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效果与可持续性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丁振民[1](2021)在《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文中认为有效性是生态补偿项目可行性与持续性评估的重要标准,包含环境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两个方面。然而,退耕还林工程作为中国覆盖范围最广、财政投资最多的生态补偿项目,由于中国农户生产呈现出耕地面积小且分散的典型特点,其有效性难以在农户层面的调研予以反映。以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土地利用变化探测是全球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核心领域,可以通过衡量景观层面特定时间段内的土地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以及植被覆盖的变化情况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以地理学和生态学为主要的自然学科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描述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土地利用、植被覆盖以及生态系统服务等生态环境指标的变化及其时空差异,而对于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缺乏系统的、定量的研究,特别是对成本有效性的关注不够。另外,对于工程作用范围、林草空间配置、区域投资选择、林种投资结构以及交易模式等方面研究的仍存一些改进空间。本文以陕西省为例,利用经济学、生态学以及地理学等学科交叉的优势对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进行研究,包含环境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两个方面。对于环境有效性,首先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和遥感技术探测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后土地利用以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等生态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其次,总结土地利用转移的一般规律及其动机,并设计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模型考察退耕还林工程作用范围的有效性。其次,在利用处理效应模型估计退耕还林工程对植被恢复的边际贡献的基础之上,构建相对优势指数用以评价林草空间配置的有效性。对于成本有效性,首先运用带有虚拟变量的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估计陕西省不同空间尺度(流域、自然地理分区以及县区)的财政投资效率用以识别具有高回报率的投资区域;其次,考察林种投资对植被恢复的边际贡献及其空间异质性,并分析林种投资之间的替代效应;以植被恢复为目标,以成本有效性最大化为原则,利用面板门槛模型估计林种投资的最优结构;最后,分析了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的优势以及可行性,并在耕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下构建了生态退耕的定价理论模型,为推动退耕还林工程建立跨区域的横向交易模式提供解决方案。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陕西省土地利用转移具有理性动机,并遵循一般的经济规律。在经济刺激条件下,耕地会向具有更高经济价值的城乡建设用地转移;而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推动下,耕地会选择向具有低转换成本的林地、草地等生态用地转移。在1990~2000年间,陕西省土地利用转移过程沿着“未利用地?草地?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流进行转移;而在2000~2015年间,其土地利用转移过程沿着“耕地?林、草地”的生态流和“耕地?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流进行转移。由于城乡建设用地的经济价值较高,其转出的机会成本远远大于城乡建设用地转出的收益;无论外部是否存在经济机会或者生态环境政策的干预,城乡建设用地很难向其他用地类型转出。(2)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具有环境有效性,但是其作用范围主要在陕北高原,并且陕北高原存在严重的林草空间错配。2000~2015年间,陕西省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27.096亿元,是1990~2000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值的3.5倍,但“资金价值—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转化率仅为10.28%左右。2015年陕西省植被NDVI值为0.831,相比2000年增长了15.097%;黄河流域的植被NDVI平均增长率约为长江流域的3.042倍;并且植被NDVI重心整体上向东北方向移动,退耕还林工程在北方的实施效果好于南方,但退耕还林工程后期由于造林规模减少以及复垦等原因导致植被存在退化的风险。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模型可以有效地判断退耕还林工程的主要作用范围。陕西省1990~2000年间由破坏型因子主导,而在2000~2015年间由生态保护型因子为主导;特别是陕北高原最主要敏感因子是“耕地?草地”与“耕地?林地”,说明2000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在陕北高原起到一定的生态保护作用。在反事实框架下,陕北高原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植被NDVI值比非退耕还林工程区的植被NDVI值平均高0.0426,并且退耕还林的边际贡献是退耕还草边际贡献的1.8717倍。通过相对优势指数可以比较准确地设计更为有效的林草空间配置方案。陕北高原适宜退耕还林的地区主要布在南部地区,特别是黄龙县、黄陵县、富县以及宜川县等县(区),而其他区域适合退耕还草。值得注意的是,吴起县、安塞县、志丹县、子长县等重点退耕还林工程区存在严重的林草空间错配,这些区域应该选择退耕还草而不是退耕还林。(3)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成本有效性存在改进的机会。从投资区域选择来看,相对于南方地区(陕南山区)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在北方地区(黄河流域、陕北高原和关中平原)更具有成本有效性,但北方地区的吴起县、安塞县以及志丹县等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区存在财政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从林种投资选择来看,生态林投资比经济林投资在促进植被恢复方面更具有成本有效性;并且生态林投资在北方地区(黄河流域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比在南方地区(长江流域或陕南山区)效果更为显着;另外,两类林种投资存在明显的替代效应,这种替代效应无疑会加剧退耕还林工程财政投资效率的损失;当退耕还林工程全部投资生态林时,其成本有效性达到最大;从交易模式来看,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更具有优势,并且在陕西省具有可行性。陕西省生态退耕的机会成本总体呈现“中间高、南北低”的分布格局;另外,陕西省生态退耕补偿区主要分布在关中平原、汉中盆地以及安康盆地,总体与耕地分布的格局较为相似,并且与具有高生态退耕机会成本地区的分布较为一致;而耕地生态受偿区主要与高原、山地以及丘陵分布格局基本保持一致,并且总体上位于具有低生态退耕机会成本的区域。在新一轮的退耕还林工程中,政府需要完善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方案,提高退耕还林工程的区域瞄准性,并且引导工程参与者在有效性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植被恢复类型。其次,在现有的支付标准下,陕西省应该重点财政投资于北方地区(陕北高原或者黄河流域),而南方地区(陕南山区)应该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的生态修复策略,或按照“绩效支付法”对区域进行补偿,降低陕南山区的退耕还林工程的补偿标准或者投资规模,退耕还林工程重点实施区应加强财政绩效评价与监督。其次,政府应谨慎对待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相关政策的变化,以防范生态恶化的可能;应该提高农户种植生态林的相对补贴标准,而降低种植经济林的相对补贴标准,激励更多的农户选择种植生态林而不是种植经济林。最后,国家应逐步转变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体制,探索并建立跨区域的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在提高退耕还林工程成本有效性的基础上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自治格局。
朴杨[2](2021)在《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研究》文中指出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攻克脱贫攻坚堡垒、加快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而随着北京市人口数的攀升,生态环境问题逐渐显现。基于此,近年来北京开展实施多项造林工程以缓解生态环境问题,而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是构建北部地区生态屏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研究以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覆盖区域农户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与发放问卷的形式对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对覆盖区域居住农户的收入影响因素及影响趋势进行研究与分析。通过多元回归模型与双重差分法对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与影响趋势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年龄、文化程度、非农就业人数、每户造林面积、造林补贴兑现情况和后续造林工程参与意愿对造林农户家庭收入有显着正向影响;劳动人口数对造林农户家庭收入有显着负向影响。(2)结果显示造林工程实施后,无论是参与造林农户还是未参与造林农户,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种植业收入均有所减少,造林工程参与净效应为负,而在计入补贴情况下,种植业收入均有所增加,并且造林工程参与净效应为正。同样,对于人均纯收入的影响也随补贴的计入与否,而对造林工程参与净效应产生相反的结果。综合数据分析结果,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完善补贴制度,确立合理补贴政策,加大山区造林工程资金投入,发展林下经济,提高农民参与度和生态文明意识,重视农户诉求,以效益发挥为核心拓宽林业发展层次,实现多面共赢的政策建议。
李雅男,朱玉鑫,侯孟阳,姚顺波[3](2020)在《中国退耕还林研究的知识基础及其演进——基于CiteSpace Ⅴ的知识图谱分析》文中提出文章以1999?2019年CNKI总库与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数据库中以退耕还林为主题的期刊论文为数据源,借助CiteSpace V知识图谱工具,对退耕还林研究的被引文献、主题演进和研究前沿等知识基础开展可视化分析。研究发现:(1)中文发文数量呈先增加后下降的走势,而外文文献数量随时间演变稳定增长;(2)中文CSSCI文献有关退耕还林的研究主要围绕基础理论探索与社会经济影响的实证检验两个重要的聚类主题,外文文献围绕退耕还林的生态影响及其效益评估、土地利用变化及其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成本有效性与预期目标等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问题11个聚类主题展开深入探讨;(3)退耕还林研究知识基础整体表现为由早期以社会经济影响研究为主向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研究并存转化,再向以生态效益的细分领域研究为主的转化演进过程,知识结构虽有重叠,但社会经济与生态等多学科交叉特性不明显。因此,研究视角的多学科交叉融合和如何在不同区域进一步巩固扩大退耕还林的成果,以科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增加林草植被、维护生态安全是今后研究的重点。同时,如何通过市场的力量合理配置退耕还林资金的投入结构、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将是后续研究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
杨均华[4](2020)在《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关系到人类的福利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恢复和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而退耕还林工程则是中国实现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工具和抓手。生态环境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并且,生态环境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基础,又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条件,影响到人类福利和社会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面临日益严峻的生态退化、资源枯竭、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肥力下降和灾害频发的形势,中国政府在1999年开始试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是一项中国甚至世界范围内资金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政策性最强和农户参与程度最高的公共生态工程。作为一项公共政策,退耕还林的实施方案和原则分别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退耕还林投资是政府利用公共财政资金开展生态建设,具有转移支付功能,但其实施方案和原则又是以私人承包制为基础,农户是退耕还林的供给主体,而不是公共组织,是借助寻求私人利益的退耕户参与,有助于促进生态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激励。从福利经济学视角出发,农户福利改善既是生态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生态治理的重要目标。随着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实施,政府赋予退耕还林的改善农户民生的福利目标更加突出,从生态优先,兼顾农户生产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目标,再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增加农民收入目标,进一步发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集中连片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农业绿色生产发展能力和精准脱贫目标。可见,改善农户福利成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重要目标。那么,在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实施的背景下,退耕还林如何影响农户福利及其效果究竟如何?这是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绩效的关键所在,也是解决“三农”问题重要途径,更是优化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际证据。因此,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已20年有余,评估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果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基于福利经济学视角,在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理论等多维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全面地和系统地梳理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构建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在全面回顾退耕还林发展进程及其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利用长期大样本农户追踪调研数据,首先,分析退耕区农户福利动态变化现状;其次,采用Ordered Probit模型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的主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客观福利影响,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差分模型(PSM-DID)以及回归分解法探究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采用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退耕还林政策建议,为进一步改善农户福利状况和提高农户福利水平提供理论和现实依据。本研究的结论如下:(1)通过对退耕区农户福利现状分析,在主观福利方面,退耕区农户生活满意度明显提升。退耕户的生活满意的户数高于非退耕户的户数,分别为596户和402户;退耕还林与农户平均生活满意度的相关系数为0.0547,表现为正相关关系,散点图的趋势线的截距为1.5967,其斜度略微向右上方倾斜。在客观福利方面,首先,样本总体、长江流域、黄河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户收入水平及增速不断显着提高,收入来源和结构呈现多样化,农户获得的退耕补贴超过农业补贴,其比较优势在逐步下降,退耕补贴呈现倒“U”型状,农户获得的年均退耕补贴为360.73元,农业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和良种补贴)为98.92元,退耕补贴是农业补贴的近4倍。其次,退耕区农户贫困程度变化受到国家贫困线标准变动的影响大,随着贫困人数的减少,农户贫困内部收入分配更加不平等;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在1999~2006年间都呈现下降趋势,且贫困广度下降幅度大;在2007~2014年间农户贫困广度、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都呈现了在波动中上升趋势。最后,与非退耕户相比,退耕户的劳动力利用结构发生了显着调整。1999~2014年,退耕户外出打工投劳的均值为168天、林牧渔业投劳为均值为116天、种植业投劳均值为100天、非农经营投劳均值为36天,退耕户以土地为基础投劳为均值216天,非农就业投劳均值为204天。(2)运用Ordered Pr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退耕还林工程能够改善和提高农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具体而言,农户若参与退耕还林,能使其生活的“不满意”和“一般”的概率分别降低3.9%和4.79%,并使农户的生活感到“满意”的概率提高52.86%。就贫困户和非贫困不同群体看,退耕还林工程不仅能够促进贫困户的生活满意度,也可以促进非农困户的生活满意,贫困户和非贫困户都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中受益,增进了两类群体的主观福利水平,并且退耕还林提升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的可能性大于非贫困户。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影响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异,其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长江流域、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黄河流域。(3)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就样本总体看,在控制诸多决定因素的条件下,退耕还林工程促进农户短期收入增长和长期收入增长,其幅度分别为175元和148元,在不考虑退耕补贴的情况下,农户增收水平有所下降,但仍能实现长期收入增长;将退耕还林参与变量分解为退耕年份变量后,由于政府为强化退耕还林成果,不断出台相关政策,研究发现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影响存在阶段性波动,农户增收存在着年份差异。在考察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来源和结构中,退耕还林促进了农户增收来源多样化,其工资增收为38元,本地增加20元,外地增加41元外地工资贡献大;退耕后,农户经营行为变化显着,其生产经营结构调整明显,农业经营增幅为15元,其中,种植业为31元、林牧渔业12元;二三产业(非农经营)收入增幅为21元。就不同区域看,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都实现了增收,但存在显着地区域性差异。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农户增收幅度依次为106元、113元、120元、64元和76元。农户生产结构、就业结构和耕地生产力对退耕还林的农户增收福利发挥了显着的中介作用。(4)运用倾向得分匹配双差分模型((PSM-DID)和回归分解法探究了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并建立退耕还林扶贫瞄准分析指标。结果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瞄准效果不高,1999~2014年的退耕瞄准率为44%,且随着工程可持续推进,退耕瞄准率整体逐步上升,最高达到2008年的59%;相应的退耕漏出率整体上为56%,且随着工程推进,漏出率在下降;退耕有效覆盖率为8%。退耕还林工程对样本总体农户扶贫效果显着,并且退耕还林工程农户扶贫效果是存在显着的年份差异和区域差异。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就退耕参与看,1999~2014年间,退耕还林扶贫效果的贡献率为1.18%。就退耕年份看,退耕第二至八年具有脱贫作用,同样地,其脱贫贡献小,脱贫效果不大;另一方面,退耕第一年、第九至十六年脱贫贡献呈反向状态。就退耕区域看,退耕参与在国家绝对贫困标准下的脱贫贡献大小依次为西部地区(11.32%)、黄河流域(9.16%)、东部地区(6.41%)、长江流域(4.17%)和中部地区(1.23%)。(5)运用面板数据logit模型和聚类固定效应模型分析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土地对农村劳动力约束得到放松,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动和转移倾向较快,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就业参与的可能性显着提高。退耕还林促进了非农就业参与、外出务工参与和非农经营劳动参与,较未退耕户分别显着地提高了20.1%、15.7%和4.4%的可能性。退耕还林释放的部分农业劳动时间,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其中,外出务工劳动供给贡献大。退耕第2年至第7年对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但在之后的退耕年份,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劳动供给逐步降低,并逐步变得不显着。退耕还林工程促进了不同区域农户非农就业、外出务工和非经营就业劳动时间,但存在显着区域差异。
张炜[5](2019)在《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99年中央政府实施了建国以来投资最大、覆盖面积最广、造林最多的退耕还林工程。为了补偿退耕给农户造成的福利损失,政府建立了相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工程实施近20年来,完成退耕还林任务5亿亩,生态总价值超过1万亿元。但是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攻坚时期,仍存在亟需解决的两大问题:一是工程实施多年后大部分退耕面积已经进入生态补偿延长期,亟需建立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未能实现退耕农户收入结构转换的目标,且一部分农户已经处在补贴延长期,那么如何解决这部分(以及其他)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保障其收入增长可持续性,已经迫在眉睫。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而要解决退耕农户的生计问题,需要评估退耕还林对保障农户收入增长的劳动供给的影响,以及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利用全国调研数据,旨在评估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以及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作用。退耕还林不仅减少农户的耕地面积,还会改变农户劳动要素的投入,进而影响农户收入。基于这一逻辑,本文聚焦于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理论分析与计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对于深入认识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及其作用机理、调整退耕区农业产业政策和构建退耕还林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利用全国调研数据,从农户劳动参与、劳动时间和家庭收入三方面,研究了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主要内容围绕四个问题展开:一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存在何种影响,这种影响在农业劳动参与与非农劳动参与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并且非农劳动参与是否存在劳动力区位选择差异;二是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分配有何影响,这种影响是否与劳动力区位选择有关;三是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是否存在存在地区差异;四是退耕还林通过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影响农户收入的作用机制。主要结论是:在短期退耕还林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其中,对非农劳动参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但在长期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退耕还林会增加农户的农业劳动时间,而减少非农劳动时间,未能完全实现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目标,对非农劳动时间的影响表现为增加外地非农就业时间,减少本地非农就业时间,对退耕区非农产业吸收剩余劳动力作用有限;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收入,且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农业劳动参与促进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均缓解了这种不利影响。一方面,退耕还林尚未建立一个退耕农户收入增长的内生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和构建退耕还林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的后续政策,完善劳动力转移制度,降低退耕农户非农就业的转换成本,提高农户非农就业机会和劳动时间。第一,退耕行为会提高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参与率的影响并不显着,但会显着提高退耕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和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的总体劳动参与率没有影响,但均会显着提高农户的非农劳动参与率。总体来说,短期内退耕还林对农户农业劳动参与和非农劳动参与均起到了促进作用;长期来看退耕还林会降低农户的农业劳动参与率,说明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转移存在一定促进作用。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参与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降低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参与率,但会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率。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劳动参与率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为提高外地非农劳动参与。第二,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劳动供给时间。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对农户总体劳动时间和非农劳动时间均会产生负向影响,但对农业劳动时间会产生正向影响。从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和劳动时间的综合影响来看,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的农业劳动广度(劳动参与)和农业劳动深度(劳动时间),因此,退耕还林增加了农户农业劳动供给强度。退耕还林提高了农户非农劳动广度(劳动参与),降低了农户非农劳动深度(劳动时间)。综合两方面影响,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更加依赖于农业就业,未能完全实现剩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经济目标。第三,从非农就业的劳动力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行为、退耕面积和退耕年限均会显着减少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增加外地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表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本地非农劳动供给。结合退耕还林对非农劳动参与的区位选择来看,退耕还林会减少农户的本地非农劳动供给,提高外地非农劳动供给。从南北方地区差异来看,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增加总体劳动供给时间和非农劳动供给时间,而南方退耕农户会更倾向于提高农业劳动供给时间;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本地非农劳动供给,而南方退耕农户更倾向于外地非农劳动供给,说明南北方地区退耕农户的非农就业在劳动力区位选择上存在显着差异。第四,退耕还林会显着降低参与农户的收入。无论从退耕参与行为还是退耕参与度来看,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均产生了负向影响。无论是黄河流域还是长江流域,退耕还林均会减少农户收入。从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来看,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空间异质性。从全国样本来看,退耕还林对东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而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影响并不显着。从黄河流域来看,退耕还林对西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正,而对中部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为负,对东部地区影响不显着。从长江流域来看,东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并不显着。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和资源禀赋差异,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从家庭结构异质性的角度来看,非老年家庭(家庭人口中仅有年轻人和中年人、无老年人的家庭)会显着影响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作用。第五,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农业劳动参与率部分中介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非农劳动参与则抑制了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从退耕参与度来看,农业劳动参与部分中介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而非农劳动参与部分抑制或遮掩了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此,从劳动参与来看,农业劳动参与是退耕还林导致农户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之一,非农劳动参与则缓解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第六,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了中介作用。从退耕行为来看,劳动时间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起到部分抑制或遮掩作用,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20.03%。劳动时间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过程中也存在抑制效应,间接效应占直接效应的比例为17.99%。劳动时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不利影响。
周夏伟[6](2018)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性研究 ——以河西走廊为例》文中认为干旱区土地的沙化和荒漠化问题是人类社会面临的严重生态退化问题之一。全世界约1/4的土地受到荒漠化的威胁,100多个国家超过10亿人口的生计问题受到土地荒漠化的影响,并且荒漠化以6万km2/a的速率扩张。在我国,沙漠、戈壁和沙漠化土地占国土总面积的45.13%,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528个县存在不同程度的沙漠化土地,沙漠化治理是我国生态建设布局中一以贯之的重点内容。为了防治土地沙漠化,治理业已成形的沙化土地,2013年,中央政府出台了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并试点实施,对沙漠周边人为破坏严重、沙化扩展加剧、生态区位重要、应当治理而当前又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沙化土地划定为若干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采取在保护区四至边界设置围栏和生态移民等措施,禁牧、禁垦、禁伐、禁樵、禁止狩猎,保护荒漠植被,促进荒漠植被的自然恢复,达到遏制沙化扩展、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试点实施阶段暂定国家沙化土地封禁区封禁期限为7年,截止2017年底,第一批试点县和第二批试点县已进入了封禁期的“末期阶段”,此时,对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总体绩效展开深入评价,在理论层面探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可持续性,对于我国沙化土地治理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以甘肃省河西走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县域为样本区,基于样本区实地微观调查数据,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本身的可持续性和实施的可持续性2个层面进行了定量的分析和评价,并进而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性的完善角度出发估算了沙化封禁区实施封禁补偿的科学标准。主要结论如下:关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本身的可持续性,本研究从政策的生态绩效和经济绩效2个视角定量评价了政策本身的可持续性:第一,以归一化植被指数(NDVI)、土地覆被变化以及土壤侵蚀强度综合计算得出的生态安全评价指数表征沙化封禁区生态治理成效,运用GIS技术计算出样本区封禁前与封禁后的生态安全指数并纵向对比,通过指数变化趋势评价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生态绩效。研究表明,实施封禁管护措施4年以来,沙化封禁区生态安全评价分值相比封禁前平均下降了17.68%(生态安全评价分值介于136之间,分值愈小,表明生态安全状况愈好),生态安全等级总体上向好变化,沙化封禁区封禁保护生态成效显着,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绩效。第二,以条件价值评估法(CVM)为研究方法,调查了样本县域城市家庭和项目实施区农户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环境改善效益的支付意愿(WTP),在微观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估算出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经济价值和政策的收益—成本效率。研究表明,在样本群体中,96%的农户和98.68%的城市家庭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环境改善效益具有较强的消费偏好和支付意愿,愿意为了持续享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的环境改善效益而进行生态保护捐款。样本农户维护沙化封禁区环境改善效益的支付意愿为162.81元/年/户,样本区城市家庭维护沙化封禁区环境改善效益的支付意愿为180.07元/年/户,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每年为研究区域产生的总环境价值高达8588.57万元。基于样本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的环境价值评估结果,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收益—成本比为1.43(25)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具有优良的投资收益率(经济绩效)。基于上述分析,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以及优良的经济绩效,继续维护(或保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是未来可取的政策选择,因而政策本身是可持续的。关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本文从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和利益攸关者—地方政府执行政策时的激励相容差异性,以及从政策的具体配合者—封禁区农户对沙化土地治理政策的认同度2个视角进行了定量的分析和研究:第一,以委托—代理关系中不同工作成本以及契约结构下代理人的“激励相容性”差异为研究视角,以在实际调研中发现的影响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实施的2个全局性问题为研究切入点,分析了地方政府代表中央政府具体执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时的激励相容差异性。研究表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实施具有地域差异性。在封禁保护政策执行机会成本高的地区,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激励程度弱,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差,而在封禁保护政策执行机会成本小的地区,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激励程度强,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好。在极端情况下,当封禁保护政策实施机会成本极高时,地方政府执行封禁保护政策的激励相容性为0,即地方政府不会执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政策本身的可持续性影响着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实施目前仍为试点阶段,这将对政策的可持续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当中央政府通过正式制度及实施细则的颁布、足额及时的财政拨款等行为做出推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可信承诺时,地方政府具有明确的政策预期,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好,反之则差。第二,基于样本区农户调查数据,应用TOPSIS法和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评估了研究区域农户对沙化土地治理政策的认同度,并分析了显着影响认同度高低的农户人口统计特征和社会经济特征变量,研究显示,总样本中对沙化土地治理具备高认同度的农户家庭占比高达90%,表明项目实施区域绝大部分农户家庭高度认同和支持沙化封禁区建设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从而在行为上也会高度配合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的各项政策规定,并进而对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可持续实施奠定良好的微观基础。影响农户沙化土地治理认同度高低的显着性因素为农户的年龄、教育程度以及农户家庭是否遭受过土地沙化带来的损失,同时,农户沙化土地治理认同度在县域分布上也呈现显着差异性。具体来说,年龄较长者认同度更高,教育程度更高者认同度也更高,农户如果遭受过土地沙化损失则对沙化土地治理的认同度会更高。关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性的进一步完善,本文以沙化封禁区建设对封禁区周边部分农户生计造成了机会成本的损失这一客观实际为切入点,从沙化封禁区引入封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证明和科学合理的封禁补偿标准测算2个层次进行了定量分析:第一,通过“地方政府—封禁区农户”为局中人的博弈模型分析表明,如果在沙化封禁区引入封禁补偿政策,给予生计受损农户合理的封禁补偿资金,受损农户的理性选择将是遵守封禁政策规定,不会发生在沙化封禁区偷牧、偷采、偷伐等违规行为,因而在沙化封禁区引入封禁补偿机制是必要的,在沙化封禁区引入封禁补偿机制将极大的保障政策的可持续实施。第二,进一步运用最小数据方法测算表明,如果按照现行的退耕还林补偿标准3600元·hm-2(240元/亩)给予封禁区农户封禁补偿,则补偿标准过低,激励效应有限,而如果将封禁补偿标准定为19770元·hm-2(1318元/亩),则会激励沙化封禁区周边所有农户自愿将其土地利用方式从耕种转化为封禁,此时减少的农业灌溉用水需求总量巨大,将为生态用水腾出巨大空间,生态保护效应巨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的政策绩效将有质的提升。基于以上分析,虽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在项目区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由此认为实施的可持续性具有良好的微观基础,但是由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的实施造成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机会成本和农户生计的机会成本,并且项目实施区域目前并没有实施封禁补偿政策,因此,在机会成本小的地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良好,在机会成本大的地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的可持续性堪忧。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特殊性在于它追求的是纯粹的生态治理目标,沙化封禁区项目的实施不会与所在地居民发生直接的经济利益交换关系,也不会直接增加项目区居民的经济收益,而是通过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间接增加居民们的福祉。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可持续性关键就在与其生态绩效能否实现,地方政府能否克服发展区域经济的内在冲动而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要件,封禁区周边农户能否认真配合政策的封禁规定而主动保护封禁区内的小生态系统。本文从上述3个视角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最后从项目建设资金未来的筹集渠道、政策预期、沙化封禁区选址以及提高项目区农户的认同和福利水平等方面给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
杨蒙[7](2017)在《黄土高原典型区退耕农户经济特征与决策行为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十几年来,在第一轮退耕还林补贴普遍到期和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背景下,本研究基于退耕还林工程经济学理论、农户行为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围绕退耕还林工程的核心双重目标“改善退耕农民生活”和“持续发挥生态效益”,首先对我国退耕还林试点工程之一的陕西省安塞县的退耕农户进行了早期调研整理并开展逐个回访调研,以研究近15年退耕还林农户的特征及其变化;接着对陇中黄土高原地区的退耕农户进行有计划的随机访谈调研,利用农户调查问卷和开放式问题调研,分析了6种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的经济行为状况及其差异,较全面的研究了退耕还林农户对工程的评价,并研究了不同种植业收入的退耕农户对工程评价的差异,定量研究了农户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可持续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主要结论如下:(1)近15年来,离开农村生活的农户增加,非农业劳动力比例和数量增加,非农业收入增加很快,退耕农户表现出明显的向非农化转变特征,整体收入结构好转;但退耕农户之间收入差异增加,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特征明显;与初期相比,退耕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特征趋于淡化,对补贴款发放期限和强度期望提高,停止补贴后有复耕意向的农户有所增加。(2)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的经济行为存在较明显的差别,特别是种植业收入差异很大。通过对陇中黄土高原有计划的农户随机访谈调查,退耕还林类型为枸杞型(0.25)、花椒型(0.63)和苹果型(0.63)的农户种植结构明显低于杏树型(0.87)和枣树型(0.84)。不同类型农户的人均耕地资源差别明显,花椒型农户的人均耕地资源最少,仅为0.70亩,低于国家规定的人均1.5亩的耕地标准。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的农业生产要素投入情况差异较大。生态林型和杏树型农户的生产要素总投入最低,分别仅为385元/亩和410元/亩,花椒型农户的生产要素投入最高,为1077元/亩。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的开支情况差异明显,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的生活水平差异较大。花椒型和苹果型退耕农户的消费支出总额最多,杏树型农户家庭支出数额最低,只有花椒型农户的一半。本研究中最直观的差异体现在农户种植业收入上。最高的花椒型农户种植业收入(17756元)是最低的杏树型农户种植业收入(1937元)的9.17倍,悬殊很大。(3)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评价整体上比较积极,但评价情况也存在分异特征,负面评价需要引起重视。目前农户的退耕还林意愿较高(有96.40%的调查农户表示愿意退耕)。大部分农户(92.79%)认为退耕还林对家庭没有影响或无明确影响,认为退耕还林对家庭有明确负面影响的农户较少(只有7.21%),并且超过一半的农户(53.15%)评价认为退耕后家庭收入多了。关于停止补贴这一问题,大多数农户(60.36%)认为停止补贴对家庭的影响不大或几乎无影响。对退耕还林生态效益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农户占78.38%,农户对生态效益的满意度较高(1.90分)。但是评价方面也有一些负面的结果:对政策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的农户只有60.36%,政策执行情况的满意度较差(1.55分);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的了解程度较差(只有7.21%的农户表示清楚退耕还林政策);退耕政策宣传情况不乐观(有79.28%的农户表示近两年没有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农户了解退耕还林政策的渠道比较单一且局限性问题突出。因此需要注重退耕还林政策的宣传工作,注重宣传渠道的多样性和宣传内容的普及性。从不同种植业收入水平的农户分异评价来看,种植业高收入型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评价整体上要优于种植业低收入型农户,但二者差异并不明显。从退耕目的来看,种植业低收入型农户对于“改善生活条件”的需求更大。但在补贴款发放评价上,高收入型农户的评价较差。在满意度评价方面,种植业低收入型农户对生态效益(1.94分)和政策执行情况的满意度(1.59分)均高于种植业高收入型农户(分别为1.87分和1.52分)。在补贴停止对家庭的影响评价方面,更多的种植业低收入型农户(45.10%)认为停止补贴对家庭生活影响较大,高于高收入型农户(36.67%)。(4)在补贴停止的假设条件下,农户复耕的比例(4.50%)很小,但大量农户(53.15%)不会维护退耕成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退耕农户复耕的风险较低,加权平均计算出调查样本中退耕还林可持续性得分为1.38分(高于1分)。在农户退耕决策的影响因素方面,回归模型结果中,退耕还林政策宣传情况对农户的决策行为有显着的正向影响(P<0.05),户主年龄、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或干部、补贴款发放情况和种植业收入水平对农户决策行为并没有显着影响(P>0.1)。户主年龄对农户决策行为有负向的影响,种植业收入水平对农户决策行为有正向的影响。因此,政府部门应完善和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宣传,相关学者需要注重在提高农户的种植业收入水平方面的研究,和政府部门共同探索提高退耕农户种植业收入水平的模式和方案。
邓健[8](2017)在《陕北黄土丘陵区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综合评价及优化》文中提出黄土高原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区域小流域属典型的生态经济单元。退耕还林工程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改善了黄土高原生态环境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但在治理过程出现了人工林草退化、土壤深层水分过度消耗、经济效益低下等诸多问题。为提高生态恢复工程效果和小流域治理的可持续性,研究采用系统分析、试验研究、社会调查和文献分析等方法,利用Arcgis软件和SWAT模型对陕北黄土丘陵区小流域特征和5个典型小流域景观配置模式现状进行分析和研究;开展试验和社会调查研究流域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应及农业系统可持续性;依据研究结果和文献资料构建评价模型并评价典型流域配置模式,找出存在的问题;依据评价结果提出针对性优化措施并对典型流域配置模式进行优化调整,比较分析优化前后的评价结果和景观特征;依据评价过程和分析设计和开发小流域退耕还林评价软件。主要的研究结果如下:(1)陕北黄土丘陵区典型小流域平均面积为357.45 hm2-375.80 hm2,多为狭长型;研究流域内>15°的陡坡面积比例较大,土地利用以生态服务型景观为主(71.71%-97.23%),景观斑块破碎化严重;根据不同景观比例将小流域配置模式分为“林草模式”、“林草+耕地模式”、“林草+果园模式”、“林草+耕果兼作模式”和“林草+其他模式”5类;小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变化由多种因子共同驱动。(2)人工植被恢复显着增加了地表植被覆盖、枯落物归还和物种多样性恢复;且显着促进了土壤有机碳、全氮和全磷等养分积累,土壤酶活性增加,微生物量增加和土壤物理状况改善;此外,与耕地相比植被恢复地显着减少了地表径流量(21.79%-69.65%)和土壤侵蚀量(31.28%-70.93%);植被恢复的生态效益总体均表现为乔木>灌木>草地。(3)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显着减少了区域农户耕地面积(39.59%);也导致粮食生产能力下降(主要粮食作物产量下降19.09%-41.36%),蔬果产量增加,农业生产结构发生变化;劳动力向非农化转移,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户均增加0.80人;同时退耕还林使得区域居住环境变好、生活条件改善,94.24%的农户支持退耕还林政策,但46.63%的农户仍选择补贴停止后采取复耕行为;农户态度、社会规范和行为感知能力等多种因素会通过农户复耕意愿而影响农户复耕行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显着增加了农户经济收入和支出,增加比例分别为190%和359%,收入和支出均向非农化转变;农村恩格尔系数和基尼系数均下降,农户劳动力生产效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4)利用能值分析方法对研究区域内3种典型配置模式农业系统能值投入产出和可持续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3种模式的农业生产均强烈依赖外部资源投入,对本地资源的利用程度有限,尤其是果树生产为主的模式本地资源贡献最低,仅12.18%;能值产出均以水果和蔬菜为主,占总产出能值的59.70%-98.62%,粮食产出比例次之;大量的外部能值投入对本地环境造成巨大压力,以果树种植为主的系统可持续发展能力最低;粮食生产为主的模式虽然资源投入较少,但是产出效率也最低;相对来说粮果兼作型农业发展模式可持续性优于其他两种模式,更适宜于陕北黄土丘陵区小流域发展。(5)利用频度分析、专家咨询等方法结合试验和调查数据分析,构建了包含植被恢复、水土保持、固碳释氧、经济收入、生产效率、粮食安全、产业结构和社会影响8个指标因素共19个指标的陕北黄土丘陵区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利用专家打分法和层次分析法从生态恢复为主和社会发展为主两个方向确定了指标权重,最终建立了综合指数评价模型和等级划分表。对研究的5个典型小流域配置模式进行了评价和分析;发现研究流域配置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流域发展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不协调,片面发展严重、高水平农田比例小、部分流域资源压力大、低效传统农业影响流域整体发展、树种管护不到位导致生态效益较低、劳动力转移对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不足。(6)结合资料分析、实地调研、试验研究和专家咨询等方法,在典型小流域综合评价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多层水土流失防控工程体系、合理规划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5个方面的陕北黄土丘陵区小流域景观配置模式整体优化途径;并针对4种主要的景观布局要素提出低效林地改造、陡坡低产经济林地退耕、荒山荒地改造、高产农田建设等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依据提出的优化途径和措施对5个典型流域的农林景观配置模式进行了优化和评价,优化后从生态和社会经济角度均显着提升了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的评价指数,改善了流域整体系统服务功能。(7)设计开发了包括系统管理、数据管理、流域评价、资料查询、决策建议等5个模块的“小流域退耕还林综合效益评价软件V1.0”,能够用于快速输入流域基础指标得到各类要素和综合效益评价结果,并可以根据评价结果查询流域优化的技术措施。总之,本研究从配置模式现状的分析到优化模式的提出,综合多个学科理论和多种方法,为陕北黄土丘陵区小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的评价和优化提供了系统的思路和途径。研究结果能够为黄土丘陵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理论指导,为黄土高原小流域景观配置模式的评价和优化提供科学依据。
吴言松[9](2016)在《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仅关系到西藏本身的生态安全、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而且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在新的历史时期,西藏面临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农牧民收入水平的双重任务,因此需要重新审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牧民生计问题。农牧民增收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互关系既对立又统一,特别是对于西藏而言,贫困地区与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有着高度的一致性和重合性。而农牧民是西藏地区自然资源的直接利用者也是生态保护的直接参与者,因此从农牧民视角研究西藏地区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协调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首先梳理西藏地区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关系,进而从微观农牧民层面,分析研究区域农牧民增收与生态保护之间的作用机制和影响程度,从而为本研究设计二者协调机制提供支撑。本研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研究区域农牧民农旧资源并不丰富,且存在农地细碎化现象,因此很难进行规模化经营。农牧民的森林资源也并不丰富,特别是公益林占到了农牧民林地的68.07%。而农牧民可利用的天然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问题。第二,研究区域生产方式落后,种植业结构仍以粮食作物为主,以自给自足为主,对农牧民增收的贡献不大。由于实施了退牧换草政策,导致很多农牧民饲料不够用。牧民资本约束的存在使得其短期内很难转变畜牧方式。第三,农牧民的自然资源利用收入占家庭全年总收入的55%,有7%的农牧民其生计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超过90%,表明农牧民对自然资源依赖度是较高的。从自然资源的绝对收入看,最富裕组的人均自然资源收入是最贫穷组的4.1倍,表明尽管自然资源收入对较为贫穷的农牧民更为重要,较为富裕的农牧民获得了更多的自然资源。第四,大多数农牧民对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还是比较低的,超过半数的被调查者认为近十年生态环境整体变好了。从农牧民对生态保护的态度来看,农牧民多数对自然资源持有较为积极的保护态度。在藏族人民的思想中生态意识很强烈,他们把人和自然看成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第五,退耕地选种经济林的农牧民其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从而满意度更高。和休牧轮牧的农牧民相比,禁牧的农牧民其对退牧还草工程的满意度下降68.3%。农牧民在生态保护中获得的收益及承受的损失同他们对生态保护的态度相关。第六,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后,牧户从事畜牧业生产时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饲草料不足。退牧组的非农收入要高于非退牧组的非农收入,表明了退牧还草工程一定程度上将农牧民从草原中释放出来,有利于农户的非农就业。第七,退耕还林对农牧民家庭收入影响为正,其余三个工程(退牧还草、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影响均为负。第八,在考虑异质性的情况下,通过PSM估计后,生态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作用明显减少(不论是积极影响还是消极影响),通过传统线性回归的方法评估生态工程的效果存在明显的高估现象。本论文有以下几点可能的创新:(1)立足西藏现实生态现状与农牧民经济收入现状,结合国家民族政策,因地制宜地设计既使西藏农牧民得增收又使西藏生态得保护的对策建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地区特色,对于研究和解决西藏当前“三农”问题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新颖性;(2)采取调查问卷与统计数据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宏观与微观数据实证模型推导和分析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持续增收之间的互动关系,对于研究西藏地区的生态与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探索了一种新的可行的备选方法。
王金龙[10](2016)在《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创新研究》文中指出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是京冀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的关键项目,也是京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合作内容,客观合理的评估京冀合作造林的绩效水平是京冀两地政府持续开展合作造林的基础。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在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监测的基础上,从效益、效果、效率、可持续性四个视角评估了京冀合作造林的绩效水平。在对京冀合作造林绩效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提出提升京冀合作造林后续建设工程绩效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写作框架,总结了林业生态工程绩效评估的研究进展与相关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概述了京冀合作造林工程区的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并重点总结了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实施概况,以野外调查与实验的数据为基础,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研究过程中采用市场价格法、影子工程法等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产生的生态效益价值量进行估算并货币化计量,并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进行估算;第三部分是本研究的主体研究内容。首先,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北京市政府、河北省当地政府、工程覆盖区农户为京冀合作造林效益评估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并结合效益评估目标及评估阶段构建出京冀合作造林效益评估的效益立方体模型,在对京冀合作造林生态、社会与经济效益计量的基础上,对京冀合作造林综合效益评估立方体模型进行验证。其次,根据农户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调查数据,从农户和政府的视角研究造林工程实施后农户和政府的满意情况,运用非参数检验方法分析农户与政府满意程度的差异程度并通过绘制象限图的方式分析造林过程中农户和政府的利益关注点,并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了农户参与后续造林项日的具体影响因素。第三,本文根据京冀合作造林的效率评估指标,运用三角模糊评价方法与模糊DEA效率评价方法比较了研究区内五种林业生态工程的造林效率水平。最后,本研究根据造林工程的成本-收益分析评估出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可持续性,并通过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估了京冀合作造林政策的可持续性。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的评估结果表明,尽管京冀合作造林工程产生了8亿多的综合效益,但单纯的效益计量只是反映京冀合作造林某一方面的绩效,而多尺度的绩效评估将对京冀合作造林有着更为全面、客观的深度认识。京冀合作造林的效益评估结果显示对京冀合作造林综合效益的总体评估等级为良好,但偏向中等,且通过对27个具体效益评估模块的效益评估,近一半的效益评估模块等级为不合格;京冀合作造林的效果评估结论表明农户与当地政府对造林工程的效果评估及在造林工程的利益关注点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且农户参与后续造林工程的意愿不高;京冀合作造林的效率评估表明相对于区域内的其它造林工程,京冀合作造林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效率处于较高的水平,但还存在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京冀合作造林的可持续性评估结果表明京冀合作造林具备良好的工程可持续性,但政策可持续性为一般。鉴于上述研究结论,本研究提出促进京冀合作造林绩效提升的相关政策。基于跨省流域生态补偿的视角,本研究首先在理论阐述了京冀流域中北京市政府与河北省政府、造林覆盖区域的当地政府与农户、流域生态补偿与生态减贫之间的博弈关系。其次,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提出了促进京冀合作造林后续工程建设绩效提升的合作造林模式。通过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的案例分析明确了京冀两地政府的合作造林模式;通过哥斯达黎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案例分析表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可以极大的调动工程区农户参与造林的积极性;通过中德合作造林工程的案例分析表明中德合作造林工程中的社区参与式造林政策可以有效实现京冀流域的生态保护与生态减贫的双重目标。京冀合作造林绩效监测与评估研究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京冀合作造林生态、社会及经济系统的包容性发展。
二、我国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效果与可持续性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效果与可持续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2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创新的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理论与评估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有效性 |
2.1.2 林种 |
2.1.3 交易模式 |
2.1.4 生态系统服务 |
2.1.5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生态资本理论 |
2.2.3 科斯产权定理 |
2.3 有效性评估框架 |
2.3.1 判定标准 |
2.3.2 政策分析 |
2.3.3 研究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陕西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及环境成效概述 |
3.1 研究区介绍 |
3.1.1 地理气候条件 |
3.1.2 社会经济条件 |
3.2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概况 |
3.2.1 实施历程 |
3.2.2 投资与造林情况 |
3.3 环境成效概述 |
3.3.1 森林资源 |
3.3.2 土地利用结构 |
3.3.3 水土流失治理 |
3.3.4 土地沙化、荒漠化治理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工程作用范围有效性识别 |
4.1 理论分析 |
4.1.1 土地利用转移路径假说与经济学解释 |
4.1.2 生态敏感性因子识别的理论模型设计 |
4.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4.2.1 研究方法 |
4.2.2 数据来源 |
4.3 结果分析 |
4.3.1 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 |
4.3.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 |
4.3.3 工程作用范围有效性识别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林草空间配置有效性分析 |
5.1 林草空间配置有效性的理论模型 |
5.2 材料与方法 |
5.2.1 研究区域概况 |
5.2.2 研究方法 |
5.2.3 变量设计与数据来源 |
5.3 研究结果 |
5.3.1 陕北高原的土地利用变化 |
5.3.2 陕北高原的植被NDVI的时空演变特征 |
5.3.3 林草配置有效性评价 |
5.3.4 林草空间配置设计 |
5.4 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区域投资选择有效性评价 |
6.1 工程财政投资效应分析 |
6.2 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6.2.1 研究方法 |
6.2.2 数据处理 |
6.3 结果分析 |
6.3.1 工程财政投资的时空分布特征 |
6.3.2 植被NDVI的时空演变特点 |
6.3.3 区域投资选择有效性评价 |
6.4 讨论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林种投资结构有效性研究 |
7.1 农户林种选择偏好分析 |
7.2 研究方法与变量设计 |
7.2.1 研究方法 |
7.2.2 变量设计 |
7.3 研究结果 |
7.3.1 工程经济林和生态林投资状况 |
7.3.2 投资结构的门槛效应分析 |
7.3.3 林种投资结构的有效性评价 |
7.4 讨论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交易模式有效性改进 |
8.1 理论分析 |
8.1.1 横向和纵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有效性比较分析 |
8.1.2 横向生态退耕交易模式运行机理分析 |
8.1.3 横向交易模式下生态退耕差异化定价模型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 |
8.2.1 研究方法 |
8.2.2 数据处理与来源 |
8.3 结果分析 |
8.3.1 耕地生态足迹的价值生产弹性估计 |
8.3.2 生态退耕机会成本的时空分布 |
8.3.3 生态退耕补偿金额的时空变化 |
8.4 讨论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9.1 结论 |
9.2 建议 |
9.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研究数据来源 |
2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研究综述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3 农户造林工程和农户收入的分析 |
3.1 造林工程含义及内涵 |
3.2 北京市北部山区概况 |
3.3 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概况 |
3.4 北京市北部山区森林资源及营造林概况 |
3.5 本章小结 |
4 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造林农户人均收入变化趋势分析 |
4.2 造林农户收入结构变化分析对比分析 |
4.3 造林农户收入构成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4.4 小结 |
5 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1 北部山区造林农户异质性分析 |
5.2 变量描述统计 |
5.3 计量模型设定 |
5.4 计量结果分析与检验 |
5.5 小结 |
6 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趋势实证研究 |
6.1 计量模型选取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3 数据结构与指标构建 |
6.4 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趋势实证研究 |
6.5 结果与分析 |
6.6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调查问卷 |
个人简介 |
(3)中国退耕还林研究的知识基础及其演进——基于CiteSpace Ⅴ的知识图谱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2.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2.2 研究方法 |
3 国内外退耕还林研究的知识基础 |
3.1 国内外退耕还林研究的文献数量 |
3.2 退耕还林研究的主题聚类 |
3.2.1 退耕还林中文文献研究的聚类分析 |
3.2.2 退耕还林外文文献研究的聚类分析 |
4 结论与展望 |
4.1 结论 |
4.2 展望 |
(4)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4 研究思路、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数据来源 |
1.5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工程 |
2.1.2 农户、退耕户、非退耕户 |
2.1.3 福利、福利分类、福利度量方法、福利效应、农户福利 |
2.1.4 生活满意度、收入增长、扶贫 |
2.1.5 非农就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理 |
2.3.1 研究视角的再诠释 |
2.3.2 退耕还林工程影响农户福利效应的研究维度 |
2.3.3 作用机理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与农户福利现状分析 |
3.1 退耕还林工程发展历程 |
3.1.1 启蒙与初创阶段 |
3.1.2 恢复与探索阶段 |
3.1.3 试点与示范阶段 |
3.1.4 启动与调整阶段 |
3.1.5 巩固与发展阶段 |
3.1.6 担当新任务与新使命阶段 |
3.2 退耕区农户福利发展的现状分析 |
3.2.1 退耕区农户主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2.2 退耕区农户客观福利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生活满意度主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4.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 模型构建 |
4.2.1 Ordered Probit模型 |
4.2.2 Binary Probit模型 |
4.3 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
4.3.1 变量选择 |
4.3.2 描述性统计 |
4.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4.4.1 .多重共线性检验 |
4.4.2 退耕还林对样本总体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3 退耕还林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增长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机理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方法说明 |
5.2.1 计量模型构建 |
5.2.2 方法说明 |
5.3 变量定义、样本匹配与描述统计 |
5.3.1 变量定义 |
5.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5.3.3 描述性统计 |
5.4 计量经验结果与分析 |
5.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2 退耕还林对农户分项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3 退耕年份对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4 退耕还林对不同区域农户农户收入增长福利的影响 |
5.4.5 中介效应检验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工程对农户扶贫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及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构建 |
6.2.1 双差分模型(DID)的适应性分析 |
6.2.2 双差分(DID)模型的构建 |
6.2.3 回归分解计量模型构建 |
6.3 变量设置、样本匹配、贫困判定标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变量设置 |
6.3.2 样本匹配(PSM)及其匹配质量检验 |
6.3.3 贫困判定标准 |
6.3.4 退耕还林扶贫福利瞄准效率情况 |
6.3.5 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6.4.1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2 退耕年份对农户扶贫效果福利的影响 |
6.4.3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的影响 |
6.4.4 退耕还林对农户扶贫福利贡献的影响 |
6.5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客观福利的影响分析 |
7.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福利的影响机理分析 |
7.2 变量设置与描述性统计 |
7.2.1 变量设置 |
7.2.2 统计性描述 |
7.3 计量模型的构建和方法说明 |
7.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
7.3.2 方法说明 |
7.4 计量回归结果与分析 |
7.4.1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参与福利的影响 |
7.4.2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3 退耕年份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4.4 不同区域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供给福利的影响 |
7.5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创新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补偿机制,提高退耕补贴标准 |
8.2.2 建立和完善农户增收福利的还林生态补偿机制 |
8.2.3 促进农户增收福利的退耕后续产业向新型农林经营模式转变 |
8.2.4 搭建和完善农户非农就业福利平台 |
8.2.5 提高退耕还林扶贫瞄准扶持机制 |
8.2.6 提升农户生活满意度福利水平的认知导向 |
8.3 本研究的不足和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介绍 |
(5)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
1.1.2 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水平和来源,使农户收入增长复杂化 |
1.1.3 退耕还林促使农户调整劳动供给及其结构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退耕还林相关文献 |
1.3.2 退耕还林与农户劳动供给相关文献 |
1.3.3 退耕还林与农户收入相关文献 |
1.3.4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 |
2.1.2 生态补偿 |
2.1.3 退耕农户及其异质性 |
2.1.4 劳动供给 |
2.1.5 劳动力区位选择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生态理性与退耕还林生态补偿 |
2.2.4 退耕还林农户行为相关理论 |
2.2.5 劳动供给相关理论 |
2.3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作用机理分析 |
第三章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与收入特征分析 |
3.1 退耕区农户基本特征及退耕状况 |
3.1.1 退耕区农户概况 |
3.1.2 农户退耕状况 |
3.2 退耕区农户劳动供给特征分析 |
3.2.1 农户家庭劳动力特征 |
3.2.2 劳动参与特征 |
3.2.3 劳动供给时间特征 |
3.3 退耕区农户收入差异分析 |
3.3.1 非退耕农户与退耕农户家庭收入比较 |
3.3.2 农户家庭收入的地区异质性特征:东中西部地区 |
3.3.3 农户收入的家庭结构异质性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参与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 数据来源与计量模型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变量设置 |
4.2.3 计量模型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2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3.3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参与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五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理论分析 |
5.1.1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总体分析 |
5.1.2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时间影响的结构效应 |
5.2 模型设定与数据 |
5.2.1 模型设定 |
5.2.2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5.3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时间的影响 |
5.3.1 退耕行为对农户总体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2 退耕行为对农户农业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3 退耕行为对农户非农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3.4 退耕还林对农户非农就业劳动力区位选择的影响 |
5.3.5 退耕行为对农户劳动供给影响的内生性与稳健性分析 |
5.4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1 退耕面积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4.2 退耕年限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的影响 |
5.5 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时间影响的空间异质性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1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的理论分析 |
6.2 模型设定、数据来源与变量设置 |
6.2.1 模型设定 |
6.2.2 数据来源 |
6.2.3 变量设置 |
6.3 农户退耕参与的影响因素与样本匹配 |
6.3.1 退耕还林参与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2 倾向值估计与共同支撑域条件 |
6.3.3 样本匹配的平衡性检验 |
6.4 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1 退耕行为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4.2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 |
6.5 退耕还林收入效应的异质性分析 |
6.5.1 家庭结构异质性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2 地区差异对退耕行为收入效应的影响 |
6.5.3 退耕参与度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地区差异 |
6.6 小结 |
第七章 劳动供给对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的中介作用 |
7.1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的理论分析 |
7.1.1 中介作用及其原理 |
7.1.2 中介效应的检验方法 |
7.1.3 劳动供给在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影响中的中介作用 |
7.2 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7.3 劳动参与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3.1 劳动参与在退耕行为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3.2 劳动参与在退耕参与度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作用 |
7.4 劳动时间在退耕还林影响农户收入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
7.4.1 农户收入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2 劳动时间的多元回归分析 |
7.4.3 中介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7.5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6)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性研究 ——以河西走廊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相关概念 |
1.3.1 土地荒漠化和沙化 |
1.3.2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 |
1.3.3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的可持续性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公共物品理论 |
2.1.3 博弈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理论研究进展 |
2.2.2 其它生态治理政策可持性研究进展 |
2.2.3 文献评述及对本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 研究区域及调研设计 |
3.1 研究区域概况 |
3.1.1 河西走廊基本概况 |
3.1.2 河西走廊研究区治沙成效及沙化封禁区建设进展 |
3.2 数据获取 |
3.2.1 样本点选择 |
3.2.2 调查实施 |
3.2.3 调查问卷设计 |
3.2.4 样本信息描述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评价—基于政策绩效的分析 |
4.1 引言 |
4.2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生态绩效分析 |
4.2.1 沙化封禁样本区选择 |
4.2.2 研究方法 |
4.2.3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生态绩效评价 |
4.3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经济绩效评价 |
4.3.1 研究方法与模型构建 |
4.3.2 研究设计:CVM问卷设计 |
4.3.3 数据处理与样本描述统计 |
4.3.4 模型计量结果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可持续性评价—基于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激励相容差异性分析 |
5.1 引言 |
5.2 理论基础和模型构建 |
5.3 动态博弈模型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可持续性评价—基于农户沙化土地治理认同度及影响因素的分析 |
6.1 引言 |
6.2 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
6.2.1 研究方法 |
6.2.2 认同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6.3 数据处理与描述性统计 |
6.3.1 数据处理 |
6.3.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6.4 计量结果与分析 |
6.4.1 农户沙化土地治理认同度的评估 |
6.4.2 农户沙化土地治理认同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性的完善—基于封禁补偿标准估算的分析 |
7.1 引言 |
7.2 沙化封禁区引入封禁补偿机制必要性的证明 |
7.3 研究方法 |
7.3.1 最小数据方法 |
7.3.2 生态系统服务供给量的计算 |
7.4 数据来源和处理 |
7.4.1 数据来源 |
7.4.2 生态系统服务量的确定 |
7.4.3 机会成本的确定 |
7.5 封禁补偿标准的估算 |
7.6 沙化封禁区引入封禁补偿机制对政策绩效的影响分析 |
7.7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本研究的创新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8.3.1 可能的创新 |
8.3.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实施项目区居民调查问卷 |
附录2:项目实施区林业局调查问卷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黄土高原典型区退耕农户经济特征与决策行为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退耕还林工程理论基础和政策研究 |
1.2.1.1 退耕还林经济学理论基础研究 |
1.2.1.2 退耕还林政策研究 |
1.2.2 退耕还林农户经济行为研究 |
1.2.2.1 退耕还林农户劳动力转移状况 |
1.2.2.2 退耕还林农户土地利用和养殖业转变状况 |
1.2.2.3 退耕还林农户收入转变状况 |
1.2.2.4 退耕农户经济行为分异特征的研究 |
1.2.3 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性评价研究 |
1.2.4 对现有研究成果的评价 |
1.3 研究目标和技术路线 |
1.3.1 主要研究目标和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区概况、数据与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安塞县概况 |
2.1.2 陇中黄土高原区概况 |
2.2 概念解释与数据处理 |
2.2.1 相关概念解释 |
2.2.1.1 关于农户特征变量的解释 |
2.2.1.2 农户经济行为 |
2.2.1.3 退耕还林类型 |
2.2.2 研究数据 |
2.2.2.1 安塞县调查研究数据 |
2.2.2.2 陇中黄土高原区调查研究数据 |
2.2.2.3 数据处理 |
2.3 研究方法 |
2.3.1 参与式农村评估 |
2.3.2 配对样本T检验 |
2.3.3 单因素方差分析 |
2.3.4 满意度指数分析法 |
2.3.5 有序多分类logistics回归模型 |
第三章 近15年退耕农户特征变化分析 |
3.1 结果分析 |
3.1.1 农户数量变化 |
3.1.2 农户特征指标的变化描述 |
3.1.3 非农劳动力特征变化 |
3.1.4 耕地和养殖结构特征变化 |
3.1.5 家庭资产和收入特征变化 |
3.1.6 退耕农户态度和需求转变情况 |
3.2 讨论 |
3.3 小结 |
第四章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的经济行为分析 |
4.1 样本基本情况的描述性统计 |
4.1.1 样本选择和分布 |
4.1.2 户主个人特征 |
4.1.3 农户家庭特征 |
4.2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经济行为比较 |
4.2.1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家庭土地利用的比较 |
4.2.2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农业投入的比较 |
4.2.3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畜禽养殖的比较 |
4.2.4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家庭资产的比较 |
4.2.5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支出的比较 |
4.2.6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收入的比较 |
4.3 小结 |
第五章 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评价和决策行为分析 |
5.1 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评价研究 |
5.1.1 农户退耕意愿和退耕目的评价 |
5.1.2 退耕政策宣传评价 |
5.1.3 退耕还林实施效果评价 |
5.1.4 农户对退耕后生产和生活状况的评价 |
5.1.5 农户对退耕补贴停止的影响评价和配套政策评价 |
5.2 退耕补贴停止后农户决策行为研究 |
5.2.1 农户对补贴停止后决策行为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5.2.2 实证结果分析 |
5.2.3 计量分析的结果 |
5.3 小结 |
第六章 主要结论 |
6.1 近15年来退耕农户的经济行为特征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
6.2 不同退耕还林类型农户的经济行为存在明显差别,特别是种植业收入差异很大 |
6.3 农户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评价整体上比较积极,但评价情况也存在分异特征 |
6.4 在补贴停止的假设条件下,农户复耕的比例很小,但大量农户不会继续维护退耕成果 |
参考文献 |
附件 |
作者简介 |
(8)陕北黄土丘陵区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综合评价及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项目资助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国内外生态恢复工程概述 |
1.3.2 生态恢复工程综合效益及评价研究 |
1.3.3 小流域综合治理研究进展 |
1.3.4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方法 |
2.1 研究方法 |
2.2 试验设计 |
2.3 数据处理和计算方法 |
第三章 研究区域资源和发展现状 |
3.1 研究区域 |
3.2 自然资源 |
3.2.1 气候和水文资源 |
3.2.2 地貌特征和水土流失 |
3.2.3 耕地资源 |
3.2.4 植被资源 |
3.3 社会经济条件 |
3.3.1 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 |
3.3.2 人口数量和构成 |
3.3.3 农业生产状况和资料投入 |
3.4 研究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
3.5 研究区资源和发展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黄土丘陵区典型流域类型及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现状 |
4.1 黄土丘陵区小流域形态特征分析 |
4.2 典型小流域范围的界定和地貌分析 |
4.2.1 流域范围的界定和流域特征分析 |
4.2.2 流域坡度分析 |
4.2.3 流域坡向分析 |
4.3 典型流域农林景观的构成要素和配置模式类型 |
4.3.1 农林景观构成要素和分类 |
4.3.2 研究区主要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类型 |
4.4 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现状和特征分析 |
4.4.1 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现状分析 |
4.4.2 流域景观格局特征分析 |
4.4.3 流域景观功能类型特征分析 |
4.5 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变化的驱动因子 |
第五章 陕北黄土丘陵区流域退耕还林综合效应分析 |
5.1 流域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应分析 |
5.1.1 退耕还林的植被恢复效应分析 |
5.1.2 退耕还林的土壤恢复效应分析 |
5.1.3 退耕还林地水土保持效应 |
5.2 退耕还林工程的社会效应分析 |
5.2.1 农户调查基本资料 |
5.2.2 土地利用结构变化 |
5.2.3 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
5.2.4 劳动力转移 |
5.2.5 农户成果维护意愿 |
5.3 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效应分析 |
5.3.1 农民经济收入和支出 |
5.3.2 农村恩格尔系数和基尼系数 |
5.3.3 农林业产值 |
5.3.4 劳动力生产效率 |
第六章 典型流域景观配置模式农业系统可持续性分析 |
6.1 能值分析的步骤和数据处理 |
6.2 能值投入结构分析 |
6.2.1 环境资源能值投入结构 |
6.2.2 外部辅助能值投入结构 |
6.3 能值产出结构分析 |
6.4 典型流域农业系统可持续性分析 |
6.4.1 自然资源水平 |
6.4.2 农业经济资源水平 |
6.4.3 农业社会资源水平 |
6.4.4 系统发展可持续性 |
6.5 流域农业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
6.5.1 农业发展模式存在的问题 |
6.5.2 农业发展模式的提升途径 |
第七章 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综合效益评价 |
7.1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7.1.1 构建流域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
7.1.2 评价指标筛选的原则、来源和方法 |
7.1.3 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7.2 评价模型 |
7.2.1 评价指标的权重 |
7.2.2 综合效益评价模型 |
7.2.3 综合评价的等级标准 |
7.3 陕北黄土丘陵区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评价 |
7.3.1 评价结果及分析 |
7.3.2 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存在的问题 |
第八章 陕北黄土丘陵区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优化 |
8.1 陕北黄土丘陵区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整体优化途径 |
8.2 农林复合系统构成要素综合服务功能提升途径 |
8.2.1 生态林地 |
8.2.2 经济林 |
8.2.3 草地 |
8.2.4 农田 |
8.2.5 其他要素 |
8.3 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优化方案 |
8.3.1 配置模式优化的原则 |
8.3.2 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优化方案 |
8.3.3 优化前后土地利用类型比较和分析 |
8.3.4 优化后配置模式景观特征分析 |
8.3.5 优化前后农户经济收入分析 |
8.4 优化的配置模式评价 |
8.5 优化配置模式评价结果和分析 |
第九章 小流域退耕还林综合效益评价软件设计 |
9.1 开发综合评价软件的目的和需求分析 |
9.1.1 综合评价软件开发的目的 |
9.1.2 软件的需求分析 |
9.2 综合评价软件的开发原则 |
9.3 综合评价软件的总体框架设计 |
9.3.1 软件的逻辑结构和流程 |
9.3.2 软件的功能模块 |
9.3.3 软件的数据需求 |
9.3.4 软件开发和运行环境 |
9.3.5 软件使用范围 |
9.4 软件的运行界面 |
9.5 软件不足和展望 |
第十章 结论、讨论和创新点 |
10.1 结论 |
10.2 讨论 |
10.3 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西藏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
1.1.2 西藏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
1.1.3 提高西藏农牧民收入的迫切性 |
1.1.4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数据来源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生态环境 |
2.1.2 农牧民收入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4 发展经济学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生态保护政策 |
2.3.2 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的矛盾 |
2.3.3 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的实践 |
3 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一般关系 |
3.1 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协调关系 |
3.1.1 生态保护对农牧民增收的促进 |
3.1.2 农牧民增收对生态保护的促进 |
3.2 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制约关系 |
3.2.1 生态保护对农牧民收入的制约 |
3.2.2 农牧民增收对生态保护的制约 |
3.3 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动态关系 |
3.4 本章小结 |
4 西藏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现状 |
4.1 西藏生态脆弱性的表现 |
4.1.1 地质基础的不稳定性 |
4.1.2 地貌基础的不稳定性 |
4.1.3 土壤物质不稳定性 |
4.1.4 气候与生态环境不稳定性 |
4.2 西藏生态资源保护现状 |
4.2.1 自然资源 |
4.2.2 生态退化状况 |
4.2.3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
4.3 西藏社会经济 |
4.3.1 农业经济发展 |
4.3.2 农牧民收入现状 |
4.3.3 农牧民增收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
4.4 本章小结 |
5 资源依赖度与农牧民生计的关系 |
5.1 人口及自然资源禀赋现状 |
5.1.1 人口和家庭特征 |
5.1.2 自然资源禀赋 |
5.1.3 家庭收入支出特征 |
5.2 农牧民的自然资源利用特征 |
5.2.1 种植业 |
5.2.2 林业经营 |
5.2.3 放牧 |
5.2.4 自用材采集 |
5.2.5 薪柴采集 |
5.2.6 野生植物采集 |
5.3 农牧民的自然资源依赖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3.1 变量选择 |
5.3.2 模型设定 |
5.3.3 估计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6 生态保护政策与农牧民收入的关系 |
6.1 农牧民参与生态工程的差异性 |
6.1.1 不同收入农牧民参与生态工程差异性分析 |
6.1.2 不同生态工程下农牧民收入的差异性分析 |
6.2 生态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影响分析:基于线性回归的分析 |
6.2.1 模型和方法 |
6.2.2 参与生态工程对贫困农牧民收入影响:分位数回归结果 |
6.2.3 参与生态工程对农牧民不同收入来源的影响 |
6.3 基于异质性的生态工程对农牧民收入的处理效应估计 |
6.3.1 方法 |
6.3.2 模型估计结果 |
6.3.3 模型的适用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7 农牧民保护态度及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
7.1 农牧民对生态保护的认知及态度 |
7.1.1 农牧民对生态保护的认知 |
7.1.2 农牧民对生态保护工程的态度 |
7.1.3 农牧民的生态保护态度及保护意愿 |
7.2 农牧民对生态工程保护态度影响因素分析 |
7.2.1 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
7.2.2 农牧民生态工程保护态度影响因素估计结果分析 |
7.3 农牧民生态保护态度及保护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7.3.1 模型设定和变量选择 |
7.3.2 农牧民保护态度的影响因素有序选择模型 |
7.4 本章小结 |
8 西藏生态保护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政策启示 |
8.1 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农牧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
8.2 帮助农牧民转变自然资源依赖导向的传统发展模式 |
8.3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宽农牧民收入的渠道 |
8.4 将农牧民纳入生态保护机制闭环,使其成为生态保护的主体 |
9 研究结论与创新 |
9.1 研究结论 |
9.2 创新与不足 |
9.2.1 创新之处 |
9.2.2 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数据来源 |
1.5.1 数据来源 |
1.5.2 数据获取方法 |
2 研究综述与相关理论基础 |
2.1 研究综述 |
2.1.1 林业生态工程绩效评估研究 |
2.1.2 京冀流域林业生态工程实证研究 |
2.1.3 研究综述评述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5E”原则 |
2.2.2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的内涵与评估维度 |
3.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的内涵 |
3.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的维度 |
4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概况与效益监测 |
4.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概况 |
4.1.1 研究区概况 |
4.1.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建设概况 |
4.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监测 |
4.2.1 造林工程生态效益 |
4.2.2 造林工程经济效益 |
4.2.3 造林工程社会效益 |
4.3 总结 |
5 基于利益相关者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评估 |
5.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框架 |
5.1.1 效益评估主体 |
5.1.2 效益评估目标 |
5.1.3 效益评估阶段 |
5.1.4 效益立方体: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模型 |
5.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计量 |
5.2.1 各评估阶段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益 |
5.2.2 不同评估主体在各评估阶段的效益关注点 |
5.2.3 基于效益立方体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计量 |
5.3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 |
5.3.1 造林工程效益值评估方法 |
5.3.2 造林工程效益值评估指标权重 |
5.3.3 基于效益立方体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估 |
5.3.4 结果分析 |
5.4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6 基于农户和政府视角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果评估 |
6.1 农户与政府对造林工程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分析 |
6.1.1 样本农户与政府满意度的描述统计 |
6.1.2 样本农户与政府满意度的均值比较 |
6.1.3 样本农户与政府具体指标满意度的两两比较 |
6.1.4 农户与政府满意度的相关性分析 |
6.1.5 结果与分析 |
6.2 农户对京冀合作造林工程后续参与意愿分析 |
6.2.1 样本农户的基本情况 |
6.2.2 变量设计 |
6.2.3 分析方法 |
6.2.4 分析结果 |
6.2.5 结论与讨论 |
6.3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7. 基于同类造林工程比较的京冀合作造林工程效率评估 |
7.1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概述 |
7.1.1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的目的 |
7.1.2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的内容 |
7.1.3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的指标设计 |
7.2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方法 |
7.2.1 三角模糊(TFN)分析方法 |
7.2.2 模糊数据包络分析(FDEA)方法 |
7.3 造林工程效率评估结果 |
7.3.1 三角模糊评价结果 |
7.3.2 效率有效性评价结果 |
7.4 京冀合作造林效率评估总结 |
7.4.1 工程前期准备 |
7.4.2 工程建设实施 |
7.4.3 工程项目管理 |
7.4.4 工程资金管理 |
7.4.5 工程效益评估 |
8 京冀合作造林可持续性评估 |
8.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可持续性评估 |
8.1.1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主要利益主体的损益分析 |
8.1.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收益成本比较 |
8.2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的可持续性评估 |
8.2.1 影响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的因素 |
8.2.2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评估指标设置 |
8.2.3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评估方法 |
8.2.4 京冀合作造林政策可持续性评估结果 |
8.2.5 结果与分析 |
8.3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9 借鉴与探索: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提升政策 |
9.1 生态补偿与跨省流域生态补偿 |
9.2 京冀两地政府:流域生态补偿的宏观决策 |
9.2.1 京冀流域生态补偿的利益博弈 |
9.2.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模式创新:基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的案例分析 |
9.3 政府与农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微观探索 |
9.3.1 地方政府与农户在造林工程中的利益博弈 |
9.3.2 农户参与京冀合作造林的制度创新:基于哥斯达黎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案例分析 |
9.4 流域生态保护与减贫: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包容性发展目标 |
9.4.1 生态系统服务与减贫的权衡 |
9.4.2 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的包容式发展路径:基于中德合作造林工程的案例分析 |
9.5 本章研究结论与启示 |
10 研究结论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全文展望 |
10.2.1 研究创新点 |
10.2.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Ⅰ |
导师简介Ⅱ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附录 |
四、我国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效果与可持续性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退耕还林工程有效性研究 ——以陕西省为例[D]. 丁振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2]北京市北部山区造林工程对农户收入影响研究[D]. 朴杨. 北京农学院, 2021(08)
- [3]中国退耕还林研究的知识基础及其演进——基于CiteSpace Ⅴ的知识图谱分析[J]. 李雅男,朱玉鑫,侯孟阳,姚顺波. 林业经济, 2020(09)
- [4]退耕还林工程的农户福利效应研究[D]. 杨均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02)
- [5]退耕还林对农户劳动供给及收入的影响研究[D]. 张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
- [6]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政策可持续性研究 ——以河西走廊为例[D]. 周夏伟. 兰州大学, 2018(02)
- [7]黄土高原典型区退耕农户经济特征与决策行为实证研究[D]. 杨蒙.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17(10)
- [8]陕北黄土丘陵区典型退耕流域农林景观配置模式综合评价及优化[D]. 邓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7(10)
- [9]西藏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关系研究[D]. 吴言松.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4)
- [10]京冀合作造林工程绩效评估创新研究[D]. 王金龙. 北京林业大学, 2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