性商业银行,没有对村镇银行的“支农性”设置具有针对性的业务准入制度,导致村镇银行支农不足。针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其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通过立法加以解决,以保证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应当加强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立法,对《暂行规定》进行完善,对村镇银行的设立、发展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制,防止地方政府提高村镇银行准入条件。另一方面,应当对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进行优化,促进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提高注册资本的要求,根据村镇银行的“支农”性设置专门的业务准入制度。
易新福[9](2013)在《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研究》文中提出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经济全球化、经济金融化、金融自由化的不断深入,国际银行业不断掀起了并购浪潮。此并购浪潮始于美国,逐渐波及日本、欧洲发达国家和东亚的韩国、中国香港、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全球经济与金融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银行并购活动不断影响下,许多跨国银行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开始把并购目标转向中国,这对于目前正处于向成熟市场经济转型的中国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与此同时,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金融业对外不断开放,中国银行业也掀起了并购热潮。本文正是在上述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背景下,基于中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业并购重组的数据,在深入阐述本文研究主要目的-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研究这一主线之后,从中国金融改革、资本市场发展等多个视角诠释了研究该问题的重要现实意义;本文创新地发展了并购策略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探讨了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股权集中度选择、控股权选择、并购时机选择的发展现状、形成原因及存在问题等;然后,实证对比分析了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等两类商业银行并购重组的效率,以此来考察并购重组策略实施的效果;随后,依据本文关于并购重组的理论框架,以招商银行并购香港永隆银行进行个案分析;本文最后给出了未来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发展趋势及对策建议。本论文的主要结论有:(一)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理论框架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并购重组的股权集中度选择、并购重组的控股权安排、并购重组时机的选择等三个方面。股权集中度和控股权涉及银行治理结构,时机选择影响到并购成本,而银行治理结构及并购成本均是影响银行价值的重要因素。(二)通过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各类银行业并购重组案例后,得出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具有如下发展现状及特征:(1)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银行在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倾向于选择不同的股权集中度;总体上,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后的股权呈分散的趋势,但国有商业银行股权较集中,中小商业银行股权呈分散化态势。在此基础上本文研究了形成这种股权集中度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问题是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不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利于金融创新等。(2)总体上,国有商业银行并购后仍保留国有控股的性质,民营股东和外资股东占比都非常小。中小城市银行并购重组存在股权性质变更的情况:有的从国有变成了民营或外资控股,如重庆银行、营口银行、厦门银行、齐鲁银行、南充商行、达州商行等;有的从本地财政控股变成了产业资本控股,如中石油收购昆仑银行、四川长虹集团收购绵阳市商业银行;或全国性金融机构控股,如华融资产收购组建华融湘江银行。在此基础上,本文分析了形成银行业控股权局面的原因,包括:有的是政府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进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考虑;有的是为了适应世界经济潮流的快速发展,提高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而采取的发展战略;有的是按照市场化机制配置资源,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而其中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是尝试实现中国银行业股权多元化、优化银行治理结构的重要体现。(3)本文认为,在并购时机选择上,有以下因素共同影响着并购重组的发生:当时的宏观经济走势、银行本身的经营业绩、出售股权股东的情况及当地财政收支情况等。具体来看,其一,并购重组主要发生在国内外宏观经济不景气时,此时被并购银行出现了财务危机,甚至有的濒临破产的局面;其二,当并购方的经营业绩处于较好的发展势头,而被并购银行出现财务危机的局面下,此时并购重组最为普遍;其三,时机选择与当地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相关,如果一个地区出现财政收入持续减少,而财政支出不断增加,引致财政赤字的情况,银行业绩也会受此拖累从而表现不佳,甚至出现破产。此时,并购银行时机较为成熟,政府也希望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阻止经济继续下滑的压力;其四,如果是善意并购,并购银行的并购时机仅仅与目标银行相对价值有关,并购的最佳时机是在相对价值较小或者较大的时期,通过并购能够增加银行价值。(三)运用中国1998-2008年的13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相关金融数据,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本文对商业银行的并购效率进行了分析。对比分析发现,整体而言,商业银行在并购重组后效率均下降,随后缓慢回升;平均来看,市场主导型的股份制银行并购重组的效率明显高于政府主导型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并购重组效率。这表明市场化主导的银行并购重组对银行经营效果的作用效果要大。(四)依据并购重组的股权集中度选择、控股权安排、时机选择等理论研究框架,对招商银行并购香港永隆银行的个案进行了研究,并得出如下结论:并购后对招商银行股权集中度的影响不大,并购后对香港永隆银行实行100%的国有控股,招行并购时机选择恰当。本论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论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比较新颖。本文基于中国现实情况,重点分析了股权集中度选择、控制权安排、时机的选择等银行业并购重组的三个主要方面,为研究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铺垫。现有的文献只仅仅关注本文中理论框架中的某一个方面,尚未综合地考察中国银行业的并购行为。本文认为,该理论框架视角能够客观地、全面地对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行为进行探索,得出的结论更具有实用价值。其二,论文的实证分析具有创新性。在阐述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策略基础上,本文以中国现有银行为研究对象,实证对比分析了政府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的银行业并购重组的效率差异;本文还选用具有典型意义的银行进行个案分析,实证结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三,数据较新颖。本文尽可能地搜集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等并购重组的数据,较全面地重新审视并购重组行为,得出的结论较有说服力。
马佳男[10](2013)在《中国“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化产业发展前景良好,被誉为朝阳产业。以区域为划分标准,不同的区域体现出不同的区域文化,所以文化产业呈现出区域性特征,不同区域的文化产业存在差异性。在这个开放的系统中,这些差异性使得区域文化产业具有特色,不同的区域文化产业之间,既有竞争又包含合作,通过竞争与合作最终推动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文化深厚、资源丰富、内部区域发展程度差异较大的国家,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对于东部地区较低,相应文化产业的发展也相对缓慢。由于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和广阔的消费市场,因此对于中西部不发达的区域,如何通过塑造特有的区域文化产业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撑、扩展消费市场最终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要题。兰西格经济区是重要的多民族聚居区和多元文化交融区,经济区临近西藏和南疆,是连接西藏、新疆与内地的重要战略通道。经济区的经济、政治、军事等战略地位将日益重要,将负担起保卫祖国边疆、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国家分裂、支持新疆和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责任。因此,兰西格经济区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不仅对地区内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有特殊意义,对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也具有同样重要的现实意义。兰西格经济区远离海域,经济相对落后,但是兰西格经济区及其周边地区资源禀赋优异,开发潜力巨大。所以,兰西格经济区应当审时度势,大力倡导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正确认识到文化不仅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在“文化经济化”和“经济文化化”的背景下,文化与经济紧密结合己经形成一种新的产业,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鉴于此,本文将以兰西格经济区为研究对象,以区域内文化产业作为研究论点,讨论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目的在于既可以创新民族地区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又可以促进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化。以区域文化市场与贸易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与创新,实现文化产业的经济价值。本文通过对文化产业进行经济学基础理论层面的研究,探索区域文化产业发展及运行的内在规律。同时,本文还将结合区域经济学理论,以区域经济学的视角对文化产业理论进行交叉研究,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分析文化产业这一新兴学科,从区域经济学的经济区域合作理论出发,尝试建立区域文化产业经济学理论框架。本文首先探讨了区域文化产业相关理论和功能定位,从三个方面对区域文化产业相关概念进行总结,并分析文化产业开发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然后对兰西格经济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资源禀赋及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通过对“兰西格经济区”的概况的描述,从生态文化资源、历史文化资源、民俗文化资源以及宗教文化资源等四个方面归类总结出兰西格经济区特有的文化产业资源禀赋,进而描述了兰西格经济区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确定其在生态屏障、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地位。再次,对中国“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条件进行现实分析,认为其发展瓶颈主要包括基础条件比较落后、产业集约化和市场化程度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开发利用水平低、缺乏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集群尚未形成以及文化产业人才资源严重匮乏、文化发展存在制度障碍六个方面,而制约其发展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基础薄弱、创新理念缺乏、文化产业优势难以转换、投融资体系不够健全、相关政策不到位等几方面。结合兰西格经济区发展文化产业的实际,今儿提出了兰西格经济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动力条件,既有内生动力,又有外在驱动力,确定了中国“兰西格经济区”具有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广阔空间。基于此,本文最后提出了中国“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提出特色发展、集群发展、融合发展几大战略,并对经济区实现特色文化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路径分析提出了具体发展模式,最后对“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提出建议。
二、关于西宁市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西宁市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第四节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营商环境 |
二、税收营商环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措施与成效 |
第一节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情况 |
一、开发区基本情况 |
二、开发区税务局基本情况 |
第二节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举措 |
一、制度先行,严格落实各项改革 |
二、整合办税资源,多渠道优化办税体验 |
三、优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效 |
第三节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成效 |
一、总体满意度情况 |
二、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时间成本较高 |
二、税费负担较重 |
三、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
第二节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缺少系统的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
二、人力资源管理滞后 |
三、信息化建设不足 |
第五章 进一步优化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构建科学的税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
一、积极建设符合我国税情的税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 |
二、结合地方特色,推进税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完善 |
三、充分应用税收营商环境评估结果 |
第二节 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二、创新培训方式 |
三、健全选拔任用机制 |
第三节 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配套服务 |
一、改进传统纳税服务方式 |
二、整合网络资源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调查问卷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进路 |
第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一般阐释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源起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嬗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演化发展趋势 |
三、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设定的历史背景回溯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功能及特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概念及特征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功能 |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发展现状描绘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困境的原因分析 |
一、时代变迁: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建构的社会生活图景变迁 |
二、功能演化: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性功能凸显 |
三、供给不足: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路径 |
第一节 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必要性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化改造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的现状 |
一、宅基地使用权理论研究梳理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理论争鸣 |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实践 |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
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代改造的出路 |
第四章 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解读 |
第一节 生成逻辑:源于实践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实践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生成 |
二、语义逻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语言表达 |
第二节 语词转换: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一、文本分析:政策文本中的宅基地“三权分置” |
二、冲击与回应: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理论溯源: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基础 |
一、理论梳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理论依据 |
二、法权建构: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民法学基础 |
第五章 “三权分置”下集体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
第一节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生成及性质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生成溯源 |
二、集体所有权属性的理论梳理 |
三、集体所有权属性的多维度思考 |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的现实困境 |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存在的困境 |
二、“三权分置”对集体所有权的冲击 |
第三节 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法制回应 |
一、明确集体所有权归属主体 |
二、完善集体所有权的实现机制 |
三、赋予集体所有权完整的权能 |
第六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资格权的法治因应 |
第一节 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律属性 |
一、宅基地资格权的内涵认知 |
二、宅基地资格权的性质厘定 |
三、宅基地资格权是集体成员权表现形式 |
第二节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的集体成员权表达 |
一、我国集体成员权制度的生成与性质 |
二、集体成员权的权能 |
三、作为成员权的宅基地资格权的法制回应 |
第七章 “三权分置”政策中使用权的法实现 |
第一节 “三权分置”视野下的宅基地“使用权” |
一、分置的使用权的法律属性 |
二、“三权分置”的四权实现 |
三、“三权分置”政策下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
第二节 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一、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的实现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3)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绩效提升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二、相关理论回顾 |
(一) 开发性金融的相关理论研究 |
(二) 国开行的相关理论研究 |
(三) 经营绩效评价体系的相关理论研究 |
三、国开行青海分行所处的环境分析 |
(一) 国开行青海分行所处的外部环境 |
(二) 国开行青海分行所处的行业环境 |
(三) 国开行青海分行所处的内部环境 |
四、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一) 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二) 评价方法选择 |
(三) 评价全过程 |
(四) 对数据进行因子分析 |
(五) 因子得分 |
(六) 实证结果分析 |
五、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动因 |
(一) 存在的问题 |
(二) 解决问题的动因 |
六、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绩效提升的策略设计和实施 |
(一) 经营绩效提升策略设计 |
(二) 经营绩效提升策略实施 |
(三) 经营绩效提升策略实施的保障 |
七、结论与展望 |
(一) 论文的结论 |
(二) 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三)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状 |
(一) “专业大户”迅速兴起… |
(二) 家庭农场”初具雏形… |
(三) “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
(四) “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
二、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现状分析 |
(一) 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 |
(二) 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额及融资满意程度 |
1. 家庭农场。 |
2. 专业大户。 |
3. 龙头企业。 |
(三) 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结构 |
三、青海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
(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的特点和弱势 |
1. 融资额度大和期限长的资金需求较难满足。 |
2. 经营管理不规范。 |
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资格存在疑虑。 |
4. 缺乏担保抵押物。 |
(二)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滞后 |
1. 银行等金融机构缺少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
2.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较高。 |
3. 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少。 |
4. 信贷程序繁杂。 |
(三) 政府财政政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 |
1. 农业保险体制不完善。 |
2. 支农政策落实率不高。 |
3. 缺少信贷补偿机制。 |
四、对策建议 |
(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增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
1. 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习信贷金融知识。 |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提高抗灾能力。 |
3. 做到科学管理经营。 |
(二) 金融机构加快构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体系 |
1. 制定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
2. 扩大民间信贷规模。 |
3. 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担保机制。 |
4. 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 |
(三) 政府要改善政策环境 |
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
2. 改革农业补贴发放方式。 |
3. 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价机制。 |
4. 注重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队伍。 |
(5)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功效研究 ——对城市经营理论与实践的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 |
1.5.2 不足 |
第二章 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经营:理论综述与反思 |
2.1 政府城市经营论:1978-2006年 |
2.1.1 产生背景 |
2.1.2 理论基础 |
2.1.3 主要内容 |
2.2 服务型政府论:2006年-至今 |
2.2.1 产生背景 |
2.2.2 理论基础 |
2.2.3 主要内容 |
2.3 述评与反思:有效政府论的提出 |
2.3.1 城市经营论:经济增长而非经济发展 |
2.3.2 有为经营论:城市经济发展的新理念 |
第三章 城市经济发展中政府功效的理论概括 |
3.1 功效的概念界定 |
3.1.1 几对概念的比较 |
3.1.2 功效的含义 |
3.2 政府功效的理论由来 |
3.3 政府功效的内涵与外延 |
3.3.1 基本内涵 |
3.3.2 外延体现 |
3.3.3 政府行为:探究地方政府功效的核心 |
3.4 政府功效的理论内核 |
3.4.1 政府功效理论内核框架 |
3.4.2 政府功效理论内核阐释 |
3.5 政府功效的作用机制与实践模式 |
3.5.1 作用机制剖析 |
3.5.2 城市功效模式:政府有为经营 |
第四章 城市发展中的政府功效扭曲:央地关系的理论建模 |
4.1 既有研究文献的回顾与评价 |
4.2 理想状态下的地方政府最优选择 |
4.3 从理想状态向现实转变的约束 |
4.4 现实状态下资源投入选择与城市政府功效 |
第五章 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与政府功效的关系 |
5.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变迁回顾 |
5.1.1 农村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推动阶段(1978—1992) |
5.1.2 市场化改革推动的快速发展阶段(1992—2012) |
5.1.3 新型城镇化建设阶段(2008—) |
5.2 中国城市发展水平与城市政府的关系 |
5.2.1 分税制改革、土地财政与城市政府 |
5.2.2 中国城市政府在城市发展中的主要特征 |
5.3 中国城市发展水平与政府功效的关系 |
5.3.1 中国城市发展水平的评估模型 |
5.3.2 中国城市发展水平的差异 |
5.3.3 城市发展水平与政府功效的基本关系 |
第六章 政府行为对政府功效的影响:以河南省为例 |
6.1 指标选择与理论模型 |
6.1.1 主要变量和识别策略 |
6.1.2 样本来源说明 |
6.1.3 地市GDP增长速度描述 |
6.2 各地市全要素生产率描述 |
6.2.1 数据包络分析模型 |
6.2.2 河南省18地市DEA分解 |
6.3 实证检验 |
6.3.1 面板数据模型 |
6.3.2 计量模型 |
本章附表 |
第七章 政府功效的制约因素与有为经营趋向 |
7.1 研究设计 |
7.1.1 研究方法 |
7.1.2 样本选取 |
7.2 调查结果 |
7.2.1 应变能力相对较弱 |
7.2.2 职能定位与部门交叉 |
7.2.3 领会上级精神且有效贯彻 |
7.2.4 纵向支持与横向合作 |
7.2.5 政府作用的优势 |
7.2.6 城市发展战略的有效性 |
7.3 归纳总结:政府功效的主要问题 |
7.4 政府功效的发展趋向:有为经营 |
第八章 政府有为经营:提升中国城市政府功效的建议 |
8.1 转变理念:从“管理式”经营到“服务式”经营 |
8.1.1 政府职能的转变 |
8.1.2 树立服务式城市理念 |
8.2 关键路径:构建城市有为经营网络式组织架构 |
8.2.1 网络式组织架构:内涵与特征 |
8.2.2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网络式组织架构 |
8.2.3 搭建网络信息平台 |
8.3 重点抓手:品牌战略主导的政府有为经营战略体系 |
8.3.1 构建政府有为经营战略体系 |
8.3.2 以城市品牌战略为核心 |
8.3.3 城市品牌战略管理体系 |
8.4 实施保障:创新城市政府有为经营体制机制 |
8.4.1 基于新的组织架构创新体制机制 |
8.4.2 基于城市群开发完善城市间合作机制 |
8.5 加快财政、土地和产权制度改革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表一: 18地市公务员学历占比 |
附表二: 18个地市的相关数据 |
(6)基于核心竞争力的青海藏药企业品牌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研究 |
2.1.1 品牌战略 |
2.1.2 核心竞争力 |
2.1.3 品牌战略与核心竞争力的关系探析 |
2.2 相关文献研究 |
2.2.1 国外学者对于医药行业的品牌研究现状 |
2.2.2 国内学者对于藏药行业的品牌研究现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青海藏药产业发展现状 |
3.1 我国藏药产业发展现状 |
3.2 青海藏药产业发展现状 |
3.3 青海藏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青海藏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必要性分析 |
4.1 青海藏药企业发展现状 |
4.2 青海藏药企业品牌建设现状及问题 |
4.3 消费者对青海藏药品牌认知度情况 |
4.4 青海藏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意义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青海藏药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 |
5.1 青海藏药企业的特点分析 |
5.2 青海藏药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指标的设计 |
5.3 青海藏药企业核心竞争力模型的构建与测算 |
5.3.1 BP神经网络模型原理 |
5.3.2 BP神经网络模型的构建及测算 |
5.3.3 BP神经网络模型结果 |
5.3.4 BP神经网络模型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核心竞争力提高的青海藏药企业品牌战略的选择及对策 |
6.1 青海藏药企业品牌总体战略 |
6.2 青海藏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对策 |
6.2.1 坚持打造国内知名的品牌目标 |
6.2.2 坚持自我打造品牌的品牌化策略 |
6.2.3 坚持单一化品牌发展的品牌架构 |
6.2.4 坚持科技创新的品牌定位 |
6.2.5 坚持自上而下的品牌规划与管理 |
6.2.6 坚持全方位的品牌维护策略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成果及结论 |
7.2 展望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问卷 1 |
附录B 访谈名单 |
附录C 问卷 2 |
附录D 相关数据 |
作者简介 |
(7)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主要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第四节 研究方法、思路 |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和特色 |
第二章 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就地城镇化相关理论简介 |
第二节 就地城镇化相关概念及划分 |
第三节 就地城镇化的逻辑关系 |
第三章 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的必然性 |
第一节 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逐年增加 |
第二节 大中城市吸纳劳动力能力有限 |
第三节 农民异地转移意愿逐渐减弱 |
第四节 就地城镇化推进的作用和意义 |
第四章 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思路 |
第二节 房地产商开发模式 |
第三节 企业发展带动模式 |
第四节 集中居住或项目统筹模式 |
第五节 村集体筹资建设模式 |
第六节 政府保障性住房模式 |
第七节 偏远农区(中心村)建设模式 |
第八节 慈善组织资助模式 |
第五章 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的配套制度 |
第一节 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制度 |
第二节 健全农地股份合作制度 |
第三节 建设“村改居”社区制度 |
第四节 增强公共产品供给制度 |
第五节 创新“互联网+农产品”流通制度 |
第六节 统筹城乡户籍制度 |
第六章 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城镇化历程和特点 |
第二节 国外城镇化模式的比较 |
第三节 国外城镇化的发展经验与启示 |
第七章 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政策有效导向 |
第二节 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
第三节 创新投融资渠道 |
第四节 推动产业与城镇互动 |
第五节 实施推进模式差异化 |
第六节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
第八章 基本结论和研究趋向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趋向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致谢 |
(8)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内涵及其功能 |
(一)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内涵 |
(二)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功能 |
二、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
(一)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依据 |
(二) 村镇银行的机构准入制度 |
(三) 村镇银行业务准入制度 |
三、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运行障碍及成因 |
(一)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运行障碍 |
(二)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运行障碍的原因 |
四、 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 |
(二) 促进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
(三) 提高村镇银行注册资本要求 |
(四) 强化村镇银行业务准入制度的“支农性” |
五、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 着作类 |
(二) 论文类 |
致谢 |
(9)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问题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论文研究框架设计 |
1.3 研究方法 |
1.3.1 理论研究方法 |
1.3.2 实证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局限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局限及未来研究方向 |
2. 相关文献评述 |
2.1 银行并购效率研究 |
2.2 银行股权集中度与银行价值 |
2.3 银行控股权与银行价值 |
2.4 银行并购的时机选择与银行价值 |
2.5 银行跨境并购与银行价值 |
2.6 文献评述及本文的贡献 |
3. 银行并购重组策略的理论框架 |
3.1 并购重组的股权集中度选择 |
3.2 并购重组的控股权安排 |
3.3 并购重组时机的选择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的现实分析 |
4.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实践的评述 |
4.2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股权集中度选择 |
4.2.1 中国银行业股权集中度的现状分析 |
4.2.2 中国银行业股权集中度的形成原因 |
4.2.3 中国银行业股权集中度存在的问题 |
4.2.4 国外银行股权集中度的比较 |
4.2.5 相关政策建议 |
4.2.6 本节小结 |
4.3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控股权安排 |
4.3.1 中国银行业控股权的现实情况分析 |
4.3.2 中国银行业控股权形成的缘由 |
4.3.3 中国银行业控股权需要解决的问题 |
4.3.4 相关对策 |
4.3.5 本节小结 |
4.4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时机选择 |
4.4.1 中国银行业并购时机的实践分析 |
4.4.2 中国银行业并购时机选择的原因分析 |
4.4.3 中国银行业并购时机需要解决的几大问题 |
4.4.4 政策建议 |
4.4.5 本节小结 |
5.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的实施效果研究 |
5.1 引言 |
5.2 理论基础 |
5.2.1 效率的含义 |
5.2.2 研究方法 |
5.3 DEA效率评价模型建立及数据来源 |
5.3.1 DEA效率评价模型建立 |
5.3.2 数据来源说明 |
5.4 DEA计算结果 |
5.5 本章小结 |
6.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的运用: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案例分析 |
6.1 绪言 |
6.1.1 跨境并购行为的一般性分析 |
6.1.2 中国银行业跨境并购的历程回顾 |
6.2 招商银行收购香港永隆银行进程 |
6.2.1 两家银行简介 |
6.2.2 并购的过程 |
6.2.3 并购的意义 |
6.3 并购前后股权集中度、股东性质变化分析 |
6.4 并购时机选择的分析 |
6.5 并购的原因分析 |
6.6 并购后的绩效情况 |
6.6.1 盈利能力分析 |
6.6.2 成长能力分析 |
6.6.3 风险水平分析 |
6.6.4 协同效应分析 |
6.7 并购给国内银行带来的启示 |
6.7.1 对中国银行业并购之路的启示 |
6.7.2 对中小银行发展的启示 |
6.7.3 对政府监管的启示 |
7.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的发展趋势及策略选择 |
7.1 中国银行业未来并购重组的趋势 |
7.2 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选择 |
7.3 应对策略 |
7.3.1 政府要做好相关制度的设计 |
7.3.2 监管层面要发挥好协调作用 |
7.3.3 银行要做好自身建设 |
7.3.4 地方政府要积极配合 |
7.4 论文的局限性及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中国“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1章 区域文化产业相关理论和功能定位 |
1.1 文化产业与区域文化产业 |
1.1.1 文化产业与区域文化产业的基本概念 |
1.1.2 特色文化与文化产业 |
1.1.3 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条件 |
1.1.4 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 |
1.1.5 区域文化产业的运行机理 |
1.2 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理论 |
1.2.1 产业组织理论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 |
1.2.2 区域优势理论 |
1.2.3 文化产业理论 |
1.2.4 二元经济理论 |
1.3 文化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功能定位 |
1.3.1 文化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功能 |
1.3.2 文化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助推动力 |
1.3.3 文化产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构建 |
第2章 “兰西格经济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资源禀赋及现状 |
2.1 “兰西格经济区”概况 |
2.1.1 “兰西格经济区”的由来与空间界定 |
2.1.2 “兰西格经济区”的形成基础与现状 |
2.1.3 “兰西格经济区”的功能定位 |
2.2 “兰西格经济区”文化产业资源禀赋 |
2.2.1 生态文化资源 |
2.2.2 历史文化资源 |
2.2.3 民俗文化资源 |
2.2.4 宗教文化资源 |
2.3 “兰西格经济区”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
2.3.1 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
2.3.2 生态文化产业稳步发展 |
2.3.3 历史文化产业多样化发展 |
2.3.4 民俗、民族宗教文化产业不断扩大规模 |
2.3.5 文化旅游业拉动经济增长 |
2.3.6 新兴文化产业迅猛发展 |
第3章 “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动力 |
3.1 制约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及原因 |
3.1.1 制约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 |
3.1.2 制约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瓶颈的原因 |
3.2 “兰西格经济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动力条件 |
3.2.1 兰西格经济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
3.2.2 兰西格经济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外在驱动力 |
第4章 “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思路、路径与支撑体系 |
4.1 “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思路 |
4.1.1 战略目标 |
4.1.2 基本原则 |
4.1.3 发展战略 |
4.2 “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
4.2.1 特色发展 |
4.2.2 集群发展 |
4.2.3 融合发展 |
4.3 实现特色文化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路径分析 |
4.3.1 以规划整合带动资源整合,实现文化旅游良好发展 |
4.3.2 以核心产业整合支撑产业,构建文化旅游良好发展平台 |
4.3.3 整合可移动文化旅游资源,实现有形与无形的融合 |
4.3.4 以文化资源整合旅游资源,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
4.3.5 整合分散文化旅游资源,实现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化发展 |
4.3.6 整合中小企业,提高文化旅游产业集中度 |
4.4 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体系及保障措施 |
4.4.1 支撑体系 |
4.4.2 保障措施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关于西宁市商业银行经营中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收营商环境优化研究[D]. 周星. 青海师范大学, 2021(02)
- [2]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法律问题研究[D]. 程秀建.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绩效提升策略研究[D]. 史筱茜. 兰州大学, 2018(11)
-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难分析[J]. 中国人民银行民和县支行课题组,边晏龙. 青海金融, 2018(05)
- [5]中国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政府功效研究 ——对城市经营理论与实践的反思[D]. 胡华杰.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8(12)
- [6]基于核心竞争力的青海藏药企业品牌战略研究[D]. 李丽. 青海大学, 2017(10)
- [7]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模式选择研究[D]. 吴碧波. 中央财经大学, 2016(11)
- [8]我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研究[D]. 李在志. 西南政法大学, 2014(07)
- [9]中国银行业并购重组策略研究[D]. 易新福. 西南财经大学, 2013(12)
- [10]中国“兰西格经济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研究[D]. 马佳男.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1)
标签:农村改革论文; 宅基地论文; 三权分置论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论文; 新型城镇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