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税课税法律依据的浅析(论文文献综述)
谭飞[1](2019)在《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收入分配问题不仅事关社会公平,更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自由市场并不必然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即使是完善的市场机制也可能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巨大收入差距。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645亿元提升至2018年的90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元提升至28228元。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成为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隐患。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后,我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8年达到创纪录的0.491。尽管近十年来收入分配差距呈微弱的下降趋势,但基本维持在0.46以上的高警戒水平,居民收入差距持续分化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不满,成为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机制,税收制度大有可为,而税制结构的完善又是重中之重。通过税制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有利于减少贫困,有利于改善不同收入等级的差距,同时还能把资源配置得更加合理,减轻经济发展对环境带来的压力。然而,目前我国以货劳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我国经济转型速度太快,而税制结构调整的步伐较慢,这使得间接税和直接税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失调。具体表现在税种设置不合理、税系结构不合理、地方税体系建设不成型。进入新时代以来,共同富裕的理念不断强化,有学者认为如果要让社会更加和谐、公平、公正,必须缩小不同家庭间的收入差距,也就是说政府要想办法优化收入分配,调整税制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课题,也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文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视角出发,使用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探讨了税制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机理,对比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趋势并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了推动我国现阶段税制结构优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希望能达到改善我国收入分配现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的目标。为全面系统地研究如何构建有利于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本论文共分为八章,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具有哪些理论与实践意义,用了什么样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并作简要评述。第2章主要阐述了收入分配、税制结构及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论,并从理论上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和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搭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详细介绍了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及规律,并从收入分配视角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第4章主要运用多元回归模型对我国当前的所得税、财产税、货劳税对要素收入份额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分区域探讨要素收入分配的差异。第5章实证分析了我国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整体效应,同时运用非参数可加模型探讨了我国税制结构对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差异性,为税制结构的优化提供更为精准的实证支撑。第6章分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总结了世界主要国家的税制结构演变的基本规律及收入分配效应。根据税制结构国际比较经验和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要素收入分配的实证分析结果,分析了当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政策建议打下坚实基础。第7章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和改革建议。第8章对研究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未来的研究方向和税制结构的优化进行了展望。通过对实证和理论分析,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整体不利于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现行各税类和税种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效果上确实与理论预期存在较大的落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货劳税内部不同税种的收入调节作用有正有负,但对收入格局的整体影响为负。其中,增值税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均表现出明显的累退性,消费税和营业税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中表现不一,但整体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第二,企业所得税不管是对居民收入分配还是对要素收入分配都表现出一定的累进性,即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影响积极,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则表现出一定的累退性,尽管在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性,但总体上不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其收入分配效果还有待观察。第三,财产税和其他类税尽管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有利于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调节效果,但受课税范围、规模所限,调节功能基本缺失。基于以上三点主要结论,本文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的主要对策有:第一,降低货劳税比重,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货劳税体系。降低货劳税比重是当前实现减税降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主要方向。要继续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完善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影响减税降费的效果。要加大消费税改革,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优化税率,适当提高奢侈品消费和资源耗费型消费行为的税率,加强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税的征管力度。第二,逐步提升所得税比重,强化其收入分配功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尽快完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制度,加大对资本性收入的课税力度,适当降低劳动所得课税税率,减少税率等级,维持工资薪金课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逐步扩大专项支出抵扣范围和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企业所得税方面,应主要着眼于扩大承担大量就业的中小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范围与比例,加大投资抵免的范围与力度,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第三,完善财产税,适时推出房地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的基本方略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同时探索如何加大对社会存量财富的征税力度,提高财产税在国家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本论文试图在国内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其可能的创新点有:第一,本文同时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和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并分析了税制结构对区域收入分配影响的异质性。本文利用2003年至2016年国内30个省份的数据,不但研究不同税种在不同地区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还尝试探讨了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税制结构收入分配效应的研究成果。第二,本文在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参数可加模型创新性地开展了税制结构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效果非线性的实证分析,一改诸多学者使用线性模型分析收入分配过程中税制结构作用的做法,研究工具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由于收入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和收入数据的隐蔽性,官方公布的可查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对税收政策的收入分配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不可避免会遇到各种困难,本文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因缺少足够的微观收入数据和税收数据,文中实证分析没有直接落实到个人或家庭层面,最后的结论是建立在宏观数据基础之上,使得研究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离预定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第二,本文的研究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使用的研究工具和方法还不够丰富、成熟。本文主要从税制结构对居民整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方面进行探讨,尽管也分区域进行了分析,但没有从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范围不够全面。本文主要使用了非线性模型,但未能充分探讨该模型测算结果的可靠性,分析结果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第三,由于数据收集难度较大,本文对各税种的研究还不够细致、全面。本文主要分析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五种主要税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对其他税种较少涉及。另外,由于写作时限的原因,缺乏近年来“营改增”、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收入分配效果的研究。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吴文江[2](2019)在《我国开征遗产税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改革开放进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经济也在不断发展。但是我国财富两极化问题越来越严峻,先富却没能带动后富,反而是将自身的财富不断壮大,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积累财富,最终造成了我国如今富者愈富,贫者相对愈贫的现状。如今大部分一代富人已经步入高龄,财富的代际传承即将展开。如果没有相应的遗产税对这部分传承的财富加以限制,那么随着财富的不断传承,富者愈富,贫者相对愈贫的状况将会不断严重,社会不公平的问题也会不断暴露。我国即将消灭贫困,然而贫穷却是相对的,随着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相对的贫穷问题也将会越来越明显。这些问题最终必将会造成一系列恶劣的影响,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稳定。所以,就我国目前的情况和主要矛盾来看,开征遗产税显得很有必要,而且深入分析我国的经济和社会情况之后将会发现在我国开征遗产税也有很强的现实可能性。国家和政府通过税收的形式对居民的遗产进行干预和再次分配,有效的缩小了贫富差距,将会有力的缓解我国的社会矛盾。并且我国目前拥有安稳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经济基础,这也是开征遗产税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所以在我国开征遗产税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本文首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释了遗产税的基础理论,剖析了遗产税的主要特点和功能,并结合我国的经济状况和贫富差距的情况以及我国较为健全的税收制度以及税收征管模式来讨论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其次,查阅国外对遗产税的研究状况以及对国外如今实行的遗产税做一个综合的归纳整理,将国外情况与我国进行比较,由于我国对遗产税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且还没实际征收过遗产税。通过比较发现自身的缺点与不足,并且对自身有利的地方加以肯定,最终参考学习与借鉴国外的遗产税税制设计与征管制度先进的地方。再次,分析我国的实际情形,对我国开征遗产税将会遇到的阻力进行规整。从开征遗产税将会对社会、税收和法律、个人造成不同的影响,这些影响亦将是开征遗产税面临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最终,对开征遗产税提出初步设想,结合我国国情和外国遗产税的先进经验,设计了适合我国的遗产税和配套措施。
辛昕[3](2019)在《我国慈善信托税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慈善信托作为现代慈善的基本模式之一,因其设立程序简单运营较有弹性和效率,被普遍认为是民众投身公益事业门槛较低的一种方式。自2001年《信托法》颁布,直至2008年我国才出现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益(慈善)信托。1随着2016年《慈善法》的颁布,慈善信托概念的提出,我国慈善信托事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慈善信托备案项目逐年增加。在这一片繁盛的景象背后,税收痼疾令各界忧心忡忡。审视我国慈善信托制度,无不是体现着国家对其的支持和鼓励,相关部门也强调给予税收优惠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但具体规则迟迟无法出台,税收制度规范长久缺位。这导致慈善信托年度报告中时有标明无法给予委托人税收抵扣发票之言,并暗含殷切期盼相关税收法规早日出台之意。设立之初无法给予委托人税收抵扣,运营过程中参照一般经济业务税收制度缴纳税款,负税甚至可能超过私益信托,这样的尴尬成为所有慈善信托项目面临的普遍问题,学界直言税收政策的不完善阻碍了慈善信托事业发展。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的困境,是由于现有税收法律制度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导致的,具体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问题,作为具有慈善性质的项目,税收优惠制度不健全、税收优惠激励不足和缺乏执行力,这从根本上阻碍了慈善信托的发展,湮灭民众参与热情;二是涉及多环节重复征税,我国税收征收与财产权转移相关联,慈善信托的多次财产转移可能涉及财产多次收税问题,给慈善信托带来负税压力;三是避税,信托的血脉中根植着避税的基因,慈善信托亦不例外,在发展慈善信托初期此问题并不明显,但域外相关事例早已不胜枚举。正视我国慈善信托发展过程中由于税收制度缺位而导致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着手予以破解:其一,构建慈善信托税收实体规则,慈善信托有别于私益信托,应当依据税收公平和量能课税原则对慈善信托的纳税主体、税种、纳税对象进行规定,对现有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其二,确定慈善信托税收程序规则,通过征管制度设计完善慈善信托税制。具体而言,通过对税收优惠、规范重复征税、反避税程序进行构建,并完善监管制度,保障慈善信托各方利益及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形成慈善信托税收制度以保障慈善信托制度稳定运行。
刘炳吉[4](2019)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法律制度建构研究》文中提出“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情躲不掉,就是死亡和缴税。”遗产税为这个谚语加了一个精彩的脚注。遗产税的历史虽然悠久,但却一直伴随着争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着提高,个人财富大量增加。与此同时,社会各阶层的贫富差距也愈凸显。为了防止贫富差异过分悬殊,实现社会公平、和谐有序,国家有必要采取多种措施,以维护和控制贫富差距的过分悬殊。而开征遗产税恰是缓解贫富差距,实现社会财富合理分配的一剂良药。2013年2月,国务院转批《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该意见中提出在适当时间开征遗产税。目前,遗产税已经成为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重点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本文重点对我国遗产税征收法律制度的相关理论和制度的具体构建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探讨。本文共五部分:第一部分围绕遗产税的相关理论展开论述,主要介绍遗产税的概念、性质和历史发展并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从我国国情出发,阐述了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三部分通过简要介绍域外遗产税开征情况,从中总结各自特点,进一步分析国外经验对我国建构遗产税法律制度的启示和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主要从纳税人、纳税对象、税率、起征点、减税免税、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程序方面对我国遗产税税制要素进行了初步设计。第五部分主要探讨了我国开征遗产税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配套制度,包括税收相关法律方面的完善和个人财产申报、登记及财产评估制机制的完善。
陈思瑞[5](2019)在《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文中研究说明曾几何时,我国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法治水平薄弱的情况下,取得了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的中国式奇迹。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调动了中央与地方发展的两个积极性。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使各级政府各自招商引资、打造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是国家赖以生存发展、政府赖以正常运转的经济命脉。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在筹集财政收入的同时,运用税收政策把控经济发展的方向盘。1994年分税制改革,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历史上的里程碑,以经济分权冲破行政分权的局限性,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理财积极性,改变了央地政府之间传统的博弈关系,提高了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为后续财税体制深化改革奠定了基本框架。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行,长期担任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引致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支离破碎的局面。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选择和培育新的地方主体税种,打造健全的地方税体系,再次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成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营改增后,营业税消失,增值税五五分成的过渡期即将结束,本文在探索地方税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之后,提出在当前阶段应摒弃以税收立法权或税收征管权作为地方税划分依据的观点。以税收收益权作为地方税的划分准,将地方享有收益权的税种都纳入地方税体系的考察范围之中。主体税种的税制结构的中心,在税种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健全地方税体系,必须先明确地方主体税种,确立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标准,构建层级清晰的税收体系。在归纳外国地方税体系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在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能够满足地方财政需求,保障地方财政自主权,并对地方政府行为形成正面的激励效果;在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当兼顾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和地方区域调控能力,并反映地区居民的差异化公共受益程度;在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应具备税收正义的价值取向,满足实质正义、程序正义和制度正义三个维度的要求。基于此,通过联动的立法改革,构建“消费税+资源税”的双主体税种结构,是营改增后地方主体税种的适当选择。
陈光[6](2019)在《遗产税立法在我国的困境与制度构建》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遗产税的基本理论视域为切入点,比较分析开征遗产税的国家的不同制度,以期进一步加强对遗产税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从而为我国开征遗产税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国民收入与分配现状,研究我国遗产税制的发展历程,分析当前征收遗产税的困境,从而对我国遗产税制进行设计,并提出完善配套制度的建议。首先阐明遗产税的定义,即对财产所有者离世后的遗留财产进行征收的税。就其性质而言,遗产税应该是财产税、直接税。介绍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总分遗产税制三种遗产税的课征模式。其次通过对三种课税模式的代表国家美国、日本、意大利的介绍,探讨三个国家的哪些具体理念和制度值得我国借鉴,从征税范围、征税模式的选择、税率类型和档次三方面提出构想。再次,介绍我国遗产税制度的百年发展史,并对遗产税课税的法理基础加以论述,对我国征收遗产税的文化困境、规避问题、个人财产申报登记制度不完善及评估机制缺失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结合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独制定遗产税法,确定采用总遗产税制,并对课税的要素进行设计,为提高遗产税征收的操作性,提出完善个人财产申报登记制度、评估制度以及防避逃税的相关配套制度。
石雨杭[7](2019)在《我国遗产税征收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遗产税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时期。演变至今,其宏观调控经济,促进社会分配公平的作用日益凸显,而财政收入的功能日渐衰退。正因遗产税在防止社会贫富差距悬殊层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得其为世界大部分国家或地区所采用,以促进社会公平分配,缓解社会矛盾。当前,我国正面临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在现行税制不能较好地缓解此问题的情况下,无论是从完善税制的角度来讲,还是从平衡社会分配的角度来讲,遗产税都是恰当的选择之一。鉴于我国自建国以来并未开征过遗产税,遗产税征收经验缺乏,而英、美、德、日等国开征遗产税的历史较为悠久,制度较为成熟,经验丰富,我国可在参考域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殊的国情,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遗产税征收制度。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全文除引言外共计4万5千余字。第一部分,遗产税制基本原理。本部分主要从遗产课税的基础、遗产课税的基本价值导向、遗产税的制度逻辑以及遗产税性质的厘定等四个方面来加以阐述,以期通过分析遗产税的课税依据、价值导向、制度逻辑等,揭示开征遗产税以促进社会公平分配,防止收入差距悬殊的目标和功能,为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建构提供理论依据。第二部分,我国立法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效应分析。本部分从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制度完善、财政增收、国家利益等角度出发,结合遗产税的课征依据、目标以及遗产税开征的效应分析,对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以论证。第三部分,域外现代遗产税制度之比较法考察及评析。本部分从域外现代遗产税的发展概况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典型国家的遗产税制度两个层面切入,从整体和部分两个角度对域外现代遗产税征收制度加以剖析,总结遗产税征收制度的实践效果,以期为我国遗产税征收制度的构建提供可供借鉴、参考的经验和启示。第四部分,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法律制度选择。本部分从税制原则、税制模式、课税对象、纳税义务人、税率、免征额、扣除、抵免项目等层面进行讨论,结合前文的理论阐述和分析,从我国当前的国情出发,提出我国遗产税征收的法律制度选择。
郑显文,王蕾[8](2019)在《中国近代遗产税立法及司法实践研究》文中指出遗产税的征收具有悠久的历史,近代以来西方各国普遍实行遗产税。我国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孙中山"节制资本"思想的影响下,先后制定过三部遗产税法案,构建了较为完备的遗产税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遗产税法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调节社会财富贫富不均、消除阶级对立、改良社会风气的作用,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国抗战时期财政经费紧张的局面。遗产税是一种良税,未来我国在制定遗产税法时,应认真总结和借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遗产税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
袁雅[9](2018)在《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基本税制设计》文中研究说明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人均收入不断增长,个人财富积累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产生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贫富分化问题。贫富差距集中表现为收入分配和财产分布的不均衡,这种不均衡达到一定程度,无论其成因如何,都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遗产继承促使社会财富更加集中,贫富分化更加明显。因此,缩小贫富差距势在必行。遗产税通常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的税收或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征收的税收,它除了可以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以外,还具有调节社会资产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完善税制的功能。而且从税收角度来说,遗产税是对收入和财产课税的最直接的调控手段之一。本文以近年来我国学者最为关注的遗产税的开征问题为研究背景,在国内各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遗产税的基本税制设计问题。首先介绍分析遗产税的相关理论依据和发展历史,以课税能力说、均富说、社会福利说这三种学说为我国开征遗产税的理论依据,并阐述了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论述了我国应当适时开征遗产税。其次,试图通过比较分析法、理论和实践结合的方法,对我国的遗产税进行了基本的税制设计,主要包括税制模式的选择,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免征额及扣除项目的确定。最后,对我国开征遗产税之后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侯雅楠[10](2018)在《我国征收遗产税研究:效应分析和制度设计》文中指出开征遗产税不仅是调节财富再分配和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路径,也是现阶段深化税制结构改革和在宏观经济领域统筹维持经济“稳增长”的重要举措。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的财富分布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形成了居民从无财产到财产的高速积累并显着分化的过程,而再分配调节措施的长期缺位使得我国再分配目标不能很好的得以实现。因而在现阶段我国居民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和经济增长处于“新常态”的背景下,如何利用税收工具来调节财富再分配、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和保持经济“稳增长”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应予以关注的重要议题,也是提高直接税比重与推动现代税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鉴于此,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出发,对我国征收遗产税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既有的关于遗产税相关问题的文献大多集中于遗产税征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遗产税税制设计方面的定性研究。本文在梳理以往的研究贡献的基础上,认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局限性:(1)遗产税的理论依据阐述较为模糊;(2)遗产税社会效应定量分析不足,基于宏观层面和全局视角的动态一般均衡分析较为欠缺;(3)缺乏基于定量分析结果与立足于我国国情的较为系统的遗产税制度设计框架的论析。在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拓展的基础上,本文重点展开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研究工作:(1)基于财富再分配理论、公平正义理论、社会福利函数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探析我国征收遗产税的理论依据;(2)从我国宏观经济层面的全局视角出发,在动态一般均衡(DGE)的框架下模拟预测遗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与社会福利效应,并通过计量回归模型模拟预测遗产税的经济增长效应;(3)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提出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基本逻辑,梳理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发展脉络,阐析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必要性、可行性、制约因素与时机选择;(4)依据本文的定量分析结果和我国的现实国情提出契合我国遗产税功能定位的制度框架设计的构想。具体而言,本文的研究内容和主要结论可归结如下:第1章绪论。阐述选题背景和研究的目的与意义,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与评析,全面把握国内外该领域的研究进展与研究方向,论析已有研究成果的贡献与不足,为本研究提供进一步研究的方向;阐释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指出了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2章遗产税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对遗产税的相关概念内涵进行界定,阐述遗产税的性质和功能定位,探析遗产税的学说渊源,系统阐析与遗产税研究相关的财富再分配理论、公平正义理论、社会福利函数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为遗产税的开征确立充分的理论依据。第3章在不同的代际财产转移动机下研究遗产税的储蓄效应。阐析遗产税对居民储蓄的作用机理,通过构建五种不同代际财产转移动机下的遗产税储蓄效应的理论模型,对遗产税的储蓄效应、遗产税对居民储蓄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进行分析,探析我国国情视阈下居民储蓄过高的内在动因,找出适合我国国情和文化发展脉络的代际财产转移动机,包括利他动机、偶然动机和饱和动机,为构建异质性动态一般均衡(DGE)模型框架下遗赠动机的变量选择提供依据。第4章在异质性动态一般均衡(DGE)框架下分析遗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与社会福利效应。构建涉及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的60期世代交叠(OLG)模型,模型变量包括三种遗赠动机、随机生存概率、异质性劳动生产率、随机就业机会,并引入消费税、企业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资本收益税和遗产税。模型设定政府向极富裕人群征收遗产税,并将遗产税收入作为政府转移性支出的一部分,用于补贴离退休经费支出和失业救济经费支出,以此调节居民财富分配差距。模型运用我国现实经济数据进行参数校准,模拟不同遗赠动机对财富再分配的影响,并通过遗产税税率的调整模拟遗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与社会福利效应,并预测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优遗产税税率。研究结果显示:遗产继承扩大了我国居民的财富分配差距,开征遗产税可以调节财富再分配和改善社会福利状况。在设定政府预算平衡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假设条件下,遗产税税率达到50%时财产基尼系数达到最低值,对财富不平等的抑制作用最强,并且随着遗产税税率的提高,社会福利不断增加,最终可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第5章构建遗产税的经济增长效应的实证分析框架。在我国经济处于“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的时代背景下,研究遗产税对消费和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通过构建一个两时期的“消费一储蓄”决策模型,对遗产税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实证分析。一是通过构建计量回归模型,采用我国1978-2017年的宏观时间序列数据,运用OLS的估计方法对遗产税的消费需求效应进行估计,并验证第4章遗产税的社会福利效应的预测结果;二是对遗产税的经济增长效应进行模拟预测,并对我国开征遗产税后经济增长率的提高程度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显示,开征遗产税可以促进居民当期和长期的消费并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当遗产税税率达到50%时可以使得经济增长处于较好的态势,有利于保持我国经济的“稳增长”。第6章分析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基本逻辑。我国征收遗产税应遵循四位一体的基本逻辑,其中全面梳理遗产税制度的发展脉络是研究的逻辑起点,系统考察现阶段征收遗产税的必要性、阐释现阶段征收遗产税的可行性及深入探析现阶段开征遗产税的制约因素与时机选择是研究的逻辑主线与内容。主要梳理我国征收遗产税及其动议的历程,分别从公平社会财富分配、推动税制结构改革和助推慈善事业发展三个方面分析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必要性,基于我国现有的税源基础、法律基础和征管能力三个要件研究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可行性,并从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分析影响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制约因素,解析遗产税与减税、遗产税与抑制投资、遗产税与国际税改环境的相互权衡关系,并探析遗产税的开征时机,为制定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遗产税制度设计框架提供现实依据。第7章研究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制度设计框架。在我国居民贫富差距不断加大、人口趋于老龄化和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结合本文对遗产税财富再分配效应、社会福利效应和经济增长效应的机制分析和政策模拟结果,构建我国征收遗产税关联因素的理论分析框架,确定遗产税税制模式适应选项,并对我国遗产税的税制要素进行设计,具体包括合理确定纳税人、课税对象、征税范围、税率、免征额、扣除项目、抵免规定、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流程。其中,根据本文的模拟预测结果,设计适宜我国国情的遗产税最高边际税率和税率累进级次;在遗产税免征额的选择上,参考遗产税征收面的测算结果、我国人均GDP规模和增长趋势,以及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标准,从近期和远期两个时间节点对我国遗产税的免征额进行测算,并对遗产税的立法权归属和遗产税收入划分进行了探析。与以往的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基于财富再分配理论、公平正义理论、社会福利函数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对遗产税的理论依据进行阐析,拓展了遗产税研究的理论外延。二是基于我国居民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人口趋于老龄化和经济增速放缓的时代背景,从宏观层面构建了遗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社会福利效应和经济增长效应及其作用机理的分析框架。三是在实证分析方面,采用具有全局视角的异质性动态一般均衡(DGE)模型,从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出发,通过收集整合我国现实经济数据,运用大型数值模拟的方法,对我国社会财富分布的动态变化进行观测,模拟预测遗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和社会福利效应,并预测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优遗产税税率。四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出发,分析了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制约因素,解析遗产税与减税、遗产税与抑制投资、遗产税与国际税改环境的相互权衡关系,并测算出我国遗产税的开征时机。基于本文定量分析结果和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优遗产税的制度设计框架,并通过测算提出我国遗产税的征税范围和免征额的确定思路。
二、遗产税课税法律依据的浅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遗产税课税法律依据的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与作用 |
1.2.2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3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1.2.4 税制结构的选择与优化 |
1.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图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收入分配与税制结构的理论基础 |
2.1 收入分配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分配公平理论 |
2.1.2 福利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3 新剑桥学派的收入分配理论 |
2.1.4 皮凯蒂的收入分配理论 |
2.2 税制结构理论 |
2.2.1 税收分类理论 |
2.2.2 税制结构模式选择理论 |
2.3 税制结构调节要素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3.1 货劳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2 所得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3.3 财产税的要素收入分配效应 |
2.4 税制结构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理论基础 |
2.4.1 货劳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2 财产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2.4.3 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第3章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3.1 我国税制改革历程 |
3.1.1 计划经济时期 |
3.1.2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
3.2 我国税制结构的演进 |
3.2.1 货劳税的结构变化 |
3.2.2 所得税的结构变化 |
3.2.3 财产税的结构变化 |
3.3 我国税制结构的现状 |
3.3.1 货劳税内部结构 |
3.3.2 所得税内部结构 |
3.3.3 财产税内部结构 |
3.3.4 直接税、间接税结构 |
第4章 税制结构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1 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4.2 模型构建、变量选择和数据处理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择 |
4.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 相关检验及估计方法 |
4.4 税制结构对劳动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4.1 解释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4.2 控制变量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 税制结构对资本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4.5.1 解释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5.2 控制变量对资本收入份额的影响 |
4.6 税制结构对区域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
4.6.1 货劳税的影响 |
4.6.2 所得税的影响 |
4.6.3 财产税的影响 |
4.7 实证小结 |
第5章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影响 |
5.1 税制结构对居民收入分配的总体效应分析 |
5.1.1 模型设计 |
5.1.2 变量设定 |
5.1.3 数据处理 |
5.1.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2 税制结构对区域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非参数可加模型构建的理论基础 |
5.2.2 模型构建、变量设定与检验 |
5.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 实证小结 |
第6章 税制结构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税制结构的问题 |
6.1 发达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1.1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演进与现状 |
6.1.2 发达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2 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结构比较 |
6.2.1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现状 |
6.2.2 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效应比较 |
6.3 我国税制结构现存的问题 |
6.3.1 税制结构未能更好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
6.3.2 税制结构未能充分发挥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 |
第7章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制结构优化路径 |
7.1 税制结构优化的总体思路 |
7.1.1 以“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理念 |
7.1.2 以打造均衡的“双主体”为税制结构优化的基本方向 |
7.1.3 以构建合理的要素收入分配和区域收入分配机制为着力点 |
7.2 税制结构优化的具体措施 |
7.2.1 货劳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2 所得税的调整与完善 |
7.2.3 财产税的调整与完善 |
7.3 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的完善 |
7.3.1 建立第三方信息披露制度 |
7.3.2 加强税收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
7.3.3 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开征遗产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框架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2 遗产税理论基础 |
2.1 税收公平理论 |
2.1.1 税收公平的含义 |
2.1.2 税收公平的原则 |
2.1.3 判定税收公平的视角 |
2.2 税制模式 |
2.2.1 总遗产税制 |
2.2.2 分遗产税制 |
2.2.3 混合遗产税制 |
2.3 遗产税效应分析 |
3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3.1 我国贫富差距现状 |
3.2 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 |
3.3 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 |
4 开征遗产税面临的问题 |
4.1 资本流失的担忧 |
4.2 税收征管不健全 |
4.3 传统观念的阻挠 |
4.4 经济现状造成的客观问题 |
4.5 财产申报制度不完善 |
5 其他地区或国家遗产税的借鉴与启示 |
5.1 其他地区遗产税的借鉴 |
5.1.1 日本遗产税借鉴 |
5.1.2 美国遗产税借鉴 |
5.1.3 意大利遗产税借鉴 |
5.1.4 中国台湾遗产税借鉴 |
5.2 其他地区遗产税对我国遗产税设计的启示 |
6 我国遗产税设计与建议 |
6.1 税收模式选择 |
6.2 税收要素设计 |
6.2.1 纳税人的确定 |
6.2.2 课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
6.2.3 免征额和扣除项目 |
6.2.4 税率形式的选择和税率的确定 |
6.2.5 计税依据的确定 |
6.2.6 税收抵免 |
6.2.7 征收管理 |
6.3 配套制度的完善 |
6.3.1 法律制度的完善 |
6.3.2 财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
6.3.3 加强国际合作 |
6.3.4 配套赠与税的颁布 |
6.3.5 税收征管的提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慈善信托税收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文献研究综述 |
三、论文基本思路 |
四、主要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理论分析:税法视角下的慈善信托 |
第一节 慈善信托意涵 |
一、前置思考:慈善信托定义解读 |
二、追本溯源:慈善信托概念辨析 |
三、实施模式:慈善信托运作方式 |
第二节 慈善信托征税基本理论 |
一、信托课税理论 |
二、形式转移不课税理论 |
三、实际受益者负税例外理论 |
四、倾斜保护的税法适用 |
第三节 慈善信托课税正当性解读 |
一、征税目的分析——税收公平与人本理念 |
二、征税动机分析——规范性与激励性结合 |
三、征税范围分析——收益性与公益性考量 |
第二章 本土检视:我国慈善信托税收法规梳理及问题审视 |
第一节 我国现行慈善信托课税的规定 |
一、慈善信托之课税规定 |
二、委托人之征税规定 |
三、受益人之征税规定 |
四、慈善项目之应税现状剖视 |
第二节 我国现行慈善信托课税的问题管窥 |
一、征税环节税收优惠积弊 |
二、征管机关重复征税 |
三、纳税人投机避税 |
四、征税监管制度不完善 |
第三章 经验汲取:域外慈善信托税收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外慈善信托课税规定 |
一、设立环节 |
二、运营环节 |
三、终止环节 |
第二节 国外对慈善信托规避重复征税和反避税规定 |
一、规范重复征税 |
二、反避税 |
第三节 总结与启示 |
第四章 规制完善:我国慈善信托税收法律制度之建议 |
第一节 慈善信托税收实体准则 |
一、明确纳税主体 |
二、调整涉及税种 |
三、规范纳税客体 |
第二节 慈善信托税收程序规则 |
一、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管理制度构建 |
二、慈善信托反避税制度构建 |
三、慈善信托避免重复征税制度构建 |
四、慈善信托监管制度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法律制度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1章 遗产税的理论基础 |
1.1 遗产税概述 |
1.1.1 遗产税的概念 |
1.1.2 遗产税的性质 |
1.1.3 遗产税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
1.2 开征遗产税的理论依据 |
1.2.1 税收公平论 |
1.2.2 效率理论 |
1.2.3 溯往征税理论 |
1.2.4 均富说 |
1.2.5 资源垄断论 |
第2章 我国构建遗产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2.1 我国构建遗产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
2.1.1 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
2.1.2 完善税收体系 |
2.1.3 增加财政收入 |
2.1.4 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
2.1.5 维护国家税收经济主权 |
2.2 我国构建遗产税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
2.2.1 充裕可靠的税源提供了经济基础 |
2.2.2 相关配套制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
2.2.3 社会公众的价值观更趋理性 |
第3章 国外遗产税法律制度参考与借鉴 |
3.1 美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研究及启示 |
3.2 英国的遗产税法律制度研究及启示 |
3.3 日本的遗产税法律制度研究及启示 |
3.4 韩国的遗产税法律制度研究及启示 |
3.5 我国遗产税税制模式建构 |
3.5.1 国际上通行的遗产税税制模式分析 |
3.5.2 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制模式选择 |
第4章 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设计 |
4.1 构建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
4.1.1 税收法定原则 |
4.1.2 区别对待原则 |
4.1.3 公平税负原则 |
4.1.4 税收效率原则 |
4.2 科学设计我国遗产税税制构成要素 |
4.2.1 纳税人的设定 |
4.2.2 征税对象的设定 |
4.2.3 税率的设定 |
4.2.4 起征点的设定 |
4.2.5 减税免税的设定 |
4.2.6 纳税额的计算 |
4.2.7 纳税程序的设定 |
第5章 我国遗产税法律制度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
5.1 相关法律方面的完善 |
5.1.1 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 |
5.1.2 继承法的完善 |
5.2 其他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 |
5.2.1 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制度 |
5.2.2 建立完备的个人死亡登记制度 |
5.2.3 建立规范化的财产评估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资料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基本概念 |
一、地方税的概念及涵义 |
二、地方税相关概念辨析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概念及涵义 |
第二节 公共财政理论 |
一、公共财政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地方税收支的意义 |
第三节 财政分权理论 |
一、财政分权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财政分权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财政分权理论对于地方税权的意义 |
第四节 税收正义理论 |
一、税收正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 |
二、税收正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税收正义理论对于地方税的意义 |
第二章 营改增后中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第一节 地方税收不符合地方公共财政需求 |
一、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低 |
二、非税收入在地方财政中占比过高 |
三、地方财政高度依赖于中央转移支付 |
第二节 地方税权难以适应财政分权的需求 |
一、地方税立法权缺失 |
二、地方税征管权日趋萎缩 |
三、税收收益权划分愈发不合理 |
第三节 地方税制有违税收正义价值 |
一、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实质正义要求 |
二、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程序正义要求 |
三、地方税制不符合税收制度正义要求 |
第四节 我国地方税体系问题溯因 |
一、市场与政府界限不清晰 |
二、分税制以集权作为初衷 |
三、地方税制设计有违正义 |
第三章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经验及其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达国家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达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达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的设置 |
一、发展中国家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发展中国家政府间税权划分 |
三、发展中国家地方主体税种设置 |
第三节 外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比较分析 |
一、外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二、外国政府间税权划分比较分析 |
三、外国地方主体税种设置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外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借鉴 |
一、科学合理的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二、稳定适度的政府间税权配置 |
三、明确合理的地方主体税种 |
第四章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和选择标准 |
第一节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思路 |
一、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逻辑前提 |
二、关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备选税种 |
第二节 微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财政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财政自主权的保障意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作用 |
三、地方主体税种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导向 |
第三节 中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经济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宏观经济发展方向相契合 |
二、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区域发展特色相一致 |
三、地方主体税种应当与居民公共受益相匹配 |
第四节 宏观层面: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价值标准 |
一、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实质正义 |
二、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程序正义 |
三、地方主体税种的选择应当具备制度正义 |
第五章 地方主体税种部分备选税种的利弊分析 |
第一节 增值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增值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增值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增值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企业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企业所得税方案的税收正义价值分析 |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个人所得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个人所得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四节 房地产税作为地方备选主体税种的利弊分析 |
一、房地产税方案的财政能力考量 |
二、房地产税方案的经济意义检视 |
三、房地产税方案税收正义价值探究 |
第六章 我国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设想 |
第一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消费税方案 |
一、消费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消费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消费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二节 双主体税种结构之资源税方案 |
一、资源税方案具备财政意义 |
二、资源税方案满足经济标准 |
三、资源税方案符合税收正义价值 |
第三节 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路径 |
一、双主体税种模式的立法改革总体思路 |
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三、资源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立法改革 |
第四节 地方主体税种立法改革的配套措施 |
一、明确政府职能并简化政府层级 |
二、适当下放税收立法权 |
三、税收立法权下放的配套条件 |
四、稳步推进地方辅助税种立法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表 |
(6)遗产税立法在我国的困境与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遗产税制度概述 |
2.1 遗产税的定义 |
2.1.1 遗产税的概念 |
2.1.2 遗产税的性质 |
2.1.3 遗产税征收的特征 |
2.2 遗产税的课征模式 |
2.2.1 总遗产税模式 |
2.2.2 分遗产税模式 |
2.2.3 总分遗产税模式(混合遗产税模式)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境外遗产税法律制度比较与借鉴 |
3.1 总遗产税制——以美国为例 |
3.1.1 美国遗产税制概述 |
3.1.2 美国遗产税制的特征 |
3.2 分遗产税制——以日本为例 |
3.2.1 日本遗产税制概述 |
3.2.2 日本遗产税制的特征 |
3.3 总分遗产税制——以意大利为例 |
3.3.1 意大利遗产税制概述 |
3.3.2 意大利遗产税制的特征 |
3.4 境外遗产税制度的借鉴及启发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遗产税制度构建的法理渊源及困境 |
4.1 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发展 |
4.1.1 民国时期的遗产税 |
4.1.2 新中国的遗产税 |
4.2 我国遗产税制度构建的法理渊源 |
4.2.1 国家共同继承说 |
4.2.2 溯往课税说 |
4.2.3 均富说 |
4.2.4 纳税能力说 |
4.2.5 社会公益说 |
4.2.6 财产归还社会说 |
4.3 我国遗产税制度构建的困境分析 |
4.3.1 文化困境 |
4.3.2 遗产税的规避问题 |
4.3.3 个人财产申报登记制度不完善 |
4.3.4 个人财产评估机制缺失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遗产税的制度构建 |
5.1 立法形式的选择 |
5.1.1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 |
5.1.2 遗产税的立法宗旨 |
5.2 课税要素的设计 |
5.2.1 税制模式的选择 |
5.2.2 纳税主体 |
5.2.3 课税对象 |
5.2.4 免征额与税率 |
5.2.5 税收优惠及减免 |
5.2.6 赠与税 |
5.3 配套制度的完善 |
5.3.1 构建公民个人财产申报登记制度 |
5.3.2 建立健全个人财产评估制度 |
5.3.3 防止避逃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我国遗产税征收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遗产税制基本原理 |
(一)遗产课税的基础 |
(二)遗产课税的基本价值导向 |
(三)遗产税的制度逻辑 |
(四)遗产税性质的厘定 |
二、我国立法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效应分析 |
(一)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分析 |
(二)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分析 |
(三)遗产税开征的效应分析 |
三、域外现代遗产税制度之比较法考察及评析 |
(一)现代遗产税制度域外发展概况 |
(二)现代遗产税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三)英美法系、大陆法系部分国家遗产税制比较法评析 |
四、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法律制度选择 |
(一)我国遗产税制度基本要素的选择 |
(二)遗产税的央地归属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近代遗产税立法及司法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中国近代遗产税法的立法理由 |
(一) 遗产税的征收历史悠久, 近代以来世界各国关于遗产税的立法比较成熟 |
(二) 征收遗产税能够改良社会风气, 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 |
(三) 中国近代征收遗产税, 是为了实现孙中山“节制资本”的民生思想 |
(四) 征收遗产税能缓解抗战时期财政紧张的局面 |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遗产税法的立法概况 |
(一)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关于遗产税法的立法情况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遗产税法的立法情况 |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遗产税征收的效果及其司法实践 |
(一) 南京国民政府征收遗产税的主要措施 |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征收遗产税的效果 |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于遗产税案件的司法裁判 |
四、结语 |
(9)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基本税制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 |
2 遗产税概述 |
2.1 遗产税的概念与相关理论依据 |
2.1.1 遗产税的概念 |
2.1.2 遗产税相关理论依据 |
2.2 遗产税的发展历史 |
2.2.1 国外遗产税的发展历史 |
2.2.2 国内遗产税的发展历史 |
2.3 遗产税与相关税的关系 |
2.3.1 遗产税与继承税 |
2.3.2 遗产税与赠与税 |
3 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3.1 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分析 |
3.1.1 贫富差距是开征遗产税的直接原因 |
3.1.2 拥有充足的税源是遗产税开征的间接原因 |
3.1.3 增加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制体系是开征遗产税的重要动因 |
3.2 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分析 |
3.2.1 开征遗产税可能带来的好处 |
3.2.2 开征遗产税可能带来的弊端 |
3.2.3 开征遗产税的利弊对比 |
3.3 小结 |
4 我国遗产税的基本税制设计 |
4.1 税制模式的选择 |
4.1.1 税制模式的分类与比较分析 |
4.1.2 我国遗产税的模式选择 |
4.2 纳税人的确定 |
4.2.1 设计纳税人所追求的价值目标 |
4.2.2 各国及地区之间遗产税纳税人的界定 |
4.2.3 对我国设计纳税人的启示 |
4.2.4 我国纳税人的界定 |
4.3 课税对象 |
4.3.1 课税对象的概念 |
4.3.2 各国及地区之间课税对象的比较分析 |
4.3.3 对我国设计课税对象的启示 |
4.3.4 我国课税对象的探讨 |
4.4 税率 |
4.4.1 税率的概念 |
4.4.2 各国及地区之间税率的比较分析 |
4.4.3 我国税率设计的探讨 |
4.5 免征额及扣除项目的确定 |
4.5.1 免征额及征税面的确定 |
4.5.2 扣除项目的规定 |
4.6 小结 |
5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配套措施 |
5.1 加强立法并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
5.2 建立专门的财产评估机构 |
5.3 完善个人资产申报登记制度并推行真正的实名制 |
5.4 将基尼系数纳入政府考核机制 |
5.5 规范遗产税用途 |
6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征收遗产税研究:效应分析和制度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文献回顾与评析 |
1.2.1 遗产税的理论渊源与功能定位 |
1.2.2 遗产税的储蓄效应 |
1.2.3 遗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与社会福利效应 |
1.2.4 遗产税的经济增长效应 |
1.2.5 征收遗产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1.2.6 遗产税的制度设计 |
1.2.7 文献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遗产税一般性界定 |
2.1.1 相关概念内涵 |
2.1.2 遗产税的性质 |
2.1.3 遗产税的功能定位 |
2.2 遗产税的理论依据 |
2.2.1 遗产税的学说渊源 |
2.2.2 财富再分配理论 |
2.2.3 公平正义理论 |
2.2.4 社会福利函数理论 |
2.2.5 可行能力理论 |
3 不同代际财产转移动机下遗产税的储蓄效应 |
3.1 遗产税与储蓄 |
3.1.1 遗产税与居民储蓄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的关系机理 |
3.1.2 代际财产转移动机对遗产税储蓄效应的作用机理 |
3.2 基于不同代际财产转移动机的理论模型 |
3.2.1 利他主义动机下遗产税的储蓄效应 |
3.2.2 自我中心主义动机下遗产税的储蓄效应 |
3.2.3 策略动机下遗产税的储蓄效应 |
3.2.4 偶然动机下遗产税的储蓄效应 |
3.2.5 饱和动机下遗产税的储蓄效应 |
3.3 我国国情视阈下的代际财产转移动机分析 |
3.3.1 我国居民储蓄过高的内在动因 |
3.3.2 适合我国国情的代际财产转移动机选择 |
4 遗产税的财富再分配效应与社会福利效应 |
4.1 遗产税、财富再分配与社会福利 |
4.1.1 遗产税与财富再分配的内在机理 |
4.1.2 遗产税对社会福利的作用机理 |
4.2 异质性DGE模型的构建 |
4.2.1 理论模型框架 |
4.2.2 稳态均衡 |
4.3 个体异质性与参数校准 |
4.3.1 随机生存概率 |
4.3.2 异质性劳动生产率 |
4.3.3 随机就业机会 |
4.3.4 参数校准 |
4.4 模拟预测结果 |
4.4.1 财富一年龄剖面图 |
4.4.2 财产均衡状态模拟结果分析 |
4.5 遗产税财富再分配效应模拟分析 |
4.5.1 模型求解 |
4.5.2 模拟结果分析 |
4.6 遗产税社会福利效应模拟分析 |
4.6.1 社会福利水平指标的确定 |
4.6.2 引入福利效应的模型构建 |
4.6.3 模拟结果分析 |
5 遗产税的经济增长效应 |
5.1 遗产税与经济增长 |
5.1.1 遗产税与消费的内在机理 |
5.1.2 遗产税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理 |
5.2 理论模型构建 |
5.2.1 含有遗产税的一期消费模型 |
5.2.2 两时期消费一储蓄决策模型 |
5.3 遗产税的经济增长效应实证分析 |
5.3.1 核心变量选取 |
5.3.2 实证模型设定 |
5.3.3 数据来源和基本统计分析 |
5.3.4 回归结果分析 |
5.3.5 遗产税消费需求效应的模拟结果分析 |
5.3.6 遗产税经济增长效应的模拟结果分析 |
6 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基本逻辑 |
6.1 我国征收遗产税及其动议的历程 |
6.1.1 征收遗产税:国民政府时期 |
6.1.2 开征遗产税动议:1990-2014年 |
6.2 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必要性 |
6.2.1 推动税制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 |
6.2.2 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必然诉求 |
6.2.3 助推慈善事业发展的制度安排 |
6.3 我国征收遗产税的可行性 |
6.3.1 财产规模与集聚:税源基础 |
6.3.2 相关法律体系:正当性依据 |
6.3.3 征管能力与监管:技术支撑 |
6.4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制约因素与时机选择 |
6.4.1 征收遗产税与减税的权衡 |
6.4.2 征收遗产税与经济增长模式转换的权衡 |
6.4.3 征收遗产税与国际税改环境的权衡 |
6.4.4 开征遗产税的时机选择 |
7 我国遗产税的制度设计 |
7.1 关联因素分析框架 |
7.1.1 遗产税征收的关联因素 |
7.1.2 税制要素设计与关联因素需求 |
7.2 税制模式选择 |
7.2.1 遗产税税制模式特点 |
7.2.2 赠与税税制模式类型 |
7.3 税制要素设计 |
7.3.1 纳税人的界定 |
7.3.2 课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的确定 |
7.3.3 税率的设立 |
7.3.4 免征额的设定 |
7.3.5 扣除项目和抵免规定的确立 |
7.3.6 征收管理和纳税申报流程的制定 |
7.4 遗产税立法权与收入归属 |
7.4.1 合理确定立法权归属 |
7.4.2 规范遗产税收入划分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遗产税课税法律依据的浅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收入分配公平视角的税制结构优化研究[D]. 谭飞.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2]我国开征遗产税问题研究[D]. 吴文江.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3]我国慈善信托税收法律制度研究[D]. 辛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4]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法律制度建构研究[D]. 刘炳吉. 南昌大学, 2019(02)
- [5]论营改增后中国地方主体税种的应然选择[D]. 陈思瑞.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6]遗产税立法在我国的困境与制度构建[D]. 陈光.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9(05)
- [7]我国遗产税征收法律制度研究[D]. 石雨杭.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中国近代遗产税立法及司法实践研究[J]. 郑显文,王蕾. 比较法研究, 2019(01)
- [9]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基本税制设计[D]. 袁雅. 兰州财经大学, 2018(08)
- [10]我国征收遗产税研究:效应分析和制度设计[D]. 侯雅楠. 东北财经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