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南区社区教育的主要作法(论文文献综述)
杨娜[1](2016)在《湖北省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口聚居于城市,城市环境及其所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成为评价一个地区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如何处理好城市中人与环境、人与资源的关系以及经济发展与资源承载的关系,如何让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具备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生存空间,带动市民文化、居民素质等方面的同步提升,都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难题。本文探寻了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对国内文明城市创建的经验进行总结归纳,对创建文明城市对城市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行解析。根据丹江口市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主要做法,对城市在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苏州、武汉两个已经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地区的创建经验进行归纳。论文最后一部分,提出建立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对策、建议及思考。论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绪论。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步骤、研究方法及措施进行概括。第二部分:全国文明城市基概念概述。介绍文明城市的定义,对文明城市的创建层次、测评指标体系和创建流程进行概述。第三部分: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状分析。一是对丹江口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所取得阶段性成果进行介绍。二是介绍丹江口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采取的主要经验和作法第四部分: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分析丹江口市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并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丹江口市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策研究。一是武汉、镇江两地成功创建的先进经验进行归纳。二是提出丹江口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应采取的对策,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及高效运行上进行探讨。
罗华平[2](2015)在《凝神聚力有为 发挥后发优势》文中研究指明武汉市汉南第一中学是武汉市一所新城区学校,也是一所活力四射、日新月异的学校。在风起云涌的教育改革中,学校选准发展定位,创新办学思路,对内用力,对外借力,凝聚合力,走出一条超常规发展之路。一、对内用力,内涵发展汉南一中秉持"目标一流,管理先行,提升内涵,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将发展与创新作为学校的第一要务。1.管理出新,人本管理汉南一中在管理上综合运行制度管理、民主管理、思想管理、情感管理四种管理模式。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2014)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中提出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4〕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2014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领导。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的重大意义,将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工作部署,确保《计划》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李钰婧[4](2013)在《武汉市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评价及空间布局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都市农业作为一种把城区与郊区、农业和旅游、第一、二、三产业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新型交叉产业,它将城市建设与农业发展融为一体,是构成城市社会经济及生态系统的关键环节。本文研究目的是希望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摸清江夏区都市农业的发展水平,在肯定其发展成效的同时,找到其发展薄弱环节,在综合分析各项因素和农业发展形势之后,希望通过科学合理的空间布局,将江夏区建设成为与武汉大都市相配套,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都市农业体系。江夏区作为武汉市新城区之一,具备良好的都市农业发展条件,本文从都市农业的内涵及功能出发,对江夏区都市农业从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进行现状调查与分析,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江夏区的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定量评价;综合分析江夏区发展都市农业的有利条件和约束条件之后,制定发展目标,提出规划思路及功能定位;结合武汉市都市农业相关规划文件,在地理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将江夏区划分为“禁止发展区”、“限制发展区”、“适宜发展区”三个圈层区,从而进一步得出江夏区都市农业“一带、两园、三区、四个产业链”的总体布局,并对各产业进行相应的空间布局;最后,为保障江夏区都市农业布局规划的顺利实施,本文从组织领导、投融资机制、农业服务体系、农业风险保障和土地流转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的建设。全文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结果与分析、都市农业总体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布局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期本研究对促进江夏区都市农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王燕妮[5](2013)在《城市化进程中民俗文化变迁研究 ——以武汉市舞高龙习俗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我国三十多年的城市化进程不仅带来了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转型,更引发了中国传统民间文化的剧烈变迁,且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一步深入呈现出更为激烈的震荡。当传统民俗赖以生存的文化空间从乡土社会向现代城市转型,民俗文化变迁也随之展开。作为一项活态的传统民间习俗,舞龙几乎遍及我国大江南北的各个城乡节日文化空间内。它是我国内涵最为丰富的民俗文化之一,包含着民间信仰、民间节日、民间艺术、民间社会组织体系、民间传说等多种民间文化元素,既是一种内涵丰富的文化复合体,亦是我国“龙”文化的表现形态和文化符号。因此,以民间舞龙作为民俗文化变迁的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本文研究的区域是中部地区的特大城市湖北省武汉市,以该市三个处在城市化进程不同阶段的自然村落为调查点。它们分别是位于洪山区的城中村陈家湾,位于汉阳区的拆迁城中村李家堤和位于汉阳区已经完成了村改社的新型城市社区江欣苑。春节舞高龙是三个文化社区共同的民俗传统,亦是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将舞高龙民俗置于城市化的三个具有阶段性意义的文化空间内考察,使得研究对象又具备了特殊性和典型性。全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其中正文由五章构成。第一章对城市化语境下的民俗变迁进行了宏观研究。在城市化的发展背景下厘清城市化与民俗文化的辩证关系,梳理了国外民俗变迁的研究经验和国内相关研究成果。针对我国以民俗文化为主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民俗文化变迁要关照生产性保护与保护性开发的指导思路。第二章是将研究视野投注于传统的舞龙民俗上,通过地方志民俗资料和历史文献资料的梳理,从时间和空间的维度研究了舞龙民俗文化主体从官方向民间、文化形态从单一向多样、文化功能从娱神向娱人的文化变迁之路,同时,介绍了武汉市舞高龙民俗的基本特征。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在结构上是平行章节,是对陈家湾、李家堤、江欣苑三个处在不同城市化发展阶段的文化社区内舞高龙民俗的个案研究。根据田野调查资料、地方志、口述史的研究,以文字和图片的结合书写着城市化背景下城中村里的民俗、拆迁的城中村的民俗和城市新型现代社区内的民俗生存状态。每章第一节均描述调查点的文化语境,第二节以深描手法再现了三个社区内的舞龙民俗,第三节是理论思考,分析了三种民俗文化形态的传承状况、存在问题和发展方向,论述了城市化语境下民俗文化变迁具备的阶段性特征。在具体的论述中,文章采用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其中一个典型的“城中村”社区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和SPSS定量分析,同时借鉴了SWOT分析法,对三个社区的民俗文化资源进行了战略分析。第六章尾置结语,展望未来。基于三个个案的书写民俗志,本章在前三章基础上进行了民俗文化共性和差异性的比较,提炼了影响民俗文化变迁的六大文化要素。它们分别是:主体记忆力、行政干预力、宗族凝聚力、精英影响力、对外传播力和社区生产力。根据彼此的强弱描绘出三个文化社区的民俗文化态势图,并从文化变迁的角度进行阐释:虽然乡村最终会通过阶段性的发展进程实现城市化,但民俗文化变迁并不是单向的态势,它会随着文化要素的强弱变化而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因此,文化变迁在实际操作中具有一定的可控性,这使得传统民俗文化生产性保护和保护性开发成为可行,故文章在最后针对性变迁规律提出了民俗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相关对策。
袁维勤[6](2012)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口老龄化”是一种“文明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应对这种“文明病”的药方。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而根据联合国的规定,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这个国家就步入了老龄社会,可见我国已经处于老龄社会了。并且,目前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形势比较严峻。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而根据国务院《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预计,到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2020年达到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可见,我国的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让人不寒而栗,在此背景下研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战略目标的要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前提是政府应当供给养老服务。而政府供给养老服务的条件要从个人、家庭和政府之间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在神权时代和君权时代,政府供给养老服务的现象也常常出现,但这一般不是政府的法定义务、老人的权利,而只是统治者的仁爱、尊老爱老的表现,除非像伊丽莎白一世一般以《济贫法》这种法律形式确认老人的利益需求是受法律保护的。在人民主权制度下,老人的利益则获得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二战之后掀起的保障人权运动之下,人权保障诉求获得了国际支持,当然,分别以美、苏为代表的两大阵营关于人权的具体内容的理解是有分歧的,典型的就是对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互不承认。在政府供给养老服务问题上,除了涉及对个人、家庭和政府之间在责任上的排序、分工,还必须处理不同层级、不同地域政府之间的责任划分与协调。这些责任的划分不仅仅是经费问题,还事关价值,如遵循父爱主义还是尊重自由价值、是要诺齐克的自由价值还是要罗尔斯的自由价值或者两者的折中,同时还要考虑不同层级政府、不同地域政府之间的公平负担,此时还要考虑老人在年老之前对哪个地方的贡献大,也就是尽量贯彻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而这些关系如果一时理不顺,则应以保障老人人权为原则优先处理老人的合理需求。在厘清政府供给养老服务的条件之后就是选择如何供给养老服务的问题。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具有政府亲自供给养老服务所不具有的优点。它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让它只掌舵不划桨,有利于政府腾出手来做好自己的“本份”即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也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严格控制养老服务的成本,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有利于公众参与行政事务(政府供给养老服务),促进行政民主化。正是基于这些优点,它得到了老人及其家属、政府、养老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公众的一致赞许。如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虽然在我国生根发芽的时间并不长,2004年才在我国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开始尝试,但是几年时间这种政府出钱与养老服务机构或养老服务人员出力的公私合作供给养老服务新模式已经在我国蔚然成风。关于政府为谁购买养老服务的问题。当今美国、澳大利亚、捷克、英国、我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在关于为谁购买养老服务的资格问题上主要设置了自理能力、经济能力、社会需求、孤寡空巢、年龄、职业、是否“归国”侨民、贡献、实际居住、边远地区、乡村地区(优待)、乡村地区(被排斥)、土着等资格限制,这些限制是否符合分配正义的要求,值得研究。本文认为,从严格的救济性行政给付角度看,我国政府只宜对自理能力和经济能力同时缺乏的老人购买养老服务。这符合养老服务的本质属性,即为因自理能力欠缺而需要他人提供养老服务而无经济能力购买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服务。这样,最节省政府的经费,同时又解决了确实需要政府援手的老人的需要,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当下国情。毕竟我国“未富先老”,根据中国科学院《2012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中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而如前所述,老龄化程度又非常高。如果不严格控制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对象的范围,财政可能就会沦为“养老财政”了,而其它财政又不能削减,结局只能是财政体系崩塌。因此,应从严控制埋伏买单的养老服务对象的范围。并且,我国目前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各地区政府财政能力差别巨大,有些东部一个县级市的财政能力就能抵得上西部某个省的财政能力。因此,从这个角度分析,全国性基准应当是最低标准,是兜底标准,各地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地方财政实力,提高标准,放宽其本地购买的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限制,但是有关费用应当本地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全国性规范,应当保证“雪中送炭”,地方性规范则可以在此基础上“锦上添花”。在确定了为哪些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问题之后就是确定政府购买什么养老服务即政府养老服务的内容问题。我国政府确定购买的养老服务的内容应考虑以下四个因素:第一,该养老服务内容对于老人正常生活的重要性、紧急性。第二,符合政府财力供给能力。否则,政府不堪重负。第三,政府买单的养老服务对象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相对公平问题。从政府经济开支来说,政府有限的经济资源要做的事情除了养老服务之外还有教育、医疗卫生、治理污染、治安、国防、交通等诸多项目,如果在养老服务上过多投入,就意味着其它项目的减少,也意味着相应老人得到更多的利益而其他人得到的更少。从政府经济来源来说,主要依靠税收,倘若政府买单的养老服务的内容更广,就意味着要花更多的政府经济资源,在保证其它项目支出不便的情况下就要“开源”,就要向纳税人更多的征税。第四,政府是否适合介入。毕竟,有些事情是“政府不该管,也管不好”的。在政府内部需要对养老服务供给责任进行分工。在纵向政府之间“出力”的责任宜由乡镇街道在区县政府指导下承担,而上级政府不适合“出力”。在纵向政府之间“出钱”的责任宜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所需基金的“保底”责任,解决“雪中送炭”问题;其余政府可以结合自身财力“锦上添花”。横向政府之间“出力”的责任原则上宜由老人实际居住地政府承担。横向政府之间“出钱”的责任,除了应由中央政府拨付的资金外,各省级政府之间的责任划分应综合考虑人权保障原则、老人与特定地方之间的付出与回报的权利义务平衡原则、政府之间的公平分担原则。特别地,本文提出最应该承担义务的省级政府是老人的“长期工作地”而非户籍地、实际居住地政府,这是首创。老人的隐私保护问题,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尤其重要。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应注重保护老人的个人隐私。《联合国老年人原则》第十四条专门规定“老年人在居住于任何住宿、疗养或治疗院时应能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包括充分尊重他们的尊严、信仰、需要和隐私”,可见“隐私”问题是联合国层面对老人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就养老服务的内容而言,生活照料服务不可避免的要进行身体接触,而且洗脚、擦背、穿衣、脱衣等有时会使老人觉得完全暴露在服务人员中的眼里,会触及老人的生理、身体隐私。如果是居家服务,服务人员还可能了解到老人家人的隐私。如果算上精神慰藉服务,那就会触及更多的隐私了。就老人获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之前接受关于自己自理能力和经济能力的调查而言,老人的自理能力的确定必然需要检查其身体健康程度,这就触及了老人的身体健康隐私;调查老人的经济能力,就必然触及老人的经济方面的隐私。而我国面对的是一个由于长期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因而不重视个人利益更缺乏尊重个人隐私传统甚至在词典中把隐私定性为贬义词的社会状态,保护老人的隐私进而维护老人的人格尊严就尤为重要。最后,由于目前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依据主要是一些政策,出台时也许是制定程序的民主性不够,还存在一些明显歧视性规定,在人们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高涨的当下,很容易发生纠纷。同时,政府、养老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公私法属性直接关系到纠纷的解决方式和途径,因此必须认证研究。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7](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文中指出通过对我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阶段性划分和深入解读、评价,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程、现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把握。但是,这些仅仅是理论上的论述与总结,时至今日,全国各地现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的立法到底有哪些?每一部立法又有哪些具体条文涉及动物保护的哪些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相关着述或法律汇编中并未有所展示。为了弥补这个缺失,本课题组再一次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动物保护立法进行全面梳理,
罗京瑾[8](2012)在《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变迁与营造研究 ——以武汉地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围绕现代旅游业对乡村景观的介入展开论述,是对旅游介入乡村景观全过程的研究。全文共分为7章。第1章为绪论;第2章涉及基础理论的表述:第3、4章为案例的选取和解析;第5、6章为研究主体部分;第7章为结语。全文以研究背景开篇,在明确研究所涉及基本概念的内涵及其当下国内的现状后,提出当前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下的乡村景观变迁由于现代旅游业的介入而出现转轨,呈现出新的变迁轨迹。案例研究部分在对乡村旅游的促成因素以及乡村旅游地乡村性问题表述的基础上,以前述概念内涵的辨析为依据,将本研究对象范围框定为武汉地区,进而从中选定了侧重于聚落景观的大余湾、侧重于经济景观的石榴红村以及侧重于自然景观的张公山寨这3处案例乡村旅游地,以实地调研为基础,分别对其旅游介入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研究主体部分从聚落景观、经济景观、自然环境景观以及社会文化生活景观四个层面归纳出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所呈现出的变迁;进而从中归结出变迁的驱动因素为建立明确的乡村旅游地形象、提高乡村旅游地的可进入性、满足旅游者于乡村旅游地的行为需求、获取对乡村旅游地投入的经济回报以及获得对乡村旅游地农业生产的支持;变迁的后果是带来乡村旅游地私人空间的公共化和公共空间的私人化,私人空间的公共化体现为乡村景观意象的明晰和强化、旅游行为对乡村地的进入以及乡村地住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更,公共空间的私人化则是出于经济效益的考量和决策者的取向偏好。在此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提炼出旅游开发对乡村景观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体现于为乡村景观的营造引入外援、为乡村聚落风貌梳理出明确的意象、为乡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提供契机、为乡村地人口回乡就业创造机会、为农业生产给予支持以及为乡村社会文化生活注入活力;乡村景观于旅游开发中的相对性呈现则表现为建设尺度的对立、可进入性的矛盾以及建筑形式与功能的分异,其最终指向乡村旅游地的乡村性这一议题;最后,引入乡村建设的议题,提出以旅游为契机的乡村景观营造,从旅游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旅游支持乡村农业生产以及旅游参与乡村文化生活这三个相互关联的层面展开对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营造的探讨。
李泽凤[9](2011)在《城郊型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 ——以山西省怀仁县城郊型农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十七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农村过程中,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传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相比,有着其独特性。目前,国内对新农村建设、农村基层党建的研究较多,而对于城郊型农村这一类型的农村基层党建研究较少,还有很多领域没有认知。城郊型农村基层党建对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党建新格局、和谐社会的构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转型发展,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而,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是很有现实意义的。本文选取新农村建设这一特定的研究视角,运用查阅文献和实地调研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山西省怀仁县城郊型农村这一案例的基层党建过程的分析,进而对当前我国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并力求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当前问题的对策,以期为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意义。论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提出了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本文研究的方法、目的、内容及创新点,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界定了新农村建设中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分析了新农村建设与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互作用;第三部分是全文的分析部分,通过对山西省怀仁县城郊型农村这一实地调研案例的分析,结合相关文献资料,对当前我国城郊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特殊性进行归纳,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提出新农村视野下,加强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对策。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通过对山西省怀仁县城郊型农村的实地调研,分析了新农村建设中,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突出了这一类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特殊性,并提出了理论性的对策。这种探讨虽然不够全面和成熟,但在以往的文章中是难以看到的。同时,本文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对于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在写作方法上,能够将理论研究和社会实际相结合,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王章华[10](2011)在《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90年代初进行试点,逐步在农村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制度本身设计存在缺陷等种种因素的影响,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难以推进。1999年,国务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清理整顿,要求停办新业务,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逐步过渡为商业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于停滞状态。2002年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一些地方开始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从2009年开始选择10%的县(市、区、旗)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本论文在此背景下通过与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比和与其他人群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联系,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一些问题及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研究。论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绪论”主要内容为:介绍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对社会养老保险等概念进行阐述,本文所研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范围确定为从事农业劳动的纯农民群体:对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文献进行述评以及本文的研究内容、框架、方法、研究目标及创新进行介绍。第二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理论基础”介绍了论文分析所应用的基础理论,主要介绍了社会公平理论、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和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社会公平理念是作为社会保障的核心价值员穿全文,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用来分析新农保中各级政府财政补贴责任分担问题,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用来分析新农保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第三章“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回顾”主要介绍了探索建立老农保时的政治、经济、社会背景及意义;阐述了老农保发展过程和实施状况;分析了老农保存在的问题。第四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与试点”主要内容为:一是分析了新农保试点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背景。在政治上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制定了试点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经济社会方面,与已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国家相比,基本具备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二是阐述了新农保试点的发展过程和状况。到目前为止,新农保发展经历了各地方新农保探索、新农保研究性试点和国家新农保试点等阶段,并且试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分析了新农保特征。与老农保相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具有社会性、互济性和福利性;缴费标准和保障水平更高;明确强调了政府责任,体现了政府在新农保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兼顾了效率与公平;从宏观制度层面上看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等。四是阐述了新农保推进原则。新农保在推进中应遵循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速度相适应,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先慢后快、逐步推进,规范操作、逐步完善,可衔接性和可持续性,自愿参保、积极引导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五是分析了新农保试点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人户分离的人群参保、缴费标准设计、财政补贴、村集体和其他组织补助及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问题。第五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分析”主要阐述了研究者在全国试点前对新农保模式的探索研究,各地方新农保实践模式以及全国试点后各地对新农保的调整和完善情况。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责任”主要阐述了政府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依据,政府在新农保中的立法职责、财政职责、组织实施职责、监管职责等责任。重点分析了政府在新农保中财政责任及其各级政府承担财政补贴的方式,这部分介绍了国外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经验,归纳了目前我国政府对新农保财政补贴的主要方式——进口(缴费)补贴、出口(养老金待遇)补贴。分析了不同的补贴方式的效应:进口补贴能提高农民缴费意愿,激励效果较好,能提高农民参保人缴费能力和保障水平,具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但也增加了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加重了财政困难地区地方政府负担,多缴多补的鼓励办法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出口补贴直接提高了参保人的养老保障水平,减缓了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压力,体现了新农保的公平性、普惠性,但没有缴费补贴的激励效果大。这一章还分析了目前新农保政府补贴在基金中存在补贴比例低、补贴制度不完善、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不统一等问题和提出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补贴机制和建立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财政责任分担机制等相应的对策措施,提出了省、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补贴比例分配的三种方式——三三制、高中低或高低低、低中高。第七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主要阐述了我国目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构成及不同养老方式的地位和作用,重点分析了新农保目前和将来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功能和作用。通过分析认为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难以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主体地位,农村养老保障在将来一段时期内还主要靠家庭养老,随着新农保进一步发展,将在农村居民养老保障中占据主体地位,但也必须与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等其他养老方式相结合才能完全实现全面保障农村居民养老的需要。第八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景与展望”通过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较,对新农保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认为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合并实施,这体现了财政补贴的公平性,易于建立相似或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也有可能存在增加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内部管理机制不顺和保障水平缺乏相对公平等问题;认为新农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管理等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制度相衔接和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准备条件。在推进进程上,可分为三步:第一步是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第二步是到2020年,新农保成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保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第三步是到2049年,新农保的基本制度框架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一致,城乡基础保障水平基本相同,形成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第九章“研究结论与不足”。文章通过分析可以得出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老农保的缺陷有必要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较老农保设计更合理;新农保最终发展趋势应该更有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中央政府应该加大转移支付;新农保目前难以在农村养老保障中占据主体地位,必须与其他养老方式相结合共同完成农村居民养老功能等结论。文章村在由于缺乏基础数据无法对新农保的中长期收支变动趋势进行精算,研究不够深入,研究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等不足。
二、汉南区社区教育的主要作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汉南区社区教育的主要作法(论文提纲范文)
(1)湖北省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概念界定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 研究流程 |
2. 研究方法 |
3. 研究内容 |
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概述 |
(一)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层次 |
(二)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 |
(三)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流程 |
(四)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历程概述 |
三、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状分析 |
(一) 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的主要工作 |
1. 理想信念建设 |
2. 乡风文明建设 |
3. 经济民生建设 |
4. 社会环境建设 |
5. 生态文明建设 |
6. 城乡一体化建设 |
7. 长效常态机制 |
(二) 丹江口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主要经验 |
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创建工作 |
2. 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完善城市设施建设 |
3. 以营造城市文明环境为根本,提升公众创建参与积极性 |
4. 以测评要求为依据,完善创建考核问责机制 |
四、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临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 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临的困境 |
1. 部门联动合力有待提高 |
2. 集中整治效果反复 |
3.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
4. 公众参与创建意识不强 |
(二) 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政府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
2. 创建常态工作机制不完善 |
3. 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
4. 文明创建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
五、丹江口市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对策研究 |
(一) 国内其它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 |
1. 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导向 |
2. 发挥志愿者作用 |
3. 夯实基层创建组织基础 |
4. 制定有效的问责机制 |
(二) 丹江口市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对策 |
1. 建立“全市同创”的文明城市创建意识 |
2. 突出生态建设的核心地位 |
3. 坚持创建为民不动摇 |
4. 健全监督约束机制 |
5. 抓好基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凝神聚力有为 发挥后发优势(论文提纲范文)
一、对内用力, 内涵发展 |
1. 管理出新, 人本管理 |
2. 深耕课堂, 特色引路 |
3. 人才立校, 固本强基 |
4. 力推“双效工程”, 突显教育公平 |
二、向外借力, 共生发展 |
1. 联办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
2. 会同汉南区区委党校开办学生党校 |
3. 与汉南区法院联合创办“汉南一中青少年法官学校” |
4. 借智特级教师顾问团 |
三、凝聚合力, 和谐发展 |
1. 倡导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
2. 推进民生工程 |
3. 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
4. 精心营造环境文化 |
5. 注重优化心理环境 |
6. 以各类活动为载体和平台, 创建学生展示个性的乐园, 构筑学生发挥特长的天地 |
(4)武汉市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评价及空间布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都市农业研究进展 |
1.2.2 国内都市农业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武汉市江夏区都市农业概述 |
2.1 现代都市农业的内涵 |
2.1.1 都市农业的缘起 |
2.1.2 都市农业的功能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2.3 城市发展与规划理论 |
2.2.4 农业产业圈层理论 |
2.3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情况总体概述 |
2.3.1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的社会现状调查与分析 |
2.3.2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的经济现状调查与分析 |
2.3.3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的生态现状调查与分析 |
3 武汉市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的综合定量评价 |
3.1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1.1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3.1.2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指标体系 |
3.2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步骤与方法 |
3.2.1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步骤 |
3.2.2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指标数据的标准化方法 |
3.2.3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 |
3.2.4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综合指数的合成方法 |
3.3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结果与分析 |
3.3.1 都市农业发展水平评价结果 |
3.3.2 评价结果纵向分析 |
3.3.3 评价结果横向分析 |
4 武汉市江夏区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规划 |
4.1 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条件与基础 |
4.1.1 都市农业发展的优势条件 |
4.1.2 都市农业发展的约束条件 |
4.1.3 农业产业发展形势分析 |
4.2 江夏区都市农业规划布局思路 |
4.2.1 基本原则 |
4.2.2 发展目标 |
4.2.3 功能定位 |
4.3 江夏区都市农业总体布局 |
4.3.1 圈层布局 |
4.3.2 总体空间布局 |
4.4 江夏区都市农业产业发展布局 |
4.4.1 农业产业发展现状与目标 |
4.4.2 农业产业布局规划 |
5 江夏区都市农业布局实施的保障措施建设 |
5.1 完善农业科技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
5.2 贯彻落实政策制度,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
5.3 深入挖掘人才资源,促进服务体系建设 |
5.4 建立风险保障体系,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
5.5 创新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地规模经营 |
6 总结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之处 |
6.3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城市化进程中民俗文化变迁研究 ——以武汉市舞高龙习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分析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本课题的研究重点 |
(二) 本课题的研究难点 |
(三) 本课题的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外民俗文化变迁 |
第一节 史无前例的现代化“城长” |
一、城市化 |
二、我国城市化的发展现状 |
三、文化对城市化的意义 |
第二节 城市化进程中的“文化孤岛”——城中村 |
一、城市化过快的产物“城中村” |
二、“城中村”的文化特质 |
三、城中村改造的三种阶段 |
四、城中村不同阶段的文化差异 |
第三节 城市化背景下的民俗变迁 |
一、国外城市化发展中的民俗文化变迁及保护——以美国为例 |
二、国内城市化进程中的民俗文化变迁及保护 |
三、生产性保护与保护性开发的提出 |
第二章 舞龙:变迁的传统民俗 |
第一节 中国舞龙的文化变迁 |
一、从官方向民间的主体变迁 |
二、从单一向多样的形态变迁 |
三、从娱神向娱人的功能变迁 |
第二节 武汉高龙的文化习俗 |
一、武汉高龙 |
二、高龙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都市的村庄与迷茫的传统 |
第一节 陈家湾:一个等待改造的“城中村” |
一、陈家湾初印象 |
二、陈家湾的地理空间 |
三、陈家湾的历史 |
四、陈家湾的经济 |
五、陈家湾的社会群体 |
第二节 陈家湾的舞高龙 |
一、陈家湾的高龙 |
二、陈家湾高龙的形态 |
三、陈家湾舞高龙的仪式 |
四、陈家湾舞高龙的文化特点 |
第三节 遗留的村庄与延续的传统 |
一、“城中村”为城市保留了民俗传统 |
二、传统民俗是“城中村”的文化根脉 |
三、“城中村”陈家湾的民俗困境 |
第四章 消失的村落与坚守的传统 |
第一节 李家堤:一个改造中的“城中村” |
一、走进李家堤 |
二、李家堤的地理空间 |
三、李家堤的历史源流 |
四、李家堤的经济特色 |
五、李家堤的社会群体 |
第二节 李家堤的舞高龙 |
一、李家堤的高龙 |
二、李家堤高龙的形态 |
三、李家堤舞高龙的仪式 |
四、李家堤舞高龙的文化特色 |
第三节 城中村改造与民俗的裂变 |
一、“城中村”改造引发民俗变迁 |
二、“城中村”改造与民俗文化保护 |
三、李家堤的困惑 |
第五章 城市新社区与民俗新形态 |
第一节 江欣苑:一个村改社的典范 |
一、走进江欣苑 |
二、江欣苑的地理空间 |
三、江欣苑的社区经济 |
四、江欣苑的社会群体 |
第二节 江欣苑社区的舞高龙 |
一、江欣苑社区的高龙 |
二、江欣苑社区的高龙形态 |
三、江欣苑社区舞高龙仪式 |
四、江欣苑社区舞高龙文化特色 |
第三节 现代城市社区与传统乡村民俗 |
一、文化是城市社区建设之本 |
二、传统民俗是城市社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三、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江欣苑”经验 |
第六章 未来城市化进程中民俗文化变迁路径研究 |
第一节 传统民俗文化三种发展态势分析 |
一、乡村社区的文化特殊性 |
二、三个案例社区民俗文化影响因素比较 |
三、三个案例社区民俗文化态势图 |
第二节 城市化进程中民俗文化变迁路径研究 |
一、提升政府机构的文化建设执行力 |
二、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 |
三、注重民俗文化主体意识的培养 |
四、正确对待民俗文化变迁中的保护与开发关系 |
五、加强民俗文化与数字科技的融合 |
六、民俗文化与社区建设协同发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武汉市卓刀泉街城市文化发展”调查问卷(商户卷) |
二、“武汉市卓刀泉街城市文化发展”调查问卷(居民卷) |
三、“武汉市卓刀泉街城市文化发展”调查问卷(租户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6)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论题及研究的目的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概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养老服务不同于养老保险、养老保障 |
二、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不同于政府采购 |
第二节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 |
一、 政府供给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是人权理论 |
二、 政府向第三方购买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是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政府应当供给养老服务 |
第一节 政府供给养老服务的原因 |
一、 政府供给养老服务的表层原因是其它养老服务供应主体的失灵 |
二、 政府供给养老服务的深层原因 |
三、 政府供给养老服务具有可行性 |
第二节 政府应当供给的养老服务是有条件限制的 |
一、 政府财力有限需要为政府供给养老服务设定条件限制 |
二、 维护个人自由价值需要为政府供给养老服务设定条件限制 |
三、 培育健康的道德观念需要为政府供给养老服务设定条件限制 |
第三章 政府应当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 |
第一节 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的原因 |
一、 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是提高效率的需要 |
二、 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是行政民主化的需要 |
三、 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是培育市民社会的需要 |
四、 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 |
五、 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是理顺政府职能的需要 |
第二节 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应处理好几个问题 |
一、 应处理好伴随政府瘦身而来的“公务人员”的分流问题 |
二、 要确保社会组织之间获得政府委托提供养老服务资格的公平竞争性 |
三、 要预防第三方为节省成本而降低养老服务品质 |
四、 要防止权力腐败 |
五、 要确保民主价值不被削弱 |
第四章 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对象问题 |
第一节 有关国家、地区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之规定 |
一、 澳大利亚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之规定 |
二、 美国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之规定 |
三、 捷克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之规定 |
四、 英国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之规定 |
五、 我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资格之规定 |
六、 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资格的规定的横向比较 |
第二节 关于现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本文的立法建议 |
一、 美国判断区别对待是否合理的理论工具 |
二、 日本判断区别对待是否合理的理论工具 |
三、 德国判断区别对待是否合理的理论工具 |
四、 本文对判断区别对待是否合理的理论工具之选择 |
五、 对十二种具体资格限制的合理性的探讨 |
六、 本文的立法建议 |
第五章 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问题 |
第一节 有关国家、地区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的立法及启示 |
一、 澳大利亚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的立法及启示 |
二、 捷克和英国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的立法及启示 |
三、 美国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的立法及启示 |
四、 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的“立法”及启示 |
第二节 关于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问题的探讨 |
一、 我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内容的现行规定 |
二、 我国政府宜购买的养老服务内容之确定 |
第六章 关于政府之间养老服务责任的分担问题 |
第一节 纵向政府之间养老服务责任的分担 |
一、 关于纵向政府之间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责任分担的研究述评 |
二、 从法律规范角度考察不同层级政府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上的责任 |
三、 从学理上分析不同层级政府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上的责任 |
第二节 横向政府之间养老服务责任的分担 |
一、 现行规定 |
二、 对未来的设想 |
第七章 关于政府应当向谁购买养老服务的问题 |
第一节 关于政府不应当向谁购买养老服务的问题 |
一、 有义务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可以排除在外 |
二、 不能够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可以排除在外 |
第二节 政府实际在向谁购买养老服务与我国的立法对策 |
一、 关于政府实际在向谁购买养老服务的问题 |
二、 我国的立法对策 |
第八章 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的保护老人隐私问题 |
第一节 隐私的含义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保护老人隐私的重要性 |
一、 关于“隐私”的含义 |
二、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的保护老人隐私的重要性 |
第二节 澳大利亚与加拿大的隐私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一、 澳大利亚隐私立法 |
二、 加拿大隐私立法 |
三、 澳大利亚与加拿大的隐私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九章 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纠纷的处理 |
第一节 围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依据而发生的纠纷问题 |
一、 目前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依据主要是一些“土政策” |
二、 围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依据而发生的纠纷 |
三、 围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依据而发生的纠纷的处理 |
第二节 利用行政处理方式为法院减轻处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纠纷压力的问题 |
一、 澳大利亚行政调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纠纷的制度 |
二、 澳大利亚行政调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纠纷的制度对我们的启示 |
第三节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纠纷的公法/私法性质及其解决途径 |
一、 划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纠纷属性的前提:公法/私法的划分标准 |
二、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几对纠纷关系的公/私法性质的定性 |
三、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变迁与营造研究 ——以武汉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2.1 乡村景观研究现状 |
1.2.2 乡村旅游研究现状 |
1.2.3 综述 |
1.3 研究目的、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技术路线 |
第2章 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变迁的转轨 |
2.1 基本概念与国内现状 |
2.1.1 基础概念 |
2.1.2 国内现状 |
2.2 当下中国乡村景观的变迁 |
2.2.1 理论上的表述 |
2.2.2 当前中国乡村聚落景观于变迁中呈现出的现象和问题 |
2.2.3 对现象和问题的探讨 |
2.3 现代旅游业对乡村景观的介入 |
2.3.1 介入前提——乡村景观具有旅游价值 |
2.3.2 介入后果——旅游六要素的呈现 |
2.4 乡村景观变迁的转轨 |
2.5 小结 |
第3章 研究案例的选择 |
3.1 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
3.1.1 乡村旅游的开展具有多元动因 |
3.1.2 乡村旅游地的乡村性 |
3.2 武汉地区的案例选择 |
3.2.1 武汉地区概况 |
3.2.2 武汉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情况 |
3.2.3 案例的确定 |
3.3 小结 |
第4章 具体案例分析 |
4.1 侧重于聚落景观的案例——大余湾 |
4.1.1 概况 |
4.1.2 旅游业的介入情况 |
4.1.3 旅游要素的呈现 |
4.2 侧重于经济景观的案例——石榴红村 |
4.2.1 概况 |
4.2.2 旅游业的介入情况 |
4.2.3 旅游要素的呈现 |
4.3 侧重于自然景观的案例——张公山寨 |
4.3.1 概况 |
4.3.2 旅游业的介入情况 |
4.3.3 旅游要素的呈现 |
4.4 小结 |
第5章 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的变迁 |
5.1 变迁的考察与归纳 |
5.1.1 聚落景观的变迁 |
5.1.2 经济景观的变迁 |
5.1.3 自然环境景观的变迁 |
5.1.4 社会文化生活景观的变迁 |
5.1.5 变迁归纳 |
5.2 变迁的前因——旅游的驱动因素 |
5.2.1 建立明确的乡村旅游地形象 |
5.2.2 提高乡村旅游地的可进入性 |
5.2.3 满足旅游者于乡村旅游地的行为需求 |
5.2.4 获取对乡村旅游地投入的经济回报 |
5.2.5 获得对乡村旅游地农业生产的支持 |
5.3 变迁的后果——旅游中的公私转化 |
5.3.1 私人空间的公共化 |
5.3.2 公共空间的私人化 |
5.4 小结 |
第6章 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的营造 |
6.1 旅游开发为乡村景观带来的积极影响 |
6.1.1 为乡村景观的营造引入外援 |
6.1.2 为乡村聚落风貌梳理出明确的意象 |
6.1.3 为乡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提供契机 |
6.1.4 为乡村地人口回乡就业创造机会 |
6.1.5 为农业生产给予支持 |
6.1.6 为乡村社会文化生活注入活力 |
6.2 乡村景观于旅游开发中的相对性呈现 |
6.2.1 尺度的对立 |
6.2.2 可进入性的矛盾 |
6.2.3 形式与功能的分异 |
6.2.4 小结:乡村旅游地的乡村性议题 |
6.3 乡村旅游地景观营造中的互动机制 |
6.4 以旅游为契机的乡村景观营造思路 |
6.4.1 旅游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
6.4.2 旅游支持乡村农业生产 |
6.4.3 旅游参与乡村文化生活 |
6.5 小结 |
第7章 结语 |
7.1 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论文图表来源 |
附录2 注释 |
附录3 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加科研项目 |
(9)城郊型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 ——以山西省怀仁县城郊型农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由来与研究意义 |
1.1.1 立论依据 |
1.1.2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1.3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动态及现状 |
1.2.2 国内研究动态及现状 |
1.3 研究的方法及创新点 |
1.3.1 拟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 |
1.3.2 研究的内容 |
1.3.3 创新点 |
1.4 相关概念 |
1.4.1 新农村建设 |
1.4.2 城郊型农村 |
第二章 新农村建设与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用 |
2.1 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
2.1.1 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概念的提出 |
2.1.2. 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传统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区别 |
2.2 新农村建设中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
2.2.1 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评价标准 |
2.2.2 新农村建设中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
2.3 新农村建设与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互作用 |
2.3.1 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城郊型新农村建设 |
2.3.2 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城郊型新农村建设 |
2.3.3 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城郊型新农村建设 |
2.3.4 新农村建设对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 |
第三章 城郊型农村新农村建设中的基层党建过程分析——以怀仁县城郊型农村为例 |
3.1 实地研究案例分析 |
3.1.1 怀仁县城郊型农村总体概况 |
3.1.2 怀仁县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
3.1.3 怀仁县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近年的主要举措 |
3.2 城郊型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特殊性 |
3.2.1 城乡结合的经济环境使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常艰难 |
3.2.2 转型期发展不均衡的社会环境使基层党组织建设非常复杂 |
3.2.3 城郊型农村特殊的文化环境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难度 |
3.2.4 城郊型农村发展的不确定性恶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执政环境 |
3.3 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3.3.1 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相对滞后 |
3.3.2 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目标不相适应 |
3.3.3 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让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难以适应 |
3.3.4 社会分化影响了执政党的社会整合功能 |
第四章 新农村视野下加强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对策 |
4.1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适应转型期政治文化变迁 |
4.1.1 培养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政治意识 |
4.1.2 引导村民更新社会生活方式 |
4.2 创新设置基层党组织以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 |
4.2.1 切实加强新农村党组织自身建设 |
4.2.2 创新村级党组织设置形式以服务新农村建设 |
4.3 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
4.3.1 在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 |
4.3.2 建立村内党员信息库 |
4.3.3 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监督机制 |
4.4 提高城郊型农村基层党组织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
4.4.1 探索城郊型农村产业发展新路 |
4.4.2 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 |
4.5 优化城郊型农村党组织建设软环境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其间发表论文目录) |
(10)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问题、内容、框架与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目标及创新 |
第二章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社会公平理论 |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理论 |
第三节 结构功能主义理论 |
第三章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回顾 |
第一节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背景及意义 |
第二节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与实施状况 |
第三节 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与试点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状况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 |
第三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原则 |
第四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应注意的问题 |
第五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分析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类型 |
第二节 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后各地新农保模式调整与完善 |
第六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政府责任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的政府职能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方式分析 |
第七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
第一节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构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地位与作用 |
第八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景与展望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 |
第二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 |
第三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展望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 |
附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汉南区社区教育的主要作法(论文参考文献)
- [1]湖北省丹江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研究[D]. 杨娜. 湖北大学, 2016(05)
- [2]凝神聚力有为 发挥后发优势[J]. 罗华平. 基础教育参考, 2015(21)
- [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J].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08)
- [4]武汉市江夏区都市农业发展评价及空间布局研究[D]. 李钰婧. 华中农业大学, 2013(02)
- [5]城市化进程中民俗文化变迁研究 ——以武汉市舞高龙习俗为例[D]. 王燕妮.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6)
- [6]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问题研究[D]. 袁维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4)
- [7]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A].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2012
- [8]旅游介入下乡村景观变迁与营造研究 ——以武汉地区为例[D]. 罗京瑾. 武汉理工大学,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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