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公告(论文文献综述)
姜小杭[1](2021)在《基于BSC的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目的:本课题将平衡计分卡理论的管理思想引入到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中,通过分析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现状,查阅大量的与中药饮片监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文献资料,确定指标体系后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权重,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用以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从而提高中药饮片的质量。方法: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研究法、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和指数兼顾存量和增量评分方法。1.文献研究法广泛查阅辽宁省中药饮片监管方面的文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与平衡计分卡理论在国内外的发展应用情况,尽可能地对与本文相关的文献进行综合的归纳与分析,为开展对辽宁省中药饮片的绩效监管研究奠定基础。2.德尔菲法通过匿名的形式广泛征求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多次的信息交流和修正,得到逐步趋向一致的专家意见。本文通过对辽宁省中药饮片行业的高校学者、医院和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以了解他们对相关指标重要性的看法,随后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以应用于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还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学者,以确保指标指标评分标准构建的科学合理。3.层次分析法是指把研究内容进行相应的分层,明确每个层次之间的联系,然后通过计算方法对比层级间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得到相应的权重。本文借助层次分析法,通过专家打分问卷,了解他们对指标各级指标构建的合理度,以及对各指标重要程度的看法,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判断矩阵的分数,作为指标体系的数据支撑,最后计算出每个指标的权重。4.指数兼顾存量和增量评分法是指标评分标准设计基本方法的一种,指标的数值在一定时期内是变化的,在区分指标属性后,采取“立足增量,兼顾存量”的评分方法。“增量值”绩效就是指用某一具体指标在评价期间内的期末值与期初值进行比较,“存量值”就是某个具体指标的实际值与该指标的标准值进行比较的比值。它们的比值都直接反映绩效成果。结果:从构建的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绩效评价体系的指标权重可发现,一级指标中,工作业绩和内部管理所占权重较大,说明在评价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工作时工作业绩和内部管理情况更能反映监管水平。从二级指标权重来看,中药饮片质量状况、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状况、对中药饮片各环节企业的监管、监管积极性、监管行为规范性,这五个指标所占比重较大,说明中药饮片质量状况和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状况是重要的考核标准,但是达到这些目标的前提是通过规范自身监管行为对中药饮片各环节的实施严格监管。从三级指标权重来看,抽检合格率、受理饮片投诉举报案件数量、无证生产经营饮片的窝点量、发布药品质量公告数量率、监管人员廉政教育培训次数所占比重较大,说明中药饮片质量监管需要着重从这几个方面入手提升监管绩效。结论:第一、本文以中药饮片专项活动的要求为导向,以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现存的监管问题为基础,以提升监管绩效为目的,为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以平衡计分卡理论为框架,构建了对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绩效评价体系。第二、利用层次分析法明确了各级维度指标的权重,并且设计评分标准,构建成一个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第三、为了更好的提升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绩效水平,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建议。让绩效评价体系在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更好的施行,并且提出落实绩效评价体系实施的保障措施。
成瑞雪[2](2020)在《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文中指出民族药医院制剂是民族药成药的主体部分,是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的主要支撑,也是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保障,医院制剂及其调剂市场的存在满足了少数民族患者的用药需求。调剂市场的发展,对延长民族药产业价值链、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建设、对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市场,均有重要意义。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调剂了民族医医院之间制剂的余缺,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药安全、充分、公平和有效的使用,有利于缓解少数民族患者的“看病难、看病贵”。本文运用系统抽象法,注重矛盾分析,结合田野调查材料全面考察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重要作用、市场结构、市场监管和市场发展趋势,为调剂市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民族药医院制剂是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主体涉及少数民族群众、民族医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由调出方、调入方医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调剂价格等构成。拟调剂制剂具有商品化率低、可替代性弱、地域性强的特点。医院之间调剂制剂的程序、规则、范围都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制剂价格也由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由此形成了发育程度不同的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调剂市场进行了严格控制,从医院制剂注册、再注册和备案到管理制剂进入市场的数量、品种,再通过实施制剂调剂使用办法,管控着制剂市场的运行。药监部门对调剂程序的严格管控,缩减了制剂调剂规模、导致制剂市场调入调出不平衡、制剂调剂价格无法反映制剂供求关系、延长了制剂在调剂市场流通的时间、减少了医院利润,导致各民族医院内部出现大量的协定方剂以满足患者临床所需、增加民族医特色疗法提高医院收入,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在监管下具有显着的地方性和封闭性。从调剂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它最终会走向衰落,但还需要条件,这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按药监部门对调剂市场的过严控制,阻碍了市场发展,加剧了少数民族患者用药的矛盾,医院为保障患者用药与维持运营只能购入国准字成药和使用协定方剂。但根据少数民族患者收入水平,医保目录中所纳入的民族药品可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来看,过快取缔调剂市场不可行,医院制剂“简、便、廉、效”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经济意义。因此,应扩大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规模,定期将部分医院制剂申报为国准字成药,降低协定方剂申报为医院制剂的难度,在逐步发展中提高少数民族患者收入水平和民族药医保报销比例,为促进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最终消亡创造条件。
李海霞[3](2020)在《HK医药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目前,医药制造产业是集约化,国际化和高度专业化的发展行业之一,也是经济发展的支撑重点。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国家医药经济呈现出持续稳定发展的趋势,医药产业已经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部分,国家政策有力地促进和支持医药产业的发展。作为医药行业的一部分,我国的化学制药企业发展迅速。然而,由于受相关政策因素及市场竞争的影响,医药制造领域新的市场竞争形势和总体结构,使化学原料药制造企业进入低利润发展阶段。对于现有医药企业医药制造企业,从战略的角度研究医药制造企业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能够有效的提升医药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本文以HK医药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战略管理的相关理论,来探讨在医药改革的背景下,企业面临外部市场激烈竞争压力下的经营困境。本文利用SWOT、BCG矩阵等相关的战略工具,对其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分析从而建立起有实用价值和推广意义的企业业务发展战略。研究发现,在医药深化改革的背景下,HK医药公司具有强大的科研开发能力、产品技术先进性等众多的内部优势的同时,存在着内部资源管理混乱的发展困境。面对企业发展状况,通过相关战略分析本文提出相匹配的SO-跨越式发展战略、ST-纵向一体化战略、WO-职能战略可供业务选择发展方向以及相应的战略保障体系。以此来帮助HK医药公司有效的全面把握自身发展的整个动态过程,使其更好的理解战略管理的内涵和实现路径,从而重新制定相适应的业务发展策略,帮助企业建立市场竞争优势。本文可以为在深化改革背景下同行业的医药制造企业找到适应企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提供实际借鉴指导。
苏冬冬[4](2020)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医药技术、医药经济和公共健康备受关注的当下,如何有效对医药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既可以激励医药技术创新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又可以满足药品可及性和保障公众健康权益的实现,已成为国内外学界和产业界讨论的重点话题。目前,我国药品注册审批环节不审查拟上市药品的专利状况,导致上市后的药品面临着专利侵权和退市的双重风险。药品注册审批环节缺乏有效的专利争议解决机制,难以有效保护药品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制度上需要引入一种机制将药品的注册审批与专利权的保护相联系。美国1984年的《Hatch-Maxman法案》首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并在2003年的《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和现代化法案》(MMA)中得到优化和完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包括程序链接和职能机构链接,涵盖简化新药申请程序、专利信息公示、专利声明、暂缓审批期、专利挑战机制、首仿药市场独占期等内容。我国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仅是对药品的审评审批与专利的权属状态之间的联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尚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我国既有规定过于简单宽泛,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实际运行效果不佳,难以满足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此,国家从宏观政策和立法层面提出要探索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这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讨论。为了保障医药创新政策的有效部署落实和立法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设计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建构方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进行全方位和体系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本文通过全面梳理和分析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产生的缘由、创立的背景、发展历程、基本内容、发挥的功效,挖掘该制度所蕴含的宗旨和价值理念,剖析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及其缺陷,探寻该制度建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和重要影响因素,发现和解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协调与衔接问题,剖析制度运行中产生的竞争法问题,在对比分析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实践、实际运行状况及其实施效果、所进行的革新举措的基础上,总结分析不同立法模式的优缺点,吸收、合理借鉴这些国家在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改革方面所进行的有益尝试、探索和经验,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创新政策和制度环境,确立我国的药品专利链接立法模式和构建出科学、合理、健全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完善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本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由六章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本章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涵出发,厘清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明晰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判断标准,梳理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产生缘由与演变过程,剖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及其缺陷,确定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分析了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本章的内容为全文探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奠定了基础。就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本身而言,其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促进新药研发和及时确定专利法律状态的正效应时,也具有阻碍仿制药竞争和危及药品可及性的负效应。第二章,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章通过深入剖析药品专利链接的制度逻辑及其合理内核,挖掘出该制度建立的正当性基础和基本价值取向,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医药产业政策的演变过程,探寻该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为药品专利权人提供了在药品上市前解决专利纠纷的途径,是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得以实现的手段之一。该制度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和我国的知识产权政策立场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政策目标。该制度有助于强化药品专利权的保护,激励药品创新;有利于促进仿制药与创新药的充分竞争,实现医药产业的良性发展;有助于解决公民健康需求与药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该制度是解决我国药品专利保护不力、医药产业创新不足和高质量药品紧缺问题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国家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创新政策和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制度设计。第三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本章主要考察了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结合近年来签订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中有关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定,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和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其后得到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响应和仿效实施。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国家基于本国实际和政策目标采取了不同的链接模式,且产生了不同的实施效果。美国将国内立法中的药品专利链接机制通过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推行。现阶段,由于各成员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结构不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尚无法在国际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未来将会成为国际药品专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准则。第四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本章详细介绍了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配套的药品试验例外、药品专利期限延长、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内容,分析了这三个制度的功能及作用、制度本身的利与弊,以及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之间的关系。这几个制度实质上是围绕着药品专利保护与创新药研发之间的矛盾和药品专利权人的私人利益与和社会福利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而展开。药品试验例外制度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并行实施,起到了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作用。药品试验数据保护是药品专利链接的基础,药品专利链接是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延伸。与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相关的各个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能够起到共同激励创新药物的开发和加快仿制药及时上市的作用。第五章,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探讨了美国和加拿大在应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问题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同时也考察了欧盟在应对相关问题上的经验做法。从微观的角度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施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挖掘法院对同类案件作不同处理的法理依据,总结归纳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判定要件。针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提出了我国应对相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滥用主要表现为药品专利常青(药品专利不当登记)和反向支付协议两类典型行为。药品领域的专利常青、反向支付协议问题本质上反映了药品创新激励保护和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运用反垄断法规制药品专利常青行为和反向支付协议行为具有正当性基础,对这些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应遵循合理分析原则,综合衡量其垄断行为对竞争的正负效应,以判定是否落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第六章,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本章在梳理及评析现有药品专利链接模式,分析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实施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参考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立法与实践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实际和法制环境,提出该制度在我国建构的基本设想和具体实施方案。我国与药品专利链接相关的现行立法规定主要存在规定缺乏上位法依据、规定不具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突出问题。在药品注册审批实践中因药品注册申报引发的专利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因而,在我国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需要补充制度创设的依据和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专利链接方案。同时,在具体制度设计时,需要立足我国实际、注重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协调与衔接,并建立相应的配套法律机制。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合理内核在于利益平衡,其通过一系列精巧的平衡设计,激励原研药企业继续研发新药并推向市场,鼓励仿制药企业挑战原研药企业的专利,使原研药行业与仿制药行业保持良性协调发展。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有效实施及其所追求的利益平衡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制约、配合和支撑,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促进原研药与仿制药协调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在中国语境下实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应当警惕该制度滥用可能带来的反竞争风险。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应科学评估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利弊,克服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消解该制度对药品可及性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谷文静[5](2020)在《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研究》文中提出药品作为商品之中的“特殊商品”,从生产到流通整个过程都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药品安全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政府问题和社会问题。但是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利益对民众观念影响比较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频频出现,这也让药品监管部门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民众纷纷质疑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等等。因此,加强我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研究,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对于改善和促进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减少药品危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均有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哈尔滨市作为一座名副其实的药都,全市制药企业占全省制药企业的80%以上。本文立足于前人药品监管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成果基础上,对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进行就全面充分的研究,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并不断创新药品安全监管的方式、手段,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水平和监管保障能力。对维护药品安全管理、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更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从哈尔滨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现状出发,在对药品流通和药品流通安全等概念进行界定基础上,以政府规制理论、治理理论为指导,通过对当前哈尔滨市药品流通行业的规模、特点进行分析,并采用问卷方式对哈尔滨市药品流通监管现状进行分析,认为目前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政府监管职责不清,社会参与不够;药品虚假广告大量存在;而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安全监管立法不完善;缺乏长效的监管机制;传统监管体制的弊端所导致。基于此,论文在确立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具体目标基础上,提出完善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相关建议,并从构建药品流通企业的安全信用体系,完善药品安全信用披露制度;严格规范药品广告市场,完善相关广告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主体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信息沟通,促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克服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困难的对策。
张庆恒[6](2020)在《基于GSP标准的药品综合监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指出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 Practise)是药品监管工作的思想与认识基础;我国药监部门正在推动药品监管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和自动化进程,在促进管理规范化的基础上可以提升药品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当前在部分药监机构的药品安全体系中存在服务能力差、信息化程度不足、监管运营成本高企等问题,且难以真正体现GSP的核心理念。因此以解决上述问题为目的,进行基于GSP标准的药品综合监管系统的开发工作。药品综合监管系统基于B/S架构开发,在B/S架构中对浏览器以及服务器组件的职责作出规定,便于系统维护工作的开展。系统开发中应用到Hibernate+Spring Boot 框架形式,Hibernate 框架中通过 SessionFactory、Transcation组件体现事务处理的全过程,在应用反射机制基础上保证系统透明性;Spring Boot框架以监控业务数据为基本特征,通过Pojo组件返回对任务的监控结果。SQL Server数据库的应用与Spring Boot框架相对应,在监控数据动向的基础上保证数据的一致性。药品综合监管系统实现药品经营管理、药品生产管理、监管站管理、知识库管理、系统管理等模块。药品经营管理模块实现了 GSP销售管理、GSP日常管理、诚信管理等功能;药品生产管理模块实现了成品明细管理、日常管理、电子档案管理、质量报告管理、诚信管理等功能;监管站管理模块实现了账号管理、工作情况上报、监管站考核、农村家宴管理等;知识库管理模块实现了品种信息验证、生产厂家备案验证功能;系统管理模块实现菜单管理,连锁店管理、用户权限管理、本单位用户及个人信息管理等功能。系统应用后起到健全药品监管体系的作用,有助于提升药品销售单位的管理品质与效率,增强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以及服务水平;在应用信息化形式的基础上有效降低药品监管过程中的成本消耗,发挥GSP标准的核心理念,保证药品监管管理体系的规范化。
王宇婷[7](2020)在《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自被2009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引进以来,作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政府对于责令召回的适用条件、流程、范围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行政执法方面对于责令召回的适用情况也越来越多,涉及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随之激增。在实践中对于责令召回,无论是行政机关在执法适用时还是司法机关在司法审判时,常常遇到各种困扰,究其根源还是立法对于责令召回的法律属性不明晰导致了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和适用文书上的不统一,以及司法机关在司法审判说理回避和性质判定不一的现象,从而使执法结果与裁判结果难以令消费者满意。本文主要探究了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案件在实践中常常遇到的难题之一——责令召回的法律属性是什么?全篇围绕责令召回在不同司法机关的定性和说理不一,提出责令召回的法律属性在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存在巨大的争议,并分别分析在立法中的规定以及结构,在执法中的具体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文书,以及在司法审判过程中法官说理论证,推断总结立法者、执法者、司法工作人员对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的认识及观点。进而结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法律规定、特征以及学者对于行政命令的一致观点、特点,对责令召回进行一一匹配与区分,最终得出责令召回的法律属性是行政命令,而不是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观点。在实践中,涉及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的案件面临诸多问题。本文旨在通过确定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的法律属性,为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在执法、司法案件中的具体运用形式、适用条文和选用程序提供思路,更加规范责令召回的实施,同时也为责令召回相关法律法规更好的完善提供一些思考。
李泓乐[8](2020)在《云南省新型中药饮片现状与发展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随着大健康产品的发展,新型中药饮片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然而由于在传统与现代、传承与创新的问题上缺乏统一认识,全国各省监管政策、试点方式方法未能统一,严重制约了中药饮片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加强标准和监管政策研究,已成为指导生产、管理实践和促进中药饮片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最重要保障。以云南省为例,分别对直接口服粉末饮片、中药破壁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三种新型中药饮片的现状与发展政策进行探讨,以其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为核心,研究现阶段云南省新型中药饮片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政策需求,探索性地提出发展政策方面的建议。[方法]实地调查研究和文献研究。在云南省内,走访调研企业、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临床医师等调研对象。内容包括,①新型中药饮片生产目录、销售情况;②各类新型中药饮片在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中遇到的问题,企业需要的技术性和政策性支持,对云南省新型中药饮片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新型中药饮片临床应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其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等。文献研究:①查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②对比、分析传统中药饮片和各类新型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查阅其安全性、有效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文献等。[结论]①新型中药饮片是传统中药饮片的重要补充,具有使用方便、干净卫生的优势,有其实用性和存在价值。其中,直接口服粉末饮片适应了大健康产业发展和群众自我药疗的趋势要求,生产企业多,产品的销量可观,国家应当支持其发展。②与中药配方颗粒、中药破壁饮片情况相似,直接口服粉末饮片易于掺假混杂、监管有难度,但不应成为禁止饮片打粉的理由。对打粉有优势的品种,只要符合安全性的要求,应支持其发展,积极引导。建议国家出台系统性的新型中药饮片标准研究修订指导文件,指导各地方的监督管理和标准研究,加强质量可控性研究,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掺杂使假。应当加强新型中药饮片与传统中药饮片的急性毒性、长期毒性等安全性及有效性方面的对比研究。在标准研究制定中,应结合品种特点,按照中医药规律,加强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研究,对其安全性做出系统评价。③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尽快明确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管理办法,早日结束试点工作,放开并指导好各地开展好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和使用管理工作,积极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④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依法可以在全国流通,前提是还需要完成国家药监局备案程序、解决各地方的地方标准中药饮片同名异物(或炮制方法不同)或同物异名等问题。⑤新型中药饮片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新型中药饮片的守正创新发展。
文雪菡[9](2019)在《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现状及监管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络购物已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流,各大网络购物平台涉及的行业日益广泛,传统药品经营行业也在与互联网进行深度的融合,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通过“互联网+”的产业优势,提高药品流通效益,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进入互联网市场,引导互联网药品经营行业规范发展,以此为群众打造安全又便捷的购药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新兴业态发展,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行业已然入快速发展阶段。药品是一种具有防治疾病的特殊商品,世界各国均实行严格的药品监管,然而,互联网本身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监管部门难以对互联网药品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本文从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的行业现状入手,紧密结合社会背景、政策环境和近年来从事药品监管的工作经历分析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现状及存在问题,并从多个角度提出监管对策优化路径,以期能促进我国互联网药品经营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方法,以提出问题、文献研究、阐述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对比分析、提出建议为主线,第一章介绍了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的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基本情况;第二章阐述了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的概念和研究理论基础;第三章阐述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现状;第四章通过现状深入分析当前我国互联网市场药品监管中存在一是监管主体单一,社会参与度不高,部门之间缺乏髙效协作机制,监管人员专业能力缺乏,二是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律内容缺失,三是监管过程中存在监管技术手段有限等问题并从监管部门、经营主体、社会公众三方面分析了原因。在此基础上,第五章对国外的监管实践经验进行探讨,提出可借鉴的经验启示。第六章,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互联网市场药品监管的对策与建议,一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健全互联网市场药品监管规章制度和内容,三是通过丰富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物流配送监管等方式强化监管行为,以规范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购药安全,促进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行业健康发展。
张曼曼[10](2019)在《药品供应链质量监管研究》文中提出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其质量问题至关重要。然而,由于药品的高度专业性,普通消费者甚至药品经营企业无法对其质量进行辨识,只能依靠政府对其进行质量监管。此外,由原辅料引发的药品质量问题日益增多,2008年起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步开始探索药用原辅料管理模式的变革,试图将原辅料的生产和使用纳入监管视野。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我国相继出台了《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依靠飞行检查、预先通知检查的手段对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管。此外,考虑到原辅料对最终药品质量的影响,除了飞行检查、预先通知检查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还会采用延伸检查的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管。但是,从药监局公布的我国历年来药品案件的数量来看,假劣药事件依旧频发。备受推崇的药品飞行检查的常态化,并没有带来假劣药案件数量的下降,反而从2016年开始,假劣药案件的数量呈现不降反增的趋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众多,每个企业都有其各自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往往属于企业的私有信息。本文开创性地站在药品供应链角度,在充分考虑企业特点的情况下针对药品质量监管进行博弈建模,研究了飞行检查和预先通知检查在完全信息以及不完全信息下的有效性以及各自的适用范围;分别提出了针对不完全信息的有处罚上界约束以及无处罚上界约束的新的监管机制;研究了考虑原辅料供应商的药品监管博弈;最后考虑到我国监管需求无限和监管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提出了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协助监管,以有效降低监管成本,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本文得到的创新结论主要如下:(1)飞行检查与预先通知检查都不总是一种有效的监管方法,其监管效果的好坏依具体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在完全信息下,飞行检查在企业技术水平以及监管成本同时较低的情况下能够获得更好的监管效果;,否则,预先通知检查的监管效果更好。在不完全信息下,如果高或低技术水平较低,飞行检查在监管成本较低时优于预先通知检查,在监管成本较高时劣于预先通知检查;如果低技术水平较高,预先通知检查更优。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能一味地依赖一种监管方法,而应该针对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监管方法。(2)新的监管机制(有处罚上界约束、无处罚上界约束)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激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遵守GMP、GSP的要求。但是有些时候,好的监管效果是以牺牲部分社会剩余为代价的,尤其对于有处罚上界约束的新监管机制更是如此。(3)当监管博弈考虑原辅料供应商时,飞行检查与预先通知检查监管效果的优劣依具体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只有当监管成本非常高时,原辅料的监管才可以完全转嫁给药品生产企业;否则,原辅料应该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此外,鼓励举报往往能够得到更好的监管效果,与此同时可能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4)基于安全性要求和经济性两个指标,药品可以被分为低风险低价值、低风险高价值、高风险高价值以及高风险低价值四类。对于低风险低价值类药品,宜采用一次检测策略;对于低风险高价值类药品,宜采用严格的一次检测策略并辅以过程监控策略;对于高风险高价值类药品,宜采用严格的过程监控策略;对于高风险低价值类药品,宜采用过程监控策略并辅以一次检测策略。
二、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公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公告(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BSC的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英文缩略词表 |
前言 |
第一部分 导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 |
第二部分 相关概念、理论及法规文件 |
2.1 相关概念 |
2.2 相关理论 |
2.3 研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
2.4 与中药饮片相关的质量标准 |
第三部分 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现状分析 |
3.1 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
3.2 辽宁省中药饮片监管部门及职能 |
3.3 中药饮片监管工作的相关配合部门 |
3.4 中药饮片质量的监管对象 |
3.5 监管手段 |
3.6 平衡计分卡理论和质量监管的结合 |
第四部分 基于平衡计分卡理论在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 |
4.1 基于BSC的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2 使命及维度目标的确定 |
4.3 指标体系构建 |
4.4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5 绩效评价体系的分值和评价标准 |
4.6 提升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绩效水平的对策建议 |
第五部分 监管部门运用平衡计分卡有效实施的保证措施 |
5.1 前期准备工作 |
5.2 评价工作的重点环节 |
第六部分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存在的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本研究创新性的自我评价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指标重要性专家打分问卷 |
附录 B (第一轮德尔菲调查)指标评分标准设计问卷 |
附录 C (第二轮德尔菲调查)指标评分标准设计问卷 |
综述 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及平衡计分卡理论的研究进展概述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致谢 |
(2)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政府控制的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 |
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市场研究的新领域 |
三、系统抽象法在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中的运用 |
第一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市场调剂的重要性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及其地位 |
一、民族药成药的主体部分是医院制剂 |
二、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品种 |
三、民族药医院制剂在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中的主体地位 |
第二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是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的支撑 |
一、医院制剂在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体系中占重要地位 |
二、医院制剂在各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中发挥的作用 |
三、医院制剂在民族地区医疗保障中的用药范围 |
第三节 医院制剂的市场调剂是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的保障 |
一、民族医医院的结构及其分布 |
二、民族医医院调剂使用制剂的原因 |
三、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调剂制剂所占比重 |
第四节 医院制剂的市场调剂是少数民族患者用药的重要保障 |
一、少数民族患者大多愿意接受民族医治疗 |
二、民族地区常发病、多发病民族药有独特疗效 |
三、少数民族患者使用民族药医院制剂药费低 |
第五节 医院制剂调剂有利于民族医医院的发展 |
一、能增加制剂调出医院的收入 |
二、有利于提高民族药医院制剂的生产质量和水平 |
三、制剂调剂有利于民族医医院特色的形成 |
第二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结构 |
第一节 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调出方和调入方 |
一、调出方(卖方) |
二、调入方(买方) |
三、调入方和调出方买卖制剂的特点 |
第二节 调入方与调出方的调剂协议与批准 |
一、买卖双方协议的达成 |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
三、制剂调剂是一个有严格监管的市场 |
第三节 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价格 |
一、制剂的调剂价格由物价部门制定执行 |
二、医院制剂调剂价格的评价 |
三、民族药品市场内部价格变化对调剂市场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一、调剂市场主要涉及藏、蒙、维吾尔族药医院制剂 |
二、五藏区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三、八蒙区蒙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四、维傣彝苗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 |
第三章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控制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的注册与再注册 |
一、对民族药医院制剂注册的要求 |
二、有效期与再注册 |
三、高昂的注册与再注册成本阻碍民族药医院制剂发展 |
四、注册困难限制了市场调剂制剂的品种与结构 |
第二节 对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控制 |
一、对每一笔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的批准 |
二、调剂市场监管阻碍市场正常运行 |
三、大量院内协定方剂产生和民族医特色疗法产生 |
四、制剂调剂市场行政控制地方性和封闭性突出 |
第三节 从注册制到备案制的转变缩小了制剂调剂市场规模 |
一、备案制的出台及其主要内容 |
二、备案制必将导致调剂市场规模缩减 |
第四章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发展的趋势 |
第一节 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消亡的条件 |
一、中药医院制剂所走过的道路 |
二、民族药国药品种数量必须增加 |
三、医疗保险和少数民族收入水平提高 |
第二节 现阶段必须扩大民族药医院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 |
一、民族药国药品种数量有限 |
二、市场是民族医医院之间调剂制剂余缺的唯一途径 |
三、扩大制剂配制和调剂市场满足少数民族患者用药需求 |
第三节 为民族药医院制剂调剂市场的消亡创造条件 |
一、定期将部分民族药医院制剂申报为国准字成药 |
二、降低医院协定方剂申报为医院制剂的难度 |
三、逐步增加民族医医院临床用药中的国药比重 |
四、提高民族药医保报销比例和少数民族收入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3)HK医药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概述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企业战略管理理论的研究动态 |
1.2.2 医药企业发展战略的相关研究动态 |
1.3 论文研究内容、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研究的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3.4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及研究基础 |
2.1 战略管理的发展历程 |
2.2 企业业务战略理论 |
2.2.1 成本领先战略 |
2.2.2 差异化战略 |
2.2.3 集中化战略 |
2.3 企业战略分析方法 |
2.3.1 SWOT分析方法 |
2.3.2 产品业务BCG分析 |
第3章 HK医药公司发展环境分析 |
3.1 HK医药公司简介 |
3.2 HK医药公司战略管理现状分析 |
3.3 HK公司内部条件分析 |
3.3.1 HK公司的业务梯次分析 |
3.3.2 HK公司产品BCG分析 |
3.3.3 HK医药公司资源能力分析 |
3.3.4 HK医药公司核心能力分析 |
第4章 HK医药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4.1 一般外部环境分析 |
4.1.1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4.1.2 经济环境分析 |
4.1.3 社会文化环境分析 |
4.1.4 科学技术环境分析 |
4.2 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
4.2.1 行业产业链分析 |
4.2.2 波特五力模型分析 |
4.3 中国原料药行业市场现状及趋势分析 |
4.3.1 全球原料药市场发展概况 |
4.3.2 国内原料药市场发展概况 |
4.3.3 医药CMO行业发展概况 |
第5章 HK医药公司发展战略制定 |
5.1 HK医药公司发展战略的SWOT分析 |
5.2 HK医药公司发展战略的目标与定位 |
5.3 HK医药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构建 |
5.3.1 HK医药公司总体战略 |
5.3.2 HK医药公司业务战略的重点 |
5.3.3 HK医药公司业务体系 |
5.3.4 HK医药公司业务发展的部署 |
5.3.5 主要业务的发展步骤分析 |
5.4 HK医药公司职能战略 |
5.4.1 核心能力战略 |
5.4.2 财务战略 |
5.4.3 人才培养战略 |
第6章 HK医药公司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HK医药公司战略实施 |
6.2 组织结构重构 |
6.2.1 建立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组织架构 |
6.2.2 建立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治理结构 |
6.2.3 建立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企业文化 |
6.3 HK医药公司资源匹配 |
6.3.1 影响资源分配的因素 |
6.3.2 战略资源的分配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解读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含义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适用范围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溯源与发展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背景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正式确立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建立的缘由及标准 |
四、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运行机制及缺陷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运行机制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内在缺陷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及作用 |
一、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功能定位 |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作用解析 |
第五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药品可及性 |
一、对药品价格的影响 |
二、对医药产业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创新能力与产业发展的需要 |
一、我国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现状分析 |
二、我国医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 |
三、我国医药政策的演变 |
四、我国医药产业的总体评价 |
五、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 |
第二节 保障公民健康权与生命权的重要途径 |
一、药品取得是公共健康的重要保障 |
二、利于解决药品短缺这一现实问题 |
第三节 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规则制定的需要 |
一、提升我国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 |
二、我国对药品专利国际规则变革的需求 |
第四节 制度移植可行性的多维分析 |
一、遵循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的宪法原则 |
二、契合利益平衡的立法旨趣 |
三、合乎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目标 |
四、符合最优资源配置的要求 |
五、因应公共政策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
第一节 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加拿大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效果 |
三、加拿大与美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异同 |
四、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立法现状 |
二、韩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情况 |
三、评价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
一、自由贸易协定下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 |
二、国际药品专利规则的未来走向 |
三、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前景展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配套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 |
一、药品试验例外的创立 |
二、药品试验例外的正当性及制度功用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相互制衡 |
四、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例外的冲突与解决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 |
一、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专利期限延长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专利链接与专利期限延长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第三节 药品专利链接与药品试验数据保护 |
一、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创立与发展 |
二、药品试验数据保护的制度评价 |
三、药品试验数据保护与药品专利链接的关系 |
四、我国的制度因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法律规制的理论溯源 |
一、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差异性 |
二、创新激励与自由竞争之间的协调性 |
三、专利法与反垄断法适用的竞合及取舍 |
第二节 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滥用的表现形式 |
一、药品专利常青 |
二、反向支付协议 |
第三节 药品专利常青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规制路径之考察 |
二、我国的规制路径之选择 |
第四节 反向支付协议的反垄断法规制 |
一、典型国家的反垄断执法实践之考察 |
二、我国对典型国家执法经验的现实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构建的体系化思考 |
第一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的规定及实践之评价 |
一、我国现行药品专利链接规定之梳理 |
二、我国现有实践之考察 |
三、我国现行规定及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本质定位与立法选择 |
一、药品专利链接模式梳理与评介 |
二、推行以利益平衡为核心的强保护模式 |
三、制度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规范设计 |
一、补充制度设计的法律依据 |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衔接 |
三、药品专利链接的具体操作流程 |
四、药品专利信息的公示 |
五、暂缓审批期的设定 |
六、专利挑战制度的设计 |
七、首仿药市场独占期制度的设计 |
第四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 |
一、与药品试验例外制度的衔接 |
二、与药品专利期限延长制度的衔接 |
三、与专利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衔接 |
四、与诉前禁令制度的衔接 |
五、与药品专利诉讼制度的衔接 |
六、与专利行政处理制度的衔接 |
第五节 我国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的实施机制之完善 |
一、简化药品上市审批程序 |
二、适当提高医药发明可专利性标准 |
三、修改和完善专利无效程序 |
四、建立首仿药替代制度 |
五、完善药品价格管控机制 |
六、健全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5)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药品流通 |
二、药品安全 |
三、药品流通监管 |
四、药品流通安全 |
第二节 理论基础分析 |
一、政府规制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形势分析 |
第一节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概况 |
一、市场规模逐步扩大 |
二、社会化流通企业增多 |
三、行业管理成效明显 |
第二节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加强监管的紧迫性分析 |
一、假药危害日益严重 |
二、药品监管未彻底到位 |
三、药品流通市场失灵 |
第三章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监管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行业安全监管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哈尔滨市流通行业药品安全监管主要措施 |
一、药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及人员情况 |
二、哈尔滨市流通行业药品安全监管职能 |
三、哈尔滨市流通行业药品安全监管方式 |
四、哈尔滨市流通行业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
第三节 哈尔滨市流通行业药品安全监管成效 |
第四章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调查分析 |
一、调查对象 |
二、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分析 |
三、药品安全监管职能了解程度分析 |
四、虚假药品广告现象分析 |
五、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分析 |
第二节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方式单一化 |
二、监管对象问题多且分散 |
三、监管效能不强 |
四、监管过程民众参与度不强 |
第三节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 |
二、药品企业缺乏自我监管意识 |
三、药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 |
四、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综合能力不足 |
五、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足 |
第五章 发达国家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欧美国家药品流通安全监管措施 |
一、美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措施 |
二、英国药品流通安全监管措施 |
三、日本药品流通安全监管措施 |
第二节 启示与借鉴 |
一、建立健全的药品监督管理制度 |
二、建立稳定的药品流通监督体制 |
三、审查药品广告,确保真实性 |
四、加大药品企业稽查抽查力度 |
第六章 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法制 |
一、构建起流通领域科学的安全监管体制 |
二、建立多方联动的多元化监管机制 |
三、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建设 |
第二节 建立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配套制度 |
一、建立药品监管信息化制度 |
二、建立广告相关规范制度 |
三、构建药品流通企业的安全信用体系 |
第三节 加强哈尔滨市药品安全监管外部力量建设 |
一、提升公众监督的参与度 |
二、加强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宣传 |
三、提升监管对象的职业素养 |
第四节 加大哈尔滨市药品流通行业违法违规的惩戒力度 |
一、加强药品安全教育 |
二、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
三、加大法律惩戒力度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基于GSP标准的药品综合监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系统研究背景 |
1.2 系统研究现状 |
1.3 系统主要解决的问题 |
1.4 本文主要工作 |
1.5 本文组织结构 |
第2章 系统需求分析 |
2.1 系统需求概述 |
2.2 系统角色分析 |
2.3 功能性需求分析 |
2.3.1 药品经营管理分析 |
2.3.2 药品生产管理分析 |
2.3.3 监管站管理分析 |
2.3.4 知识库管理分析 |
2.3.5 系统管理分析 |
2.4 系统非功能性需求 |
第3章 系统设计 |
3.1 系统总体设计 |
3.1.1 技术架构设计 |
3.1.2 功能架构设计 |
3.1.3 网络架构设计 |
3.2 系统详细设计 |
3.2.1 药品经营管理设计 |
3.2.2 药品生产管理设计 |
3.2.3 监管站管理设计 |
3.2.4 知识库管理设计 |
3.2.5 系统管理设计 |
3.3 数据库设计 |
第4章 系统实现与测试 |
4.1 系统实现 |
4.1.1 药品经营管理实现 |
4.1.2 药品生产管理实现 |
4.1.3 监管站管理实现 |
4.1.4 知识库管理实现 |
4.1.5 系统管理实现 |
4.2 系统测试 |
第5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概念界定及文献综述 |
三、本文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概述 |
第一节 问题起源 |
第二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的争议 |
一 行政处罚说 |
二 行政强制说 |
三 行政命令说 |
第二章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的法规分析 |
第一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的立法现状 |
第二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的条文结构 |
第三章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的执法分析 |
第一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在执法运用中的现状 |
一 文书形式多样 |
二 法规适用不一 |
第二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在行政执法中的法律属性 |
一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为行政命令的执法案件分析 |
二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为行政处罚的执法案件分析 |
第四章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的司法分析 |
第一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在司法审判中的现状 |
一 司法定性有别 |
二 理由佐证不足 |
第二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的司法裁判理由 |
一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为行政命令的司法案件分析 |
二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为行政处罚的司法案件分析 |
第五章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的法律属性界定 |
第一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的适用现状分析 |
第二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的适用情形讨论 |
第三节 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为行政命令行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责令召回法律规范统计 |
附录 B:责令召回行政执法案例定性统计 |
附录 C:责令召回司法审查案例定性统计 |
附录 D:责令召回行政机关定性与司法机关定性对比统计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云南省新型中药饮片现状与发展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及名词中英对照表 |
名词及单位注释表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目的 |
方法 |
1 实地调查研究 |
1.1 调查方法:访谈式调查方法 |
1.2 调研单位的选择 |
1.3 调研的单位 |
1.4 调研问题及建立 |
2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文献研究 |
3 原始报告及文献研究结果的处理 |
结果 |
第一章 直接口服粉末饮片现状与发展政策研究 |
一 现状 |
1 定义 |
2 分类 |
3 国内其他省份概况及比较 |
3.1 河北省 |
3.2 四川省 |
3.3 江苏省 |
4 云南省 |
4.1 云南省政策现状 |
4.2 三家被调研企业的生产品种 |
4.3 销售额统计 |
4.4 云南省企业销售渠道 |
4.5 云南省企业的市场分布 |
4.6 调研云南省某大型连锁药店销售的直接口服粉末饮片品种及厂家 |
4.7 云南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诉求 |
5 省级粉末饮片标准及药典品种分析 |
5.1 《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 |
5.2 贵州省和四川省新增品种 |
5.3 《云南省中药饮片标准》(2005年版)Ⅰ~Ⅱ册及散页标准 |
5.4 《中国药典》(2015年版)粉末饮片分析 |
5.5 各省标准对比 |
6 安全性研究现状 |
6.1 云南优势、特色品种 |
6.2 药食同源类药材品种 |
6.3 胃肠道刺激性 |
7 用法用量 |
8 稳定性 |
二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1 政策矛盾 |
2 质量控制 |
3 稳定性 |
4 安全性及用法用量 |
5 饮片打粉争议 |
6 标准问题 |
三 讨论 |
1 优势 |
2 不足 |
3 品种适用范围 |
3.1 用于临床的品种 |
3.2 用于大健康的品种 |
4 标准的发展 |
5 建立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中心 |
6 严格控制粒度 |
7 加强用药监管、监测不良反应 |
8 冻干粉末饮片 |
第二章 中药破壁饮片现状与发展政策研究 |
一 现状 |
1 定义 |
2 属性分析 |
3 销售途径(或试用单位) |
4 已发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质量标准 |
5 各省质量标准对比 |
6 各省试点研究现状对比 |
7 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现状 |
7.1 安全性 |
7.2 用法 |
7.3 量效关系及用量折算 |
8 稳定性 |
9 云南省试点研究现状 |
9.1 两家企业试点进展对比 |
9.2 云南省某试点企业完成研究和正在研究的品种分析 |
9.3 试点企业标准及研究资料存在的问题 |
二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1 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问题 |
2 安全性研究不够深入,用法用量规定不合理 |
3 稳定性问题 |
三 讨论 |
1 MGP的粉体粒度 |
2 MGP的品种适用范围 |
2.1 以用法划分 |
2.2 以用途划分 |
3 MGP的优势和不足 |
第三章 中药配方颗粒现状与发展政策研究 |
一 现状 |
1 定义 |
2 属性分析 |
3 已发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质量标准 |
4 质量标准的研究现状——国内现有质量标准的品种、制法及质量控制方法统计分析 |
4.1 国家试点统一标准 |
4.2 《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一~二册) |
4.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五版)(上、下册) |
4.4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一~六) |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一卷) |
4.6 《天津市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暂行)》(二~五册) |
4.7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
4.8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
5 临床等效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进展 |
5.1 大部分方剂应用配方颗粒时,疗效和安全性与传统饮片接近或疗效优于传统饮片 |
5.2 合煎情况下疗效和安全性更优的“药对”和方剂 |
5.3 用量折算的现状 |
5.4 打粉、制粒品种的安全性研究现状 |
6 药物稳定性研究现状 |
7 云南省试点现状 |
7.1 云南省市场格局 |
7.2 四家企业试点进展对比 |
7.3 企业试点现状(截至2020年1月1日) |
二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1 配方颗粒的临床研究不规范,部分研究忽略了中医药理论 |
2 配方颗粒的临床应用欠规范 |
3 用量难以把握 |
4 对于贵细类饮片等品种是否应当研末或研末制粒的争议 |
5 国内现有部分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存在的问题 |
6 药物稳定性问题 |
7 中药配方颗粒的注册管理存在争议 |
三 讨论 |
1 优势 |
2 不足 |
3 探索建立统一完善的适宜新型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的药品管理体系,以中药配方颗粒为例 |
4 中药饮片的守正与创新 |
5 技术及政策需求 |
结论 |
创新性及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研的问题汇总) |
表 (调研的问题汇总) |
附录 (第一章) |
表1 河北省“美威药业”直接口服中药粉末饮片品种目录 |
表2 四川省“金岁方药业”直接口服中药粉末饮片品种目录 |
表3 江苏苏轩堂药业有限公司直接口服粉末饮片品种目录 |
表4 《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5年版)中直接口服粉末饮片标准统计(44个品种) |
表5 截至2019年10月1日云南省部分粉末饮片标准相关品种在其他省市饮片炮制规范的收载情况 |
表6 截至2020年1月10日,拟停止执行或停止执行部分粉末饮片标准的省市(自治区)及其相关品种汇总 |
表7 《云南省中药饮片标准》(2005年版) (Ⅰ~Ⅱ册)粉末饮片的起草说明分析 |
表8 直接口服粉末饮片具体品种存在的问题 |
表9 被调研生产企业反映,传统饮片存在的问题 |
附录 (第二章) |
表1 《广东省中药破壁饮片质量标准》分析(共62个法定标准/品种) |
表2 《贵州省中药、民族药饮片标准》(2013年版)20个品种破壁饮片分析 |
附录 (第三章) |
表1 《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册)品种统计 |
表2 《广东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册)品种统计由于该册标准未纳入“规格”,故未统计规格 |
表3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五版)上册—备案资料品种、工艺等统计 |
表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五版)下册—备案资料统计 |
表5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一)》品种及工艺统计 |
表6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二)》品种及工艺统计 |
表7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三)》品种及工艺统计 |
表8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四)》品种及工艺统计 |
表9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五)》品种及工艺统计 |
表10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六)》品种及工艺统计 |
科研社会调查研究证明及原始调研记录 |
部分网页参考文献的截图 |
综述 中药配方颗粒临床等效性研究现状浅析 |
1 临床等效性研究现状 |
1.1 支持配方颗粒与传统饮片等效的证据 |
1.2 不支持配方颗粒与传统饮片等效的证据 |
2 存在问题 |
2.1 配方颗粒的临床研究不规范,部分研究忽略了中医药理论 |
2.2 配方颗粒的临床应用欠规范 |
3 讨论 |
3.1 规范配方颗粒临床研究,贯彻中医药理论,建立适合配方颗粒(中药饮片)的临床评价体系 |
3.2 研究《中药配方颗粒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确定配方颗粒适用范围 |
参考文献(综述)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现状及监管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析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创新性与局限性 |
1.5.1 研究创新 |
1.5.2 局限性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的相关概念 |
2.1.1 药品 |
2.1.2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的概念 |
2.1.3 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监管理论 |
2.2.2 社会治理理论 |
2.2.3 利益集团理论 |
第3章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现状分析 |
3.1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行业和政策的演变 |
3.2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的行业现状分析 |
3.2.1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行业规模现状 |
3.2.2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模式现状 |
3.2.3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安全形势现况 |
3.3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现状分析 |
3.3.1 监管主体 |
3.3.2 监管依据 |
3.3.3 监管行为 |
第4章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监管主体存在的问题 |
4.1.1 监管部门之间缺乏高效协作机制 |
4.1.2 监管对象基数大,专业监管人员数量有限 |
4.1.3 监管主体单一,社会参与度不足 |
4.2 监管依据存在的问题 |
4.2.1 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的法律层次偏低 |
4.2.2 现有法规相对滞后,新法规尚未出台 |
4.2.3 监管法律内容缺失 |
4.3 监管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
4.3.1 对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的实践性不强 |
4.3.2 技术监管手段有限,查处力度不强 |
4.3.3 对药品物流配送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
4.3.4 对第三方平台缺乏有效监管 |
4.3.5 互联网市场药品广告缺乏有效监管 |
4.4 原因分析 |
4.4.1 监管部门方面 |
4.4.2 经营主体方面 |
4.4.3 社会公众方面 |
第5章 国外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的经验与启示 |
5.1 国外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的实践经验 |
5.1.1 美国实践经验 |
5.1.2 英国实践经验 |
5.1.3 德国实践经验 |
5.2 国外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5.2.1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
5.2.2 社会治理理论下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监管机制 |
5.2.3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管中的自律作用 |
5.2.4 重视对消费者的教育和权益保护 |
第6章 加强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
6.1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监管机制 |
6.1.1 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
6.1.2 加强政府监管人员能力建设 |
6.1.3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推动行业自律 |
6.1.4 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6.1.5 落实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诚信经营机制 |
6.1.6 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 |
6.2 完善互联网市场药品监管依据 |
6.2.1 健全互联网市场药品监管规章制度 |
6.2.2 健全监管内容 |
6.2.3 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权益制度 |
6.3 规范互联网药品经营的监管行为 |
6.3.1 明确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监管与传统药品经营监管的关系 |
6.3.2 丰富监管技术手段 |
6.3.3 加强互联网市场销售药品的配送监管 |
6.3.4 加强互联网药品广告监管 |
6.3.5 提升网售药品用药指导的服务质量 |
6.3.6 加强网售药品的抽检力度 |
6.3.7 加强对网售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治理 |
6.3.8 加大安全宣传教育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药品供应链质量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药品的特殊性需要政府监管 |
1.1.2 监管需求与监管资源不匹配 |
1.1.3 药品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
1.1.4 我国药品电子监管被迫中断 |
1.1.5 药品监管机制研究是保证我国药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
1.2 基本概念与研究对象界定 |
1.2.1 基本概念 |
1.2.2 研究对象界定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药品监管研究 |
2.2 供应链上下游质量管理研究 |
2.3 经济遵从和法律执行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2.5 本章小结 |
3 飞行检查监管研究 |
3.1 问题背景 |
3.2 问题描述 |
3.3 完全信息下的飞行检查 |
3.3.1 模型构建 |
3.3.2 均衡分析 |
3.4 不完全信息下的飞行检查 |
3.4.1 模型构建 |
3.4.2 均衡分析 |
3.5 不完全信息对飞行检查的影响 |
3.6 本章小结 |
4 预先通知检查监管研究 |
4.1 问题背景 |
4.2 问题描述 |
4.3 完全信息下的预先通知检查 |
4.3.1 模型构建 |
4.3.2 均衡分析 |
4.4 不完全信息下的预先通知检查 |
4.4.1 模型构建 |
4.4.2 均衡分析 |
4.5 不完全信息对预先通知检查的影响 |
4.6 本章小结 |
5 两种监管方法对比及新监管机制 |
5.1 问题背景 |
5.2 两种监管方法绩效对比 |
5.2.1 完全信息下绩效对比 |
5.2.2 不完全信息下绩效对比 |
5.2.3 数值展示 |
5.3 新监管机制 |
5.3.1 有处罚上界约束的自选择监管机制 |
5.3.2 无处罚上界约束的自选择监管机制 |
5.3.3 监管绩效对比 |
5.4 本章小结 |
6 考虑原辅料供应商的药品监管研究 |
6.1 问题背景 |
6.2 问题描述 |
6.3 不考虑举报的三方监管博弈模型 |
6.3.1 飞行检查下的三方监管博弈 |
6.3.2 预先通知检查下的三方监管博弈 |
6.4 鼓励举报的三方监管博弈模型 |
6.4.1 飞行检查下的三方监管博弈 |
6.4.2 预先通知检查下的三方监管博弈 |
6.5 本章小结 |
7 药品全供应链监管研究 |
7.1 问题背景 |
7.2 药品分类 |
7.2.1 药品的分类依据 |
7.2.2 药品的具体分类 |
7.3 分类监管 |
7.3.1 监管策略 |
7.3.2 分类监管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后续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公告(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BSC的辽宁省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 姜小杭. 辽宁中医药大学, 2021
- [2]论民族药医院制剂的调剂市场[D]. 成瑞雪.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3]HK医药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研究[D]. 李海霞.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4]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研究[D]. 苏冬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5]哈尔滨市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研究[D]. 谷文静.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6]基于GSP标准的药品综合监管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张庆恒. 山东大学, 2020(12)
- [7]不安全食品责令召回法律属性研究[D]. 王宇婷.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8]云南省新型中药饮片现状与发展政策研究[D]. 李泓乐. 昆明医科大学, 2020(02)
- [9]互联网市场药品经营现状及监管对策研究[D]. 文雪菡.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7)
- [10]药品供应链质量监管研究[D]. 张曼曼. 北京交通大学,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