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信息主权的高度认识信息产业的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陈新艺[1](2021)在《跨境数据流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秦亚男[2](2017)在《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新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安全的问题已成为许多学者和专家研究的热点问题,而意识形态安全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发展,意识形态安全问题越来越被关注和思考,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尝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依据,以新媒体时代与意识形态安全的特殊关联为出发点,重点探讨新媒体时代为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使人们认识到必须充分利用新媒体的发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并着重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意识、根本目标、建设体系、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对策。本文主要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从唯物史观视角对意识形态安全进行阐述。首先阐述了意识形态及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内涵。其次,对意识形态安全的社会功能即与人的塑造和社会发展两方面进行深入剖析。第二部分,对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特殊性进行了深入分析。首先立足于唯物史观解读新媒体时代及其特征;其次进行新媒体对意识形态安全作用的机理分析,从新媒体技术和信息层面分别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进行了辩证分析,由此论证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所呈现出的特殊性。第三部分,论述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首先论述了新媒体时代为打破国际传媒垄断、开拓主流意识形态主导话语权以及推动意识形态综合建设方面带来的战略机遇,其次从信息主权、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以及国民文化认同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入手,展开论述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所面临的多重挑战。第四部分,提出对策。首先探讨了增强维护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意识,分别从危机意识、整体意识、优先意识以及创新意识进行论述。其次阐述了维护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根本目标,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和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再次,从政府治理与社会自律、法制建设与道德约束、技术开发与教育创新等方面探讨了着力构建新媒体时代多层次的意识形态建设体系。最后,论述了建立完善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体制及运作机制。
蒋柳[3](2017)在《被遗忘权的证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个人信息一旦被发布在网上,其就会永久性留存于网上,在一定情形下,可能会损害信息主体的权益。尤其是网上已过时或不相关的负面的个人信息,不仅可能会侵扰信息主体现有的生活状态,还会阻碍信息主体对人格自由发展的追求。2014年4月13日,欧洲法院通过判例正式确立了被遗忘权。国内外学者也对被遗忘权进行了热议。就被遗忘权的法律属性而言,被遗忘权应归属人格权范畴,其应是个人信息权的组成部分。通过对欧盟、俄罗斯、美国等有关被遗忘权规定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被遗忘权的权利主体应仅限于自然人,其义务主体应为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的信息控制者。被遗忘权的客体为网上个人信息。被遗忘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删除个人信息和对个人信息作限制处理。在对被遗忘权的法律保护模式上,可分为立法确认与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其中,俄罗斯采取了多层面立法保护模式,欧盟立法则具体规定了被遗忘权条款,而美国专门针对特殊群体采取立法保护模式也独具特色,日本则对被遗忘权着重于司法保障的模式。通过对我国现有相关法律的梳理、分析,否定对被遗忘进行司法保障的路径选择,明确立法确认模式为被遗忘权在我国的法律保护模式之应然选择。通过借鉴国外立法以及基于我国国情之考量,我国可先通过立法确立个人信息权,再赋予信息主体有限度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
陈彩伟[4](2017)在《我国教育安全面临的挑战分析及其对策研究——基于教育主权与信息主权双重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教育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离开了教育的安全,国家整体安全无从谈起。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教育安全遭遇到了和传统上不一样的挑战。本文将从教育主权和信息主权角度对我国当前教育安全遇到的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方羽公[5](2017)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新的时代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大众体验旅游时代的来临使智慧旅游应用层面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国务院已于2014年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国家旅游局也把该年度定为“智慧旅游年”,开启了互联网+旅游的新格局。在这样的政策环境下,浙江省率先提出建设旅游强省的口号,全省上下展开对旅游产业的探索,积极寻求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道路。杭州市余杭区正在努力将信息技术融入旅游业中的,致力于建立较完备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要满足余杭智慧旅游的需求,解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需要构建余杭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应包括物联感知层、网络通信层、数据层和应用层。具体建设目标为“一库双平台”,即余杭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智慧旅游营销平台。其发展长效机制包括构建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完善政策法规、开展示范工作创新运营模式、注重智力支持、信息安全保障等。论文对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理论发展和实践过程进行了全面分析。从杭州市余杭区实际出发,以智慧旅游的角度探讨了余杭旅游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以及智慧旅游提升余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对策。在这一基础上提出了余杭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设想。通过分析研究,笔者认为,余杭建设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路径在于按照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规划体系、完善智慧旅游管理体系,创新旅游行政服务、以游客体验为核心,健全智慧服务应用、加强引导,提升旅游企业智慧运营水平、建设多方主体参与的智慧旅游服务新模式的原则,从余杭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游客、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优化改善针对游客的公共服务功能、提高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旅游企业面向市场的服务能力为要求,保证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前沿性和可行性。
周翔,吴文静[6](2016)在《信息主权视野下被遗忘权引发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记忆成为常态、而遗忘成为例外的大数据时代,欧盟数据改革中提出的被遗忘权备受关注和争议。由被遗忘权的跨境执行受阻事件反映出信息有效流动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矛盾。部分主权国家基于各自的立场对被遗忘权做出回应,形成了激进支持派、保守反对派和中立观望派三大派别。本文尝试以信息主权为视角,分析由被遗忘权引发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并在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面对此类问题应有的态度和应对方式。本文指出,被遗忘权使得跨境数据流动矛盾得以凸显,主要表现在被遗忘权打破了跨境数据流动的价值平衡、延缓了跨境数据流动的速度、减少了跨境数据流动的内容、增大了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成本等方面。从信息主权视角看,被遗忘权带来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对国家主权的地缘逻辑、政治逻辑、安全逻辑形成冲击。本文最后在我国跨境数据流动管理现状基础上,通过借鉴域外跨境数据流动管理制度经验,提出我国应结合实际国情,分别在行业、国家、国际层面有计划地推动跨境数据流动在中国的发展,同时也应针对被遗忘权这一新兴权利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快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建设。
本刊编辑部[7](2017)在《2017两会聚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文中指出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热度不减,仍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了多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重点任务。一、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快国务院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
张伟伟,李燕,杨琦,魏雅雯[8](2016)在《国家利益视角下学术期刊云出版发展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明晰数字出版的新形式——云出版发展对国家利益的影响,为符合国家利益的云出版提供有效发展策略。【方法】结合工作实践,利用政府、社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阐述了学术期刊云出版与中国国家利益间的相互关系,探讨了学术期刊云出版所面临的挑战,分析了当下云出版的部分不良环境对国家利益的损害。【结果】符合中国国家利益的学术期刊云出版需要政府、市场、社会三方从信息主权、云出版安全、标准制定、版权保护等方面通力协作。【结论】提出的考虑国家利益的学术期刊云出版策略可为中国学术期刊云出版发展的战略制定提供参考。
牛博文[9](2016)在《信息主权论》文中研究表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及其加速的全球化浪潮,推动着人类迈向崭新的历史阶段,即信息时代。信息时代是打破印刷媒介受国家地理边界的限制、实现全球信息高速便捷流通的时代,同时也是信息爆炸的年代。信息已成为现代社会无法忽视、割离的构成要素和资源形式。但信息泄露、信息窃取和信息战等威胁公民和国家信息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一系列国内信息事故及国际社会中国家间信息冲突,表明维护信息安全和隐私成为世界各国紧迫且棘手的新问题。公民作为信息的发布者和接收者,加剧信息流动的任意、复杂和跨国趋势。国家如何保护公民实现自由地发布和接收信息的同时,维持本国内信息流动的有序,并在国际社会中维护自身信息利益,成为解决国内信息事故及国际社会中国家间信息冲突的关键。相较于解决如何完善基础信息网络、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等具体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解释国家为何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本国公民信息权利、维持本国信息空间秩序并维护国家信息利益,国家行使何种权力及权力行使的边界在何处等基础理论问题。具体而言,传统主权理论能否适用于不断涌现的信息问题、主权的覆盖范围可否从一国地理边界扩展至信息空间?(第一章);若存在信息主权,其权力结构如何建立、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限制?(第二章);世界各国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公民信息权利、维持本国信息空间秩序并维护国家信息利益?(第三、四章)。引论部分,从问题(现实需求)和意义(理论问题)两个方面,提出研究信息主权问题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无论在一国内抑或在国际上,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均存在张力。国家和公民面对高新信息技术的崛起,双方的立场和主张不完全一致。公民主张信息是自由流动的,而国家倾向于对信息进行控制、管理和共享,公民和国家的不同主张在信息空间中被凸显。如何调和信息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的张力,成为提出信息主权问题的现实需求。信息成为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和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因此,对信息的开发、控制和利用,成为衡量一国政治实力、经济实力、文化实力和军事实力的重要指标,信息空间顺势化作各国竞争的新战场。信息技术进步冲击了国家控制信息流动的能力,是否造成传统主权理论的变化,成为研究信息主权问题的理论意义。正文部分以主权与国家分离为前提,共分四章,从应然和实然两方面阐释了信息主权的本质及其法律限制问题。第一章探究信息时代主权理论的新变化。作为一个既重要又相当模糊的法律概念,信息主权的历时性致使其陷入法律界定的理论困境中。通过梳理主权理论的历史流变,可见主权理论是与社会实践相联系,反映出主权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特色。在信息空间中,信息并非毫无规则地任意流动,而是在既有的政治结构中有序地跨国界传播。尽管信息技术进步对国家控管信息流动带来了挑战,但它同样充当了信息主权生成的技术基础。由此,主权覆盖的范围由陆地、海洋、领空和底土延伸至信息空间,信息主权顺势诞生并成为调和信息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张力的依据。信息主权是与信息相关的主权,其法律界定为维护信息安全提供了理论依据,便于厘清国家、非国家行为体和公民在信息空间中的各自角色。第二章对信息主权权力的内部结构进行考察。这便于约束信息主权变异为信息霸权,实现对信息主权的有效制约。信息主权权力包含硬信息主权(信息控制权和管理权)与软信息主权(信息资源共享权)。三种权力之间的不同组合,构成了不同国家信息主权权力结构的特殊情形。通过对信息控制权、管理权和资源共享权进行平面化和层级化改造,提出信息主权权力的集权结构和制约结构两种典型模式。面对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信息的控制、管理与共享均受到信息技术的挑战。在应然层面,信息的自由流动存在于一定范围内,且在一定的秩序中进行。如何解决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的矛盾,要求信息主权存在的同时,对信息主权进行法律限制。信息主权权力的制约结构是法治中的权力结构,成为搭建信息主权政治现实和道德追求的桥梁。第三章考察了国内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立法现状,归纳以德国、韩国和中国为例的相对严格的限制模式和以美国、英国和法国为例的相对宽松的限制模式。无论是相对严格的限制模式还是相对宽松的限制模式,均融合了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信息主权的法律限制以自由与秩序的良性互动为指导,实现了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之间的平衡。对内信息主权的法律限制是实现信息主权权力制约结构的必然要求、保护公民信息权利的行为规则及回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规则性诉求。由此,对内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路径包括区分有害信息和违法信息、运用技术手段弥补法律手段的不足,并坚守法律回应信息技术发展的准则。第四章考察了在全球信息空间中,国家对外信息法律和政策,包括单边行动、双边和多边协议。单边行动在本质上是国家推行信息霸权的表现形式,而信息霸权是权力集权结构模式下信息主权的变异。对外信息主权法律限制是为了防止信息霸权的形成和推行,维护全球信息空间的秩序和安全。实现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国际路径包括保障对外信息主权的实现、依法构建全球信息空间秩序,并提出依法规范信息资源共享权的运行方向。结论部分集中回答了“信息主权是否存在”、“信息主权权力的内部结构”和“信息主权法律限制如何进行”三个问题。继而得出三方面判断,即主权从陆地、海洋、领空和底土扩展至信息空间;信息主权权力的内部结构是信息控制权、管理权和资源共享权的平等互动关系;信息主权的法律限制包括对内和对外两种面向。对内,以规制强弱为区分标准,信息主权的法律限制分为相对严格和相对宽松两种模式。对外,应尊重各国信息主权,依法行使信息资源共享权,抑制信息主权变异为信息霸权。信息主权作为信息时代应运而生的概念,是以主权理论为基石,开放而非封闭、发展而非停滞、相对而非绝对的概念。现代社会,对自由的追求、理性的崇拜和人的关切,要求人从对神超验力量的顶礼膜拜中解放出来,同时应预防国家代替神重新获得超验力量。为应对信息霸权的挑战,抑制信息主权膨胀为一体化、同一化的力量,对信息主权进行法律限制,并将其维系成法治中的公共权力。在理论上,这便于厘清信息主权的归属与行使、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在实践中,为保护公民信息权利、维持本国信息空间秩序、制定全球信息空间治理规则,并建构和平与发展的信息空间秩序等现实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撑。
张炎波[10](2014)在《浅议云计算引发的国家主权概念新发展》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科技与社会的不断进步,新的影响人类社会的技术不断涌现,云计算就是即将极大改变现代社会面貌的一项重大技术革新。云计算因其能够为IT系统带来有如电力普及为日常生活带来的革命性影响一样的根本性改变,以及为政府和企业带来的低成本、快捷、高效等优点而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大力扶持,其影响也是多方面的,其中就包含了引发国家主权概念的新发展这一问题。国家主权概念历史悠久,其含义在洛克、卢梭等人将其概括为国家主权、人民主权等含义之后就很少有改变,其表现形式也一直是领土、领海等,而云计算引起的数据分布和处理的大规模集聚效应的特点使得信息主权这一新型国家主权表现形式产生,它代表了国家对于自身国家利益的所有权从切实可见的土地、海洋延伸到了虚拟的数据领域,而相关的问题讨论和应对就值得我们思考。本文对云计算引发的国家主权概念新发展进行了一定探讨。首先,介绍了云计算的起源、发展、特点,详细形象地介绍了它为何会给现代社会带来巨大的改变并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列举了世界部分主要国家对云计算的扶持政策;其次,探讨了国家主权制度、概念的历史沿革和意义,对其理论和发展进行讨论;再次,介绍云计算和国家主权的交集和影响,引入了信息主权这一概念作为云计算对于国家主权概念的影响和发展,并探讨了信息主权与传统主权表现形式的同异及其对于国家的重要性;最后,通过美欧云计算争端这一事件强调信息主权的重要性和亟需相关政策措施加以保护,并从政府层面为信息主权保护和巩固提出了几点建议。
二、从信息主权的高度认识信息产业的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信息主权的高度认识信息产业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2)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1、选题缘由 |
2、理论意义 |
3、现实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创新之处 |
一、从唯物史观视角看意识形态安全 |
(一)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内涵 |
1、意识形态 |
2、意识形态安全 |
(二)意识形态安全的社会功能 |
1、意识形态安全与人的塑造 |
2、意识形态安全与社会发展 |
二、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特殊性 |
(一)新媒体时代 |
1、生产方式的变革催生了新媒体时代 |
2、新媒体时代的特征 |
(二)新媒体对意识形态安全作用的机理分析 |
1、新媒体技术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影响 |
2、新媒体信息对意识形态安全的作用 |
(三)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特点分析 |
1、间接内隐性加剧 |
2、基础先导性放大 |
3、渐变全局性深化 |
三、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一)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战略机遇 |
1、开辟了与西方意识形态国际传媒垄断斗争的新战场 |
2、开拓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主导话语权的新空间 |
3、搭建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综合建设的新平台 |
(二)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多重挑战 |
1、国家信息主权面临着新的威胁 |
2、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面临着新的冲击 |
3、国民文化认同和价值观念面临着新的挑战 |
四、新媒体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 |
(一)增强维护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意识 |
1、强化危机意识 |
2、增强整体意识 |
3、树立优先意识 |
4、优化创新意识 |
(二)明确维护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根本目标 |
1、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2、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 |
(三)着力构建新媒体时代多层次的意识形态建设体系 |
1、政府治理与社会自律同步 |
2、法制建设与道德约束结合 |
3、技术开发与教育创新呼应 |
(四)完善新媒体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体制及运作机制 |
1、建立完善高效的管理体制 |
2、建立完善科学的运作机制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被遗忘权的证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被遗忘权确立的基础 |
第一节 被遗忘权的理论基础 |
一、被遗忘权产生的法哲学依据 |
二、被遗忘权产生的人格权基础 |
第二节 被遗忘权的现实基础 |
一、被遗忘权产生的社会和技术基础 |
二、传统隐私权与名誉权对个人信息保护之局限性 |
第二章 被遗忘权的法律属性 |
第一节 被遗忘权法律属性的理论分歧 |
一、人格权属性 |
二、被遗忘权兼具人格权属性与财产权属性 |
第二节 对被遗忘权法律属性的界定 |
第三章 被遗忘权的主体与客体 |
第一节 被遗忘权的权利主体 |
第二节 被遗忘权的义务主体 |
一、中间网络服务提供者 |
二、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 |
三、以其他目的处理个人信息的主体 |
第三节 被遗忘权的客体 |
一、被遗忘权客体的特征 |
二、被遗忘权客体的范围 |
第四章 被遗忘权的内容 |
第一节 个人信息删除权 |
一、个人信息删除权的行使条件 |
二、信息控制者的删除和通知义务 |
第二节 限制个人信息处理权 |
第三节 行使被遗忘权的例外情形 |
一、保障言论表达自由的需要 |
二、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
第五章 被遗忘权的法律保护模式 |
第一节 被遗忘权的法律保护模式比较分析 |
一、被遗忘权的立法确认保护模式 |
二、被遗忘权的司法保障模式 |
第二节 被遗忘权在我国的法律保护模式之应然选择 |
一、司法保障模式之不可行性分析 |
二、立法确认保护模式为应然之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我国教育安全面临的挑战分析及其对策研究——基于教育主权与信息主权双重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
二、教育安全概述 |
三、教育主权 |
1. 教育主权及其研究概述 |
2. 信息时代教育主权面临的挑战分析 |
四、信息主权 |
1. 信息主权的提出背景及其定义 |
2. 我国信息主权面临的挑战分析 |
五、对策研究 |
六、总结 |
(5)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智慧旅游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
1.1.2 政策环境有利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发展 |
1.1.3 旅游产业高层次发展的内生要求 |
1.1.4 迎接大众旅游时代的挑战和机遇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智慧旅游研究综述 |
1.3.2 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研究综述 |
1.4 研究的方法、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4.3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基础研究 |
2.1“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概念解析 |
2.1.1 智慧旅游 |
2.1.2 公共服务 |
2.1.3 旅游公共服务 |
2.1.4 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
2.2 智慧旅游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创建之间的联系 |
2.3 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与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
2.4 相关理论基础 |
2.4.1 旅游公共管理理论 |
2.4.2 服务管理系统理论 |
第3章 国内外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态势 |
3.1 国内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态势 |
3.1.1 国内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做法 |
3.1.2 国内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态势及启示 |
3.2 国外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发展现状及态势 |
3.2.1 国外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做法 |
3.2.2 国外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态势及启示 |
第4章 杭州市余杭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调研分析 |
4.1 杭州市余杭区旅游发展状况 |
4.2 余杭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状况 |
4.2.1 总体状况 |
4.2.2 旅游管理部门案例 |
4.2.3 旅游企业案例 |
4.3 余杭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需求分析 |
4.3.1 游客需求 |
4.3.2 政府需求 |
4.3.3 企业需求 |
4.4 智慧旅游视角下余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
4.4.1 新型旅游业态供给不足,智慧管理较薄弱 |
4.4.2 配套基础设施尚需完善 |
4.4.3 旅游服务面临升级 |
4.4.4 休闲度假功能仍需提升 |
4.4.5 旅游经济消费模式有待优化 |
4.4.6 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有待融合 |
4.4.7 智慧旅游营销不足 |
第5章 加强杭州市余杭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对策 |
5.1 建设原则 |
5.1.1 统筹规划建立规范标准 |
5.1.2 重点推进和协调发展并重 |
5.1.3 注重资源整合共享 |
5.1.4 加强便捷性和安全保障 |
5.2 杭州市余杭区构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路径 |
5.2.1 以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规划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
5.2.2 完善智慧旅游管理体系,创新旅游行政服务 |
5.2.3 以游客体验为核心,健全智慧服务应用 |
5.2.4 加强引导,提升旅游企业智慧运营水平 |
5.2.5 建设多方主体参与的智慧旅游服务新模式 |
5.3 杭州市余杭区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
5.3.1 总体框架 |
5.3.2 建设内容 |
5.3.3 长效机制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信息主权视野下被遗忘权引发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跨境数据流动的特点与被遗忘权引发的实践问题 |
(一)跨境数据流动的特点 |
(二)数据保护标准不一与被遗忘权跨境执行的尴尬 |
(三)被遗忘权引发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 |
三、信息主权视野下的被遗忘权与跨境数据流动 |
(一)被遗忘权的提出对信息主权的意义 |
(二)信息时代跨境数据流动对国家主权的冲击 |
四、自由与秩序: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 |
(一)域外跨境数据流动管理经验 |
(二)中国跨境数据流动管理的现状与建议 |
五、结语 |
(8)国家利益视角下学术期刊云出版发展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国家利益与学术期刊云出版 |
2 政府、市场、社会治理结构下的学术期刊云出版 |
3 兼顾国家利益的学术期刊云出版策略 |
3.1 充分发挥政府的能动性 |
3.2 市场解决资源配置问题 |
3.3 社会组织的有效供给 |
4 结语 |
作者贡献声明: |
(9)信息主权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信息时代的主权问题 |
第一节 主权理论的历史流变 |
一、前现代主权理论的起源 |
二、现代主权理论的发展 |
三、后现代主权理论的反思 |
第二节 信息技术对主权的挑战 |
一、信息技术影响一国忠诚度市场 |
二、信息技术提供干涉他国政治进程的技术条件 |
第三节 信息主权存在的可行性 |
一、信息主权生成的技术支撑 |
二、信息主权:调和信息的自由流动与信息控管的张力 |
三、信息主权的概念及特征 |
小结 |
第二章 信息主权权力结构考察 |
第一节 制约信息主权的理论尝试 |
一、自然法理论:将主权置于应然规范的权威下 |
二、市民社会理论:以社会权威制约主权的肆意膨胀 |
三、主权与治权的分离理论:假设的更高权力主体 |
四、权力结构及其合理性:对权力的有效限制途径 |
第二节 信息主权权力及其相互关系 |
一、信息成为一种权力来源 |
二、信息主权权力:信息控制权、管理权与资源共享权 |
三、信息控制权、管理权与资源共享权的平等互动关系 |
第三节 信息主权权力的两种结构模式 |
一、信息主权权力的集权结构模式 |
二、信息主权权力的制约结构模式 |
第四节 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必要性 |
一、信息主权的政治现实 |
二、信息主权的道德理想 |
三、信息主权的法律限制 |
小结 |
第三章 对内信息主权的法律限制 |
第一节 对内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现状 |
一、“强信息规制、弱信息自由”模式——以德国、韩国和中国为例 |
二、“规制与自由并重”模式——以美国、英国和法国为例 |
三、自由与秩序:两种法律限制模式的价值博弈 |
第二节 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国内依据 |
一、实现信息主权权力制约结构的必然要求 |
二、国家保障公民信息权利的行为规则 |
三、法律回应信息技术发展的规则性诉求 |
第三节 实现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国内路径 |
一、法律介入信息空间的边界:区分有害信息和违法信息 |
二、法律手段与技术手段并举 |
三、法律回应信息技术发展的准则 |
小结 |
第四章 对外信息主权的法律限制 |
第一节 对外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现状 |
一、国家推行单边对外信息政策和行动 |
二、与信息相关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国际决议 |
第二节 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国际依据 |
一、抑制信息主权在国际信息空间中的变异 |
二、推行信息霸权的本质及根源 |
三、维护全球信息安全的需求 |
第三节 实现信息主权法律限制的国际路径 |
一、保障权力制约结构模式下信息主权的自然延伸 |
二、依法构建全球信息空间的良好秩序 |
三、依法规范信息资源共享权的运行方向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浅议云计算引发的国家主权概念新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序论 |
一、 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 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三、 本文的创新之处 |
本论 |
一、 云计算的起源、发展及几点问题 |
(一) 云计算的起源 |
(二) 云计算在世界各国的政策与发展 |
(三) 云计算问题的说明 |
二、 国家主权概念的意义与历史沿革 |
(一) 国家构成与主权 |
(二) 国家主权制度 |
(三) 国家主权的理论由来及意义 |
三、 云计算与国家主权概念的交集及对其的影响 |
(一) 云计算时代的国家信息主权 |
(二) 云计算中主权与传统领土等主权的同异分析 |
(三) 信息主权的特点和重要性 |
四、 美欧云计算争端中凸显的云计算主权安全问题及对我国的启示 |
(一) 美欧云计算争端和启示 |
(二) 对我国应对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从信息主权的高度认识信息产业的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跨境数据流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比较研究[D]. 陈新艺. 外交学院, 2021
- [2]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研究[D]. 秦亚男. 山东师范大学, 2017(01)
- [3]被遗忘权的证成[D]. 蒋柳.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4]我国教育安全面临的挑战分析及其对策研究——基于教育主权与信息主权双重视角[J]. 陈彩伟. 中国教育信息化, 2017(09)
- [5]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研究 ——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D]. 方羽公. 南昌大学, 2017(02)
- [6]信息主权视野下被遗忘权引发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探析[J]. 周翔,吴文静. 新闻与传播评论, 2016(00)
- [7]2017两会聚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J]. 本刊编辑部. 中国信息安全, 2017(03)
- [8]国家利益视角下学术期刊云出版发展策略研究[J]. 张伟伟,李燕,杨琦,魏雅雯.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6(10)
- [9]信息主权论[D]. 牛博文.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2)
- [10]浅议云计算引发的国家主权概念新发展[D]. 张炎波.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