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梁壮[1](2021)在《中国基础研究政策变迁趋势探讨 ——基于共词和聚类分析》文中认为随着全球化不断深入推进,我国与他国间科技联系也在加深,同时,国家间在科技领域中你追我赶的竞争也渐趋白热化。这个过程中,我国对于基础研究在科技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在逐渐加深。基础研究政策是基础研究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指引我国科技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推动基础研究实现更大突破,充分发挥其源动力的作用,应在政策层面对基础研究发展保驾护航。为了更好地研究中国基础研究政策关注点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在研究中运用共词分析和聚类分析等方法和工具,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其下辖各部委在1978—2019年期间发布的400份基础研究政策的历史发展轨迹、政策发文主体、以及政策工具进行了系统分析。我国基础研究政策数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政策理解加深总体呈上升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基础研究政策的政策聚焦点也随时代而变化。根据文件数量和关键事件的发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即1978年—1984年(恢复调整阶段)、1985—1994年(体系初建阶段)、1995年—2005年(改革发展阶段)、2006年—2011年(深化改革阶段)和2012年—2019年(战略发展阶段)。在增强我国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的重要时期,通过系统分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基础研究的发展道路,深入分析我国基础研究政策发展所处阶段、领域布局、施政重心等情况,了解我国基础研究政策的发展历程和各个时期的政策聚焦点,及其演化趋势,建立高效合理的基础研究政策体系。在我国推进建设并建成创新型国家的重要节点,对基础研究政策进行系统分析,为自主创新提供稳固的政策支持具有重要意义。研究中发现,基础研究政策在各个阶段有着鲜明的政策聚焦点,在整体上存在着明显的演化趋势。政策制定者关于基础研究本质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对基础研究目标的制定与引导也越来越明确;但同时存在基于实用主义导向的基础研究政策渊源。最后本文,针对我国基础研究政策发展规律和经验,从增加经费投入、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基础研究政策制定者和管理者在基础研究发展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几个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建议基础研究政策的完善必须基于对基础研究本质的正确把握,必须转变政策制定中的实用主义倾向,转变基础研究管理部门的职能,突出科学共同体在基础研究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从而实现推动中国基础研究良性发展的目标。
王婷,蔺洁,刘小玲[2](2021)在《历次科技规划核心理念、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的演化分析——基于文本挖掘方法》文中提出以建国以来历次科技规划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文本挖掘和人工判读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规划文本主题词及词组,通过词频统计等发现受关注程度高的主题词及其潜在关系。结合文本挖掘结果与历史研究,从核心理念、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3个方面对科技规划的演化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规划核心理念逐渐清晰,科技规划发展经历了从科学技术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3个阶段,科技规划中科学与技术的关系、重点领域等不断调整,从关注线性创新转向构建国家创新体系转变,规划中人才政策逐渐向"人才驱动"转变,国际科技合作政策更加开放。研究建议:新一轮科技规划应正确处理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科技规划目标设定与现代化强国目标相适应,将完善健全国家创新体系贯彻科技规划始终,在战略必争领域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人才政策取向由"使用人才"与"成就人才"转变,以互惠共赢价值观构建科技创新命运共同体。
张珍[3](2020)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发展,先后出台各项政策战略来推动农村的发展,如以农促工、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四化同步”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等战略。这些农村发展战略的提出,不仅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政策依据,还为新时期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创造机遇。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专门服务于乡村发展的特色教育类型,有责任和义务为当下“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撑与技术保障,从而助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两个“百年目标”的实现。该研究以人力资本理论、教育内外部规律与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运用历史文献法和比较法,依据时间顺序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将其分为四个阶段,即以农业发展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1949—1977年)、以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1978—2002年)、以培育新型农民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2003—2012年)与以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2013—)。在全面梳理和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职业教育的历史演变后,我们更加明确了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正确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笔者以开阳县和睢宁县为个案分析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的现状与反思,发现农村职业教育需求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主要体现为农村职业教育的外部之限与内部之困,外部之限主要包括:经费投入不足、多头管理的纷争与师资力量薄弱;内部之困主要包括:教育形态的模式单一、涉农专业的“缺位”与培训方式的单一。究其原因,主要归咎于农村职业教育思维理念的滞后、办学主体的单一化与法律供给不足。基于以上问题,农村职业教育应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来进行改革,以期探索出一条服务乡村振兴的最佳路径。首先,要加强国家对农村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创新省级政府统筹的农村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终身化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回报机制。其次,农村职业教育要建设涉农专业群,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吻合度”;优化课程内容,提高课程与职业衔接的“精准度”;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最后农村职业教育要创新培训方式。
苏熹[4](2020)在《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为主导——中国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历程述略》文中研究说明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国家实验室建设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前后至20世纪末,以追赶世界先进科技水平为目标,以大科学装置为依托成功建立了首批国家实验室;进入21世纪,以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大批试点国家实验室获得批准筹建;中共十八大以来,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我国对新一轮国家实验室建设进行了布局,使国家实验室在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国国家实验室建设始终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为主导,随着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目标的不断调整,国家实验室的功能和定位也相应地做出调整,有力地支持了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并推动中国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
陈宇[5](2020)在《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文中提出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留学生教育的发展如火如荼。作为各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间的学生流动已然成为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表征之一,并且逐渐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教育质量衡量标准。中国的高等教育在世界化的大潮中日新月异,其中来华留学生教育也随之诞生并逐步发展壮大。历经七十年的来华留学生教育,在中国社会经济和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的强有力的推动下,逐步发展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将成为中国敞开国门,发展成为世界教育强国的重要体现。论文从历史的视角,对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及其演进进行系统考察,并以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为研究背景,从各个时期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内容入手,以来华留学生在不同时期的实际发展状况为依据,结合广泛的统计和调研,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分析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历程及特点,并与一些发达国家的留学生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比较,以期达到以史鉴今、以外鉴内的目的。论文首先按照历史分期,概述了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伴随着来华留学生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进而从强调扩大规模到注重提质增效的深刻转变过程中,所经历的初步创立、开放探索、调整规范和提升完善等各个阶段的演进历程,并突出对来华留学生教育在招生和管理两个重要方面的政策演进的研究。在总结来华留学教育政策演进过程的基础上,一方面,从来华留学生教育的特殊性和现实发展角度出发,分析了国内和国际政治、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全球发展、文化交流和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等因素及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演进历程中的特征进行提炼,系统分析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制定和演进过程中的基本特点,即政策数量逐渐增加,内容逐渐清晰明确;政策作用逐渐明显,国家重视程度加强;政策覆盖逐渐全面,国际化程度显着;招生政策在演进过程中的突出特点,即招生依据遵循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留学资费由援助向收费转变,招生模式由计划向开放转变;管理政策在演进过程中的突出特点,即管理方式由多方联合向归口管理转变,管理驱动由政府主导向高校自主管理转变,管理手段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协同法制化管理。为使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适应国际化实际发展要求论述得更加充分,论文基于留学生教育的比较优势、地缘、语言、文化、经济和教育水平等各项因素,选择并集中描述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留学生教育的概况及政策特点,在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和影响因素,以及演进特点的分析,总结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助力国家外交战略、服务国家经济全球化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传播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提出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总体政策高度、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教育结构调整、教育质量保障、相关社会服务以及就业服务体系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服务国家战略、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改善教育结构、优化教育质量、完善社会服务、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今后制定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一系列建议,包括严格服务于国家战略,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改善教育结构调整政策,优化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完善社会服务政策和健全就业服务政策体系等。最后,论文就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研究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国际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助力中国高等教育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了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启示和对未来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期待。
王炳垚[6](2020)在《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成为现阶段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发展环保产业不仅有利于进行污染治理,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而且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环保产业的发展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政府颁布了大量的环保产业政策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环保产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政策的科学合理与否至关重要。基于此,本文从政策视角下,对我国中央层面颁布的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政策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收集并筛选出360份高度相关的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分析。通过借鉴前人在政策工具方面的研究成果,建立了“政策工具、产业价值链和政策力度”三维分析框架。在对环保产业政策文本进行编码、归类的基础上,根据三维分析框架,对环保产业政策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分析发现,环保产业政策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不同类型政策工具应用存在不足;二是政策工具在产业价值链分布上不够合理;三是环保产业政策力度有待加强。基于数据统计和理论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强目标规划;二是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应用;三是完善资金投入、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的实施细节;四是加强环保产业价值链中投资和消费的支持力度。
吕慧娜[7](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陈鹏[8](2020)在《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文中指出城市群是城镇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空间组织形式,是一个以1个或1个以上的国家级中心城市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由一定数量的大城市或都市圈为构成单元,依托互联互通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各城市功能定位较为明确、城市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较为完备和区域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城镇密集区域。城市群协调发展是指在市场、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等多元力量的共同作用之下,城市群内部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社会交往日益紧密、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水平不断提升、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配置格局不断优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的差距不断缩小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群开始在我国出现并快速发展,以长三角、京津冀和粤港澳大湾区等为代表的城市群已经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目前,城市群正逐渐成为我国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以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区域发展的新模式。不过,我们在看到我国的城市群从无到有、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城市群在协调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同区域城市群之间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大,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内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城市群产业布局不合理和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问题日渐凸显,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尽完善。政府和市场是推动城市群发展的两大动力,府际关系是影响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府际关系的实质是政府间的权力配置和利益分配关系。央地之间的事权配置结构和财权划分格局会对地方政府的决策权限、决策动机和行为策略产生深刻地影响,并由此塑造出特定的地方政府间关系格局,进而影响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水平。因此,我们在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群内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需要协调好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城市群上级政府与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中央政府主导实施的行政分权改革和财政分权改革所引发的地方政府间关系格局的深刻变革、纵向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配置的不合理以及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力度不足等因素密切相关。城市群是一个包含多个行政区的经济区,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以及地区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的构建是实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而行政分权改革引发的地区间的政策壁垒阻碍了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财政分权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强烈动机,不利于地区间产业分工与协作体系的构建。同时,由于纵向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事权配置的不合理和城市群内部公共服务资源空间配置的不均衡所引发的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使得城市群内部的人口和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格局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衡,进而制约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此外,伴随行政分权改革和财政分权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力度也随之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弱化,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伴随我国经济发展格局由行政区经济向城市群经济的转变,现有的与行政区经济相适应的纵向政府间的事权配置与财权划分格局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城市群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而制约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如何选择有效的城市群治理模式来破除地区间的政策壁垒并弱化各地方政府开展恶性竞争的能力与动机,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运行格局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群治理和城市群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是城市群治理体系中的核心治理主体,城市群协调发展格局的形成需要依靠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城市群上级政府的共同推动。目前,我国城市群治理所采用的主要治理模式是以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而对于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的探究相对较少。由于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参与府际协作治理的意愿和动机不尽一致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在府际协作中可能会采取机会主义的行为策略,致使府际协作治理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成效的发挥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为此,我们在不断提升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水平的同时,也要注重探寻和运用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通过推动以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模式和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治理模式的有机结合,进而实现构建双重治理机制来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目的。区域治理是一项由多元治理主体参与的治理活动,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和区域上级政府是区域治理体系中的核心治理主体。在当前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中,因纵向政府间事权配置的不合理所引发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治理权限运行的碎片化以及因纵向政府间财权划分的不尽合理所引发的地方政府之间激烈的竞争关系,是阻碍我国区域治理难题化解和区域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整合作为一种治理手段,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区域治理难题的化解和区域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不仅需要依靠区域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密切协作,也需要由区域上级政府对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必要的整合,以此来弱化区域内部碎片化的事权和财权运行格局给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带来的阻碍,进而更好地推动区域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此,本文在学界现有整合治理模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概念,并尝试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来化解城市群协调发展所面临的困境,不断提升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水平。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是一种由区域上级政府对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区域上级政府在区域治理和区域发展上的统筹与协调能力,以此来改变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的决策动机和行为策略,不断提升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区域上级政府与区域内部各地方政府之间决策和行为上的协同性,进而实现特定治理目标的区域治理模式。作为一种由区域上级政府主导实施的区域治理模式,纵向府际整合治理可以为我国的城市群特别是市场机制发育不太成熟、各地方政府参与府际协作治理的意愿相对较弱的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供一个较为可行的治理路径。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应用于城市群治理中,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城市群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和财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统筹与协调能力,有助于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动机,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以此来引导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城市群空间内的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不断提升地区间的产业分工与协作水平,进而实现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目标。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是运用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来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两大基本路径。其中,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与城市群协调发展密切相关的部分事权进行适度的整合,不断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上的事权,以此来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恶性竞争的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事权运行格局的整合治理举措。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手段包括城市群地方政府规划权限整合、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管理权限整合、城市群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整合等。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部分财税政策制定权限和财税收入分配权限进行适度的整合,以此来弱化各地方政府制造政策壁垒和开展恶性竞争的动机,不断缩小各地区财力上的差距,进而构建起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地方政府财权运行格局的整合治理举措。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手段包括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分配权限整合等。由于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是由城市群上级政府在我国现有的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下推动实施的,现有的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会对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成效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必然会对地方政府之间现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产生一定的冲击,因而府际争议的出现可能难以避免。为此,需要通过不断变革和优化我国纵向政府间的职责划分格局、构建规范化的城市群府际争议解决机制并将城市群作为地方政府部分类型政绩考核的基本单位等手段来推动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同时,作为一种由城市群上级政府主导实施的城市群治理模式,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在应用的过程中,城市群上级政府对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的部分事权和财权整合的力度要适度,整合的时机要适当,要注意保护好各地方政府参与城市群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且要注意将以城市群内部的各地方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和以城市群上级政府为核心治理主体的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进行有机的结合,以此来构建起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双重治理机制,进而为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郭熙婷[9](2020)在《基于多源流理论的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流动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伴随流动儿童数量的不断增长,流动儿童受教育问题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面临着不同的挑战,成为我国政府、学者和民众热切关注的民生问题。顺应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民众诉求,我国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流动儿童教育相关政策。文章利用文本分析法、历史文献法和理论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政策源起、政策初现、政策支持、政策提升和政策完善等五个阶段,对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变迁轨迹进行了政策分析,探索了各阶段推动政策变迁的因素。引入多源流理论对不同时期流动儿童相关教育政策进行探析,强调政策制定中存在三种源流:系统指标变化、现实状况反馈、热点事件聚焦构成的问题源流;权利机关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措施以及专家学者的理论探讨所构成的政策源流;流动儿童、家长、学校的利益诉求使国民情绪持续高涨,领导重视、机构配合及社会各界支持推动政治气候升温构成政治源流,三种源流耦合开启政策之窗,是三源流相互作用的结果。有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调研结果的产生以及政策的渐进性出台,推动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实现变迁。文章最后通过对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多源流分析,研究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议程设置的内在逻辑,在政策不断优化的同时,发现政策变迁过程存在的困境与弊端。因此,在未来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发展的过程中,聚焦不断动态变化的问题源流,精准掌握政策信息;丰富政策源流,优化政策决策结构;借力政治源流,拓展民意表达渠道,显得尤为重要。
张紫薇[10](2020)在《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与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民经济规划作为指导我国各级政府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行为指南,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中涉及领域最广、最富有国家特色的现代化国家治理工具。国民经济规划始源于1953年起实施的“一五”计划。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民经济规划管理体制也在进行适应性调整。2006年,“十一五”规划正式实施,标志我国进入了规划管理时代。由“计划”转向“规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式上的重大转变。国民经济规划作为既有别于“计划”又区别于“市场”的混合型治理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被视为破解中国经济发展之谜的入口。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已经发生了系统而又深刻的变化。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召唤“高质量”的规划管理理论拓展。对此,有必要思考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背景下,国民经济规划是否被赋予了新时代的意义和价值,有必要系统回答以下问题:其一,国民经济规划能否推动高质量发展?其二,国民经济规划如何推动高质量发展?对上述问题全面、深入与系统、客观地解答,构成了本文的核心内容。为回答问题一,本文研究了国民经济规划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在理论分析中,本文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出发,论述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并提出国民经济规划能够弥补高质量发展中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以此论证了国民经济规划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与此同时,本文从规划的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三个方面,论述了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在实证分析中,本文首先采用统计性实证分析方法,考察了国民经济规划制定与实施情况以及我国的高质量发展水平,以此捕捉两者间变动规律相关的经验证据。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计量实证方法从规划的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和任务安排三个路径,实证检验了国民经济规划对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为回答问题二,本文从政府和市场两个维度研究了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机制。对于政府治理机制的研究,在理论上,本文提出政府治理体制和国民经济规划体系绞合形成了目标治理机制和资源约束机制;在实证上,本文结合省级官员数据、省级财政收入分权和财政支出分权数据对上述机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检验。对于市场机制的研究,在理论上,本文论述了市场机制能够规范国民经济规划的实施方向,提高国民经济规划的实施效率;在实证上,本文使用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检验了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本文遵循归纳分析找寻问题背景、演绎分析推导理论基础、实证分析提供经验证据以及归纳分析总结全文结论的技术路线,开展了以下创新性的研究工作:在理论分析上的创新之处体现为:其一,本文结合外部性、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国民经济规划理论,论证了国民经济规划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从而为国民经济规划理论找寻了西方经济理论联系;其二,本文首次在高质量发展战略背景下,研究国民经济规划的施政效果,从而为国民经济规划理论与时俱进,提供了有益拓展;其三,本文对政府官员的行为选择赋予了激励和约束,从而为国民经济宏观管理,找寻了官员微观选择的理论支撑。在实证研究上的创新性内容如下:其一,本文系统论述了规划指标完成率的评价方法,并对8432项具体指标进行了是否如期完成的判断,测算了“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各省规划指标完成率;其二,本文基于对高质量发展内涵的理解,从五大发展理念视角构建了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各省高质量发展指数进行了测度与比较;其三,本文首次将省级官员数据和市场化水平数据,应用于国民经济规划实施机制的检验,为政府与市场“互融共荣”发展提供了经验证据。本文不仅推动了国民经济规划理论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与时俱进,也为提高我国规划治理能力提供了改革方向,为我国制定和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证据;与此同时,本文也为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找寻了具有制度优势的中国方案,总结了政府与市场“互融共荣”的中国智慧。因此,本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基础研究政策变迁趋势探讨 ——基于共词和聚类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基础研究政策相关研究 |
1.2.2 政策变迁研究 |
1.2.3 中国基础研究政策变迁的相关研究 |
1.2.4 政策文献计量的相关研究 |
1.2.5 文献综述小结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基础研究政策的理论分析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基础研究 |
2.1.2 基础研究政策 |
2.1.3 政策变迁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文献计量理论 |
2.2.2 政策分析理论 |
2.2.3 政策科学理论 |
第3章 基础研究政策库和主题词表的构建 |
3.1 基础研究政策库的构建和分析 |
3.1.1 政策文献的来源 |
3.1.2 政策发布数量分析 |
3.1.3 政策文种变化趋势 |
3.1.4 政府部门名称变化统计 |
3.1.5 政策颁布机构分析 |
3.2 主题词表的构建与分析 |
3.2.1 高频主题词提取 |
3.2.2 构造共现矩阵和相异矩阵 |
3.2.3 社会网络分析 |
3.2.4 聚类分析 |
第4章 基础研究政策变迁量化分析 |
4.1 基础研究政策主题变迁的动态分析 |
4.1.1 恢复调整阶段: 1978—1984年 |
4.1.2 体系初建阶段: 1985—1994年 |
4.1.3 改革发展阶段: 1995—2005年 |
4.1.4 深化改革阶段: 2006—2011年 |
4.1.5 战略发展阶段: 2012—2019年 |
4.2 我国基础研究政策演化趋势 |
4.2.1 政策制定者对于基础研究认识更加深入 |
4.2.2 中国基础研究政策依然存在着基于实用主义导向 |
4.2.3 中央联动地方,高校企业并进的多层次演进 |
4.2.4 引进来迈向走出去的国际科研合作 |
4.2.5 人才政策的发展完善 |
第5章 基础研究政策的发展建议 |
5.1 需要制订充分激发基础研究工作者内生动力的政策 |
5.2 加强对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 |
5.3 讨论管理的边界和本质,规范管理秩序 |
5.4 根据科技活动特性制定相应的评估机制 |
5.5 重视高校在基础研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5.6 多维度政策加大基础研究人才的培养力度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2)历次科技规划核心理念、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的演化分析——基于文本挖掘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文献综述 |
2.1 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对主要国家科技规划内容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为我国科技规划的制定、实施提供借鉴与启示 |
2.2 对某个科技规划的历史回顾与评价 |
2.3 采用文本分析对科技规划的主题、目标、结构、内容等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揭示科技规划的动态演化特征 |
3 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 |
3.1 分析框架 |
3.2 研究方法 |
4 科技规划演化分析 |
4.1 科技规划核心理念的演化 |
4.2 科技规划发展阶段的演化 |
4.2.1 科学技术体系建设阶段(1956~1985) |
4.2.2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阶段(1986~2005) |
4.2.3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阶段(2006-今) |
4.3 科技规划政策重点的演化 |
4.3.1 科学与技术关系根据国家需求不断调整 |
4.3.2 规划从线性创新转向构建国家创新体系 |
4.3.3 规划重点领域随着国内外环境变化调整 |
4.3.4 规划中人才政策逐渐向“人才驱动”转变 |
4.3.5 国际科技合作政策更加强调开放共享 |
5 结论及启示 |
5.1 正确处理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
5.2 科技规划目标设定与现代化强国目标相适应 |
5.3 完善健全国家创新体系要贯彻科技规划始终 |
5.4 在战略必争领域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 |
5.5 人才政策应向“使用人才”与“成就人才”转变 |
5.6 以互惠共赢价值观构建科技创新命运共同体 |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政策背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 |
1.1.2 立足农村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价值皈依 |
1.2 研究综述 |
1.2.1 对国外研究的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4.1 制度分析法 |
1.4.2 技术方法 |
1.5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5.1 主要研究内容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农村职业教育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乡村振兴”战略 |
2.1.2 职业教育 |
2.1.3 农村职业教育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人力资本理论 |
2.2.2 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 |
2.2.3 科学发展观(和谐发展理论) |
第三章 新中国以来农村职业教育的历史演变 |
3.1 以农业发展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1949—1977年) |
3.1.1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农村职业育(1949—1956年) |
3.1.2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农村职业教育(1957—1965年) |
3.1.3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农村职业教育(1966—1977年) |
3.2 以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1978—2002) |
3.2.1 “拨乱反正”时期的农村职业教育(1978—1984年) |
3.2.2 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时期的农村职业教育(1985-1992年) |
3.2.3 社会主义转型期的农村职业教育(1993—2002年) |
3.3 以培育新型农民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2003—2012年) |
3.3.1 实施“新型农民”培育计划 |
3.3.2 启动农村职业教育内部改革 |
3.4 以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为中心的农村职业教育(2013—) |
第四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的现状与反思——以睢宁县、开阳县为个案 |
4.1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的需求与不足 |
4.1.1 乡村振兴的目标 |
4.1.2 乡村振兴的农村职业教育需求 |
4.1.3 农村职业教育的不足 |
4.2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的反思 |
4.2.1 价值取向之困:思维理念的滞后 |
4.2.2 办学机制之困:办学主体的单一化 |
4.2.3 政策环境之困:法律供给不足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路径 |
5.1 宏观行动:加强国家对农村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 |
5.1.1 创新省级政府统筹的农村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
5.1.2 完善终身化的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
5.1.3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回报机制 |
5.2 中观行动:农村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 |
5.2.1 建设涉农专业群,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吻合度” |
5.2.2 优化课程内容,提高课程与职业衔接的“精准度” |
5.2.3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
5.3 微观行动:创新农村职业教育的培训方式 |
第六章 余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 |
附录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4)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为主导——中国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历程述略(论文提纲范文)
一、追赶世界先进科技水平:首批中国国家实验室建成 |
(一)大科学装置与中国国家实验室建设的发端 |
(二)首批中国国家实验室的建设与影响 |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批试点国家实验室筹建 |
三、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新一轮国家实验室重新布局 |
(一)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的优化整合 |
(二)新一轮国家实验室的布局与筹建 |
四、结 语 |
(5)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国际学生流动日益频繁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迅速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仍存在诸多问题 |
二、研究问题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分期研究 |
(二)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研究 |
(三)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结构的研究 |
(四)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影响因素的研究 |
(五)关于留学生教育的比较研究 |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留学和留学生 |
(二)来华留学生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五、研究的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实践意义 |
六、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七、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
一、初创阶段(1950-1977年) |
(一)初启交换留学生计划 |
(二)初探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政策体系 |
(三)初建来华留学生教学和实习管理政策 |
(四)初次召开全国外国留学生工作会议 |
(五)中断和积极恢复 |
二、开放探索阶段(1978-1992年) |
(一)两次来华留学生工作会议,实现继往开来 |
(二)加强经费管理,增加教育投入 |
(三)扩大来华留学生的招生规模,提高生源层次 |
(四)注重语言培训,实现汉语言推广 |
(五)打造综合管理,开启自费留学 |
三、调整规范阶段(1993-2009年)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走上依法办学道路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步入信息化建设 |
(三)不断加强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 |
四、提升完善阶段(2010—2019年) |
(一)打造“留学中国”品牌 |
(二)响应“一带一路”倡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来华留学生招生政策的演进 |
一、来华留学生招生方式政策的演进 |
(一)以协定方式接受来华留学生政策 |
(二)开放自主招收来华留学生政策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资费政策转变 |
二、来华留学生招生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高度集中的招生管理政策 |
(二)招生管理政策向宏观管理过渡 |
三、来华留学生招生类别政策的演进 |
(一)来华留学生类别的明确 |
(二)来华留学生类别的细化 |
(三)招生专业政策的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来华留学生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教学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教学管理政策启动出台 |
(二)教学管理政策的规范完善 |
二、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初步建立 |
(二)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调整补充 |
(三)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科学前瞻 |
三、日常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日常管理政策的初步探索 |
(二)日常管理政策的稳步调整 |
(三)日常管理政策的顺势规范 |
(四)日常管理政策的应势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政治因素的影响 |
(一)国内政治因素影响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 |
(二)国际政治因素影响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方向 |
二、经济因素的影响 |
(一)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的前提 |
(二)经济全球化发展为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提供依据 |
三、文化和教育因素的影响 |
(一)文化交流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 |
(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的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特点阐释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中的基本特点 |
(一)政策数量逐渐增加,内容逐渐清晰明确 |
(二)政策作用逐渐明显,国家重视程度加强 |
(三)政策覆盖逐渐全面,国际化程度显着 |
二、来华留学生招生政策演进中的突出特点 |
(一)招生依据——遵循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 |
(二)留学资费——“从援助到收费”的转变 |
(三)招生模式——“由计划到开放”的转变 |
三、来华留学生管理政策演进中的突出特点 |
(一)管理方式——由多方联合向归口管理转变 |
(二)管理驱动——由政府主导向高校自主管理转变 |
(三)管理手段——管理队伍建设协同法制化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发达国家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借鉴 |
一、美国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美国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美国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二、英国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英国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英国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三、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概况 |
(二)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政策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四、日本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日本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日本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评析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取得的显着成就 |
(一)助力国家外交战略 |
(二)服务国家经济全球化发展 |
(三)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 |
(四)传播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政策总体高度有待提升 |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有待完善 |
(三)教育结构政策有待调整 |
(四)质量保障政策有待统一 |
(五)社会服务政策有待补充 |
(六)就业政策体系有待建立 |
三、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建议 |
(一)严格服务于国家战略 |
(二)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
(三)改善教育结构调整政策 |
(四)优化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五)完善社会服务政策 |
(六)健全就业服务政策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6)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我国环境污染问题 |
1.1.2 环保产业发展现状 |
1.1.3 发展环保产业的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政策工具 |
1.2.2 环保产业 |
1.3 问题的提出 |
1.4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研究法 |
1.5.2 内容分析法 |
1.6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7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政策科学理论 |
2.1.2 政策工具选择理论 |
2.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1 政策工具的相关研究 |
(1)政策工具分类研究 |
(2)政策工具的应用研究 |
2.2.2 环保产业政策的研究 |
3 政策文本收集和数据处理 |
3.1 政策文本收集 |
3.2 分析框架的构建 |
3.2.1 政策工具维度 |
3.2.2 产业价值链维度 |
3.2.3 政策力度维度 |
3.3 政策内容编码与归类 |
3.4 信度效度说明 |
4 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 |
4.1 基于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4.2 基于产业价值链维度分析 |
4.3 基于政策力度维度分析 |
5 研究结论 |
5.1 不同类型政策工具应用存在不足 |
5.1.1 偏重环境型和供给型政策工具,轻需求型政策工具 |
5.1.2 需求型政策工具严重不足 |
5.1.3 在供给型政策中资金投入政策稍显不足 |
5.1.4 在环境型政策工具组合不合理 |
5.2 政策工具在产业价值链分布上不够合理 |
5.3 环保产业政策力度有待加强 |
6 政策建议 |
6.1 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加强目标规划 |
6.2 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使用 |
6.3 完善资金投入、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的细节 |
6.4 加强环保产业价值链中投资和消费的支持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7)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五、有关核心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一种区域治理模式 |
第一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提出的背景 |
一、我国区域治理的基本现状 |
二、当前我国区域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提出 |
第二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基本内涵和理论基础 |
一、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基本内涵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逻辑和运作方式 |
一、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行逻辑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运作方式 |
第四节 纵向府际整合治理在我国城市群治理中应用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将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应用于我国城市群治理的必要性 |
二、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模式在我国城市群治理中应用的可行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主要困境 |
第一节 城市群和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基本内容 |
一、城市群的提出 |
二、城市群协调发展 |
第二节 我国城市群产生的背景与发展历程 |
一、我国城市群产生的背景 |
二、我国城市群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不同区域城市群之间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大 |
二、中西部城市群内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 |
三、城市群产业布局不合理和地区间低水平同质化竞争问题日渐凸显 |
四、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不尽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逻辑与治理路径选择 |
第一节 我国城市群协调发展困境的生成逻辑 |
一、行政分权改革引发的地区间政策壁垒阻碍了人口和要素的合理流动 |
二、财政分权改革使得地方政府拥有了开展无序竞争的能力与强烈动机 |
三、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致使人口和要素空间配置失衡问题加剧 |
四、城市群上级政府的统筹力度不足阻碍了城市群协调发展水平的提升 |
第二节 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治理路径选择 |
一、城市群府际协作治理 |
二、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 |
第三节 运用纵向府际整合治理推动城市群协调发展的实施路径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构建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事权运行格局 |
第一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缘起 |
一、城市群内部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 |
二、城市群中心城市集聚效应的生成和扩散效应的发挥受阻 |
三、城市群区域性公共事务难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
四、城市群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通常成为城市群内部的经济洼地 |
五、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较低 |
第二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基本逻辑和主要手段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基本逻辑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事权整合的主要手段 |
第三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规划权限整合 |
一、制定跨省域城市群规划法和省域内城市群规划条例 |
二、不断增强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适用性 |
三、编制和实施城市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四、编制和实施城市群专项规划 |
五、实施城市群内部各地方政府间规划变更承诺制度 |
第四节 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管理权限整合 |
一、统一编制城市群内部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
二、在部分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省际或市际交界地区设立城市群协调发展示范区 |
第五节 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 |
一、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的必要性 |
二、城市群部分区域性公共事务治理权限整合的手段 |
第六节 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整合 |
一、不断优化城市群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格局 |
二、建立和健全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
三、强化城市群上级政府在城市群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职责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构建有利于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财权运行格局 |
第一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缘起 |
一、碎片化的财税管理权限给城市群协调发展带来的阻碍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缘起 |
第二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基本逻辑和主要手段 |
一、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基本逻辑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权整合的主要手段 |
第三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 |
一、地方政府利用财税政策制定权限进行无序竞争的主要手段 |
二、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政策制定权限整合的主要措施 |
第四节 城市群地方政府财税收入分配权限整合 |
一、建立健全城市群内部地方政府间税收分享制度 |
二、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推动设立城市群协调发展基金 |
三、推动实施城市群内部地方政府间横向财政转移支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城市群纵向府际整合治理能力的提升 |
第一节 不断变革和优化我国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 |
一、依据各级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定位来划分各级政府职责 |
二、减少纵向政府间共同财政事权数量并规范共同财政事权运行 |
三、不断提升我国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的法治化水平 |
四、建立纵向政府间职责划分格局动态调整机制 |
第二节 构建规范化的城市群府际争议解决机制 |
一、谈判 |
二、调解 |
三、仲裁 |
四、诉讼 |
第三节 以城市群为单位对地方政府部分类型的政绩进行考核 |
一、以城市群为单位对地方政府部分类型的政绩进行考核的必要性 |
二、适合以城市群为单位进行考核的地方政府政绩类型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基于多源流理论的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政策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流动儿童教育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外多源流理论在公共政策中应用综述 |
2 研究设计 |
2.1 概念界定 |
2.1.1 流动儿童 |
2.1.2 流动儿童教育政策 |
2.1.3 政策变迁 |
2.2 多源流理论及其适切性 |
2.2.1 多源流理论 |
2.2.2 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适切性的多源流理论分析 |
2.3 研究思路 |
2.4 研究方法 |
2.4.1 理论分析法 |
2.4.2 文本分析法 |
2.4.3 历史文献法 |
3 我国流动儿童教育相关政策文件梳理 |
3.1 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本文获取 |
3.2 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变迁轨迹 |
3.2.1 政策源起:城乡分治,二元户籍制度(1958-1995) |
3.2.2 政策初现:由严格控制到限制性接收(1996-2001) |
3.2.3 政策支持:由限制性接收到一视同仁(2001-2006) |
3.2.4 政策提升:高度聚焦,多样发展(2006-2014) |
3.2.5 政策完善:细化深入,保障公平(2014-至今) |
4 多源流理论视域下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变迁解析 |
4.1 问题源流: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现实需求 |
4.1.1 系统指标变化:流动儿童调查数据分析 |
4.1.2 现实状况反馈:流动儿童教育现实困境 |
4.1.3 热点事件聚焦:流动儿童教育事件聚焦 |
4.2 政策源流: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举措牵引 |
4.2.1 权力机关: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 |
4.2.2 政府举措:流动儿童相关政策措施 |
4.2.3 理论研究:流动儿童理论研究深入 |
4.3 政治源流:流动儿童教育立法的价值导向 |
4.3.1 国民情绪:流动儿童、家长、学校的利益诉求 |
4.3.2 政治气候:领导重视、机构配合及社会各界支持 |
4.4 三流汇合:政策之窗开启 |
4.4.1 政策变迁:1996年流动儿童限制性流动 |
4.4.2 政策变迁:2001年“两为主”政策出台 |
4.4.3 政策变迁:2006年流动儿童教育立法 |
4.4.4 政策变迁:2014年“两纳入”政策颁布 |
5 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多源流思考与建议 |
5.1 我国当前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多源流困境 |
5.1.1 问题源流错综复杂,缺乏有效政策信息 |
5.1.2 政策源流推动不足,相关政策主张匮乏 |
5.1.3 政治源流来源单一,民意表达渠道有限 |
5.2 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的多源流建议 |
5.2.1 聚焦问题源流,精准掌握有效信息 |
5.2.2 丰富政策源流,优化政策决策 |
5.2.3 借力政治源流,拓展民意表达渠道 |
6 研究总结与反思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流动儿童相关政策梳理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与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民经济规划相关文献 |
2.1.1 国民经济规划的内涵 |
2.1.2 国民经济规划的发展理念 |
2.1.3 国民经济规划的发展目标 |
2.1.4 国民经济规划的任务安排 |
2.2 高质量发展相关文献 |
2.2.1 高质量发展的内涵 |
2.2.2 政府行为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
2.3 国民经济规划与经济发展相关文献 |
2.3.1 国民经济规划对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
2.3.2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经济发展的实施机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分析 |
3.1 概念界定 |
3.1.1 国民经济规划 |
3.1.2 高质量发展 |
3.2 基本理论 |
3.2.1 市场失灵理论 |
3.2.2 政府失灵理论 |
3.2.3 发展规划理论 |
3.3 国民经济规划对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的理论分析 |
3.3.1 国民经济规划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 |
3.3.2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
3.4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机制的理论分析 |
3.4.1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府治理机制 |
3.4.2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市场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民经济规划与高质量发展状况分析 |
4.1 国民经济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分析 |
4.1.1 国民经济规划的历史溯源与演进规律 |
4.1.2 国民经济规划的文本分析 |
4.1.3 国民经济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 |
4.2 高质量发展状况分析 |
4.2.1 高质量发展水平分析 |
4.2.2 高质量发展指数测度与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研究假设 |
5.2 计量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变量说明 |
5.2.3 描述性统计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1 政策效应检验 |
5.3.2 规划目标有效性检验 |
5.3.3 中介机制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府治理机制检验 |
6.1 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6.1.1 模型背景 |
6.1.2 模型主体假设 |
6.1.3 各主体行动路线 |
6.1.4 模型求解与研究假设 |
6.2 计量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2.1 模型设定 |
6.2.2 变量说明 |
6.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3.1 基准回归 |
6.3.2 稳健性检验 |
6.4 进一步的研究:考虑官员个体特征 |
6.4.1 实证研究假设 |
6.4.2 计量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6.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市场机制检验 |
7.1 实证研究假设 |
7.2 计量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1 模型设定 |
7.2.2 变量说明 |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1 基准回归 |
7.3.2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科技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基础研究政策变迁趋势探讨 ——基于共词和聚类分析[D]. 梁壮.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1(09)
- [2]历次科技规划核心理念、发展阶段和政策重点的演化分析——基于文本挖掘方法[J]. 王婷,蔺洁,刘小玲. 科学管理研究, 2021(02)
- [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路径研究[D]. 张珍. 南京邮电大学, 2020(04)
- [4]以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为主导——中国国家实验室建设和发展历程述略[J]. 苏熹. 当代中国史研究, 2020(06)
- [5]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D]. 陈宇.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6]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环保产业政策文本内容分析[D]. 王炳垚.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7]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城市群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基于纵向府际整合治理的视角[D]. 陈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9]基于多源流理论的我国流动儿童教育政策变迁研究[D]. 郭熙婷.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10]国民经济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与机制研究[D]. 张紫薇. 辽宁大学, 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