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国维和行动法律机制的完善与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冯启伦[1](2021)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军事人员违反国际人道法问题》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联合国军事人员违反国际人道法问题,使维和行动的形象和声誉遭受严重损害。同时,维和军事人员在适用国际人道法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论,维和军事人员国际人道法责任承担机制不够完善,致使违反平民保护、给予平民和失去战斗力人员以及被拘留人员人道主义待遇等情况屡禁不止。国际社会唯有进一步加强维和军事人员适用国际人道法问题研究,完善维和军事人员国际人道法责任承担机制,才能有效防范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各类违反国际人道法问题的发生,有力挽回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形象和声誉。
魏冉[2](2021)在《中国与东盟的联合国大会投票实践研究(1991-2019)》文中指出联合国是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联合国大会投票成为考察会员国在国际事务立场相似性的重要途径。对联大投票的分析建立于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同时规避了经验主义的主观因素及不可控因素。有鉴于此,本文通过系统考察1991-2019年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大会的投票情况,探究影响中国-东盟投票立场一致或相异的因素,分析二者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推动国际议题合作,以便精进中国-东盟合作、增益中国-东盟关系,并对中国如何借助联合国大会增强发展中国家代表性、推动完善全球治理提供启示。在理论层面,国家利益决定国家是否会遵守国际规范,而对规范的遵守又会影响国家利益的偏好。笼统将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一概而论只能被视为一种简单的补充性解释,因此将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作为自变量解释国家投票行为之时,必须将其放置在特定的时段与国际议题下展开,同时说明选择依据。投票立场出现差异是国家基于利益与规范对相对收益进行衡量的结果。对此,有两种解释。一是因为国家对某一决议或其映射的国际问题的利益认知出现根本性分歧;二是当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相斥时,国家在联大决议中坚持选择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的投票立场。简而言之,投票立场相异源于国家将维护利益置于遵守规范更优先的位置,投票立场代表了一国在特定情境下维护国家利益的最优选择。在经验层面,通过考察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大会三个主要议题领域的1104个决议发现,中国与东盟在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议题领域投票一致性最高;其次是裁军和国际安全议题领域;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议题领域一致性最低,且波动幅度较大。将中国与东盟近30年的联合国大会投票趋势置于同时段内思考中国-东盟关系,可以发现:中国-东盟联大投票结果并未受到“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中国-东盟联大投票差异未削弱中国-东盟国际合作,体现出了双方包容互利的发展格局。研究还发现,美国因素拉低了中国与东盟的投票一致性。因此,中国应借助制度建设、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与讲究道义等优势,采取相关措施弱化美国影响,加强东盟与中国在国际事务立场上的协调与配合,提高中国-东盟联大投票一致性,从而增强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这对于化解中国和平发展面临的战略压力、推动完善全球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袁田西竹[3](2021)在《奥巴马与特朗普政府联合国维和政策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特朗普在上台之后对美国的联合国维和政策作了大量调整。作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中的重要行为体,美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影响着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本文的研究围绕2009-2020年美国的联合国维和政策展开,比较分析了奥巴马与特朗普政府的联合国维和政策。研究发现,两个时期维和政策在维和行动方式和原则上呈现出较强的延续性。前者表现在均在参与维和时较多投入资金,较少派遣人员且重视美军指挥权,注重能力建设;后者的表现是都强调维和行动有效性,支持在维和行动中进行国际干涉。奥巴马时期和特朗普时期维和政策的不同则体现在具体的维和政策行为上:维和经费方面,奥巴马政府贡献远大于特朗普政府,但是变化幅度也更大;人员数量方面,奥巴马时期多于特朗普时期,人员类型方面,奥巴马政府以派出维和警察为主,特朗普政府以派出军事人员为主;维和行动参与度方面,奥巴马政府参与任务区数量多且基本保持一致,特朗普政府参与任务区数量少且变化大;相关国际会议参与度方面,奥巴马政府不仅积极参与而且主动发起和主持联合国维和峰会,并派部长级别代表出席部长级会议,特朗普政府则未主办过会议,派出的参会代表级别更低。本文结合理性行为体模式和政府政治模式试图对两个时期维和政策的延续性与差异性进行解释。研究发现,在理性行为体模式下,美国被视作国际体系中的单一行为体,其行动目的是维持美国霸权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以及推广美国价值观念,这决定了他们在维和行动方式和维和行动原则上的延续性;奥巴马时期全球武装冲突和恐怖主义问题严峻,特朗普时期最后一年则面对卫生危机,这决定了两者在具体参与程度上的差异性。在政府政治模式下,总统、行政机构、国会和非政府组织会就维和政策进行博弈,导致奥巴马与特朗普时期的维和政策内容出现差异。具体而言,首先,总统起着最为关键的作用,总统的偏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维和政策走向:奥巴马奉行多边主义,宣扬自由主义,对联合国维和行动十分重视,因此在维和的各个方面都进行大量投入;特朗普则将单边主义、孤立主义践行在维和政策中,全面减少投入。其次,国会影响着维和政策,这主要体现在经费拨款上。当国会多数党与总统党派不一致时,总统的维和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就会存在较大差距。所以奥巴马时期的大部分时间总统预算支出以较大差距高于实际支出,特朗普时期的总统预算支出以相对较小的差距低于实际支出,国会进而间接起到了防止美国维和经费走极端的作用。再次,与联合国维和相关的行政机构会影响美国参与维和,包括国务院、国防部和美国驻联合国使团,由于他们总体上与总统立场一致,奥巴马与特朗普政府的维和政策能在总统的方向指导下得以贯彻落实。最后,非政府组织会进行研究、提供政策建议试图让美国政府加大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参与,但是他们在博弈过程中的影响力十分有限。长期来看,美国会一直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而参与程度则主要受到国际环境、总统偏好以及国会影响。
曾德溪[4](2020)在《联合国维和行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联合国维和行动起始于1948年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的成立,历经70多年的风风雨雨,联合国维和行动已经成长为全球危机处理与武装冲突管理的有效工具。截至目前,联合国共执行维和行动71个,在这71个行动中,前40年(1948-1988年)共执行维和行动15个,近30年的执行数量约是前40年数量的3.7倍,为世界和平与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整个国际社会政治、经济格局的不断变化,维和行动所涉及的授权内容也在逐步的发生着变化。维和行动任务所涉范围也越来越广,开始囊括了停战监督、冲突抑制、和平建立等多项综合性任务,已经远远超出了最初被授权的监督任务之类的单一的任务,与之伴随的则是维和部署人员的增加、经费的大幅增加,多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也变得越来越紧密。在此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维和行动的一个问题是维和行动的效果如何?联合国维和行动可被替代吗?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基本未能获得一致的答案。总体而言,虽然维和行动的表现可谓是毁誉参半,但是在目前的国际政治格局下,如果不能算作唯一的话,联合国维和行动至少算是抑制武装冲突蔓延、维护国际局势稳定的重要选择之一。那么究竟维和行动在哪些层面是成功的,哪些层面存在着问题,就成为困扰研究者及相关政策制定者的重要问题。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尽管维和行动对全球安全这一公共品的维护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关于维和行动的相关研究却始终处于非主流或边缘,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关注。作为一名联合国维和系统中的中国籍维和人员,在数十年的维和过程中,深刻的意识到维和行动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类问题。因此,本文首先从维和行动发展、演进过程出发,从维和行动的定义、核心原则、计划和部署程序、经费支持以及维和主体的变化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维和行动70多年来的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阶段的特征对维和行动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划分和总结。其次以维和行动为出发点,梳理总结了维和行动成败的多维度评价标准,并利用这一标准对具体的维和行动任务进行了分析,不仅如此,还利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和讨论了影响维和行动成败的关键因素。最后以维和行动为主线,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范式分析了维和行动主体的确定、维和行动干预的决策过程以及维和行动的具体作用机理。借此,能为维和行动中所遭遇的挑战与难题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与解决经验,同时也为中国的维和行动提供一定的参考。维和行动70年的演进历程与发展趋势表明,第一,维和行动的授权任务更加的“综合化”,已经从传统型的监督类型的维和任务逐渐转向以和平建立为主的综合性维和行动。随着维和任务的复杂程度、综合程度以及危险程度的不断加大,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打破了维和初期所设定的“三原则”,尤其是保持中立态度、除非用于自卫不使用武力的原则。第二,维和行动的趋势呈现出明显的政治地理现象,部署的区域主要是非洲地区,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表明非洲地区是国际社会博弈或者“掰手腕”之地。第三,各维和主体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尤其在非洲地区,区域性的维和主体‘越来越多愿意参与到国际维和行动中,也对维和行动的合作模式进行了多样性的尝试。维和行动成败的评估可以说是从维和行动诞生之日起就成为困扰研究人员与政策制定者的难题,不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的评估都充满了争议与挑战。成败的评估涉及到许多方法论上的障碍,例如如何定义成功(和平的定义,正面VS负面)、测度内容(授权执行、冲突限制、冲突解决,定性分析VS定量分析)、谁来评估(当地观察者VS外部观察者)、时间跨度(行动当下VS长期)。在实践层面也存在着很大的挑战,例如各类维和指标数据的收集、维和东道国各类制度的不完善等等,都使得维和行动实践活动不能顺利的推进。另外与之相关联的是,维和行动评估“案例化”问题,更多的是单个案例的研究,缺乏实践过程中的普遍性。本文基于Diehl和Druckman(2010)的评估框架对联利特派团在利比里亚过渡政府阶段的维和行动进行了科学的、严谨的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联利特派团在利比里亚过渡阶段的维和行动是比较成功的。基本上完成了联合国授权的包括维护地区安全、防止态势升级等核心任务,在组织效率、确保联合国工作人员安全和自由移动、以及在关键时刻快速反应保护平民免于遭受暴力等方面也均是卓有成效,但是在和平建立方面并未取得显着的效果。基于维和成败评价的基础上,从战争冲突选择理论出发,提出了影响维和行动成败的相关假设,并采用Logit回归模型分析了影响维和行动成败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维和行动的实际作用效果与理论假设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影响维和行动成败的显着因素有,维和行动部署的党派同意程度、维和行动的部署时期、维和行动的授权质量、大国对维和行动部署的同意程度、矿产资源的禀赋程度、党派的数量、维和行动人员派遣的规模、维和行动的区域分布。其中稳健性结果表明授权质量、党派同意程度、维和行动部署时期基本上在所有模型中均显着,而其他变量则在不同模型中有所差异性。维和行动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一种均衡的艺术,在复杂多变的国家环境及千差万别的经济、政治、文化、宗教差异下,维和行动求同存异,促使各派别放弃武装冲突,走向和平。因此对维和主体、维和主体的行动决策以及其在行动过程中的作用机制的考察就具有很重要的价值。本文的研究表明,联合国领导的维和行动的制度化水平最高,其余制度化水平的排序分别为联合国授权、联合国认可、非联合国维和制度安排。维和行动的实现过程主要是维和双方依据冲突各方关系专用性投资的相互试探和博弈的过程,最终直至缔约成本等于治理成本为止。而维和主体与东道国的匹配机制是,在均衡情形下,制度化水平越高的维和主体应该参与关系专用性投资越小的维和行动,而制度化水平越低的主体则应该参与关系专用性投资越大的维和行动。联合国对内战干预的决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仅以战争各方所签订的和平协定来作为干预信号是远远不够的,不能成为干预的充分条件。维和行动干预决策是联合国、战争各方之间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各方在假定情形下成本收益分析后的结果。但是,当联合国干预决策做出后,维和行动能否成功一方面主要取决于维和行动能否带来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取决于维和行动干预过程中策略效率执行的高低和联合国长期支持的力度。联合国在进行维和行动干预决策前需要进行多方位的考量,尤其是对冲突中主要势力的倾向进行甄别。本文从NWW提出的有限准入秩序视角出发,以刚果(金)脆弱型有限准入秩序为例,具体分析了维和行动的作用机制。维和行动组织的干预本质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外部援助。维和组织主要是在支配联盟中根据不同的任务扮演不同的角色,例如,在合约谈判、签订过程中常常扮演者协调与斡旋的角色;在监督挺火协定过程中扮演着协调与惩罚的角色;而在总统大选及民主推进过程中,则扮演着主导和推进角色(提供租金、大选监督、方案制定等等)。除此之外,还包括为支配联盟的发展创造租金和提出分配租金的方式、扩大支配性联盟,尽量保持支配性联盟的稳定性与持久性,从而确保暴力的减少,以及联合国作为第三方权威机构的“中立性”和“公正性”的信号显示,借此向东道国各派别、国际社会以及民众发出预期稳定的信号。
Nshimiyimana Jean D’Amour[5](2021)在《联合国维和行动及其局限性分析 ——以苏丹达尔富尔危机为例》文中指出苏丹地区的冲突是如今世界和平进程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苏丹地区的冲突对于地区和国际安全的消极影响明显,给当地人民的安定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威胁。联合国在对苏丹战后进行和平建设以及其他的行动中一方面对于苏丹地区来说是积极的,但是由于联合国在战后重建过程中的工作内容以及使用的方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也对重建中的作用和联合国的形象大打折扣,这对于联合国的进一步改革以及在冲突之后的重建工作调整有重要的依据和指导意义。笔者以此为依据,以联合国对苏丹达尔富尔危机的干预活动为研究对象,希望了解在苏丹的中联合国起到的相关作用,希望可以使联合国能够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为世界的和平与安定提供保障。本文的研究在理论上可以丰富关于苏丹问题以及联合国在苏丹重建中的作用方面的研究,在实践上一方面有利于为联合国在苏丹重建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提供一定的思路,另一方面对于联合国更好完善相关的机制有现实意义,以进一步增强和完善在其他类似维和活动中更好发挥自身职能,维护世界和平。因此,本文试图从联合国参与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维和行动的角度出发作一些比较深入的探讨,重点分析联合国在这一地区的行动、成效及暴露出的局限性,得出结论如下。第一,苏丹地区社会历史条件复杂,族群和宗教冲突几乎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作为经济命脉的石油资源的分布客观上动摇和挑战了原有政治权力分配格局,加之国家、政府孱弱,缺乏对社会的组织、汲取和动员能力以及相应的现代制度,这些因素共同成为了联合国对苏丹达尔富尔局势干预的不可忽视的背景。第二,联合国为解决达尔富尔危机,在组织上和政治上先后做出了许多努力,付出了高额成本,签署了一系列和平协定,不过,仍不能说“危机在联合国干预下得到了彻底解决”。第三,联合国在苏丹达尔富尔问题上的付出和收益明显不成比例。总的说来,联合国在苏丹达尔富尔的行动存在着中立性限制、承担多重责任与任务、资源供给不足和复杂的社会条件等局限,这些情况最终导致了对苏丹达尔富尔局势调停的进展过慢、形势不断反复,甚至许多具体的麻烦从未得到根本解决。事实上,达尔富尔危机并没有彻底解决,原有矛盾只是随着形势进展转移到了南苏丹问题之内。
李炜[6](2020)在《联合国维和警务情报合作机制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意义]维和警务行动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情报信息主导和平行动"理念的倡导和深入,建立科学合理的维和警务情报合作机制已成为发展趋势。[方法/过程]结合联合国维和情报工作的现状,分析构建维和警务情报合作机制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构建策略。[结果/结论]维和警务情报合作可从树立情报合作理念、建立法制体系、打造一体化组织体系、选拔培养维和警务情报人才等方面构建,这有利于我国深入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促进全球安全治理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郭旭阳[7](2020)在《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 ——一种批判视角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国际组织豁免议题处于一种持续的发展态势。面对国际组织职能运作中对私主体造成损害的救济问题,在国际和国内司法实践中,传统上国际组织所享有的近乎绝对豁免,逐步发展为基于法治、保障人权、提供可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为前提的有条件豁免。如何平衡基于保障国际组织独立运作的职能豁免和通过有效问责机制维护受损害私主体合法权益,成为突出的现实和法律问题。本文考察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尤以近年来问题较为突出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和金融类国际组织为研究对象。本文还会兼谈及与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相关的法律制度与实践。通过聚焦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国际和国内实践,运用案例分析和比较国际法研究的方法,归纳出不同国家和国际司法机构的实践和问题。近而,通过对国际组织内部问责机制的进一步考察,回应这些案例中反映出的问题,提供对私主体法律救济的可能途径。最后,本文考察一些新形态国际组织及其豁免实践,在批判地研究相关学说观点基础上,总结其中的问题解决路径。本文认为:现今相对占优势的观点是基于对人权,尤其是个人所享有的司法救济和正当程序权利的相对豁免。国际组织所享有的管辖豁免,应继续坚持“职能必要”原则,根据不同国际组织的基本文件,区分和界定其享有的管辖豁免内容。国际组织成员国也有必要以国内立法方式明确对国际组织豁免的规范,将豁免的国际法与其国内适用有机衔接。其次,国际组织豁免所呈现结构平衡,不仅仅是其成员国与该国际组织间的平衡,更需要形成保障国际组织自主运作与其外部活动正当间的平衡。近而,在协调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保障受损私主体合法权利关系方面,应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秉持法治和保障人权原则,对国际组织不法行为做出必要回应。与此同时,选择国内法院来审理受害人向联合国寻求救济的争议,将很可能导致司法判例的碎片化。但这种由国内法院“挪用”管辖权的方式或许会促进国际组织内部对于提供有效法律机制方案的进程。最后,从国际组织管辖豁免所反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法整体样貌看,相较国内法更具规范属性的法律特质,国际法的原始和流动属性更为凸显,现实主义的国际法视角同样反映在国际组织豁免议题。
王煜[8](2020)在《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探析》文中提出本文以美国与联合国的互动为分析框架,从联合国成立以来美国不同时期多边外交政策与联合国自身角色演变及主要机构改革两条线索出发,分析了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特点,并对两者互动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与展望。绪论部分提出研究对象和主要问题。首先提出本文研究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及相关理论工具。然后对国内外学术界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大致梳理,以此为基础提出本文的研究重点问题。第一章回顾冷战前美国与联合国的历史渊源,并在此基础上探讨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理论流派。第二章分析冷战终结对美国的联合国政策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并由此明确贯穿全文的两条分析线索,一是美国国别线索,重在析清冷战终结对美国国内外政局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美国对待多边外交工具的态度演变及其国际组织战略特点。二是联合国发展演变线索,重在分析冷战终结对联合国角色的影响及联合国面临的改革压力。通过两条线索交织互动分析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双重性特点。第三章重点运用历史和比较分析方法,对冷战结束后美国各届政府对联合国政策进行逐一梳理。在回顾各届政府多边外交政策的理论渊源和现实背景的基础上,总结出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表象特征和内在动力。第四章重点运用案例分析,以美国对联合国具体事务的政策(包括秘书长人选、安理会改革、发展与人权问题,联合国会费等)为案例展开研究,一方面分析了美国的联合国政策对联合国机构的直接影响和效力,另一方面研究了美国与联合国互动中后者对前者存在的反作用,以及前者对此做出的反应。第五章尝试展望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重在分析特朗普上台后美国外交政策目标的调整及其制约因素,以及现阶段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一系列变化可能对二者互动带来的深远影响。本文分析研究表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存在较为明显的功能性定位,从政策表层看,美国对联合国政策在不断调整变化;但分析其内在动因则发现,美国从联合国擭取权力与利益的的本质从未改变,变化的只是维护利益的方式和手段。本文尝试梳理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变”与“不变”,揭示美国利用联合国服务其国家利益的内在本质,探寻未来多边格局的走向与应对之策。
华佳凡[9](2020)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法性来源与困境》文中研究表明联合国维和行动是全球治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合法性问题一直备受人们关注。针对这一问题,国际关系学界有着大量关于其理论层面或实践层面的研究。但这些研究往往只侧重于某一方面,系统性的描述仍然较为缺乏。本文在已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回顾了维和行动的产生与发展历程,结合维和行动新的发展态势,梳理了合法性的来源。本文认为,维和行动合法性来源于法理与实践两个层面。法理层面包括规范与价值两个维度。规范维度主要指维和行动的法律依据,又可以细分为《联合国宪章》、同意或请求、其它国际法或公约三类主要来源。价值维度主要指维和行动所秉承的维护和平、保护妇女儿童等符合现代文明规范的价值理念,使其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在法理合法性层面,《联合国宪章》是最主要的合法性来源。实践层面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维和行动的有效性,一次成功有效的维和行动能够维护合法性,而评判维和行动是否有效可以依据任务的完成、冲突的控制、冲突的解决与伤亡的限制四条标准,这也是实践层面四类合法性来源,其中任务的完成最为主要。通过构建这一体系,本文对维和行动所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合法性层面的解释。部分维和行动问题本质上是不同合法性来源之间的矛盾,同时《联合国宪章》自身关于维和表述的缺乏所导致的不同的理解也造成了一些问题。这为我们理解维和行动的困境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也尝试提出了一些维护合法性的建议。本文着眼于在宏观上对合法性来源进行全面的梳理,推导出适用于维和行动的合法性来源体系,这对学界目前的相关研究是有益的补充,也希望能够对之后的维和合法性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启发。
陈磊山[10](2020)在《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与中国的参与》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联合国维和行动由“解决冲突”向“维持和平”、“预防冲突”、“建设和平”的任务转变,保护平民和解决政治问题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内容,在制度层面,基于集体安全思想下的非洲维和机制构建显得尤为迫切。在联合国主要维和任务转变的新形势下,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现实困境。由于联合国安理会、秘书处与主要维和资源贡献国三方存在协调不畅的问题,非盟在自身力量薄弱的基础上无法独立处理非洲地区安全事务,因此非洲维和机制的创新与改革也势在必行。近年来,非盟与非洲次区域性组织迫切希望能更多地独立地掌管非洲事务,找回失落的话语自主权。但由于政治制度的不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低、政局动荡以及缺乏强有力的应急机制等现实情况,难以仅凭借非盟自身达成愿望,联合国在这一背景下顺应趋势与非盟构建合作伙伴关系。与此同时,美英法等西方大国逐渐对非洲维和行动失去兴趣,尽显疲态,逐渐减少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实际支持,缺少传统大国大力支持下,这无疑是对非盟与非洲次区域性组织逐步开展非洲地区性安全事务进程的一大打击。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呈现突飞猛进的势头,综合实力的提高使得中国增加了参与到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中的热情与信心。与美国所倡导的单边主义不同,中国严格遵守在联合国主导框架下,积极主动地承担起非洲的建设和平任务。随着维和行动的开展,中国无疑会在更多方面,更深层次地推动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脚步,凸显中国智慧,为世界贡献中国方案。目前,非洲维和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着联合国与非盟权力性结构性问题,双方在何时由谁来主导的问题上更多的是凭借过往维和经验判断,没有明确的沟通交流机制;随着非洲自主意识的不断觉醒,联合国非洲维和行动在开展过程中保护责任与国家主权的界限问题引起明显争议,这给维和行动带来一定挑战;中西方维和模式的分歧也表明联合国内部协调机制并不统一。针对这些问题,中国积极推动非洲维和机制的改革建设,通过积极承担联合国与非盟的“中间人”角色,推动联合国与非盟进一步深化构建合作伙伴关系;加强非洲自主主导的前期预防机制与前期评估机制的实施,避免冲突的大规模爆发,使前期维和机制常态化;倡导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多边主义维和,促进非洲地区以和平方式解决危机,体现出“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中国特色。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法律机制的完善与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联合国维和行动法律机制的完善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军事人员违反国际人道法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国际人道法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军事人员适用国际人道法的依据 |
(一)维和行动军事人员适用国际人道法之争论。 |
(二)维和行动军事人员适用国际人道法之法理依据。 |
(三)维和行动军事人员适用国际人道法之事实依据。 |
三、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军事人员违反国际人道法的常见情形 |
(一)违反国际人道法关于保护平民的要求。 |
(二)违反国际人道法关于平民和失去战斗力人员待遇的要求。 |
(三)违反国际人道法关于被拘留人员待遇的要求。 |
四、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军事人员违反国际人道法之国际法责任 |
(一)维和行动军事人员承担国际人道法责任的法理依据。 |
(二)维和行动军事人员承担国际人道法责任所面临的挑战。 |
(三)维和行动军事人员国际人道法责任承担机制的完善革新。 |
(2)中国与东盟的联合国大会投票实践研究(1991-201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三、研究时段、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利益、规范与联大投票实践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国家利益 |
二、国际规范 |
第二节 联大投票实践中利益与规范的考量 |
一、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的逻辑联结 |
二、联大投票实践中的国家利益与国际规范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联合国框架下的合作及中国与东盟的联大投票情况 |
第一节 国际组织的利益互补:东盟与联合国 |
一、东盟-联合国伙伴关系历程 |
二、东盟在联合国的身份与作用 |
第二节 联合国框架下的中国-东盟国际合作 |
一、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政治合作 |
二、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安全合作 |
第三节 联大投票表决原则与投票情况 |
一、联合国大会的表决原则 |
二、数据来源与统计说明 |
三、中国与东盟的联大投票情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利益视角下中国与东盟投票立场一致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联大决议中的共同利益诉求 |
一、中国与东盟在联合国大会中的涉核决议 |
二、中国与东盟在涉核决议中的共同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多领域合作中的共同利益诉求 |
一、政治互信的持续增进 |
二、经济发展的利益驱动 |
三、其他领域合作的现实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际规范视角下中国与东盟投票立场一致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强化主权的规范 |
一、主权平等规范及相关决议 |
二、民族自决与非殖民化原则及相关决议 |
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及相关决议 |
第二节 限制主权的规范 |
一、维护人的尊严与促进人权及相关决议 |
二、反对通过制裁解决争端及相关决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利益与规范视角下中国与东盟投票立场相异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利益的分歧 |
一、涉及核问题决议中的国家安全利益分歧 |
二、涉及中东问题决议中的国家政治利益分歧 |
三、涉及旅行自由权决议中的国家经济利益分歧 |
第二节 利益与规范的冲突 |
一、涉及批评他国人权决议的利益诉求与规范冲突 |
二、涉及禁止使用地雷决议的利益诉求与规范冲突 |
三、涉及暂停使用死刑决议的利益诉求与规范冲突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发现与政策启示 |
第一节 基于中国与东盟联大投票实践的思考 |
一、“中国威胁论”与投票差异的非直接相关性 |
二、投票差异未削弱中国-东盟国际合作 |
三、美国因素对中国-东盟投票一致性的影响 |
第二节 深化中国-东盟国际议题合作的路径探索与启示 |
一、优化中国-东盟制度建设与合作 |
二、提供更多优质国际公共产品 |
三、更加注重道义原则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研究的基本结论 |
二、研究局限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3)奥巴马与特朗普政府联合国维和政策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联合国维和行动 |
(二) 美国对外政策 |
(三) 美国联合国维和政策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 对外政策分析框架 |
(二) 维和政策分析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全文结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全文结构 |
第一章 老布什至小布什政府的美国维和政策 |
第一节 老布什时期 |
第二节 克林顿时期 |
第三节 小布什时期 |
小结 |
第二章 奥巴马政府维和政策内容 |
第一节 资金贡献 |
第二节 人员派遣 |
第三节 维和行动参与度 |
第四节 能力建设 |
第五节 相关国际会议参与度 |
小结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维和政策 |
第一节 资金贡献 |
第二节 人员派遣 |
第三节 维和行动参与度 |
第四节 能力建设 |
第五节 相关国际会议参与度 |
小结 |
第四章 奥巴马与特朗普政府维和政策对比 |
第一节 延续性 |
一、维和行动方式 |
二、维和行动原则 |
第二节 差异性 |
一、资金贡献 |
二、人员派遣 |
三、维和行动参与度 |
四、相关国际会议参与度 |
小结 |
第五章 奥巴马与特朗普政府维和政策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理性行为体模式 |
一、环境 |
二、目标 |
三、行动 |
第二节 政府政治模式 |
一、博弈者与行动路径 |
二、行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4)联合国维和行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思路 |
1.2.2 内容安排 |
1.3 主要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2 维和行动发展趋势及演进特征 |
2.1 联合国维和行动发展趋势 |
2.1.1 定义的变化 |
2.1.2 核心原则的变化 |
2.1.3 行动目标的变化 |
2.1.4 计划、部署程序的变化 |
2.1.5 经费支持的变化 |
2.1.6 维和主体的变化 |
2.2 发展成就与挑战 |
2.3 联合国不同阶段的维和行动特征 |
2.2.1 萌芽期(1946-1956) |
2.2.2 活跃期(1957-1967) |
2.2.3 休眠期(1968-1973) |
2.2.4 复活期(1974-1978) |
2.2.5 维持期(1979-1988) |
2.2.6 扩张期(1989-1993) |
2.2.7 收缩期(1994-1998) |
2.2.8 改革期(1999-至今) |
3 联合国维和行动成败的评估研究:理论与实践 |
3.1 问题的提出及以往的研究 |
3.2 维和行动成功与失败的评估框架 |
3.2.1 评估程序 |
3.2.2 评估内容 |
3.2.3 评估指标的选择 |
3.3 对联利特派团在利比里亚过渡阶段维和行动的评估 |
3.3.1 联利特派团的核心任务 |
3.3.2 联利特派团的非传统目标 |
3.3.3 联利特派团的和平建立目标 |
3.4 简要的结论与启示 |
4 维和行动成败的影响因素分析 |
4.1 问题的提出与以往的研究 |
4.2 维和行动成败的经济学解释 |
4.2.1 战争冲突的理性选择理论 |
4.2.2 维和行动成败影响因素理论假设 |
4.3 数据来源与指标选择 |
4.4 实证结果 |
4.4.1 维和行动成败因素的Logit回归结果 |
4.4.2 维和行动成败因素与成败之间的数量关系 |
4.4.3 维和行动成败因素的平均与均值处的边际效应 |
4.4.4 维和行动成败因素的条件边际效应 |
4.4.5 模型预测概率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全样本与部分样本下的有序Logit回归 |
4.5.2 有序Logit回归与二元Logit回归结果比较 |
4.6 结论与启示 |
5 维和行动主体的决定:基于关系专用性投资视角的分析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维和行动主体的类型及特征 |
5.3 影响维和行动主体决定的主要因素 |
5.3.1 缔约成本 |
5.3.2 东道国、维和主体成本收益的影响因素 |
5.4 维和行动主体的决定模型 |
5.4.1 维和行动供需均衡 |
5.4.2 维和主体与东道国的匹配机制 |
5.5 简要的结论 |
6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分析:兼论联合国对刚果(金)与乌干达差异化政策 |
6.1 问题的提出与以往的研究 |
6.2 《和平协定》信号与维和干预 |
6.2.1 各地武装派别的决策及其影响因素 |
6.2.2 联合国的决策及影响因素 |
6.3 维和行动的博弈模型 |
6.3.1 行动的次序 |
6.3.2 收益矩阵 |
6.3.3 维和行动模型中的均衡 |
6.4 维和行动模型的启示 |
6.5 联合国对刚果(金)与乌干达冲突决策差异性的分析 |
6.6 简要讨论与结语 |
7 基于有限准入秩序视角的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作用及其机理分析 |
7.1 问题的提出 |
7.2 有限准入秩序抑制暴力的逻辑 |
7.2.1 支配性联盟 |
7.2.2 租金 |
7.2.3 有限准入秩序的光谱、特征及其动态变化 |
7.3 脆弱型有限准入秩序背景下的维和组织的作用机理 |
7.3.1 联合国维和行动组织的作用 |
7.3.2 不同阶段脆弱型有限准入秩序特征及维和组织作用机理 |
7.4 简要的结论与有限准入秩序理论对维和行动的启示 |
7.4.1 简要的结论 |
7.4.2 有限准入秩序理论对维和行动的启示 |
8 主要研究结论与后续拓展方向 |
8.1 维和行动演进特征及发展趋势 |
8.2 维和行动成败评估及影响因素 |
8.3 维和行动主体、干预决策选择及干预机制 |
8.4 后续拓展方向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5)联合国维和行动及其局限性分析 ——以苏丹达尔富尔危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选题意义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
第三章 苏丹冲突历史:原因与影响 |
第一节 苏丹历史概况 |
第二节 苏丹冲突原因简介 |
第四章 联合国对苏丹地区的介入 |
第一节 危机性质确认与先遣团设立 |
第二节 联苏特派团的成立与扩大 |
第三节 联合国—非洲联盟达尔富尔行动 |
第四节 经济与法律制裁 |
第五节 直接参与人道主义救助活动 |
第五章 绩效评估与局限分析 |
第一节 中立性限制 |
第二节 承担过多责任,维和成本过高 |
第三节 多重任务并进,缺乏执行策略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6)联合国维和警务情报合作机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联合国维和警务与情报合作 |
2 联合国维和警务情报合作机制构建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2.1 可行性分析 |
2.1.1 联合国情报观念发生的变化 |
2.1.2 联合国已经建立的情报信息机构 |
2.2 必要性分析 |
2.2.1 联合国维和行动发展的必然要求 |
2.2.2 维和特派团的现实需要 |
3 构建联合国维和警务情报合作机制的策略 |
3.1 树立维和警务情报合作理念 |
3.2 建立健全维和警务情报合作的法制体系 |
3.3 打造维和警务情报合作的一体化组织体系 |
3.4 选拔培养专业的维和警务情报人才 |
(7)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 ——一种批判视角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范围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概述 |
第一节 管辖豁免视域下的国际组织 |
第二节 国际组织法律人格与豁免 |
第三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法律特征 |
第四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相关豁免制度的区分 |
第五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相关问责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历史与理论 |
第一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历史发展 |
第二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理论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豁免 |
第一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国际法律渊源 |
第二节 国际司法机构案例考察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国内法与案例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对象国选取标准 |
第二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国内法渊源 |
第三节 国内法院有关案例比较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的法律救济机制研究 |
第一节 国际组织在法律层面的问责机制 |
第二节 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内部问责机制 |
第三节 金融类国际组织问责机制研究 |
第四节 放弃豁免作为国际组织的一种政策选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际组织新发展与管辖豁免的学理探讨 |
第一节 突出职能属性的国际组织 |
第二节 国际组织豁免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国际组织管辖豁免与问责背后的学理考察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主要研究对象及研究意义 |
二、学术界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架构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历史和理论渊源 |
第一节 冷战结束前的美国与联合国 |
第二节 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理论渊源与权力诉求 |
第二章 冷战终结对美国联合国政策的影响 |
第一节 冷战结束后初期美国外交政策大辩论 |
第二节 联合国地位与角色的变化 |
第三节 冷战结束后美国联合国政策演变的双重逻辑 |
第三章 冷战后美国历届政府对联合国政策之比较分析 |
第一节 老布什政府:保守主义的有限合作 |
第二节 克林顿政府:积极的多边主义 |
第三节 小布什政府:“美国式的国际主义” |
第四节 奥巴马政府:实用的多边主义 |
第五节 特朗普政府:“美国优先”的单边主义 |
第六节 冷战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变”与“不变” |
第四章 美国对联合国具体事务的政策 |
第一节 美国对联合国秘书长选举的政策主导和博弈 |
第二节 美国对安理会改革的政策演进 |
第三节 美国对联合国发展机构及发展议程的政策 |
第四节 美国对联合国人权等社会事务的政策 |
第五节 美国的联合国预算政策 |
第五章 美国对联合国政策的未来走向 |
第一节 美国外交政策目标及其可能受到的制约 |
第二节 联合国改革面临的挑战 |
第三节 美国联合国政策的未来走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法性来源与困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目的 |
第二节 研究动态 |
(一)国内研究动态 |
(二)国外研究动态 |
第三节 论文研究方案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框架 |
(三)采用的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概述 |
第一节 维持和平行动的产生与定义 |
第二节 维持和平行动的发展历程 |
(一)联合国第一代维和行动 |
(二)联合国第二代维和行动 |
(三)其它划分方式 |
第二章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法理合法性 |
第一节 安理会授权与合法性 |
第二节 法理合法性主要来源 |
(一)《联合国宪章》 |
(二)同意或请求 |
(三)其它国际法或公约 |
(四)价值精神 |
第三章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实践合法性 |
第一节 实践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关系 |
第二节 有效性标准 |
(一)维和任务的完成 |
(二)冲突的控制 |
(三)冲突的解决 |
(四)伤亡的限制 |
第四章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合法性困境 |
第一节 合法性困境 |
(一)法理合法性与实践合法性的矛盾 |
(二)实践合法性之间的矛盾 |
(三)《联合国宪章》的模糊性与认知差异 |
第二节 解决合法性困境的建议 |
(一)对于法理层面与实践层面矛盾的建议 |
(二)对于实践层面内部矛盾的建议 |
(三)对于维和定义模糊性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与中国的参与(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及选择本课题的指导思想 |
1.1.1 课题来源 |
1.1.2 课题的指导思想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3 本课题研究的意义、目的、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目的 |
1.3.3 研究内容 |
1.3.4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中国参与非洲维和机制构建历程与影响 |
2.1 中国参与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历程 |
2.2 中国参与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影响 |
2.2.1 推动了非洲基础设施建设 |
2.2.2 维护了非洲政局稳定 |
2.2.3 促进了非洲社会安全 |
第3章 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现状与实施 |
3.1 联合国与非盟、非洲次区域性组织 |
3.1.1 非洲维和机制现状 |
3.1.2 联合国内部协作关系 |
3.2 联合国、非盟、非洲次区域三方协调机制 |
3.2.1 非盟内部协调机制 |
3.2.2 三方协作机制 |
第4章 非洲维和机制构建的现实困境 |
4.1 联合国与非盟的权力结构矛盾 |
4.2 “保护的责任”与国家主权的争论 |
4.3 中国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维和模式”差异 |
第5章 中国在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中的作用 |
5.1 突出预防机制建设 |
5.2 前期评估机制建设 |
5.3 承担联合国与非盟的“中间人”角色 |
5.4 倡导维和行动多边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联合国维和行动法律机制的完善与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军事人员违反国际人道法问题[J]. 冯启伦. 国际研究参考, 2021(09)
- [2]中国与东盟的联合国大会投票实践研究(1991-2019)[D]. 魏冉. 外交学院, 2021(11)
- [3]奥巴马与特朗普政府联合国维和政策比较研究[D]. 袁田西竹.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0)
- [4]联合国维和行动问题研究[D]. 曾德溪. 东北财经大学, 2020
- [5]联合国维和行动及其局限性分析 ——以苏丹达尔富尔危机为例[D]. Nshimiyimana Jean D’Amour.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21(11)
- [6]联合国维和警务情报合作机制构建研究[J]. 李炜. 情报探索, 2020(09)
- [7]国际组织的管辖豁免问题 ——一种批判视角的研究[D]. 郭旭阳. 外交学院, 2020(08)
- [8]冷战结束后美国对联合国政策探析[D]. 王煜. 外交学院, 2020(08)
- [9]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合法性来源与困境[D]. 华佳凡. 外交学院, 2020(07)
- [10]非洲维和机制构建与中国的参与[D]. 陈磊山. 湘潭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