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透析“最低生活保障网”的三个焦点(论文文献综述)
帅李娜[1](2013)在《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以丹尼尔斯医疗保健公正理论为基本分析工具》文中研究指明正如美国总统华盛顿所说:“公正的实现是良善政府最重要的基石”,公正是国家政策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之一,然而在国家政策制定与实施中如何确保“公正”的实现却并不容易。因为任何的公共政策都关乎社会资源的分配,而资源的有限性使得政府常常面临价值优先排序的困境,从而导致政策实施中可能有人因此而受益,而另外有人因此而受损。建国以来,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取得过显着成就,曾被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机构誉为发展中国家的典范,赞誉中国只用了占世界1%的卫生资源,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卫生保健问题。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进展,但暴露的问题更为严重,医疗保健公正问题凸显。其中,作为国家医疗卫生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建立到实施以来,一直遭受着资源分配不公的质疑,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焦点。本文以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考察对象,尝试运用罗尔斯与丹尼尔斯关于医疗资源公正分配的理论为基本分析工具,在梳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演进过程与价值取向的基础上,运用丹尼尔斯的十个公平性指标对中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进行深入分析,并参照国际经验来探讨建立科学的、全面的医疗资源公正分配原则,以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导论部分主要阐明论文的选题缘由以及相关领域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与相对不足之处,并就本文的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进行了说明。第一章主要介绍医疗资源的分配原则,也是本文的理论基础。在当代公正理论中,约翰·罗尔斯提出的社会公正理论最具影响力,而此理论也成为医疗资源分配相关理论所采用的重要论据。罗尔斯《正义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建构一套在道德上值得追求,实践上亦可行的正义原则,以此规范社会的基本结构,决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及合理分配社会合作中的利益与承担。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初状态的解释,此原初状态的解释,是建立正义理论的有效基础;第二部分为正义二原则,讨论正义二原则将得到采用的论证。罗尔斯认为原初状态的立约者会选择两个正义原则,作为正义社会结构的基本原则。第一原则,所有人都享有和其他人同样的与基本自由体系相类似的权利和自由,即平等自由原则。第二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必须做到:(a)使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获得最大利益,即差别原则:(b)在机会平等的情况下公共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即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罗尔斯正义原则的最大特点是强调个人权利的优先性,容许公民有极大的自由来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同时重视社会资源的平等分配。他认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必须充分保障每个人有平等权利享有一系列的基本自由与权利,同时保证每个人有平等机会追求自己的事业及人生规划,而且在经济分配上,强调任何不平等的分配,都必须在对社会中最弱势的人最有利的情况下,才能被允许。在探讨医疗资源的公正分配方面,世界着名的生命伦理学家诺曼·丹尼尔斯的医疗保健公正理论是重要的研究理据之一。丹尼尔斯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进一步扩展到医疗保健领域,提供了-个罗尔斯式的“医疗保健公正理论”理论,以保持和达至公平均等机会(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为医疗保健的基本原则,并论证社会应以公平均等机会原则作为医疗保健的道德原则,因为健康状况对个体能否享有公平平等的竞争机会影响很大,因此社会有义务来满足每一个体的基本健康需求,并且进一步说明国家医疗保健政策应该如何公平进行医疗资源的分配。健全的医疗保健制度亦是守护社会公正的机制之一,所要达到的公正目标就是让每一个体在正常的物种功能(normal species functioning)之下进行竞争,也就是在“公平均等机会”之下对社会资源进行竞争。因此,一切的医疗政策和设施都能以这个原则作为评断的依据。第二章从政策制定的公正价值目标的角度回顾了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国真正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医疗保险制度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末,但在此之前传统医疗保障制度早在建国前就已经出现,经过长期的演变和发展终于在20世纪末演进为现代医疗保障制度。考察这一历史演变过程有助于我们厘清中国医疗保障观念和政策的沿革,对于当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建国以来,中国传统的医疗保障制度迭经变革。从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以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以及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传统医疗保障形式发展到现行的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的现代医疗保障体系,中国政府在价值目标选择上经历了平均主义到效率至上再到公正的理性回归这一过程。中国经过了对传统医疗体制逐步摸索变更及连串的医疗改革试点中,应可探索出二层意义。在现实层面是为了要消除传统医疗保障制度的弊端,并努力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需求迈进;在理论层面则是企求在改革试点中,撷取经验与教训,作为理性反思的基础。第三章主要从公正分配视角对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进行深入分析。尝试具体运用丹尼尔斯医疗保健公正理论中的十个公平性指标,考察我国现行制度的公平意涵。十个公平性指标分别是(1)普遍获得——覆盖与参与;(2)普遍获得——尽量减低非财务的障碍;(3)保健的全面性与利益均一;(4)公平筹资——以社群订定保费比率;(5)公平筹资——依付费能力订定保费;(6)经费所取得之价值——医疗上之效率;(7)经费所取得之价值——财务上之效率;(8)向民众负责;(9)与其它开支之比较;(10)病人具有的选择的程度。这“十个公平性指标”可以归纳为三类目标:公平、效率与可问责性,旨在协助我们厘清在医疗保健改革中,与公平性相关的重要因素有哪些,并进一步说明应被考虑的理由,并依此予以分析、评估各个医疗保健改革提案的合理性,进而建立一套符合社会公正的医疗保健体系。依上述十个公平性指标的深入分析,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体设计可以说在公平、效率和可问责性三个方面都不尽如人意。制度设计上公正目标的偏离导致了制度运行中的诸多问题。其中受影响最严重的是相当部分被排除在医疗保险体制之外的民众。虽然在2009年的最近一次改革中提出了“全民医保”的概念,但目前“碎片化”的等级制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法真正实现人人有保障的目标。即便制度上覆盖了全体国民,但公正的含义不仅仅是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更重要的是人人公平地享有医疗保障。第四章国际经验介绍。笔者选择了德国、新加坡两个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基于以下考虑: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在设计上是参照了德国和新加坡的制度模式,其基本运作方式是德国式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但又在一个德国式的大屋子里开辟了一个新加坡的小房间。这种德国模式与新加坡模式的组合体是我国政府的创新,可称为“中国模式”,但这种创新在制度的运行中却遭遇种种困境,所以有必要对德国和新加坡这两个“参照物”重新进行审视。总结以上各国的有益经验,得出几点认识:(1)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际经验表明,虽然各个国家在文化传统、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模式上不同,但在医疗保障问题上,不管采用哪种卫生筹资方式,政府的责任都是不可替代的。(2)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目标,因为这一点对于确保医疗费用负担的公平性至关重要,而且也能更好地促进医疗服务可及性上的公平。(3)世界各国政府在进行卫生资源分配特别是医疗保障资源分配时,都将实行社会公正作为制度设计的重要目标,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更关注公平地实现。第五章为结论部分。建立一套符合公平正义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大家的期望,也是本篇论文想呈现的宗旨。也是本篇论文的关注焦点。由于医疗资源有限,如何做出公正合理的分配是公共政策的基本考虑。尽管对政府在卫生领域的具体职责还未有具体的定论,但已达成共识的是政府的最大职责是推动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它能极大地促进卫生公平性的实现,更为重要的是为全国人民提供了适当的医疗保障,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虽然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广覆盖,但医疗保障的享有存在明显的事实上的社会不平等,而这种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公平现象正是根源于制度性的不公平。因此,一个符合公平正义,并能持续发展的医疗保险制度,才能真正为全民带来健康与幸福,也是笔者在本论文深入研究后的殷切期盼。本文力图在论证中体现以下特色:(1)国内外对医疗保障公平性以及健康公平的研究,较为广泛地揭示出了不公平的现状,提出了医疗保险制度公平性的若干评价指标,测量不公平的一些方法已经得到了不同程度地运用。这些对本研究都有相当的借鉴意义。但由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在人群中的分布呈离散状态,呈“碎片化”特征,使得对其公平性的研究也失去了系统的视角。已有研究更多地以单一制度为对象,在微观层面上进行公平性探讨,关注的是某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内不同人群受益的公平性问题,而这样微观层面的公平性分析本身就存在不公平。在本文中,笔者尝试扩展制度公平性评价的视角,尽量淡化单一制度的界限,将一个体系内的几种制度纳入到同一层面进行横向的公平性分析,面向整个人群来评价制度的公平性问题,探究几种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客观差异与公正分配之间的关系。(2)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是通过再分配实现社会公正。而以往的研究并没有将医疗保险制度回归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层面来看待与评价其中的公平性问题。这种定位上的差异,对公平问题的研究产生了影响。如果仅将其作为医疗保险制度来看,这种公平是一种以筹资为前提的公平,是一种更局限和有条件的公平。而作为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是一种体现福利性质的公平。鉴于此,笔者在本文中尝试从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之一即公正的视角来分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希望更正医疗保险的工具性价值,回归其道德价值。(3)现有的研究缺乏学科之间的整合。对公平性的研究吸引了哲学、伦理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各领域的学者,但他们大多从自己的学科视角进行分析这也为笔者的研究提供了空间。医疗保险制度公平性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到多个学科,本文尝试以公共政策、伦理学为主线,结合保险学、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等多学科理论进行公平性的探讨,使此领域的理论依据更丰富。(4)从国内现有的研究看,医疗资源分配的议题以及丹尼尔斯的医疗保健公正分配理论鲜有人涉及,只有数篇论文,且其研究内容多限于对丹尼尔斯理论的介绍,尚缺乏运用其理论对医疗保障或医疗保险制度进行系统性分析的研究成果,笔者尝试填补这一缺憾。
李玲瑜[2](2013)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土地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土地类型,在农民财产中扮演重要角色,宅基地使用权成为农民的基本财产权。然而,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流转以及怎样流转的问题一直以来在理论和实践界都争论不休没有定论。《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作了笼统抽象的规定,《物权法》从一审至七审历经七次审议,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仍对其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再次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留下了空白。本文针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展开论述,以尊重事实为原则系统阐述了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司法和地方改革现状,进而引出了我国现行宅基地流转制度存在的弊端,并针对若干弊端——对应地提出了自己的若干构想和完善思路。以期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本文在结构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内容。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性质、权能和历史沿革入手,引出了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三个焦点问题。第二部分考察了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主要从三个方面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继承这两种流转方式进行了阐述:第一方面在全面调查和总结我国农村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现状;第二方面在大量阅览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案例的基础上归纳总结了在司法实务领域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适用;第三方面以地方改革为视角揭示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在社会现实中的实际运转情况。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现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根据宅基地流转现状的分析,提出了现行流转制度在立法、司法、实践三方面的各种问题和弊端。第四部分提出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若干构想和完善措施。针对问题,从流转自身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保障等配套设施的健全两方面入手,一一对应对我国宅基地流转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吴晓兵[3](2013)在《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研究》文中提出对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进行专题研究,符合党和国家提出的全面构建和谐、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当前国内外航运和海员劳务市场竞争变幻莫测,以及劳动者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形势下,针对国有远洋运输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以及用工面临的国际和国内的、一般和特殊的法律风险,进行专题防控研究,目的是为我国国有远洋运输企业规范用工、尽可能地规避国内外法律法规风险提供参考和依据,推进企业科学发展,乃至为我国有效开发人力资源、培养航运人才、推进航运强国建设提供借鉴。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是中国民法领域的劳动法律体系,同时兼顾国际范围的公约约定以及风险管理相关理论知识。主要研究方法包括综合研究法、对比研究法、实例研究法。全文共三万八千余字,除引言和结论部分外,共分为三部分。引言主要阐述了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研究的背景和目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结构安排;第一章分析了当前国有远洋运输企业面临的国内外用工形势;第二章研究了远洋企业用工国内外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其中结合工作实际对于一般性的、相对浅层次的或者企业不容易发生的法律风险不作深入研究;第三章提出了国有远洋运输企业在用工方面防范风险的总体目标、主要原则,以及结合风险管理论知识提出了主要对策和措施;结论部分针对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的五种基本类型,指出合法用工、规避法律风险、构建和谐企业,需要国家、企业和员工层面共同努力:一是国家层面的重视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是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的根本;二是企业层面的规范管理和审慎操作,是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的关键;三是企业员工的普遍理解和广泛支持,是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的和谐要求。本文在尚未发现国内外类似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将风险管理相关理论引入到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同时利用风险识别方法对现行国内外关于远洋企业用工的国际公约、法律规定进行评估,针对远洋企业用工特别是海员提出了合法依规用工的思路和措施,借鉴国际经贸争议处理方式及惯例提出了国际范围用工争议的应对方法,对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曾慧卿[4](2012)在《解析大众媒介对“蚁族”形象的建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09年,以“蚁族”为名的“大学毕业生低收入聚居群体”走入公众的认知视野,“蚁族”独特而尴尬的身份特征及其形成背后的深层社会根源成为大众媒介注视的焦点,并迅速引发了一场舆论热潮。随着参与其中的媒体与日俱增,报道规模日益扩大,媒体对“蚁族”的再现偏离了原有的轨道,“蚁族”的媒介形象也在传播过程中逐步走向了异化,进而影响到公众对该群体的正确认知和判断。基于此,本文以“蚁族”的媒介形象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传播学、社会学、文化研究等相关理论,从框架与话语两个维度对之进行分析,探讨大众媒介对“蚁族”形象的建构问题。论文首先揭示了“蚁族”的概貌,就导致“蚁族”产生的多种因素加以提炼归纳,其中就业市场供需的严重失衡和陈旧户籍制度带来的社会分化是其主要原因,它们迫使底层知识青年群体不得不承受巨大的压力,面临着令人担忧的生存现状,在大都市展开一场个人梦想与社会现实的残酷博弈。此外,大众媒介往往将“蚁族”置于社会文化的大语境中予以观察评述,从代际划分来看,他们是属于“80后”的“青年子群体”,从社会结构分化来看,他们是与“官二代”及“富二代”相对立的“穷二代”,而在市场经济大潮下,他们又是被畸高房价所催生的“蜗居”者。其次,不同的大众媒介记录与再现“蚁族”的路径可谓是形态各异。大众图书类作品侧重于社会调查分析、生存现状纪实和各界观点集锦,内容深入,信息完备。报刊类文章则倾向于个案报道和政策宣传,也发表剖析原因与提供对策的综合性评述。百度贴吧作为网络社区的代表,其关于“蚁族”的言论呈现出多元化色彩,不同观点之间激烈交锋是其常态。然而,大众媒介对“蚁族”形象的再现并不完全符合客观现实,其主观建构色彩非常明显。比如,“框架”是媒体惯用的一种建构策略,它成功地将“蚁族”群体按照媒体的既定意图,依循特定的模式展现在大众面前。笔者通过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媒介框架进行了分析,发现媒体报道“蚁族”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悲情化”偏好,同时其报道遮蔽了“蚁族”群体内部的异质性和丰富性等特征。“话语”是媒介建构的另一重要策略,不同性质的媒介在建构“蚁族”形象时其话语也会有所不同,大众媒介在建构“蚁族”形象过程中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话语范式:主流政治话语、社会精英话语以及底层民粹话语。“蚁族”媒介形象的建构同样受制于一些深层因素。传媒场域的结构化致使“蚁族”缺乏自我表达的途径,成为被人书写与俯视的“他者”,甚而,传媒机构在政治力量和经济力量的收编与整合下,把“蚁族”群体建构为“沐恩者”与“受难者”的双重角色。同时,新闻专业主义与媒介的社会责任驱使新闻工作者将“蚁族”纳入媒介的议程设置中,以期获得政府与民众的广泛关注,由此推动社会变革与发展。进而视之,对“蚁族”形象的建构根本而言是传媒专业理念、政治宣传、商业逻辑、文化精英与普通民众之间复杂的权力运作与话语交织的产物。最后,在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论文指出,大众媒介尤其是主流媒体应当以平视的姿态深入该群体,为民众提供“蚁族”全面客观的媒介形象,并赋予“蚁族”以充分的话语权,从而加深不同社会群体间的交流,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
卢珊珊[5](2011)在《返聘员工因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评析》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医疗水平提高,越来越多的退休员工“退而不休”经用人单位返聘重新投入到生产劳动中。随之而产生的纠纷,基于返聘员工身份的特殊和立法的滞后,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判例。尤其是返聘员工遭遇交通事故引起人身损害赔偿时,存在着诸多争点,核心的争议点表现为:返聘员工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两项赔偿。学理上、实践中人们对这些争点有着肯定或否定的观点和理由。返聘员工下班回家受到人身伤害应适用工伤保险,因为返聘合同是劳动合同,返聘员工符合工伤保险的主体条件要求,且他们的平等劳动权需要保障。可见,我国应当尽快制定符合国情的退休返聘制度,立法部门应着手研究退休员工返聘的相关程序和办法。针对返聘员工赔偿误工费的要求,基于立法规定赔偿无年龄限制、误工损失确实存在、符合法定关于“误工费”的适用条件等诸多理由,我们应当要肯定。从立法逻辑、适用依据和计算方式的不同之分析可知,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各自有不同的适用情形和范围,不能互相取代;当返聘员工因他方侵权,人身受到损害时,既可请求残疾赔偿金,也可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总之,只有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司法实践,来不断的完善我们的法律,才能避免用人单位和人身损害的侵害方,利用立法上的不完善侵犯劳动者权益,从而有效而公平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
刘志华[6](2005)在《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研究》文中提出本文立足于江西省省情,在明确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要性的基础上,回顾了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前城市贫困状况及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历程,以城市低保体系建设的成就与问题为研究对象,结合国外和国内发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做法,在与实践挂钩的同时,将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理论知识融入其中,通过实地社会调研和阅读文献理论知识相结合,对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立法、监督、管理、财政、配套政策、制度规划等方面的现状与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与阐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力图对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践操作起到理论引导作用。
朱富强[7](2004)在《三农困境导向:近期文献综述》文中研究说明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进一步增长的瓶颈 ,也是近阶段改革的核心。本文根据近期理论界的文献 ,对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农业产业结构转换途径以及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和社会保障等三农问题的三个焦点进行梳理 ,试图为下阶段的改革和有的放矢的争论理出思路。
于滨,刘蓓[8](2000)在《透析“最低生活保障网”的三个焦点》文中研究指明过去 ,民政部门主要保障“三无”(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人员 ,而在职职工中的困难户则由其单位负责保障 ,即所谓“谁家的孩子谁抱走”。但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 ,许多困难企业已无力抱走自己的“孩子”。况且 ,这种企业办社会、职工生老病死全都依靠企业的体制也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于是 ,最低生活保障线便在改革中应运而生。
二、透析“最低生活保障网”的三个焦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透析“最低生活保障网”的三个焦点(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以丹尼尔斯医疗保健公正理论为基本分析工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基本概念的缕析与界定 |
三、相关文献回顾与探讨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医疗资源分配的理论原则 |
第一节 罗尔斯的正义论 |
一、社会契约与原初状态 |
二、极大化最低限规则与正义二原则 |
第二节 丹尼尔斯医疗保健公正理论 |
一、机会公平均等 |
二、合理且最低限度的医疗保健权利 |
三、对医疗保健公正理论的修正 |
第二章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演变与评析 |
第一节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医疗保障制度:平均主义 |
一、城市医疗保障制度 |
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
第二节 经济转型时期的医疗保障制度:效率至上 |
一、城市医疗保障制度 |
二、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
第三节 市场经济时期现代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公正理性回归 |
一、1996-2002:新型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二、2003-2020:医疗保险体系的全面建设阶段 |
第三章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分析 |
第一节 十个公平性指标 |
第二节 公平性分析之公平 |
第三节 公平性分析之效率与可问责性 |
第四章 社会公正与医疗保障制度:国际经验 |
第一节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 |
一、德国医疗保障体制概况 |
二、德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 |
三、对中国的启示:关注弱者 |
第二节 新加坡:3MS |
一、3Ms |
二、对中国的启示:保护贫者 |
第五章 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实现社会公正的政策选择 |
第一节 改革目标的明确与公正理念的重塑 |
第二节 医疗领域的特殊性与政府干预 |
第三节 走向全民医保是医疗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
附录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论界定 |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概念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沿革 |
第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考察 |
一、立法现状 |
(一) 转让的立法现状 |
(二) 继承的立法现状 |
二、司法现状 |
(一) 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转让 |
(二) 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继承 |
三、地方改革 |
(一) 成都模式——农村资产资本化 |
(二) 广东模式——宅基地上市流转 |
(三) 天津模式——宅基地换房 |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问题分析 |
一、立法问题 |
二、司法问题 |
(一)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问题 |
(二) 农村房屋继承案件的问题 |
三、地方改革问题 |
第四章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若干构想 |
一、宅基地使用权自身制度的完善 |
(一) 取得制度 |
(二) 流转制度 |
(三) 消灭制度 |
二、宅基地使用权配套制度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件 |
(3)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国有远洋运输企业面临的用工形势 |
1.1 国有企业用工具有特殊性 |
1.2 远洋企业用工具有特殊性 |
1.3 海员市场具有特殊性 |
1.3.1 国际海员劳务市场形势 |
1.3.2 国内海员劳务市场形势 |
1.3.3 海员劳务市场竞争形势 |
第2章 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来源 |
2.1 国际风险 |
2.1.1 陆地用工风险 |
2.1.2 海员用工风险 |
2.2 国内风险 |
2.2.1 劳动法律关系 |
2.2.2 劳务关系 |
2.2.3 劳动争议 |
2.2.4 国内相关立法动向 |
第3章 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防控 |
3.1 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现状、目标及原则 |
3.1.1 基本现状 |
3.1.2 总体目标 |
3.1.3 主要原则 |
3.2 风险管理理论运用与用工法律风险防控 |
3.3 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主要对策 |
3.3.1 高度关注用工政策动态 |
3.3.2 健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和机制 |
3.3.3 科学规划员工队伍建设 |
3.3.4 合法依规处理法律事务 |
3.3.5 加强企业内部用工管理 |
3.3.6 强化用工宣传及内部调解 |
第4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解析大众媒介对“蚁族”形象的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二章 “蚁族”的由来与基本状况 |
第一节 “蚁族”的成因 |
一、就业形势的艰难 |
二、城乡二元结构下的选择 |
第二节 “蚁族”的群体素描 |
第三节 社会语境中的“蚁族” |
一、困境中的“80后” |
二、社会结构分化中的贫富二代 |
三、畸高房价下的“蚁族”与蜗居 |
第三章 大众媒介对“蚁族”形象的建构方式及策略 |
第一节 不同大众媒介“蚁族”叙事之比较 |
一、大众图书 |
二、报刊报道 |
三、网络社区评论 |
第二节 “蚁族”形象的建构:框架与话语 |
一、框架分析:悲情化的凸显与遮蔽 |
二、话语探讨:权力博弈下的意义传达 |
第四章 反思大众媒介建构“蚁族”形象的深层机制 |
第一节 媒体的双重属性对“蚁族”报道的影响 |
一、政治权力对“蚁族”形象建构的影响 |
二、商业权力对“蚁族”形象建构的影响 |
第二节 新闻专业主义与媒介的社会责任 |
第三节 通过“蚁族”报道促进社会变革 |
一、对大众媒介“蚁族”报道的批判性反思 |
二、建议与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5)返聘员工因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基本案情 |
1.1 案情介绍 |
1.2 庭审中主要争议焦点 |
1.2.1 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请求是否合理 |
1.2.2 原告是否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两项赔偿 |
1.2.3 保险公司是否要列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
1.3 本案的审理结果 |
第2章 案件争点 |
2.1 返聘员工下班回家受到人身伤害是否适用工伤保险 |
2.1.1 观点一及理由 |
2.1.2 观点二及理由 |
2.2 返聘退休员工要求误工费赔偿是否合理 |
2.2.1 观点一及理由 |
2.2.2 观点二及理由 |
2.3 原告是否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两项赔偿 |
2.3.1 观点一及理由 |
2.3.2 观点二及理由 |
2.3.3 观点三及理由 |
第3章 对案件争点的评析 |
3.1 案件争点产生的原因 |
3.1.1 争点一与争点二产生的原因 |
3.1.2 争点三产生的原因 |
3.2 对争点一的评析 |
3.2.1 返聘合同性质的法律界定 |
3.2.2 返聘员工符合工伤保险的主体条件 |
3.2.3 返聘员工的平等劳动权需要保障 |
3.2.4 解决途径 |
3.3 对争点二的评析 |
3.3.1 误工费性质的法律界定 |
3.3.2 返聘员工请求赔偿误工费合理合法 |
3.3.3 解决途径 |
3.4 对争点三的评析 |
3.4.1 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内涵不同 |
3.4.2 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不同 |
3.4.3 立法实施从新原则体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低保制度建立前,江西省城市贫困状况分析 |
2.1 城市贫困人口的来源 |
2.2 城市贫困人口的状况 |
3.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3.1 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3.2 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 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现状 |
4.1 政府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职能分析 |
4.2 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
5. 国内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 |
5.1 以社会救助制度为基础的国外低保体系建设的先进做法 |
5.2 国内部分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 |
6. 完善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 |
6.1 进一步推进江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 |
6.2 拓宽低保资金的筹措渠道,提高低保标准,确保地方财政列支足额到位 |
6.3 狠抓低保工作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
6.4 强化监督职能,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
6.5 抓好城市医疗、教育、住房等各项低保配套政策制度的落实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参与的课题 |
(7)三农困境导向:近期文献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抉择 |
二、农业产业结构转换途径的追寻 |
三、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村社会保障的难题 |
四、改革路径探索和政府应有之作用 |
四、透析“最低生活保障网”的三个焦点(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 ——以丹尼尔斯医疗保健公正理论为基本分析工具[D]. 帅李娜.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7)
-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D]. 李玲瑜. 山东大学, 2013(11)
- [3]国有远洋运输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控研究[D]. 吴晓兵. 大连海事大学, 2013(S1)
- [4]解析大众媒介对“蚁族”形象的建构[D]. 曾慧卿. 湖南师范大学, 2012(01)
- [5]返聘员工因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评析[D]. 卢珊珊. 湖南大学, 2011(05)
- [6]江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研究[D]. 刘志华. 南昌大学, 2005(04)
- [7]三农困境导向:近期文献综述[J]. 朱富强. 社会科学研究, 2004(03)
- [8]透析“最低生活保障网”的三个焦点[J]. 于滨,刘蓓. 了望新闻周刊, 2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