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陈文斐,刘妍,赵艳丽,金桥[1](2021)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运行机制创新思考》文中研究说明通过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历史考察,以及内部监督工作的目的、对象、内容及形式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并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完善民主党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和完善内部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加强内部监督人才队伍的培养,以及创新思路,建立以网络、新媒体平台为基础的舆论监督系统的对策。
邓凯[2](2021)在《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实施意味着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被纳入了国家监察法律的统摄之中和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之中,这要求在该法生效的范围内的所有组织要与该法的精神相适应,加强对行使公权力行为的监督。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各民主党派都有成员被同级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部门推荐担任国家机关的领导职务,掌握行使公权力的决定权,符合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标准,这对各民主党派而言是新变化,也是新时代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新要求。从理论上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进行研究,深入思考推进内部监督工作的对策,以应对新变化,符合新要求,对破解内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新时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而言十分重要。通过采用文本分析法、对比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新时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以政治学基本理论为基础,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入解读和阐释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相关问题。第一部分主要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涵义、结构要素和必要性三个方面就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相关问题展开论述,以求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概念清晰化;第二部分主要从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运行机制、工作内容和监督效果三方面论述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为下文进行问题分析和原因探索打下基础;第三部分重点论述目前内部监督工作在监督意识、监督力量、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重点分析,以求为加强内部监督思考对策提供思路指引;第四部分主要从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力量、完善监督制度三个方面对完善新时代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进行理论探讨和对策思考,以期能够解决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最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的研究作出结论。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需从各党派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在政治学相关理论的指导下,立足各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理念、力量、方式和措施等方面的不同,不断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史为鉴,总结经验、理论升华、启迪未来,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理论,促进内部监督工作的发展进而增强履职能力,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光荣使命。
张玉玲[3](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田野[4](2020)在《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思考》文中提出内部监督是我国民主党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举措。本文从我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特点分析等着手,提出以执政党为师推进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工作的设想。
孙晓彤[5](2020)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优化研究》文中认为作为大众化的交通方式——铁路还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并且关乎国计民生。它既是人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又是国家安全的战略堡垒,同时它对整个经济社会升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保障企业日常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基层站段作为中铁集团公司实现市场主体地位的直接执行者,设计合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提高基层站段市场竞争力以及管理水平。本文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的内部控制现状进行分析并找出其在制度设计及后续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据分析结果制定优化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的方案,并且提出优化内部控制的实施计划和对应的保障措施。首先,阐释了国内外现有与内部控制有关的研究,对其相关概念、理论进行剖析、总结与提炼。其次,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的基本情况作了简单的介绍并采用实地调查法及访谈法对本段现状进行介绍。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评价C段的内部控制,结论表明秦皇岛C段当前的内部控制水平并不高。在此基础上,结合C段在内部控制方面尚存的问题展开具体分析,提出优化内部控制的设计,包括设计目标、原则及方案设计等,并分别从如下五个维度展开优化,分别是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最后,针对优化后的内部控制设计方案,按照认真梳理内控体系、测试和监督完善进行内控优化的实施计划。管理者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界定秦皇岛C段各部门职责和建立激励机制这三个角度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实施。
朱洁羽[6](2020)在《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以深圳S街道办事处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社会发展中,行政事业单位的作用尤为突出,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也不容忽视,完善其内控建设,不仅能够使单位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还能够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提高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有利于增强政府对群众的影响力。作为我国特有的社会服务团体,街道办事处主要的存在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公益,完善内控建设既是在传统行政监督管理模式下的制度创新,也是革新行政单位发展的果实,又是运作和管理创新行政单位的需求。作为我国政府行政体系中的一员,街道办事处处于最末端,其有深广的业务面,也有齐全的部门职能,然而由于以往管理过程中内部、外部约束机制的缺失,使得街道办事处存在内部控制的滞后性问题,基层行政单位更有着丧失公信力、权力不受控、贪污舞弊、行政管理行为不合理等隐患。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通过运用文献资料研究法、实地调研法及案例研究法对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及体系评价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对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内容要素等进行总结,确立了委托代理理论、系统管理理论、公共管理理论及COSO理论下与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契合点。本文对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建设现状及问题进行描述分析,梳理内部控制体系在行政事业单位建设中的问题原因,并列举了相关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细化了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最后,对文章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提供研究启示,给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管理水平以参考。文章以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一系列分析与探讨,并且提出改进对策与研究启示,完成课题的研究。一方面,提供给深圳S街道办事处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及单位工作效能的具有可行性的参考策略;另一方面,也使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管理相关的理论成果更加丰富,为我国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行、业务效率的提升起到借鉴作用,使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行政职能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
孙曈[7](2020)在《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研究》文中指出政党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政党认同是政治主体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对政党所产生的一种思想、情感和意识上的归属感,是其对政党做出的一种肯定性的心理反映和行为表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植于中国特有的国情,淬炼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主要特征就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框架下,存在着执政党认同与参政党认同的两个维度,由于参政党与执政党在目标、利益和使命上的一致性,因此,中国的执政党与参政党携手形成了“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认同关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政治发展道路,构建了新型的中国政党制度。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参政党的建设,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方针和政策,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一历史性文件中,将中国八个民主党派定性为“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①由此可见,中国参政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受到信任,同时所肩负的使命也更加重大。但是,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中国参政党认同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参政党在领导班子建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党协商、自身建设等还存在诸多不足,进而影响了参政党的认同度。因此,从政党认同的视角来把握我国多党合作的历史脉络,总结参政党认同的历史经验,探索今后参政党认同的路径,对新时代参政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通过对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演进进行梳理,总结了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脉络,论证了各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必然;探讨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认同中国共产党、发挥参政党政党功能、与执政党一道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基础。通过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基于问卷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总结了参政党认同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索了参政党在意识形态领域、队伍建设、履职绩效、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认同路径,为今后如何进一步提高中国参政党的认同度、提升中国参政党的履职能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巩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理论和现实依据。论文内容由以下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中国参政党认同的理论阐述。对与本研究相关的政党认同理论概念问题,如:认同、政治认同、政党认同进行界定与解读;对参政党认同理论以及马克思主义政党认同思想进行梳理和阐释,为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提供了理论分析框架和理论指导。第二部分是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演进。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民主党派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建构,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制度保障,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参政党认同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实践成果,对中国参政党认同经验进行了概括与总结。第三部分是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认同的空间、认同的平台、自我认同层面阐明新时代参政党认同的机遇;从意识形态、信息技术、大统战工作格局、参政党履职能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层面阐述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挑战;通过对参政党认同的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揭示出当前参政党认同面临的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发展路径。根据参政党认同理论,分别从政党意识形态认同、参政党队伍认同、参政党履职绩效认同、参政党自身建设认同、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认同等方面,提出了推进新时代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发展路径及对策。
刘冰捷[8](2020)在《警察执法中法律规范适用的制度逻辑》文中指出警察执法的体系化研究既是新时代法治建设背景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运作的规律性总结。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治理方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一项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党的十九大强调提出“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的行政机关,必须在“依法治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性顶层设计的背景下,建立有法可依、执法有据、稳定统一、正当权威的履职模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治理法治化模式的基础上,对治理效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意味着政府执法效能的提升,并且该提升应当具有理性权威和正当性,这对公安领域警察法制的体系化水平与治安秩序治理能力的研究产生了现实推力,同时,警察执法实践的规律性分析也能为公安机关在社会秩序中的治理现状提供评估。伴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进程,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快速转型,警察也不断展现出其职权履行的现代性变革。警察的现代性变革不仅仅表现在警察制度的现代化进程中,还存在于警察为维护国家与社会的秩序对社会成员进行限制和保护的平衡努力中。警察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保护实质上是通过基层一线执法警察的每一次个案执法进行表达的,通过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适用研究,能够对警察执法的体系有清晰的结构性认知,进而探索警察在维护治安秩序过程中的治理脉络。警察依据法律规范履行其职能时,常常会面对制度化的执法缺陷。在经济结构、社会结构急速转型的当下中国,我国警察类法律法规的现有规范无法适应转型时期出现的过多且新型的治安秩序矛盾,导致公安机关不得不通过规范性文件来细化警察类法律本文中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规范性文件在目前“文件治国”的大趋势下具有极高的适用频率,基层公安机关在日常执法和行政应诉中,规范性文件成为绝大多数案件的主要执法依据。但是,海量的规范性文件与警察类法律法规在具体警察职能的规范上,时常呈现出适用冲突的局面,导致警察在执法时往往处于“应依法履职”与“禁止干预”的两难境地。因此,规范性文件与警察类法律法规在执法中的适用冲突成为本文研究的切入点。通过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化分析,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构造出的实际警察执法的样态与模式,试图在社会秩序治理中对警察执法的制度逻辑提出一种理论解释。本文在方法论多元主义的背景下,将警察法律法规、政治改革决策、政府治理文件和行政诉讼裁判的理论与实践贯通一体,打通立法维度、执法维度、司法维度的隔阂,尝试在法学规则与秩序研究的问题意识基础上,运用更多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从社会科学家的视角对秩序治理的实际运行机理作出观察,并从法学维度作出理论回应。借助社会科学家的研究视角,并将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作为法学论文证成内容的原因在于,法律所代表的规则与秩序是多维度的,只有把多种维度的规范分析放到动态的可变项中观察,才能对法律作出彻底的研究,提出可靠的规律性解释。尤其是在现代行政法“结构性理论变迁”背景下,愈来愈重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交互式、协商式及多因素考量式的执法过程动态研究,因此,引入“社会控制概念论”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与视角的必要性也随之提升。本文在方法论多元主义的指导下,有关警察执法的研究创新点呈现出三重构造:第一,通过对警察执法中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分析,提供现有警察类法律规范实施现状的客观评估;第二,分析总结警察实际执法的经验性事实,试图解释适用规范性文件导致警察职权履行困境的内在逻辑;第三,基于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设计战略部署,提出公安领域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理论回应。第一章通过对本土警察权产生、发展及革新的多维度分析,实现警察行政法学最重要的基本范畴概念——警察权的本土化阐释,并且对后四章警察执法的体系化讨论形成基础性理论支撑。从本土警察权的嬗变过程可以看出,通过国家决策的长期选择所形成的特定轨迹——社会秩序与政治稳定的双向融合,以及根据社会情势的不断变化,灵活地调整不同时期警察职权的重心,成为中国社会治安呈现出“稳定奇迹”的关键。从本土警察权产生开始,我国警察制度便以治安型警察权概念为主体,通过建立国家化、职业化的警察,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并提升国家强制控制力,我国以治安型警察权为主体概念的类型选择延续至今,这区别于概括性内务行政警察权概念。基于治安型警察权概念,本土警察权的嬗变过程展现出的第一种特征便是填补型警察权,即通过警察这一组织机构,在以维护社会治安为主线的同时,根据警察工作模式及警务运作机制的特点,赋予警察其他的行政职权或国家权力。政治统合性是本土警察权展现出的第二种特征,也是我国当下社会治安“稳定奇迹”的根本保障。将政治决策、政治职能及政治保障三方面进行有机统合,使社会治安与政治稳定的融合成为国家顶层设计的战略性偏好,并以高配领导、物资倾斜等政策之间的相互支撑与协作,促使政治统合性警察权在中国本土获得成功。但是,政治职能在一定时期内,与填补型警察权概念中的填补性职权有一定程度的重合,这需要本土警察权在未来的发展中,完成政治职能与法定职权的区分。在警察权属于行政权还是司法权的争论中,应当对两种职能属性进行分层。涉及侦查职能时,警察的刑事司法权归为“事权”维度,进行具有司法独立性质的侦查活动,公安机关行政体制下的行政权则归为“组织权”维度,在行政内部对资源调配、权力授权及保障控制等问题行使行政权。本章通过对本土警察权嬗变的逻辑分析,以及本土警察权属性的分层定性,可以确立我国目前警察权调整范围的基本前提为“既限缩,也扩增”。在权力限缩方面,学界普遍认为通过“两个标准”,以不断转移、限缩警察目前的权力范围:一是执行上是否具有不可迟延性,或者危害是否具有急迫性;二是是否经常使用警察手段,或者警察强制作用,对于不符合“两个标准”的警察职权应当进行限缩,但是要考虑到治安型警察职能所需保障的因果链。对于维持社会治安及社会情势变化所需要的新型警察权,应当进行扩增,这也符合我国本土填补型警察权概念的逻辑轨迹。第二章对警察类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制度化分析,总结出我国警察法制体系运行的基本构造是通过规范性文件作为具体案件的适用依据,以填补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因过多概括性条款而引起的法律概念之不确定性。警察类法律文本所展现出的立法模式,以原则性立法为导向,使得概括性条款成为法律法规适用的最大特点。概括性条款的概念运用不仅出现在《人民警察法》这类作为警察部门总则性法律之中,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范警察具体职权的行为法也利用概括性条款来包容社会生活所出现的种种立法者无法预料的治安挑战,这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中可以得出。除公安机关本身具有的职能规范外,行政协助也是警察工作的重要部分,由于我国没有制定有关警察行政协助的法律法规,协助职能仅散落在其他行政机关的部门立法当中,这使得警察发动行政协助时同样也是援引警察法中的概括性条款作为法律依据。尽管第一章提到,公安机关具有的政治统合性促使社会秩序与政治稳定高度融合,我国警察类概括性条款发挥政治功能的意义相比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显得更加突出。但是,概括性条款的普遍适用呈现出巨大的不确定性,随着法治政府战略部署的推进,通过原则性立法使用概括性条款的立法选择只能是暂时性的,必须建立长效、精确的权责统一机制,现代警察立法理论应当基于警察职权“具体化”规制的解释框架。警察的每一项职权授予应当充分而具体。概括性条款所呈现出的不确定性之问题,在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运作中有着自身的一套具体化路径——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细节化填补来应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具体警察职权规范的疏漏。因此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本土环境下有着充分的实践与理论基础,成为运用最多的权力规范形式。通过对税务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等不同权力机关运用规范性文件的观察,既证明了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运用范围、方式及类型上的广泛性,也为警察类规范性文件的运用提供了参照系。在公安领域,规范性文件的运用可以说最为广泛,形成对警察类法律法规的三重填补机制:一是非赋权性基础填补,基于规范性文件严格意义上的裁量基准与解释基准,对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具体警察职权的规范进行细化。二是赋权性对内职权填补,是指规范性文件授予公安机关新的职权,这类职权对于公安部门内部的事务推进和工作方式进行补充。三是赋权性对外职权填补,通过创设新的警察职权对社会公众权利义务产生制约。赋权性对外职权填补在本土警察权政治统合性的特征下确有一定的包容空间,但是,突破现行法律体系、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警察类规范性文件,其职权的创设应当引起警惕。我国警察类规范性文件的填补功能,自身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其法理逻辑在于警察执法的特质与依法行政存在天然的冲突。警察执法是面对公共秩序、社会治安问题,法律不可能在规范学意义上对每一种治安情形作出调整,只能通过规范性文件对特定情况、特定范围的事务进行细致化的规定以补充治安管控上的漏洞。警察执法的过程具有即时判断性的特点,法律无法对警察的即时判断作出规定,只能对不同治安对象和治安频密事件通过规范性文件制定出特定的判断导向。警察执法在作出即时判断后时常伴随着应急措施,而应激措施同样难以用法律进行规范。就我国现行警察法制而言,例如对于自杀的治安管控仅存在于有关“犯罪嫌疑人自杀行为”的调整上,但是警察在实践中面临的最常见情形——“救济型”自杀类治安案件却没有法律规定。无论是应急强制措施还是应急非强制措施,都有超出法律在制度层面调控的范围,这就是规范性文件在警察领域作出填补功能的逻辑基础。第三章阐释了公安机关在具体执法实践中因过度依赖规范性文件的适用现状。警察类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的适用,不仅有着创设具体警察职权侵害“法律保留原则”的嫌疑,而且通过海量规范性文件中的量化指标条款,来实现对地方权力的控制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所制定的指标考核体系在中国政府各层级的全面应用,既是当下社会转型时期面对改革深水区的一个治理“良策”,也是现代政府试图通过法律规则进行全面法治化治理路径上的一个阻碍。指标考核体系所带来的问题在于,过度依赖指标考核来实现警察权力的监督与控制,会促使公安机关以任务指标的完成为终点,忽略行政过程中的程序正义与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指标考核体系在形式上虽然与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治理路径并行,但是实质上其所具有的自身强化性与激励、约束相融机制,导致公安机关在履行行政权甚至是刑事侦查权时,更倾向于以完成指标考核为职能目的。指标考核体系的运作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在执法方式上的行政裁量基准量化,表现在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限制上,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范,以行政裁量基准对自由裁量权作出分层。裁量基准的“高强度”适用导致执法裁量的过度僵化,而以裁量基准为规范路径又限于过于简单化的技术误用,裁量基准本身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饱受质疑。二是行政任务的量化。通过行政任务的排序、行政任务的分解以及具体量化指标成为工作目的等方面,直接影响行政任务的设定与完成路径。三是通过运动化执法实现的指标量化。实际上,警察运动式执法在具体内容上仍然属于行政任务量化的范畴,仍然是将具体的指标考核纳入到具体任务执行的全过程中,形成“完成具体指标”等于“完成行政任务”的目的。将运动式执法单列为一种运作方式进行说明的目的在于,警察运动式执法不仅具备了行政任务量化的内涵表达,还具备政治导向明确、警力实施集中、处罚裁量上浮、违法行政易发、部门联合紧密等特点。运动式执法所具有的特定政治因素,其执法指标的转化以及对裁量基准的替代性,使其成为指标考核体系运作的特殊情形。相比于其他两种运作方式,运动式执法所展现出的量化指标运作模式对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治理的权力运行框架冲击更大。运动式执法中政策因素的渗透性不仅仅作为公安机关执法的考量因素,甚至在特殊时间段、特定治安保护事项上,成为代替法规范的一种执法依据。指标考核体系通过行政裁量基准、行政任务量化及运动式执法的方式,使得行政内部监督的方式不断趋向指标数值评判的单一化模式,指标考核成为政府工作水平及行政官员晋升的主要标准。并且,量化指标体系的运作在不断地消解着行政自由裁量权,我们从多个公安部文件及地方公安机关文件中的表述中可以看出,裁量基准甚至有着将基层执法警察变为法律“自动贩卖机”的倾向。显然,指标考核体系对于实现警察权设立的立法价值有着一定的偏离,结果导向型的指标考核体系,导致警察难以通过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通过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成警察权所要求的危害防止职能,同时量化的具体指标数值也使得警察所特有的执法即时判断能力不断弱化。第四章对现有司法审判经验的分析,表明行政诉讼对规范性文件所造成的创设性警察职权及警察行政裁量权行使的既有制度缺陷起到了良好的矫正功能,过往的有益经验对规范警察类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路径,但是这样的矫正功能在“行政主导型”的政府权力运行背景下仍然有限。在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创设性警察职权问题上,司法审查更多的是选择在审判理由和审判依据中忽略违法或错误的规范性文件,以被告公安机关的败诉结果来否定规范性文件中违法的创设性警察职权。行政诉讼中法官对于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中依据不合法或有瑕疵的规范性文件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并不直接否定案件的适用依据,而是通过引用警察类法律法规并解释该法律规范的方式,来纠正警察执法中不适当规范性文件之适用。通过行政诉讼的实证研究,对规范性文件中行政裁量的司法审查我们可以得到四点认识:第一,尽管立法对于《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六)款明显不当情形的合理性审查路径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援引行政法总论中的比例原则理论,作为合理性审查的依据。第二,法院通过能动裁判,确认了警察在社会治安管控中的治安“兜底职能”,警察通过概括性条款作出的职权裁量得到法院认可。第三,在审查单一的行政裁量行为时,合理性审查具有排他性,不应当与合法性审查的其他情形混用。第四,作为合理性审查的两种情形,滥用职权与明显不当应当进行区分,滥用职权不仅具有主观过错构成要件,而且在审查范围上要大于合理性审查。相比于规范性文件中的创设性警察职权,法院在裁判有关警察执法裁量规范的行政案件时,更倾向于通过具体的解释性说理对警察执法的明显不当情形进行矫正。但是,无论是引导性矫正还是解释性矫正,都只能运用于行政诉讼的个案正义表达,法院的权力弱势地位与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占据强势主导地位的悖论,以及行政案件多中心问题引发的选择性,使得司法审查的矫正功能相当有限。更重要的是,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异体”监督难以触碰到由规范性文件建立起的以量化指标体系作为行政内部考核的强激励式政府治理模式,还是应当从面向行政的行政法进行解析,以重塑警察依法行政的体系,将警察类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警察实践执法的运作在规范性文件上集中展现出的问题作出消解。第五章基于面向行政的行政法维度,通过分析警察类法律法规立法价值的基本立场、法律制度的技术治理以及以听证为核心的行政程序等三个方面来重新构造警察执法的框架体系,建立权威正当的警察法律法规适用规范以代替现有规范性文件主导的适用模式。从应然立法价值到实然法律制度,警察一般性立法的本土化诠释必须基于当代中国的顶层政治决策、地方行政机制、基层执法实践,作出具有本土立法价值、立法技术、立法内容的解释,以此成为重塑警察依法行政体系所依仗的“法”依据,以解决规范性文件在既有执法实践中所具有的制度性缺陷。尽管量化指标所形成的考核体系在行政权力运行内部一直以来作为主导性的政府治理路径,但是,随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战略部署逐渐走向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前沿,“法”依据的基本功能立场不可否认的一直在提升。指标考核体系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治理模式,在形式上形成中国政府对地方权力实行控制与监督的“双轨制”治理格局,而实质上指标考核体系的自我强化功能与依法行政标准认定的模糊性却使得前者在权力运行中不断强化,后者则不断弱化。依法治国所代表的法律制度刚性约束、稳定的制约机制,是现代理性化科层政府的必经之路。警察类法律法规在立法价值上的基本立场,不仅要明确本土警察权政治统合性的价值导向,还应当结合警察法治共有的理论解释,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并促使二者协同互动、同向发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提出,在制度上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平,这便是要求既有的“双轨制”并行治理模式应当完成向治理法治化主导模式的转型,以适应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下公安机关全面依法履行社会治安职责的政治要求。从根本上解决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就必须在制度上作出转型,通过制度化的规范路径将权力与利益作出区分治理。政治特征与法治建设双向融合的制度设计,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实质上就是将警察法治的价值内涵融入到国家顶层战略部署中,以政治的表达方式实现法治的现实转型。现有警察类法律法规中对概括性条款的过度依赖导致依法行政中的“法”依据难以在个案中得到解释和适用,当然只能通过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和细化,甚至是创造实践中需要而制度中没有的警察职权。因此,概括性条款向具体警察职权的转换过程成为推进警察依法行政、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制度性改革关键,也是提升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秩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具体化转向应当确立概括性条款之于警察法制体系三层“金字塔”的结构,以当下最紧迫、现实最需要的警察职权类法律法规的完善作为具体化转向的中心着力点。听证是一国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其在警察执法中的适用是保障警察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关键,但是现有的听证制度在警察执法的听证事项与听证程序的法律规范制定上过于粗疏,导致警察执法的听证实践在现实运作中难以发挥非正式听证应当具备的程序正当之作用。应当在听证书面结果的法律效力、坚持听证主持人的相对独立地位以及增加人身权限制的听证事项等三个方面对听证制度进行完善。尤其是在涉及人身权限制的治安处罚领域,通过听证程序保障处罚决定作出前的行政理性与权威正当性是现代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条件。本文通过对警察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分析,发现既有的警察执法体系在适用依据上的执法运作机制,结合政府治理在社会科学视角下的经验事实,总结出警察执法在法律规范适用中的基本制度逻辑是,由于警察类法律法规在具体条文的制定上存在普遍的原则性立法现象,导致警察执法不得不适用数量庞大的规范性文件以弥补法律法规中概括性条款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整个警察执法体系在法律规范的适用依据上过度地依赖规范性文件,因此呈现出两大制度性缺陷:一是没有经过正式立法程序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保留原则下仍然会出现创设性警察职能以弥补现有警察法制体系概括性条款的粗疏,但是对现有行政法体系造成了显而易见的冲击;二是由于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量化指标考核规范具有强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的指标考核体系成为政府控制、监督权力运行的主要治理模式,使依“法”行政在实践执法中演化为依“指标考核”行政。尽管司法审查在充分发挥能动司法判决情况下对上述两大弊病有着显着的矫正功能,但是行政诉讼在“行政主导型”的本土基本权力结构中,只能在个案正义中进行表达,法院的权力弱势地位与行政诉讼强势主导的悖论,以及行政案件多中心问题引发的选择性司法都使得司法审查的矫正功能相当有限。新时代下应当对警察依照法律执法进行体系化的改造,确定政治特征与法治建设的双向融合,为警察法制体系立法价值的基本立场提供框架解释,结合立法的技术治理使国家治理模式从指标考核体系与依法行政体系的形式“双轨制”转向良法善治的法治主导模式。我国警察执法的规律性分析,既是我国政府治理模式变迁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治理逻辑中稳定政治内核的一种表达,更是公安机关作为部门行政机构展现出自身履职特征的一次呈现。警察执法体系的治理效能本文仅从警察类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律性分析整合中提出了初步的解释框架,为适应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警察行政法学下一步还应当作出更加精细化的研究,并且注意与其他部门行政法学及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互动。
宋晓丹[9](2020)在《S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控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交通运输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之一,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单位在国民经济运行、社会公共服务、民生重点领域也发挥着保障和协调作用,一方面承担着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任务,另一方面也掌握着大量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资源和数据信息,因此其日常管理的科学性是维持其高效运转的关键举措,这就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单位的内部控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近几年来,国家对行政单位的内部控制提出了多项举措:2012年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首次明确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在风险评估、单位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方面控制活动流程与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到2016年底,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这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方案、规范都能体现内部控制对于行政单位的重要意义,因此2020年对于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设而言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结合各类资料查阅和实务工作经验,从目前的管理现状来看,相对于企业来说,内部控制在行政单位日常管理中仍是薄弱一环,尤其行政单位经费基本由同级财政保障并纳入预算管理,其预算控制是单位内部控制中更为重要的一环。为保证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开展业务活动,切实用好、用对财政资金,加强预算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尤为重要。因此本文将以S市交通运输局为例,通过穿行测试法、数据分析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结合案例预算控制有关资料、数据,对其预算控制的设计、运行进行整理与分析,总结其预算控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最终针对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建议,由此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单位预算控制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本篇论文分为绪论、相关基础理论、S市交通运输局及预算控制概况、S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控制存在问题与产生原因、S市交通运输局完善预算控制的建议、研究结论与不足六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绪论介绍我国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指导思想和整体要求,提出行政单位预算控制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结合国内外文献对内部控制、行政单位预算与绩效管理等方向的研究结果,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论述本篇论文创新点;第二部分介绍相关基础理论,介绍内部控制领域理论研究的发展,为分析案例预算控制问题及产生原因提供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引入S市交通运输局的单位概况与在预算控制工作现状介绍,阐述该局的预算控制工作流程,为后续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提供基础;第四部分从预算编审、预算执行、预算考核三个控制关键点入手,结合数据分析S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控制存在的问题,并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针对第四部分提出的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结合内部控制要素提出完善预算控制的对策建议,说明其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单位预算控制的借鉴意义;第六部分提出研究结论,说明论文不足之处。论文以市级行政单位S市交通运输局为案例,结合实际预算业务工作,运用预算控制相关理论与方法,分析该局预算控制的普遍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预算控制的政策建议,对规范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单位工作流程、提高预算控制工作效率有着及其重要意义。
胡子洁[10](2020)在《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研究》文中指出在党中央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大时代背景下,纪委监督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首要关口,承担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使命。随着反腐败工作更多的进入人们视野,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重大成果,随之而来的是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查办案件等反腐败工作日益繁重,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短板。本文旨在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问题和对策研究,针对D县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反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全局,以点带面,提出操作性强、有创新性的对策,提高中国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本文以在河北省D县四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为基础,整理汇聚一手研究材料,全面总结阐述了D县纪检监察机关在聚焦主责主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巡视巡察工作、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六方面的具体经验做法。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经过研究调查结果,结合实际工作感受和体验,发现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时在“两个责任”落实、对同级党委和纪委监督、工作方法、监督力量、制度机制五个方面存在问题。最后通过整理问卷结果,有针对性地借鉴前人研究结论,结合D县工作实际提出强化纪委内部监督和对同级党委监督、联合互通上级纪委和下级纪委的创新性对策建议,旨在丰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研究成果,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成效,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关于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运行机制创新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内部监督制度的由来 |
二、各民主党派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的目的、对象、内容及形式 |
三、存在的问题 |
四、改进建议 |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
(二)完善民主党派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三)规范和完善内部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加强内部监督人才队伍的培养 |
(四)创新思路,建立以网络、新媒体平台为基础的舆论监督系统 |
四、结语 |
(2)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相关问题概述 |
一、核心概念 |
(一) 民主党派 |
(二) 内部监督 |
(三)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 |
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结构要素 |
(一) 内部监督的主体 |
(二) 内部监督的客体 |
(三) 内部监督的内容 |
(四) 内部监督的依据 |
(五) 内部监督的方式 |
三、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必要性 |
(一) 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 |
(二) 完善监督体系的要求 |
(三) 净化政治生态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现状 |
一、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
(一) 组织互动机制 |
(二) 制度保障机制 |
二、工作内容不断丰富 |
(一) 警示教育工作 |
(二) 能力提升工作 |
(三) 检查处置工作 |
三、监督效果逐渐显现 |
(一) 法纪意识得到强化 |
(二) 政治生活更加规范 |
(三) 政治生态日益净化 |
第三章 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问题 |
一、民主党派成员的监督意识淡薄 |
(一) 对内部监督必要性的认识 |
(二) 对内部监督可行性的认识 |
(三) 对内部监督实效性的认识 |
二、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工作力量较为薄弱 |
(一) 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不强 |
(二) 监督委员的职业性不足 |
(三) 监督工作的借鉴性不够 |
三、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保障制度不健全 |
(一) 衔接性制度比较欠缺 |
(二) 民主性制度存在不足 |
(三) 惩戒性制度较为不敷 |
第四章 新时代完善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对策思考 |
一、注重思想引领,强化党派成员监督意识 |
(一) 开展理论学习,强化党派成员“内部监督必要”的意识 |
(二) 完善监督渠道,强化党派成员“内部监督可行”的意识 |
(三) 把握精准监督,强化党派成员“内部监督有用”的意识 |
二、突出质效导向,增强内部监督工作力量 |
(一) 改变机构领导关系,实现机构独立办公 |
(二) 提高委员全职比例,增强委员综合能力 |
(三) 借鉴中共监督经验,学习监委监察举措 |
三、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内部监督保障制度 |
(一) 以衔接为重点的制度构建 |
(二) 以民主为中心的制度构建 |
(三) 以责任为核心的制度构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
(一)我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
(二)我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民主党派内部监督的特点分析 |
三、以执政党为师,推进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工作 |
(一)以执政党为师,学习借鉴执政党内部监督的成功经验 |
(二)完善体系,制定完善内部监督的相关制度和健全运行实施机制 |
(三)探索创新,拓展丰富内部监督的形式和提升监督水平 |
(四)加强联系,探索建立与中共相关部门的日常交流和沟通机制 |
(5)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内部控制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 |
2.1.1 狭义内部控制 |
2.1.2 广义内部控制 |
2.2 内部控制的原则与目标 |
2.2.1 内部控制原则 |
2.2.2 内部控制目标 |
2.3 内部控制的五要素 |
2.3.1 控制环境 |
2.3.2 风险评估 |
2.3.3 控制活动 |
2.3.4 信息与沟通 |
2.3.5 内部监督 |
2.4 内部控制理论基础 |
2.4.1 代理理论 |
2.4.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概况 |
3.1 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基本情况 |
3.1.1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北京局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
3.1.2 秦皇岛C段基本情况 |
3.2 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现状 |
3.2.1 控制环境方面 |
3.2.2 风险评估方面 |
3.2.3 控制活动方面 |
3.2.4 信息与沟通方面 |
3.2.5 内部监督方面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评价 |
4.1 构建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 |
4.1.1 建立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评价指标 |
4.1.2 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
4.2 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的模糊综合评价 |
4.3 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分析 |
4.3.1 内部控制环境评价结果分析 |
4.3.2 风险评估评价结果分析 |
4.3.3 控制活动评价结果分析 |
4.3.4 信息与沟通评价结果分析 |
4.3.5 内部监督评价结果分析 |
4.3.6 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综合评价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控优化方案设计 |
5.1 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优化目标和原则 |
5.1.1 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优化的目标 |
5.1.2 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优化的原则 |
5.2 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优化方案设计 |
5.2.1 内部环境设计 |
5.2.2 风险评估设计 |
5.2.3 控制活动设计 |
5.2.4 信息与沟通设计 |
5.2.5 内部监督设计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控体系优化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 |
6.1 秦皇岛C段内控体系优化实施计划 |
6.1.1 内控体系梳理阶段 |
6.1.2 内控体系测试阶段 |
6.1.3 内控体系监督完善阶段 |
6.2 内控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 |
6.2.1 加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
6.2.2 界定秦皇岛C段各部门职责 |
6.2.3 建立含有内部控制评价的激励机制 |
6.3 预期可取得的效果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以深圳S街道办事处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2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的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3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基本框架 |
2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相关理论 |
2.1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及其内部控制相关概念 |
2.1.1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界定 |
2.1.2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含义 |
2.1.3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特征 |
2.1.4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功能 |
2.2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
2.2.1 全面性原则 |
2.2.2 重要性原则 |
2.2.3 制衡性原则 |
2.2.4 适应性原则 |
2.3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 |
2.3.1 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
2.3.2 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
2.3.3 保障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
2.3.4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
2.4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内容要素 |
2.4.1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控制环境要素 |
2.4.2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风险评估要素 |
2.4.3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控制活动要素 |
2.4.4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信息与沟通要素 |
2.4.5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监督要素 |
2.5 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的理论基础 |
2.5.1 委托代理理论 |
2.5.2 系统控制理论 |
2.5.3 公共管理理论 |
2.5.4 内部控制理论 |
2.5.5 COSO内部控制框架理论 |
3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表现 |
3.1 深圳S街道办事处情况介绍 |
3.1.1 深圳S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
3.1.2 深圳S街道办事处组织架构及职责划分 |
3.2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案例简介 |
3.2.1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的建设简况 |
3.2.2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回顾 |
3.3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
3.3.1 缺乏内部控制环境 |
3.3.2 资产管理、预算风险控制等业务不到位 |
3.3.3 内部控制活动难以落实 |
3.3.4 内部信息沟通不及时 |
3.3.5 审计监督缺位现象严重 |
4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深圳S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
4.1.1 缺少自上而下的制度文件 |
4.1.2 内部控制未纳入街道办事处绩效考核 |
4.1.3 内部控制责任主体不明确 |
4.2 深圳S街道办事处资产、预算等业务的风险评估系统缺乏 |
4.2.1 缺乏事前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 |
4.2.2 缺乏事中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 |
4.2.3 缺乏事后风险评价 |
4.3 深圳S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控制活动管理体制不合理 |
4.3.1 街道办事处业务线过多,人员配置不够 |
4.3.2 未出台可操作的内部控制行为规章制度 |
4.3.3 各部门对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活动缺乏培训了解 |
4.4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 |
4.4.1 街道办事处层级较多,信息逐层上报时间长 |
4.4.2 内部信息报告不透明、不充分 |
4.5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外部审计监督不到位 |
4.5.1 无专门审计人员 |
4.5.2 体制内审计频率低 |
4.5.3 重大工程项目缺乏外部审计 |
5 完善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的对策措施 |
5.1 健全深圳S街道办事处的内控环境体系 |
5.1.1 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岗位分工 |
5.1.2 完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
5.1.3 完善人事制度 |
5.1.4 完善组织文化建设 |
5.2 完善深圳S街道办事处的风险评估系统 |
5.2.1 对风险评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
5.2.2 全面分析预算、采购等经济活动的潜在风险 |
5.2.3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汇报 |
5.3 改进深圳S街道办事处控制活动的调整机制 |
5.3.1 优化完善经济活动业务过程 |
5.3.2 加强体制内交流学习 |
5.4 规范深圳S街道办事处的内外部信息交流机制 |
5.4.1 完善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机制 |
5.4.2 畅通上下级信息传递的路径 |
5.4.3 运用信息化手段缩短信息传达、反馈的时间 |
5.5 完善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的监督体制 |
5.5.1 设立内部审计岗位,专岗专责 |
5.5.2 借助体制内审计单位力量开展审计 |
5.5.3 建立重大项目外部审计制度 |
6 研究结论及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1.1 深圳S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能力不足会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 |
6.1.2 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及各部门的不重视、不了解是内部控制失效的主要成因 |
6.1.3 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配备是提升内部控制能力的关键所在 |
6.2 研究启示 |
6.2.1 行政事业单位应自上而下提高内部控制重视程度 |
6.2.2 行政事业单位应做好各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风险评估 |
6.2.3 行政事业单位应发挥和内外部审计的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1. 有助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
2. 有助于提高我国参政党的政党生命力 |
3. 对中国参政党的政党社会形象塑造具有推动意义 |
4. 对参政党理论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1. 关于参政党研究 |
2. 政党认同理论研究 |
3. 参政党认同的历史研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1. 政党认同理论在西方 |
2. 西方学者关于中国政党认同研究 |
(三) 文献述评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主要研究方法 |
四、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 研究的创新点 |
1. 研究观点的创新 |
2. 研究视角创新 |
(二) 论文不足之处 |
1. 对原始资料的研究不足 |
2. 理论阐述中还存在不够深入、透彻的问题 |
3. 调查研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 |
第一章 中国参政党认同的理论阐释 |
一、 政党认同相关概念 |
(一) 认同 |
(二) 政治认同 |
(三) 政党认同 |
二、 参政党认同 |
(一) 参政党认同的主体和客体 |
1. 参政党认同的主体与客体界定 |
2. 主体对客体认同内容界定 |
(二) 参政党认同层次 |
1. 参政党的情感认同 |
2. 参政党的认知认同 |
3. 参政党的评价认同 |
4. 参政党的行为认同 |
三、 参政党认同与执政党认同的区别与联系 |
(一) 二者认同的联系:具有一致性 |
(二) 二者认同的区别:具有多样性 |
四、 参政党认同的主要影响因素 |
(一) 意识形态影响因素 |
(二) 参政党形象(组织、领导人)影响因素 |
(三) 参政党绩效影响因素 |
(四) 信息技术革命影响因素 |
五、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认同思想 |
(一) 关于人民群众认同的思想 |
(二) 关于意识形态认同的思想 |
(三) 关于政党组织认同的思想 |
(四) 关于执政党治理能力认同的思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演进 |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民主党派认同的历史构建 |
(一) 在救亡图存中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二) 在历史性抉择中不断构建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1. 高举“和平、民主、团结”的旗帜,促进了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2. 在爱国民主运动中,各民主党派认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政治纲领 |
3. 积极响应“五一口号”,各民主党派坚定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二、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制度保障构建 |
(一) 《共同纲领》在制度上培育参政党政治认同 |
(二) 参与国家建设和管理打下参政党认同基础 |
(三) “八字方针”构筑参政党认同的制度根基 |
1. “八字方针”提供了参政党认同制度保障 |
2. “八字方针”坚定了民主党派成员政党认同的信心 |
3. 在各种政治考验中不忘对中国共产党认同的初衷 |
三、 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制度完善 |
(一) 拨乱反正参政党认同进入新时期 |
1. 召开政协会议,明确民主党派政党认同基调 |
2. 巩固政治联盟地位,凝聚参政党认同共识 |
3. 出台“十六字方针”,巩固参政党认同基础 |
(二) 建章立制完善参政党认同体系 |
(三) 提升绩效塑造参政党认同形象 |
1. 发挥人才优势,提升参政党绩效 |
2. 发挥参政党职能,突显履职成效 |
(四) 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参政党认同质量 |
1. 政治参与体现参政党价值认同 |
2. 政治交接传承参政党认同传统 |
3. 强化参政党成员认同主体作用 |
4. 创新履职方式,增强参政党认同评价 |
(五) 出台重要法规文件为参政党认同保驾护航 |
四、 中国参政党认同进入新时代 |
(一)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论断 |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概念的提出 |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科学内涵 |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论断的重大意义 |
(二) 参政党认同迈上新台阶 |
1. 召开中央统战会议,参政党认同的一个里程碑 |
2. 出台系列法规性文件,从理论、政策上加大对参政党认同 |
(三) 参政党认同实践步入新境界 |
1.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参政党政治认同 |
2. 强化组织建设构建参政党认同根基 |
3. 履职尽责强化参政党绩效认同 |
4. 提升社会服务水平赢得民众认同 |
5. 在促进祖国统一中,增进海内外同胞对参政党认同 |
五、 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经验 |
(一) 参政党认同的根基是与执政党永葆政治共识 |
(二) 参政党认同的基础是不断提升履职绩效 |
(三) 参政党认同的优势是“人才兴党”战略 |
(四) 参政党认同的源动力是不断创新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一、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机遇 |
(一) 新时代拓宽了参政党认同的空间 |
(二) 新时代搭建了参政党认同的平台 |
(三) 新时代为参政党自我认同带来机遇 |
二、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面临的挑战 |
(一) 意识形态复杂化的挑战 |
1. 西方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国意识形态不断渗透的挑战 |
2. 社会主流价值遭遇市场逐利性的挑战 |
3. 媒体格局与舆论生态发生变化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 |
(二) 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挑战 |
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网络党建 |
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大党建”网络平台的成功构建 |
3. 参政党信息网络技术平台的滞后性 |
(三) 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挑战 |
(四) 参政党履职能力的挑战 |
(五)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挑战 |
三、 新时代参政党认同情况调查与分析——以XX省部分参政党成员为例 |
(一)调查基本情况 |
(二) 调查基本内容 |
1. 对参政党认知情况 |
2. 对我国多党合作制度认知情况 |
3. 参政党与意识形态 |
4. 对参政党领导班子及参政党代表人士的评价 |
5. 对参政党履职绩效的评价 |
6. 对参政党自身建设认同情况 |
7. 互联网与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 |
8. 对参政党认同有什么建议 |
(三) 调查结果与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推进中国参政党认同的路径选择 |
一、 参政党认同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路径选择 |
(一) 参政党成员要做主流意识形态的坚信者 |
1. 要坚定信仰,树牢价值自信 |
2. 要不断增进多党合作的政治共识 |
(二) 参政党成员要做主流意识形态的守护者 |
(三) 参政党成员要做主流意识形态的践行者 |
1.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2. 要在思想道德建设上身体力行 |
3. 传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
4. 在网络意识形态中释放最大正能量 |
二、 推动中国参政党队伍建设认同的路径 |
(一) 对中国参政党领导班子的认同 |
(二) 对中国参政党代表人士的认同 |
(三) 对中国参政党成员的认同 |
三、 推动中国参政党履职绩效的认同路径 |
(一) 参政议政绩效认同路径 |
(二) 民主监督绩效认同路径 |
(三) 政党协商绩效认同路径 |
(四) 社会服务绩效认同路径 |
四、 推动中国参政党自身建设的认同路径 |
(一) 参政党思想理论建设的认同路径 |
(二) 参政党特色建设认同路径 |
1. 在参政党思想建设上,在坚持政治共识的基础上要保持“求同存异” |
2. 在组织建设上注重界别特色与组织结构优势 |
3. 各民主党派要在自己重点分工领域做出成绩,推出经典和品牌 |
(三) 参政党基层组织建设认同路径 |
(四) 参政党作风建设认同路径 |
(五) 参政党制度建设认同路经 |
(六) 参政党机关建设认同路径 |
五、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中国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认同路径 |
(一) 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参政党建设的重要性 |
1. 促进了参政党领导班子作用的发挥 |
2. 思想建设形式更加丰富多彩 |
3. 参政党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
4. 参政党的特色更加突出 |
5. 参政党基层组织更加活跃 |
6. 组织管理更加精准 |
(二) 参政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参政党互联网平台技术的滞后性 |
2. 参政党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匮乏 |
3. 参政党成员政党网络意识的弱化性 |
4. 参政党网络安全的危险性 |
(三)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现代化认同路径 |
1. 构建“智慧参政党”网络大数据管理平台 |
2. 建立参政党大数据中心 |
3. 培养参政党网络技术人才,不断增强参政党成员政党网络意识 |
4. 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参政党网络安全 |
5. 只有线上线下联动才能取得参政党建设的双赢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国参政党认同情况问卷调查 |
第一部分 个人基本情况 |
第二部分 参政党认知 |
第三部分 关于我国多党合作制度 |
第四部分 关于参政党在意识形态的作用 |
第五部分 关于对参政党领导班子及参政党代表人士的评价 |
第六部分 关于对参政党履职绩效的评价 |
第七部分 关于参政党自身建设的评价 |
第八部分 互联网与参政党治理能力 |
第九部分 (开放题)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警察执法中法律规范适用的制度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研究思路及创新 |
第一章 我国警察权嬗变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主流警察权体系的选择与移植 |
一、两种主流警察制度的区分 |
二、治安型警察权概念的近代移植 |
第二节 变迁中的填补型警察权概念 |
一、治安型警察权概念的延续 |
二、填补型警察权概念的产生与扩张 |
第三节 我国本土警察权的政治统合性 |
一、政治统合性的形成:公安行政首长参与政治决策 |
二、政治统合性的内容:警察权中的政治职能 |
三、政治统合性的保障:人员编制与财政支出的倾斜 |
第四节 警察权属性中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层 |
一、警察危害防止任务具有行政权性质 |
二、侦查权法律属性之辨析 |
三、行政权与司法权在职能维度上的分层 |
第五节 现有警察权范围的调整与反思 |
一、警察权限缩的有限性 |
二、治安类警察权的理性扩增 |
第六节 小结 |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适用的有限填补功能 |
第一节 警察类法律文本与警察立法理论的差距 |
一、警察类法律文本中概括性条款的适用 |
二、警察行政协助的立法问题 |
三、现代警察立法理论:警察权限授予的具体化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对警察类法律文本的填补功能 |
一、规范性文件填补功能的制度基础 |
二、规范性文件填补功能适用的普遍性 |
三、规范性文件的三重填补机制 |
第三节 警察执法适用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 |
一、警务特性对法律文本的超越 |
二、警察执法的即时判断性 |
三、警察执法的措施应急性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指标考核体系对警察执法的影响 |
第一节 规范性文件填补功能的风险构成 |
一、法律位阶的越权风险 |
二、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同案异罚的风险 |
三、行政事实行为的“隐性强制”风险 |
四、风险源头——指标考核体系的过度依赖 |
第二节 指标考核体系的表达与运作 |
一、指标考核体系的表达方式 |
二、运作方式之一:行政裁量基准量化 |
三、运作方式之二:行政任务量化 |
四、运作方式之三:警察运动式执法的说明 |
第三节 指标考核体系过度依赖的结果 |
一、行政内部监督的路径单一化 |
二、警察执法中行政裁量权的消解 |
第四节 指标考核体系与警察权力运行的悖论 |
一、结果导向的量化指标侵蚀依法行政原则 |
二、警察权的预防性与指标考核的矛盾 |
三、指标考核体系中考核路径的缺陷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司法审查对警察执法的矫正功能 |
第一节 司法审查下的创设性警察职能 |
一、履职困境:创设性职能的立法冲突 |
二、执法实务中生成的履职基准 |
三、职能规范冲突导致的行政不作为 |
第二节 司法审查下的行政裁量规范 |
一、公安类行政案件中比例原则的适用 |
二、明显不当情形的认定 |
三、明显不当情形在判决中的不当适用 |
四、滥用职权与明显不当情形的适用辨析 |
第三节 司法审查的矫正路径 |
一、以判决结果作出的个案矫正 |
二、以裁判理由作出的解释性矫正 |
第四节 司法审查矫正功能的局限性 |
一、合理性审查的局限性 |
二、创设性警察职权司法审查的审慎立场 |
第五节 小结 |
第五章 治理法治化视野下警察执法规范体系的重构 |
第一节 制定警察类法律文本的价值立场 |
一、政治统合性的价值导向 |
二、法治立场的基本解释 |
三、政治导向与法治立场的双向融合 |
第二节 技术治理在警察立法中的运用 |
一、概括性条款具体化的法治内涵 |
二、概括性条款与列举性条款的关系 |
三、警察职权类法律规范的具体化转向——以行政管束为例 |
第三节 警察执法程序中听证制度的完善 |
一、我国警察听证制度的基本构造 |
二、听证制度在警察执法中的实施困境 |
三、听证制度完善的具体路径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S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1.国外文献研究现状 |
2.国内文献研究现状 |
3.文献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五)论文创新点 |
二、相关基础理论 |
(一)内部控制与预算控制相关理论 |
1.内部控制相关理论 |
2.行政单位预算控制相关理论 |
(二)国家治理理论 |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
(四)自我防御机制理论 |
三、S市交通运输局及预算控制概况 |
(一)S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
1.单位职能 |
2.组织架构 |
3.员工结构 |
(二)S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控制现状 |
1.涉及预算的岗位未完全分离 |
2.涉及授权审批的形式过于简单 |
3.涉及会计系统控制应用不完善 |
四、S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控制存在问题与产生原因分析 |
(一)预算控制存在问题 |
1.预算编制方法不严谨 |
2.预算执行进度不达标 |
3.预算考核约束力较弱 |
(二)预算控制问题产生原因 |
1.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
2.风险评估不到位 |
3.控制活动不规范 |
4.信息与沟通不及时 |
5.内部监督不到位 |
五、S市交通运输局完善预算控制的建议 |
(一)内部控制环境层面的建议 |
1.设置专门预算控制机构 |
2.设立独立内部监督机构 |
3.合理分配预算控制权责 |
4.提高预算控制重视程度 |
(二)控制活动层面的建议 |
1.制定预算编制定量标准 |
2.严格预算执行规范手续 |
3.提高预算考核约束力度 |
(三)信息与沟通层面的建议 |
1.编制预算前做好前期调研工作 |
2.及时组织政策与业务学习与培训 |
(四)内部监督层面的建议 |
1.建立标准化内部监督工作流程 |
2.建立监督结果与次年预算挂钩机制 |
3.建立长效预算控制内部监督机制 |
(五)对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单位的启示 |
六、研究结论与论文不足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论文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含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10)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党风廉政建设 |
2.1.2 党委主体责任 |
2.1.3 纪委监督责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党内监督理论 |
2.2.2 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理论 |
2.2.3 全面从严治党理论 |
2.2.4 公共政策执行理论 |
第3章 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现状 |
3.1 河北省D县内设机构情况 |
3.2 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现状 |
3.2.1 以整合内设机构为契机全面聚焦主责主业 |
3.2.2 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各项规定贯彻落实 |
3.2.3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违纪违法行为 |
3.2.4 突出重点加强巡视巡察工作 |
3.2.5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
3.2.6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
第4章 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存在问题及成因 |
4.1 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问题 |
4.1.1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
4.1.2 对同级党委和纪委内部监督力度不够 |
4.1.3 工作方式老化缺乏创新 |
4.1.4 监督力量亟待充实 |
4.1.5 监督职责相关制度机制不健全 |
4.2 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 |
4.2.1 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淡薄 |
4.2.2 受双重领导体制影响 |
4.2.3 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
4.2.4 制度建立完善不到位 |
第5章 加强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对策 |
5.1 强化责任主体担当 |
5.1.1 细化责任清单 |
5.1.2 创新履责方式 |
5.1.3 严格通报约谈制度 |
5.2 内外结合强化监督 |
5.2.1 保障纪委内部监督作用发挥 |
5.2.2 促进监督同级党委责任落实 |
5.2.3 加强制度完善和创新 |
5.3 丰富履职方式方法 |
5.3.1 创新日常监督方式 |
5.3.2 依托群众和社会监督 |
5.3.3 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 |
5.4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5.4.1 保障人才引进和交流 |
5.4.2 加强学习培训和意识形态教育 |
5.4.3 全面加强查办案件保障 |
5.5 紧抓制度制定与落实 |
5.5.1 注重预防性制度建设 |
5.5.2 制度建设与落实两手抓 |
5.5.3 保障制度之间的系统完整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关于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民主党派内部监督运行机制创新思考[J]. 陈文斐,刘妍,赵艳丽,金桥.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03)
- [2]民主党派内部监督问题研究[D]. 邓凯. 山东大学, 2021
- [3]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D]. 张玉玲.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4]关于推进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内部监督工作的思考[J]. 田野. 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06)
- [5]中国铁路总公司秦皇岛C段内部控制优化研究[D]. 孙晓彤. 燕山大学, 2020(06)
- [6]行政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以深圳S街道办事处为例[D]. 朱洁羽.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4)
- [7]中国参政党认同的历史建构与发展路径研究[D]. 孙曈.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警察执法中法律规范适用的制度逻辑[D]. 刘冰捷.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5)
- [9]S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控制研究[D]. 宋晓丹.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10]河北省D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研究[D]. 胡子洁. 河北大学,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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