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农垦经济》2001年1-6期目录索引(论文文献综述)
邢伟[1](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肖伊然[2](2020)在《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研究 ——以双第华侨农场为例》文中提出文章以华侨农场归难侨的生活现状为切入点,梳理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的历史发展脉络,重点关注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执行过程及其后续发展。文章以龙海市双第华侨农场为个案研究,以华侨农场历史文献档案为基础,运用人类学、社会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实地接触归难侨群,希望由点到面探究华侨农场未来发展前景和归难侨群体的社会融入之路。1960年,双第华侨农场确定为接待安置归侨基地,由公私合营转为国营华侨农场。之后,双第华侨农场共经历了三次领导体制变化。2007年,国家针对华侨农场体制改革长期难以突破困境的背景下,提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目标,推动华侨农场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特殊的体制模式已不复存在,归难侨群体的场员身份意识逐渐转变为村民、居民。双第华侨农场的体制改革呈现了华侨农场从建制到“消亡”的历史过程,见证了中国现代社会历史变迁和归难侨群体社会生活变迁的方方面面。文章从“三融入”体制改革的目的出发,通过体制融入模式、地方治理、归难侨社会保障、侨居工程建设、归难侨生活现状等方面评析双第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执行状况。双第华侨农场纳入地方规划之后,结合自身实际发展优势,由“环境促工业”的发展观念转变为“不再下达工业指标,建设生态旅游”。并逐步解决归难侨群体的住房问题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有效的地方治理,归难侨群体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改革成效明显,对于全国华侨农场的未来发展具有借鉴意义。但是,华侨农场在后续发展仍然面临着共性问题。在涉及农场干部队伍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国有土地开发利用以及归难侨子女社会融入等方面,需要开展更深入的工作。华侨农场作为制度性产物,成功“融入”的关键仍然依靠制度建设。笔者认为华侨农场未来发展前景的根源在于体制创新,建立一套保证华侨农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通过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引导华侨农场干部创新观念,提高归难侨群体自身素质,注重华侨农场文化建设等路径,增强华侨农场自身造血功能,才能实现彻底融入。
高宏[3](2020)在《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志广泛编纂,积累了丰富的编纂理论和经验,本文以省级旅游志为研究对象,从编纂的角度考察了旅游志编修源流、背景和体例,对旅游志的内容、特点、价值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对旅游志内容梳理的基础上回顾了当代旅游的发展变迁。当代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经四个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当代旅游业白手起家,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遇挫折但徘徊前行,拨乱反正之后,在改革开放之初,旅游业开始崭露头角,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被国家确定为支柱产业。为适应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不断调整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扩大旅游的空间和地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居民收入增加,旅游出行人数和旅游消费大幅度增长,旅游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旅游业资料的收集和汇编,总结旅游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反映旅游发展的历史进程已经成为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和部署下,各级政府开始编修旅游志。旅游类志书的编纂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地方志在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旅游元素就是志书记述的一个重要方面。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旅游类专志开始产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志书也愈来愈丰富,出现了包括山志、水志、寺庙志、湖泊志、名胜志等诸多的旅游类志书,民国时期,名胜、古迹被纳入志书定例,逐步奠定了当代旅游志的基础。当代志书编纂过程中,旅游起初是作为部分区域志的篇章之一,随着旅游发展,逐步单独成志,并成为省级志书中一个重要的分志。首轮省级旅游志各地启动时间不一,发展极不平衡,纂修部门多,既有旅游部门,也有外事部门,还有外事部门和旅游部门联动修志。20世纪90年代后期,第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开始部署,省级旅游志的续修也开始启动,但由于首轮志书进展不一,故仅有7个省份完成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的编纂。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过程中呈现出工作体制的一致性、机构人员的趋同性、工作程序的相似性、志书编纂和旅游业发展不对称等特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根据各省旅游的实际情况和资料情况,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拟定的相关规定,对志书结构进行设计和规划。篇目主要采用篇(编)、章、节三级,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者、旅游设施、旅游服务、经营与管理等篇章。两轮志书基本都采用了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设序言、凡例、概述、卷目等,为全书之纲。省级旅游志的文体,在遵循传统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旅游志记述内容的情况,尤其景区景点景色的记述,略微有些创新和变通。两轮志书相比较,体例结构既有继承,也有变革和发展。篇章数量有所损益;篇目分类由“静”到“动”,与时俱进,更加科学;体裁运用更加丰富和合理;文风更加精炼、简洁和实用。省级旅游志主要记述了旅游资源与开发、旅游线路与规划、旅游类型、旅游市场、旅游服务施设、旅游管理等事象。在这些记述的内容中,展现了当代旅游业的发展和变迁:旅游活动类型更加丰富、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后起勃发、消遣性旅游幅度增大、自费旅游和自助旅游增加;旅游的时空极大拓展,客源地和目的地全球化,旅游时间更加灵活;旅游业的属性从外事接待逐步向经营接待型转变,最终形成旅游产业;旅游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旅游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得到极大的改善;旅游功能也更加多元。省级旅游志在多方面都具有价值,不仅是记录区域旅游发展的载体,也是经济和文化史料的重要来源;在旅游开发中,是旅游宣传的重要工具和信息来源,旅游规划与开发的重要参考,旅游商品开发的重要借鉴。对于旅游文化研究、旅游史研究、区域经济史研究意义重大。省级旅游志编纂成果丰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在编纂组织时,存在组织机构的临设与调整、修志人员的不稳定性、内容不断调整和变化、编纂工作持续周期长等问题;在体例编排方面,篇目分类不够科学、篇目设置存在太“全”和太“简”等现象;在内容记述方面,存在遗漏、失真、地图运用不足、关联性不够等问题;在理论运用方面,对方志学理论和旅游学理论有待进一步融汇贯通。针对省级旅游志编纂中存在的问题,有待从资料收集、篇目设置、内容建构和理论创新四个方面进行着手,提高志书的编纂质量。在资料收集方面,加强微观资料、口述史料、网络资料和旧方志资料收集;在篇目的设置时,注意行业分工实际和发展、篇目标题客观简洁、篇目设置注意整体性和逻辑性;在内容建构上,凸显地域特色、彰显时代变化、突出专业性;在理论方面加强创新,尤其是加强对省级旅游志的续修理论的研究、正确处理旅游志和其他志之间的关系,力争早日构建形成旅游方志学。
赵玉石[4](2019)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文中指出“三农”问题是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最大发展难题,表明在新的资源环境下农村原有的发展模式出现了适应性问题,需要探求破解发展困境、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新路径。这一方面离不开国家建构力量,需要政府在宏观层面主导农村的发展、建设,另一方面离不开农村内生力量,由熟悉农村、对农村有着特殊情感的农民来担任农村发展、建设的主体,才能将农村建设成为农民想要的样貌。然而自人民公社解体后,以家户为经营基本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进一步“原子化”(1),特别是随着人口流动的加速,农村呈现出较大的动态变化性,农村内生力量的聚合愈发困难。“将农民组织起来”成为增强农村内生力量、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关键。作为全新的组织载体,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分散经营的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运用组织化手段降低风险的理性选择,相比于传统合作社具有自发性、民主性、服务性、独立性等特点,不仅承担着发展农村经济、保障农民利益的责任,而且在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升农村民主化水平方面被寄予厚望,已经被列为国家着力培养的重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之一。但由于我国农民善分不善合的特性和国家政权建设过程中国家权力强势整合农村产生的权力惯性,新型农村合作社在产生和发展初期对政府有较强的依赖性,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制度嵌入的结果,因此,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必然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政府扮演着规划者、服务者、协调者、规范者的角色,但基于压力型体制下的政绩考核、利益权衡、人情关系等因素,政府行为却往往有着更加复杂的展现,有时甚至背离了公共角色的内在要求。本文以合作社经典理论和政府行为基本理论为理论依托,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间的深刻关联为逻辑基点,运用文献研究、规范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在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初步探讨了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作用模式、行为机制,并着重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做了现实考量,提出“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力图客观还原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全貌,寻找政府作用于合作社的适当行为着力点。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阐明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设计、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二部分为论文主体,共分六章。第一章是本文的理论基础,系统梳理了合作社理论和政府行为理论,明晰了本文的核心概念,为后续研究确立了理论支撑和分析框架。第二章重点剖析了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内在生长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通过分析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性质、特点、社会基础等生长机理,对合作社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合作社的政府行为需求进行了类型化分析。第三章主要分析和提炼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的作用与行为机制。在回溯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作用变迁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国合作社发展实际,提炼出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不同作用模式,以及包括动机、方式、内容、绩效在内的政府行为机制。第四章基于对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和个案分析,阐述了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并揭示政府在新型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困境。第五章比较分析了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进程中的政府行为,总结各国政府基于不同国情下的行为差异和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第六章在前面各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必须理清政府行为的“度”,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划清政府行为边界,并将政府行为由供给主导向需求主导转变,以增效为目标取向,通过搭建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互动平台,统合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各种行为,凝结成契合合作社需求的政府行为合力。第三部分为结论,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得出相关结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有:第一,新型农村合作社根据生发模式、资源与运营环境的差异可以分为企业带动型、大户带动型、村治组织带动型和政府带动型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对政府行为既有着共性需求,又存在个性差异需求。第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基于不同的作用程度和实施方式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模式,即国家主义模式、放任主义模式和混合模式,不同模式各有其形成机制,是一定条件、环境下的产物,需要依据不同地域环境、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评判政府行为模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是一个涵盖动机、方式、内容、绩效的有机系统。在行为动机上,行政环境的差异会使不同层级的政府在行为的内外动机上存在较大差异,出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行为动机的层级分化;在行为方式上,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存在正向和反向两种方式,即“政府规制”行为和“政府俘获”行为;在行为内容上,政府行为涵盖制度建构、服务供给、监管规范等多方面、各环节;在行为绩效上,政府行为绩效由行为因素、能力因素、环境因素三个变量构成的函数关系所决定,必须依靠三个因素的相互配合、相互作用才能实现整体提升。第四,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非均衡的博弈地位使政府时常出现越位、错位、缺位行为,越位行为挤压了合作社发展的空间,造成合作社独立性的丧失;错位行为使合作社混淆了发展内源动力和外部助力的边界,增加了合作社内外整合的难度;缺位行为造成了政府对农村合作社治理出现“真空”,导致合作社发展乏力。第五,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面临“上热下冷”、条块管理、制度不足、村庄空壳化等带来的行为困境,一些基层政府还缺乏为新型农村合作社提供扶持和帮助的权能和资源,这些现实困境成为政府作用发挥的掣肘,影响了政府在合作社发展中的行为能力。第六,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优化的路径要“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宏观语境之下规范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明确其行为依据、原则,梳理“行为清单”,同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实现政府行为和职能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的转变,拓宽农村合作社需求表达渠道,并通过制度设计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增进政府行为与合作社需求融合的可能性;三是凝合政府行为与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取向,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理念下建构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平台,将互动、服务意识输送至政府的行为理念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为优化。
张琦[5](2019)在《慕寿祺及其《甘宁青史略》研究》文中提出慕寿祺是近代甘肃名士之一,出生于耕读世家,后接受传统书院教育,于经学、史学颇有心得。其一生经历了社会的鼎革,于民国初期活跃于甘肃的政治舞台,结交不少社会名流;而后从教治学,研究西北地方史事,着作等身。慕寿祺所着《甘宁青史略》是一部西北地区通史,体例完备,门类繁多,注重历代戎事,也糅合近代新传入的各种西方科学知识。为研究西北的学人提供了详细的参考资料。《甘宁青史略》的成书既是国家政策导向所致,又因慕寿祺的学识渊博和家学传承的积淀。全书分为正编卷与副编卷两部分,正编卷的体例以编年体纪事为主线,副编卷的体例以纪事本末体谋篇。该书的内容书写以略古详今为特征,注重记载西北地区的军事、注重考察甘宁青之地的民族成分、综合考察地方的社会全貌。《甘宁青史略》在宏观的历史描述中隐含着作者的现实关怀,主要表现在对西北边疆的安全防卫、西北复杂的民族问题以及民生问题上。《甘宁青史略》参考了丰富的文献资料,记载了翔实的考察资料,收录了珍贵的档案文献,在政治军事制度史、财税史、宗教史、民族史、建筑史、民歌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
王爽[6](2016)在《互联网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研究》文中认为正如普适计算之父马克·韦泽(Mark Weiser)所说:“最高深的技术是那些令人无法察觉的技术,这些技术不停地把它们自己编织进日常生活,直到你无从发现为止”。①互联网就是这样的技术,它正在全方位改变网民的生活和消费习惯,并且催生了网络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形态,使互联网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在日趋变平的世界里,互联网从根本上变革了“传播”和“受众”的交互关系,也深刻改变了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的方式。互联网时代传统“受众”的内涵和外延都得到了拓展,主动性、即时交互性和“受众”舆论的蝴蝶效应得以彰显。文化内容在互联网世界有三大生存空间:娱乐、资讯和社交,它们构成了互联网社会的大部,同时也涵盖了网民进入网络世界的全部动机。网络时代的受众在通过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电脑(台式或便携式)、平板电脑、可穿戴的智能设备等终端接收、消费文化内容及其商品的同时,也不断地实践着文化内容的“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过程。互联网使网民成为文化产业运营中的中坚力量,如何从微观、中观和宏观角度探讨、分析和揭示出互联网对我国文化内容生产、推广和消费的影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当前社会各界都不断强调“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本文从技术和媒介发展史的角度,由“受众”身份变迁入手,在相关理论和业界实践的支撑下,通过传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文化产业运营对比分析,深入探讨网络技术、网络媒介为文化生产、文化推广和文化消费带来的变革,并剖析“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的方向和路径。文化生产、文化推广和文化消费这三者不仅代表了文化产业市场活动的过程性,而且它们也是文化经济其他要素的基础。研究互联网为文化产业运营带来的影响,必然应当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入手。文化生产是传统文化经济活动的起点,更是网络文化经济的核心生命力。文化内容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形态,由最初的图腾崇拜、神话传说、巫术、仪式等表现形式发展到商业大众文化生产再到网络文化内容生产,每一次变革的动力都源自于媒介技术的革新。传统大众文化产业运营是线性过程,生产活动是一切文化经济活动的起点。网络技术、数字技术在改变文化内容呈现形式的同时,也为文化内容生产带来了全新的生态环境。在这个生态环境中,网民是文化内容生产的主导力量,网民的内容创作、分享和点击为文化内容提供者、经营者的“免费”或收费经营提供了根本性支持。除了文化生产组织外,全体网民的参与性生产为文化经济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即时交互性“D1Y”文化内容生产活动既可以满足受众表达自我、实现自我的需要,还能借助网络平台与文化经济经营者即时交流。受众的“微内容”生产活动可以是对某一文化内容或商品的评价、反馈,也可以是原创的微内容发表。这些无疑都是对文化经济生命力的延续。“无形化”的文化推广是文化内容商品实现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保障。较之传统文化营销,网络文化内容商品推广强调“软”营销信息、交互营销沟通和整合全媒体。互联网环境下的文化营销活动更加趋向于无形化、“软”化,实体的文化产品或服务往往需要借助无形的文化内容、文化情怀、文化理念、企业文化、文化体验等的传播获取受众的注意。营销者并不直接将文化内容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呈现在消费者面前,商品价值需要消费者去主动发现并完成交换。同时,与传统“播式、推式”文化营销相比,网络文化营销的交互性是其最核心的竞争力。在商品种类繁多的文化市场环境中,如何针对不同受众的解构特色推广不同的文化内容商品是文化市场营销成功的关键。网络营销技术能够实现精准的信息搜集、分析和推送,并可以根据不同受众不同的网络生活习惯采用不同的手段实现文化内容商品推广,是最适合主观性和个性化都较强的文化内容商品推广的手段。碎片化的文化内容市场和碎片受众共同构成了文化内容商品的新活力,口碑成为衡量品质的最重要依据。文化消费既是交换价值实现的过程,也是内容价值再生的开端。传统线性文化经济活动,消费达成意味着一个经济活动的结束。互联网将文化消费的“终点”身份演变为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的“起点”。网络文化经济是一种分享经济,它遵循边际成本递减、边际效益递增的经济规律。在网络空间中的文化内容消费更强调自我价值实现、精神体验和交互分享。也正是因为网络文化消费的主动性、分享性等特征,使受众在调研、交流和分享文化内容商品的过程中,无意识地参与到了文化内容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活动中。这种循环性受众参与的文化内容生产、推广、消费和再生产、再推广和再消费活动,构成了网络文化经济的大生态系统。同时,网络文化经济突破了传统文化消费时空、支付手段和收入限制等弱点,颠覆了传统文化产业的经济规律,为文化消费带来了更广泛的受众、更多的体验。为应对“互联网+”时代的文化生产、推广、消费方式变革,必须推动文化产业商业模式的创新。笔者综合互联网为文化内容生产、推广和消费带来的变革以及受众在网络社会突出的主体地位,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运营变革概括提出“内容为王”商业模式、平台商业模式和“免费”商业模式。“文化内容”是文化内容商品和文化企业的最重要招牌,是受众粘附力的核心来源,更是一切网络文化经济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元素,互联网时代“内容为王”的内涵和外延得以拓展;网络平台是当今社会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生产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和信息从事内容创作,文化内容推广者依托互联网将信息有效推送到目标受众视线内,文化消费者依靠便利的互联网平台进行内容调研、交流、选择、购买体验和分享等一系列活动,网络平台对文化产业效益调节和受众分享都有着重要意义;“免费”是网络经济经常采用的经营模式,它颠覆了传统的商品定价策略,通过“交叉补贴”文化内容平台可以实现远高于传统文化内容商品定价销售获得的利润。“内容”、“平台”和“免费”交错存在于文化企业的网络经营中,三者共同构成了文化产业在网络环境中发展的主要商业模式。
刘小红[7](2016)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一种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农业保险理应成为我国农业发展和保护必不可少的制度。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必然要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行适当干预,而给予财政补贴则是政府干预的有效方式。文章遵循“问题提出-本质探寻-价值分析-困境检视-制度构建”的逻辑主线,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内涵、历史发展、理论基础、核心价值以及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现实困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系统论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分析梳理国内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问题的立法和实践现状,力求找到一条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合理路径和运行规则。最后,通过对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分析与反思,回归到中国语境下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具体构建问题上来。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总共分为七章。第一章首先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范畴及制度历史进行了研究和考察。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概念是本文首先要回答的问题。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及相关概念如农业保险、农业补贴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种类进行归纳,总结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具有政策性、强制性和普适性的特征,以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行政属性和市场矫正属性;第二部分对我国古代及近代、现代的农业保险及财政制度进行了梳理。指出早在我国奴隶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了农业保险及进行风险防御的意识萌芽。到了封建社会及近代社会时期,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新中国时期,政府主导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变迁。力图挖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历史依据。第二章从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角度等多维视角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寻找理论依据。本章是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和阐述,回答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问题。第一部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合理性,指出农业保险市场存在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等市场失灵现象,而对农业保险实施财政补贴是克服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加强农业产业保护、保障农民福利的必要措施。第二部分从伦理学角度思考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提出农业保险具有利他性,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是保护弱势群体和追求实质正义;第三部分从社会学角度分析由于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农民等农业生产经营者面对风险更是无所适从,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则是风险社会下,政府为保障农业稳定和金融稳定采取的干预措施之一;第四部分分别从“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法视角、公共财政理论的财政法视角和新国际贸易理论的国际经济法视角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系统论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第三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核心价值在于对农业保险人投保人的权利保障和农业经济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安全保障。第一部分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具有对农业保险投保人的权利保障价值,具体包括生存权保障、发展权保障以及财产权保障价值。本文认为,首先,农业保险投保人生存权保障不仅是强调人性尊严的宪法的价值追求,也源于福利国家思想。文章指出政府不仅负有保障公民生存权的职责,也具有保障弱者生存权的义务和能力。其次,从农业保险投保人发展权角度分析,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是保障农民人格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是为保障和实现农民发展权——经济发展权而生。是政府正视农民的经济需求而做出的制度回应。再次,本文认为财政补贴体现了从国家财产权到农民财产权的让渡,是履行国家职能的需要,也是实现实质正义的需要;第二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另一核心价值即农业经济安全保障价值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指出农业是基础性产业,但同时也是弱质性产业。农业生产不仅容易被自然条件所左右,还易受到一国政治体制、经济政策、法律制度等的影响;不仅会受到国内其他产业的冲击,也会受到国际相关产业冲击。农业保险正视了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将这种风险发生带给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损失予以分散化,而财政补贴是一项积极的经济政策,它正视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促使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会促使农业生产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第三部分论证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具有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价值,本文认为我国粮食安全受到人口变化和城市化进程、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农业保险属于“绿箱”政策,以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为目的的财政补贴手段,有利于保障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第四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产业安全保障价值进行了阐述,指出我国产业安全面临国内和国际多重挑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施,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为其他产业运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和安全保障。第四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现实困境作了剖析。文章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资金保障困境、效率困境、公平困境、监管困境。并分别对各种困境的表现和原因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第一部分从资金保障角度对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供给和需求存在不对应情况,既有预算等制度参与社会分配缺失的客观因素,也有相关政府怠于行为的主观因素;第二部分对效率困境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财政转移支付效率低下、程序复杂、监管低效率问题,其源于制度因素、部门利益因素和监管机构、监管方式的因素。财政转移支付造成的资金流动低效根源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农业保险牵扯到政府、保险机构以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三方面的利益,部门利益追求、复杂的运作和高昂的成本容易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监管机构不独立,监管方式不配套也易导致效率低下;第三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面临的公平困境进行了剖析,本文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在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程序设计上存在不足;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面临的监管困境,文章分析了监管的内容、监管困境具体表现及导致产生监管困境的原因。监管立法缺失、监管体系混乱、监管机构的“经济人”属性等都是监管困境产生的因素。第五章就当代各国农业保险补贴法律规制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纳和分析。本章对目前开展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的国家的模式进行了归纳。开展农业保险的国家财政补贴主要有从自由发展到政府主导模式、提供全方位支持模式、差别化管理模式和国家重点扶持模式。分析比较各国的主要模式,对我国的启示有二:其一,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进行政策、道德约束的效果不佳,法治化才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规制的有效路径。我国应立法规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其二,各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模式的选择都是该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状况决定的。现行各国规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模式不能说孰优孰劣,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基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应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之路。第六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困境突破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探讨。这是建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前提问题。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进行了探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是一种贯穿于农业保险补贴始终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体现了农业保险补贴立法者、管理者的价值取向。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应当坚持弱者保护理念和公共服务理念。两种理念贯穿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始终;第二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进行了阐释,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应当遵循收入保障原则、补贴公平原则、补贴效率原则;第三部分论证分析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模式。借鉴国外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成功模式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总体模式应采“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互助保险组织+保险公司+国家农业再保险集团”四位一体组织架构模式,着力构建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互助保险组织、保险公司、国家农业再保险集团的全方位的农业保险财政支持体系。补贴方式应采取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再保险、农业风险基金等,补贴标准不能一概而定,而是因地制宜,视不同方式、不同区域和不同阶段而定。第七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具体制度构建和完善进行了分析和论证。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做了阐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作为国家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举措,其补贴适用主体范围应具备合理性、正当性。扩大或缩小主体范围都是不适宜和不可取的。能够作为农业保险补贴的适用主体,其前提必须是参与农业保险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标的属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范围等,并且提出鉴于现代农业生产风险的特殊性,将市场风险纳入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范畴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二部分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探讨,指出应从预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和农业风险基金制度入手,保障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来源。吸收农业保险双方主体参与有关农业保险财政预算,构建参与式预算法律机制。通过实现预算决策的公平、准确,最终保障补贴资金来源的稳定。其次,建立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法律责任制度也是保障财政预算能及时、足额拨付的必要措施。在税收法律制度方面,从税收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转化,扩大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范围、扩大农业保险人的税收优惠范围和实行区域差别税率,在农业风险基金制度方面,以“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作为全国性的农业风险基金名称。设立理事会,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营运。理事会成员由农业保险相关部门组成,包括农业、财政、发展改革、保监会、省区、保险业代表、农民代表及保险与风险管理专家;第三部分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保障法律制度问题进行了论证。本文认为,为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可以通过优化补贴资金拨付流程,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实现。鉴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的作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此应该有所作为。绩效预算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理念和财政民主化背景下,追求政府资金效率的一种预算管理方式。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效率保障来看,应出台专门性绩效预算立法,主体制度——绩效预算评价制度,配套制度如:会计制度、绩效审计制度、绩效预算改革激励机制等也必不可少;第四部分就公平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阐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所追求的“公平”是一种实质公平,是起点不公平下的结果公平。并且,这种“公平追求”已经转变为对“弱者”的保护。本文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法规中的“弱者保护”不仅是保护“农业生产者”这个弱者,更是保护农业这个“弱者”。农业保险活动中的弱者具有相对性,这里要考虑地区差异、民族差异、经济实力差异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最终目的本就是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农业发展稳定和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职责法定化、分别赋予农业投保人和保险人农业风险保障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权及相关配套制度,构建差异型补贴机制是解决补贴公平困境的有力保障;第五部分就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安全、公平、平等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制度的目标,建立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稳定性的监管机构——中国保监会下的农业保险监管部,制定合理的监管规则和具体的监管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审计制度、法律责任制度是破解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困局的必由之路。
石越[8](2015)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权利保障》文中指出就业权利是《宪法》确认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社会权利。本文首先对与失地农民就业权利相关的理论进行梳理,对劳动权、工作权、就业权等概念进行辨析,继而探讨了平等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与就业权利紧密衔接的其它权利。从法解释学的角度分析了保障失地农民就业权利的法理依据,并且还从社会变迁与社会现代化、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等方面分析了保障其就业权利的社会学意义。其次,通过收集、筛选、提炼近年来的相关调研资料,对全国的失地农民就业概况和长三角、河南等不同地区的现状进行了归纳总结。进而分析出造成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六个制度性原因,诸如二元土地所有制及其征用补偿制度,这是造成失地农民处于经济上弱势地位并影响就业的第一步;就业相关的立法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方式单一、力度不到位;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公共服务成效有限;就业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等;以及国家经济社会转型的宏观大背景、失地农民的自身素质和价值观念等非制度性原因。最后,参考国内外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对策和启示,对我国保障失地农民就业权利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立法和政策建议。例如,构建就业权利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改革现有的土地收益分享机制,提高补偿标准,激活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就业的职能;完善就业保障立法和政策方面的顶层设计;将“大数据”思维引入失地农民就业公共服务领域,甚至可应用于更广泛的政府行政管理和立法领域;健全失地农民法律援助机制、建立维权互助组织;对失地农民进行思想引导和文化关怀等。
谢忠强[9](2014)在《反哺与责任: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研究 ——以人力、财物和技术设备的输出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上海是全国的上海,开埠以来上海与全国的经济联动关系就十分紧密。解放后,随着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建立,在国家对于全国经济发展调控不断加强的历史语境下,上海与全国的经济联动关系更加密切。上海的发展离不开全国的支援,而上海在得到全国支援的同时也为全国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历史贡献。建国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当中,上海虽未被当做国家投资的重点地区,但由于具有雄厚的工业技术力量,上海还是担负起了支援全国建设的历史任务。在建国后的头十年里,全国以工业化建设为重点。上海市为了支援全国的经济建设,充分动员本市资源,在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对这一时期国家的治淮工程、内地工业建设、一五计划重点工程建设、内地文化教育事业等进行了有力的支援。上海支援全国的历史,自“全国一盘棋”的发展方针确立之后,在从大跃进开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间的二十年时间里面更是进一步展开。改革开放以后,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上海支援全国”作为概念的体制语境消失,但随着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上海支援全国”的精神不但得到了很好的延续,而且还呈现出了新的时代特征。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的历史过程在推动全国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升华了上海自身的城市精神。正文共设五章及结语六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在回顾上海历史地位演变的同时,以解放后上海与全国的联动关系为切入点,在“全国支援上海”和“上海支援全国”两个方向相互印证的基础上,为后面几章内容的展开提供历史背景和内在逻辑的铺垫;第二章,主要对1949年至1958年间上海支援全国的开展情况进行考证和分析;第三章,主要对1958年至1978年间上海支援全国的情况进行梳理和研究;第四章,则选取支援福建省为例,进行上海支援全国的个案研究;第五章,主要对改革开放以后上海对全国的支援情况进行探讨;结语部分,主要对全文进行总结与概括的基础上,对解放后上海支援全国的历史进行宏观的评价和分析。通过研究,本文在前人成果启发的基础上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对解放后上海支援全国的研究有所推进:1、在对相关概念的考证方面有所推进;2、在对上海支援全国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上更注重保持其完整性;3、在进一步补充和挖掘史料的基础上对上海支援全国的相关史实的考证和梳理上力求更加丰富和全面。
詹华[10](2013)在《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老年社会经济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为了保障步入老年期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面对全球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人口赡养比率的日益提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重要性不断显现,改革、健全、完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已经成为世界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政府官员、工商实业界人士、专家学者们等共同关注与讨论的热点与焦点民生问题之一。在国内外有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研究方面可谓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名家辈出、着述颇丰。丰富、充实的研究文献资料对于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而言是大有裨益的,为研究的有效进行提供了良好的客观物质条件,也提供了比较重要的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线索,使本研究能够充分借鉴前人的学术成果,站在较高的理论视角上,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木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沿革以及在此历史进程中所反映出来的体制运行的机制性问题做一番比较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于中国而言,特别是对处于东南沿海的主要省份福建而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较低的历史条件下,面临较快的社会转型与经济体制转轨,面对社会人口日益老龄化的现实,构建一套符合现阶段国情与省情的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历史使命与严肃的政治任务。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基本上没有完整、现成的范例可以充分效仿,它是一个需要不断试验和探索的长期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学术理论的先行先试,即学术理论方面的先行性探索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是国家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地区化管理和运作的重要内容。探索与研究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必须要引入本土化的视角,立足于福建省的具体省情,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据。建国以来建立和不断健全、完善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是福建省情的重要体现,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是由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福建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运行状况所决定的。每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都有着包涵时代特色的鲜明特征。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部分,是社会民生领域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其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中,既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体制优越性和积极因素,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和负面因素。对于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历史性评价,应当要有一个全面、客观、辩证、理性的认识。因此,要充分地理解和认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改革与实践问题的实质,必须对其整个历史沿革的概况和历史演变的基本脉络做一个全方位、详细、深入的考察,由此可见,开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相关历史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客观必要性。本论文着重于从历史学的视角,对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演变情况进行研究。考虑到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历史研究有着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与应用性,由此,本论文将采取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资料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并用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本文以“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为题,围绕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发展的基本线索,充分结合史料,理论联系实际,介绍了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和基本内涵以及社会养老保险金制度构建的主要思想理论依据与制度建立、发展的历史渊源,论述了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的发展历程,对各个历史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主要特征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归纳和分析,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等角度入手,对不同历史时期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做了较为详细、深入地剖析与说明,就不同历史阶段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状况进行了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重点分析了其运行机制的历史积极作用和历史局限性,最后论述了现阶段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发展的主要改进思路。
二、《新疆农垦经济》2001年1-6期目录索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疆农垦经济》2001年1-6期目录索引(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研究 ——以双第华侨农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来源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来源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一、萌芽阶段(1980-1995年) |
二、发展阶段(1996-2006年) |
三、深入阶段(2007年至今) |
第三节 文献资料和研究方法 |
一、文献资料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地域 |
一、行政区划 |
二、自然环境 |
第二章 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提出和实施 |
第一节 华侨农场的缘起 |
一、东南亚排华 |
二、国内安置 |
第二节 华侨农场体制改革的发展历程 |
一、第一次领导体制变化(1950—1977年) |
二、第二次领导体制变化(1978-1985年) |
三、第三次领导体制变化(1985年至今) |
四、“三融入”体制改革的背景 |
第三节 “三融入”体制改革政策的实施内容 |
一、体制融入地方 |
二、管理融入社会 |
三、经济融入市场 |
第三章 双第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具体执行 |
第一节 “三融入”之前的双第华侨农场 |
一、场员安置 |
二、生产与经营管理体制 |
三、社会职能管理 |
四、场员薪资福利 |
第二节 体制融入模式 |
第三节 地方治理 |
一、发展布局 |
二、基础设施建设 |
第四节 归难侨社会保障 |
第五节 侨居造福工程 |
一、实施背景 |
二、实施过程 |
第六节 归难侨生存现状 |
第四章 双第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农场干部队伍建设 |
一、理顺体制机制 |
二、优化农场干部队伍 |
第二节 归难侨子女的社会融入 |
第三节 土地利用 |
第四节 华侨农场未来发展前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论文资助项目 |
(3)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选题的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概念界定 |
五、研究架构 |
第一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背景 |
第一节 当代旅游业快速发展 |
第二节 旅游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 |
第三节 居民收入与旅游消费增长 |
小结 |
第二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概要 |
第一节 旅游志编纂溯源 |
第二节 首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三节 第二轮省级旅游志编纂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编纂特点 |
小结 |
第三章 省级旅游志体例安排 |
第一节 省级旅游志结构设计 |
第二节 省级旅游志的体裁 |
第三节 省级旅游志的文体 |
第四节 两轮省级旅游志体例比较 |
小结 |
第四章 省级旅游志记述的事象 |
第一节 旅游资源与开发 |
第二节 旅游线路与规划 |
第三节 旅游类型 |
第四节 旅游市场 |
第五节 旅游服务设施 |
第六节 旅游管理 |
小结 |
第五章 旅游志中旅游业的发展变迁 |
第一节 旅游活动类型的变化 |
第二节 旅游时空的拓展 |
第三节 旅游业属性的变迁 |
第四节 旅游管理规范化和法制化 |
第五节 旅游设施的发展 |
第六节 旅游功能多元化 |
小结 |
第六章 省级旅游志的价值 |
第一节 资料价值 |
第二节 应用价值 |
第三节 研究价值 |
小结 |
第七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组织工作问题 |
第二节 体例编排问题 |
第三节 内容记述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应用问题 |
小结 |
第八章 省级旅游志编纂优化建议 |
第一节 资料收集 |
第二节 篇目设置 |
第三节 内容建构 |
第四节 理论创新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古籍 |
二、地方志 |
三、资料汇编 |
四、着述 |
五、期刊论文 |
六、硕博论文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4)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的相关理论 |
一、关于合作社的经典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合作社理论 |
(二)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合作社理论 |
(三)博弈论对合作社理论的创新发展 |
(四)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理论 |
二、政府行为的基本理论 |
(一)政府行为的内涵 |
(二)近代政府行为理论 |
(三)现代政府行为理论 |
第二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及对政府行为的类型化需求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内在机理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概念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性质和特点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生长的社会基础 |
(四)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因素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类型化分析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的类型 |
(二)不同类型新型农村合作社对政府行为需求的差异 |
第三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作用与行为机制 |
一、建国后政府行为对农村合作组织的作用变迁 |
(一)农业合作化时期:由自发到行政主导的农村合作社 |
(二)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对农村合作社的全面控制 |
(三)改革开放后:主体意识觉醒下的农村合作社 |
(四)新农村建设时期:市场导向型农村合作社的萌芽 |
二、政府行为对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的作用模式 |
(一)国家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二)放任主义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混合模式及其形成机制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机制 |
(一)行为动机 |
(二)行为方式 |
(三)行为内容 |
(四)行为绩效 |
第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现实考量 |
一、政府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尝试与努力 |
(一)以政策法规引导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以资源输出帮扶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三)以监督管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四)以宣传教育助推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 |
二、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非均衡现状 |
(一)新型农村合作社与政府博弈地位的失衡 |
(二)越位行为导致新型农村合作社丧失独立性 |
(三)错位行为影响新型农村合作社的有序运作 |
(四)缺位行为致使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乏力 |
三、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困境 |
(一)“上热下冷”夹缝中的尴尬 |
(二)条块分割体制下的权力虚化 |
(三)制度供给不足引起的行为失范 |
(四)农村社会流动增加与村庄空壳化 |
四、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个案研究 |
(一)J省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简介 |
(二)J省 CL乡玉米制种专业合作社个案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外农村合作社与政府行为互动的基本经验 |
(一)美国经验 |
(二)日本经验 |
(三)以色列经验 |
二、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与政府行为互动关系的差异 |
(一)美国——松散外源型关系 |
(二)日本——致密主导型关系 |
(三)以色列——混合交互型关系 |
三、各国农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主要启示 |
(一)政府角色不可或缺,政府行为须兼顾共性与个性 |
(二)市场机制是主要动因,政府行为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
(三)社员需求是价值归宿,政府行为须尊重“人”的意愿 |
第六章 以法治为根基,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行为优化路径 |
一、以法治规范行为,限定政府行为的“度” |
(一)法治政府建设语境中政府行为的规范与梳理 |
(二)实践回应视角下《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审视与完善 |
二、以需求引导扶持,建构需求导向的政府行为模式 |
(一)“发声”与“倾听”——构建合作社需求表达的有效机制 |
(二)“约束”与“激励”——促进双重角色下政府行为的优化融合 |
(三)“理念更新”与“制度设计”——推动基于需求导向的政府职能转变 |
三、以扶持增强绩效,统合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
(一)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基础的变化 |
(二)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机制的目标取向 |
(三)政府行为与新型农村合作社互动平台的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调研样本B市典型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总 |
附录二:历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内容 |
附录三:“十五”以来国家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政策文件 |
附录四:地方政府出台有关农村合作社的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慕寿祺及其《甘宁青史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三、重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慕寿祺的生平事略 |
第一节 求学经历 |
第二节 从政生涯 |
第三节 治学从教 |
第二章 《甘宁青史略》的着书背景 |
第一节 近代修志政策及其热潮 |
第二节 家学传承与文人传统 |
第三章 《甘宁青史略》的体例与内容 |
第一节 《甘宁青史略》的体例与版本 |
第二节 《甘宁青史略》内容概要 |
第四章 《甘宁青史略》的现实关怀与学术价值 |
第一节 《甘宁青史略》的现实关怀 |
第二节 《甘宁青史略》的史料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6)互联网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和基础理论 |
三、研究思路、方法 |
四、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语境 |
第一节 互联网助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 |
一、我国网络媒体的发展历程及特征 |
二、互联网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
第二节 互联网时代的“受众” |
一、“受众”的历史 |
二、网络受众与传统受众对比分析 |
三、互联网时代的新“受众” |
第二章 互联网与文化生产变革 |
第一节 传统文化生产及其历史沿革 |
一、文化生产的历史沿革 |
二、传统文化生产要素 |
三、传统文化生产模式 |
第二节 互联网为文化生产带来的变革 |
一、网络文化生产的基础 |
二、网络文化生产的特征 |
三、网络文化生产与传统文化生产对比分析 |
第三节 网络文化内容生产模式 |
一、文化企业的内容生产 |
二、自媒体环境下的全民“DIY”生产 |
第三章 互联网与文化推广变革 |
第一节 传统文化推广的实施 |
一、文化市场细分 |
二、文化市场定位 |
三、推广计划的实施和评估 |
第二节 互联网为文化推广带来的变革 |
一、网络推广简史 |
二、网络文化推广的基础 |
三、网络文化推广与传统文化推广对比分析 |
第三节 文化内容网络推广分析 |
一、文化内容的网络推广模式 |
二、文化市场的网络调研 |
三、文化内容网络推广的方式选择 |
四、文化内容网络推广的策略选择 |
五、推广效果评估的关键 |
第四章 互联网与文化消费变革 |
第一节 传统文化消费的特征 |
一、传统文化消费的目的性 |
二、传统文化消费的被动性 |
三、传统文化消费的结构层次 |
四、传统文化消费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互联网为文化消费带来的变革 |
一、中国网络消费简史 |
二、网络文化消费的基础 |
三、网络文化消费与传统文化消费对比分析 |
第三节 文化内容商品网络消费分析 |
一、我国文化消费现状 |
二、互联网与文化消费者行为 |
三、互联网环境下文化消费的影响因子 |
四、网络文化消费类型 |
第五章 互联网与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创新 |
第一节 “内容为王”是永恒的法则 |
一、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内容为王” |
二、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内容为王” |
第二节 平台商业模式 |
一、平台之于文化产业 |
二、文化产业平台商业模式的特征 |
三、文化产业平台商业模式的类型 |
第三节 “免费”商业模式 |
一、“免费”作为一种商业模式 |
二、文化内容展示平台——文化发展的新动力 |
三、文化产业的“免费”商业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倩况表 |
(7)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基本问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阐释及制度考证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范畴解析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相关概念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种类划分 |
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特征描述 |
四、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属性解读 |
第二节 我国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制度的历史考察 |
一、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
二、财政制度的演变经历 |
第二章 多维审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经济学分析 |
一、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
二、农业保险的社会福利理论 |
三、农业保护理论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伦理学研判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利他思想体现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质正义追求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社会学考量 |
一、风险社会与农业风险 |
二、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法学思考 |
一、“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法视角 |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财政法视角 |
三、新国际贸易理论的国际经济法视角 |
第三章 建构引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投保人的权利保障 |
一、农业保险投保人生存权保障 |
二、农业保险投保人发展权保障 |
三、农业保险投保人财产权保障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农业经济安全保障 |
一、农业经济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
二、财政补贴与农业经济安全的关系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 |
一、粮食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
二、财政补贴与国家粮食安全的关系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产业安全保障 |
一、产业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产业安全保障 |
第四章 检讨反思: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困境 |
一、农业保险资金需求和供给状况 |
二、补贴资金保障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效率困境 |
一、财政效率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理论 |
二、效率困境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公平困境 |
一、公平观念与社会规范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公平批判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困境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内容 |
二、监管困境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当代发展:国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的主要模式 |
第一节 国外农业保险补贴法律规制的模式梳理 |
一、从自由发展到政府主导模式 |
二、提供全方位支持模式 |
三、差别化管理模式 |
四、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 |
第二节 国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
一、法治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规制的有效路径 |
二、制度模式:制约因素与中国选择 |
第六章 路径选择: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前提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 |
一、弱者保护理念 |
二、公共服务理念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 |
一、收入保障原则 |
二、补贴公平原则 |
三、补贴效率原则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模式选择 |
一、总体模式设计 |
二、补贴方式 |
三、补贴标准 |
第七章 制度构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困境突破的核心问题 |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 |
一、主体范围 |
二、农业生产范围 |
三、风险范围 |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保障法律制度 |
一、预算法律制度 |
二、税收法律制度 |
三、农业风险基金制度 |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保障法律制度 |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二、绩效预算制度 |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法律制度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的法制现状及评价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的法律制度设计 |
第五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法律制度 |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目标 |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路径 |
三、建立系统的监管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8)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权利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相关概念和范畴 |
1.2.1 关于“城镇化” |
1.2.2 关于“失地农民” |
1.2.3 其它相关范畴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4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保障失地农民就业权利的理论基础 |
2.1 就业权利的相关理论 |
2.1.1“权利”的含义及其保障方式 |
2.1.2 劳动权、工作权、就业权等概念的辨析 |
2.2 与失地农民就业权利相衔接的其它权利 |
2.2.1 平等权 |
2.2.2 财产权 |
2.2.3 受教育权 |
2.2.4 社会保障权 |
2.3 从法解释学角度分析保障失地农民就业权利的依据 |
2.4 从社会学视角看保障失地农民就业权利的意义 |
第3章 我国失地农民就业权利保障的现状调查 |
3.1 失地农民的就业概况 |
3.2 不同地区的调研情况 |
3.2.1 长三角地区的调研情况 |
3.2.2 河南省洛阳市的调研情况 |
3.2.3 重庆市的调研情况 |
3.2.4 南京市江宁区的调研情况 |
3.2.5 贵阳市花溪区的调研情况 |
3.3 调研情况总结 |
第4章 我国失地农民就业困境的原因分析 |
4.1 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制度性原因 |
4.1.1 二元土地所有制及其征用补偿制度 |
4.1.2 就业相关的立法体系不健全 |
4.1.3 社会保障方式单一、力度不到位 |
4.1.4 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公共服务成效有限 |
4.1.5 就业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 |
4.1.6 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 |
4.2 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非制度性原因 |
4.2.1 国家经济社会转型的宏观大背景 |
4.2.2 失地农民的职业素质和价值观念 |
第5章 对我国保障失地农民就业权利的立法和政策建议 |
5.1 构建失地农民就业权利保障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
5.1.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
5.1.2 保障力度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
5.1.3 基本保障全覆盖,重点保障有针对性 |
5.1.4 政府主导,综合调动各类社会资源 |
5.2 改革现有的土地收益分享机制 |
5.2.1 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对地价进行动态调整 |
5.2.2 补偿方式多元化,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5.3 完善就业保障立法和政策方面的顶层设计 |
5.3.1 立法模式上的选择 |
5.3.2 以宪法为统摄,完善相关下位法 |
5.3.3 建立健全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 |
5.3.4 改革目前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 |
5.4 将“大数据”思维引入失地农民就业公共服务领域 |
5.4.1 大数据相关概述 |
5.4.2 大数据技术在失地农民就业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 |
5.4.3 对大数据技术参与社会治理的展望 |
5.5 健全失地农民法律援助机制、建立维权互助组织 |
5.6 对失地农民进行思想引导和文化关怀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反哺与责任: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研究 ——以人力、财物和技术设备的输出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言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相关概念及题意的说明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框架及内容的设定与说明 |
五、 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几点推进(创新之处) |
六、 研究方法 |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第一章 上海与全国经济联动关系的历史概况 |
第一节 上海发展及其历史地位的演变 |
第二节 解放以来全国支援上海的发展过程 |
第三节 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的发展历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上海支援全国的初步开展(1949——1958) |
第一节 支援治淮:“开国治水”中的上海力量 |
第二节 20 世纪 50 年代上海工厂内迁 |
第三节 “一五时期”上海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
第四节 支援内地高等教育事业——以上海交通大学西迁为例 |
第五节 20 世纪 50 年代上海支援全国文化事业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上海支援全国的进一步开展(1958——1978) |
第一节 上海与“全国一盘棋”方针 |
第二节 20 世纪六十年代上海知识青年支援新疆农业建设 |
第三节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上海市支援全国三线建设 |
第四节 上海支援 1976 年唐山大地震抗震救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支援福建:上海支援全国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1949 年上海组建南下服务团 |
第二节 上海对福建工业建设的协作与支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改革开放后上海支援全国的延续和发展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上海支援全国”历史语境的变迁 |
第二节 内联协作与对口支援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全国防疫和救灾中的上海力量——以防治“非典”和“5·12”地震救灾为中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部分 |
附录一:上海支援全国大事年表 |
附录二:市委整顿金融业工作委员会动员上海金融业职工 2000 人参加西北区行工作总结报告(节选) |
附录三:上海支援广西的迁厂工作总结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出版的专着及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参加或主持的科研项目 |
后记 |
(10)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目录 |
绪论 |
第一章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主要概念、基本内涵、思想理论来源及历史渊源 |
第一节 制度的主要概念 |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和显着特征 |
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定义 |
三、制度的一般特点 |
第二节 制度的基本内涵 |
一、制度的基本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 |
二、制度构建的理念与原则 |
三、制度的筹资模式 |
第三节 制度的思想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社会养老保障的思想简述 |
二、西方社会养老保障理论简述 |
第四节 制度的历史渊源 |
一、国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二、中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历史渊源 |
第二章 建国后至文革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的管理机构沿革 |
二、企业退休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 |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四、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五、企业退休职工出国及出境定居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六、企业退职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待遇制度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建国后至文革前体制适度参照了苏联的国家保险模式 |
二、文革前在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方面实行全国统筹制度 |
三、重视对社会特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政策的制定 |
四、文革期间国营企业基本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建国后至文革期间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三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研究 |
第一节 体制的发展概况 |
一、体制管理机构沿革、相关管理职能的变化以及管理队伍的建设概况 |
二、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四、福建省城镇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的建立、发展概况 |
五、特殊社会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制度(以宗教教职人员为例) |
六、体制的信息化建设 |
七、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节 体制发展的主要特征 |
一、逐步实行“统帐结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模式 |
二、不同行业间及同一行业内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度差异 |
三、体制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
四、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征收和支付水平不断提高,收支平衡且略有结余 |
五、重视对特定社会群体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等政策的制定 |
六、政府成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运行的责任主体 |
第三节 体制运行的社会历史背景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政治背景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社会经济背景 |
第四节 体制运行的主要社会历史作用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积极作用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体制运行的历史局限性 |
第五节 体制的主要改进思路 |
第四章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四、《新疆农垦经济》2001年1-6期目录索引(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2]华侨农场“三融入”体制改革研究 ——以双第华侨农场为例[D]. 肖伊然. 华侨大学, 2020
- [3]省级旅游志编纂研究[D]. 高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09)
- [4]新型农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D]. 赵玉石.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5]慕寿祺及其《甘宁青史略》研究[D]. 张琦. 西北师范大学, 2019(07)
- [6]互联网与文化生产、推广和消费研究[D]. 王爽. 山东大学, 2016(10)
- [7]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D]. 刘小红.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
- [8]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权利保障[D]. 石越. 清华大学, 2015(12)
- [9]反哺与责任:解放以来上海支援全国研究 ——以人力、财物和技术设备的输出为中心[D]. 谢忠强. 上海大学, 2014(02)
- [10]建国以来福建城镇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体制历史演变研究[D]. 詹华. 福建师范大学, 2013(01)